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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合集)

2022-08-09 22: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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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县环境监督管理效率,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以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环境执法长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两个80%”(环境监察80%的人员、80%的时间深入一线执法),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环境监管工作缺位问题,实现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环境监察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

依据管辖区域分布状况、不同行业企业特征、环保执法队伍与装备水平等,进一步整合环保执法力量,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级四级网格,并将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作为监管重点网格予以划分,设立本级的重点管辖网格,有针对性的倾斜执法力量,加大重点网格的监管力度。

结合正安县工业企业分布及地理实际情况,将环境网格管理工作划分三个网格:

第一网格:流渡镇、市坪乡、谢坝乡、芙蓉江镇、中观镇、班竹镇、土坪镇、格林镇、乐俭乡

第二网格:凤仪镇、瑞溪镇、小雅镇、庙塘镇、桴焉乡、和溪镇、杨兴乡、碧峰乡、新洲镇

第三网格:安场镇、瑞新工业园区、贵州瑞溪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正安县污水处理厂、正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二)网格责任

1、环境监察队承担监督管理和直接管理责任。

2、网格责任人员。分别确定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一是网格责任领导。负责联系相关网格,对网格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建立监管网格局领导包片制。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二是网格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网格直接责任人。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网格工作内容

根据网格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任务,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察;

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3、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

4、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5、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业务科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

6、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企业(乡村)环境管理人员队伍。

(四)网格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各网格的执法人员,应将网格内的国控、省控、省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作为重点,视情加密检查频次。具体的日常环境监察频次,国控、省控企业监察频次不得低于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

2、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网格执法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3、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原则上应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网格化和精细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结合网格实际,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察,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注重信息收集,提高执法效能。通过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健全辖区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好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宣传情况,增强群众及企业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工作运行顺畅,并上报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第二篇:社区网格化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鹤壁市基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前提,以实施社区综合服务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加强组织保障建设为关键,实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支持职能下沉、重心下移;坚持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效能,全面提升鹤壁市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目标任务

在全市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全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全面形成指挥有力、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运行体系,普遍建立覆盖城乡、行为规范、富有活力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制度机制,巩固完善党建引领、服务、管理有序的工作格局,实现基层社会管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明显提升。

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目标是:“五全管理”。

1、基础数据全摸清;

2、动态情况全掌握;

3、矛盾纠纷全化解;

4、百姓事务全代办;

5、百姓诉求全应答。

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建设

(一)建立市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以市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为龙头,形成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整体联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政府各部门、组织、纪检、公安、司法、民政、人社、住建、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安监、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市级信息数据库和网络系统,将党建、公共服务、安全生产、人口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情民意等各类服务管理信息纳入系统形成全面覆盖、动态管理、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网络。开展网上办公、网上服务管理、网上监督考核等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科技水平。

主要职责:

(1)顶层设计

(2)组织协调。

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解决社会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3)指派调度。

对群众反映、下级上报、上级交办的服务管理事项受理登记、请示报告和分类处置,指派、调度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4)督导考核。

对各部门和下级中心工作运行情况和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5)责任查究建议。

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推诿扯皮,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地方和部门,提出责任查究建议。

(二)建立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以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为纽带,形成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承上启下的枢纽。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政府各部门、组织、纪检、宣传、信访、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人社、住建、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安监、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力量,融合共享政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书记县长公开电话、110指挥中心等资源,建立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通过强化信息化手段,形成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于一体的工作平台。

(1)组织协调。

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解决社会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2)指派调度。

对群众反映、下级上报、上级交办的服务管理事项受理登记、请示报告和分类处置,指派、调度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3)督导考核。

对各部门和下级中心工作运行情况和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指导、检协办等“菜单式”服务。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实行矛盾纠纷“半月一排查一上报”制度;采取分片包块、定期排查、上门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有效排查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涉农利益、村企村矿、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

(4)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和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鳏寡孤独老人的服务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指导开展群防群治。

(5)引导履行社会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服务管理。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教育、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孵化”组织进驻,积极培育一批为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专业化社会组织。

(6)组织开展督查督办。

对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定期考核评价,推动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建立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以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基础,建立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平台。在城市社区,建立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党组织、居委会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兜底”功能,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形成方便群众和各方参与的服务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中心主任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或社区专职干部等人员担任。在农村,建立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整合服务管理资源,按照“政事分开、民事村办”的原则,协调处理农村服务管理事项。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成员由“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村民代表(小组长)、驻村(社区)民警、计生服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组成。根据实际,中心设便民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卫生服务室、警务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红白理事会等,切实解决面向基层群众的服务问题。在已经城镇化和外来人口多的乡镇、村,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村,可参照社区标准,逐步推行社区化服务管理。

第三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中鱼口乡人民政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属各村、社区、部门:

《中鱼口乡人民政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鱼口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消防网格化方案通知发:各村、社区、部门中鱼口乡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7月5日

中鱼口乡人民政府

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监局联合印发的《益阳市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益公通 [2012]50号)和《南县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南公通[2012]22号),在全乡全面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墓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社区、村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2012年底,全乡所有社区、行政村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由乡人民政府统筹指导辖区 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乡安监站全面负责辖区内

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按照乡镇、社区行政村、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三级网格划分,每级网格的行政首长、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级网格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标准,全面覆盖。严格遵循国家、省级颁布的有关建设标准,有步骤地在全镇组织建设和实施。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建设标准,标准不得低于省或国家标准。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宣传、管理与监督,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长为组长,乡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工商所、安监站主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安监站,由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负责统计、报送信息。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任务。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每季度开展针

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各级网格要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大队依法处理要深化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社区、村、居民楼院、单位要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要充分发挥墓层治安防范力量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保安队员要结合巡逻、守护等工作,开展防火巡查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设任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 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防火排查。有

条件的社区、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三)居民楼院、村组建设任务。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每周进行防火检查;要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建设任务。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社区、村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 防控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工相应

组织机构,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乡镇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强化机制保障。要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联系协调作用,建立完善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要逐步建立健全对乡镇和社区、村负责人以及巡防、保安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白人”。

(三)强化奖惩保障。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察内容,每年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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