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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大全)

2022-08-09 2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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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20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20xx至20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20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20xx年至20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20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20xx年至20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20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20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20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xx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xx12.86元。20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20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20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20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20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二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中省级专项资金的治理,保障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政策降实到位,依照市局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以来专项资金的治理、使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事情报告如下:

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事情

(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1、药品快速检测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层药品稽查和技术监督效能,20xx年市食药监局给我局拨付了元的药品快速监测人员培训专项经费。我局利用这笔专项资金先后指派了余人/次到省、市进行药品快速检验暨药品稽查培训(仅差旅费支出就差不多达到元)。此外我局还利用药品快速监测车到我县进行药品快速检验的时机,请市食药检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局执法人员说解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的相关知识。经过派出学习和请专业人员授课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识假辩假的能力,提高了业务素养和快检水平,为执法人员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检测设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经费(元)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动我县下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我局积极配合省、市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20xx年至20xx年间,曾多次安排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及执法人员(共计人/次)到、等地进行学习培训。为了确保各种学习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市食药监局拨付给我局元的专项经费。我局全部用于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学习培训支出,其中交通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经过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实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快速检测、监督性检验、评价性检验等技术监督基础知识等的培训。使我局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理解并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较好地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业务和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加快建立起高素养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杜绝职能移交后餐饮业的监管真空。

3、农村两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仔细履行职责,我局每年都组织全县的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20xx年培训了期,共计培训人员余人/次,元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培训支出。

培训要紧以增强有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要紧内容。重点对假劣药品识别,农村常见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生动的说解,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常见食物中毒、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和备案、农村食品药品两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等知识作了深入浅出的说解。

经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该县食品药品两员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使他们进一步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元)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咨询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照省、市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在检查结束后还召集了全县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事情反馈,并进一步强化知法知道法守法的意识,降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的治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用去元,其中会议开支元,整治检查期间燃油费元,差旅费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共元全部用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支,专项资金使用率为。

(三)基本药物核查经费(元)

此项资金还未使用,打算在近期对辖区内基本药物开展一次

核查专项行动,对全县的基本药物使用事情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基本药物在辖区内流通使用事情。

资金使用打算:燃油费元,差旅费元。

(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此项资金也未使用,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已纳入职能移交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打算中。为了能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将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相关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培训。

资金使用打算:办公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治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操纵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治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坚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定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三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中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局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以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1、药品快速检测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层药品稽查和技术监督效能,20xx年市食药监局给我局拨付了元的药品快速监测人员培训专项经费。我局利用这笔专项资金先后指派了余人/次到省、市进行药品快速检验暨药品稽查培训(仅差旅费支出就已经达到元)。此外我局还利用药品快速监测车到我县进行药品快速检验的时机,请市食药检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解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的相关知识。通过派出学习和请专业人员授课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识假辩假的能力,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快检水平,为执法人员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检测设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经费(元)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动我县下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我局积极配合省、市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20xx年至20xx年间,曾多次安排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及执法人员(共计人/次)到、等地进行学习培训。为了确保各种学习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市食药监局拨付给我局元的专项经费。我局全部用于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学习培训支出,其中交通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通过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实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快速检测、监督性检验、评价性检验等技术监督基础知识等的培训。使我局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理解并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较好地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业务和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加快建立起高素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杜绝职能移交后餐饮业的监管真空。

3、农村两网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我局每年都组织全县的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20xx年培训了期,共计培训人员余人/次,元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培训支出。

培训主要以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假劣药品识别,农村常见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生动的讲解,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常见食物中毒、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和备案、农村食品药品两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等知识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该县食品药品两员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使他们进一步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元)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省、市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在检查结束后还召集了全县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情况反馈,并进一步强化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用去元,其中会议开支元,整治检查期间燃油费元,差旅费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共元全部用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支,专项资金使用率为。

(二)基本药物核查经费(元)

此项资金还未使用,计划在近期对辖区内基本药物开展一次

核查专项行动,对全县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基本药物在辖区内流通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计划:燃油费元,差旅费元。

(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此项资金也未使用,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已纳入职能移交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计划中。为了能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将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相关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培训。

资金使用计划:办公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

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四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

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

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

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

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

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

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

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

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

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五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20××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 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年 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年至20××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260号);核对后,20××-20××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4万元上交20××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0××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20××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0××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 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2号)精神,县民政局20××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 20××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 [20××]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年度以习财农[20××]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 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20××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年12月底前未完成 20××―20××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第六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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