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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合集)

2022-07-20 1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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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云南省南北高速公路大通道麻柳湾至昭通、昭通至会泽段将正式开工建设,涉及XX县江底乡境内约xx公里,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昭会高速公路XX段按时开工、顺利推进的前提和保证。为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搞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意义

征地拆迁工作是项目工程的基础性工作,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进程,为确保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涉建乡镇、村组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昭会高速公路XX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 x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x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速办,由刘朝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从房产局、林业局、国土局、江底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高速办及

高速办:XX、XX;

国土局:x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房产局:x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林业局:x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江底乡:x名(x名领导,x名工作员)及涉建村组干部。

三、征地拆迁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宣传培训阶段(x月x日-xx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前期准备,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本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踏勘,做好项目建设的实物量调查,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购置征地拆迁工作室内外所需用品和用具。

3、制作征地拆迁所需表册,搜集所需资料、图件。

4、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布、张贴征地拆迁通告,制作、悬挂、张贴各种标语,并通过宣传栏、电视和有线广播及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涉建村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组织乡镇、村组及征地拆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补偿标准、测量方法、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管理与发放等。

(二)征地拆迁丈量阶段(x月xx日- xx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乡镇、村组及业主单位、设计单位采取边勘丈、边征地、边拆迁的方式,按照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勘测丈量工作。

(三)资料汇总、公示及补偿资金的兑付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在全面准确核实被征用土地及房屋面积后,及时将所测量数据汇总公示并上报昭会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划拨补偿资金,补偿金的兑付采用“一卡通”形式封闭运行,保证农户取款方便安全。

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款设立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征地拆迁丈量工作结束后,将征地拆迁丈量结果及补偿金额公示一周后兑付。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江底乡要成立“一把手”挂帅的征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各涉建村要成立以村干部为主体的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本村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舆论引导。要采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充分宣传,及时公开征地拆迁协议和征地拆迁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报道,使涉建乡村对征地拆迁情况有客观公正的认识,让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了解政策,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执行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标准统一,决不能以权谋私。

(四)坚持政务公开。坚持把各项政策、补偿标准、帐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危害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对煽动鼓舞群众闹事,干扰、影响和破坏项目建设的首要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1、征用土地补偿标准(附表一);

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附表二);

3、构筑物补偿标准(附表三);

4、房屋装修补偿标准(附表四);

5、坟墓搬迁补偿标准(附表五);

6、零星林木补偿标准(附表六);

7、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指导标准(附表七);

8、划地安置费(附表八);

9、户外零星管道补偿标准(附表九);

10、电力改迁补偿标准(附表十)。

第二篇:征地拆迁实施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实施管理办法

为规范三南铁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管理,做到依法、有序、快速的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根椐《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精神,结合我集团公司三南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局指挥部、业主的领导下开展本标段的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条 协助局指挥部、业主商谈征地、拆迁、企业和学校等特殊拆迁项目的补偿事宜。

第三条 及时协调处理实施征地拆迁当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属区(县)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各种用地申请和会签有关征地拆迁的各种纪要、补偿协议。

第五条 做好征地拆迁的基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求实地建立台帐,填报各类报表,前期每月按时上报征地拆迁完成情况。

第六条 项目部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与乡(镇)主管部门办理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事宜。项目部只对设计范围内的数量负责,不能随意解释有关具体的补偿事宜,在工作中禁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七条 复核征地拆迁用地图纸,按照铁路区间、站场、改移工程,以行政村为单位分别填写核对无误的《铁路用地界桩表》,一式十份。

第八条 根据征地拆迁用地图测设用地界址,放地界桩,挖出地界沟。并及时调查项目部范围内的各种迁改(如房屋、高低压电线、通信设施、管道设施、水利设施等),分清权属单位,根据工期安排定出拆除计划,并积极配合迁改单位完成此项工作。

第九条 配合地方政府参与征地拆迁现场丈量,理清管段所属行政辖区分界里程,确认用地范围、征地数量。清点丈量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种类,确认数量、按不同权属人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清册》一式十份。

第十条 详细调查项目部范围内涉及的沟、渠、路、管、塘等情况,核对设计处理方案,如无处理方案要及时上报工程部。

第十一条 取(弃)土场用地,应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对地质有隐患的区域和主要行洪沟槽上都禁止选址,在使用前画出1:2000的平面图、测出用地数量,项目部协调上级局指挥部和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到现场审定后方可征地。

第十二条 由于设计原因或施工条件等客观原因引起用地数量不够,需要增加用地数量的,应先办理建设用地申报表,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征地。

第十三条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做到调查数量准确,尽量减少边角房、边角地的问题出现。

第十四条 收集、整理各种征地拆迁原始资料,按时完成本项目部地亩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按(区间、站场)分别编制组卷。

第十五条 项目部在使用临时用地时,要做到尽可能保护耕地,不占用好地。在临时用地征地前,提交临时用地申请和平面图、临时建筑位置平面图、1:500的原始地形地貌图、标明用地面积,挖好界沟,做好征地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并制定出土地复垦规划。

第十六条 充分听取和采纳地方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俗,保护沿线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三南铁路建设的正常施工。

第十七条 临时用地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不允许在临时用地上或地下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在施工完毕后,尽早按规定办理结案和移交手续。

中铁十八局第三工程公司

三南铁路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第三篇: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置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通告;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置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

第四篇: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为我镇建设落实占补平衡措施,提供新增耕地储备,顺利完成x年x镇村庄整理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x镇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村庄。

二、拆迁

(一)拆迁范围、方式及时间

1、拆迁范围。项目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住宅、厂房、商店、简易房等各类房屋)和其它建(构)筑物(包括水(机)井、养殖设施、简易棚、坟墓)等。

2、拆迁方式。由x镇统一安排拆迁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统一拆除。

3、拆迁时间。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45天内完成拆迁,拆迁过程由镇拆迁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二)拆迁公示

房屋拆迁工作实行公示制。在房产、附属物等登记后,对被拆迁人姓名、拆迁房屋面积、补偿标准、附属物等情况予以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被拆迁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提出,逾期视作认可。经调查摸底、拆迁物丈量登记、被拆迁户主签字结束后擅自建设的房屋及其他一切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拆迁补偿

1、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在认可的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户的房屋及附属物补偿实行货币化补偿,其补偿标准按照长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办《长丰县土地整理拆迁补助管理办法》执行,考虑项目区实际情况,给予项目区内需拆迁的按厕所400元/座、猪圈400元/间予以补偿。

2、支付方式

(1)选择在安置区建房的,按进度支付补偿款,即基础出土时支付总补偿款的30%;四檐齐时再支付总补偿款的50%;封顶结束支付总补偿款的10%;剩余款(即建房保证金)在建房验收合格后付清。

(2)不需要安置宅基地的,在搬迁结束、交出钥匙时,一次付清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

(四)临时过渡期和搬迁补助费

1、考虑被拆迁户建房需要时间过程,故给建房临时过渡期补助费。临时过渡期补助费按照被拆迁户主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计算,期限为6个月(搬迁结束,交出钥匙时,一次付清),过渡期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

2、给予每户搬迁补助费400元(搬迁结束,交出钥匙时,一次付清)。

(五)拆迁奖励

1、进度奖

(1)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15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40%。

(2)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第16天至第30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20%。

(3)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第31天至45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10%。

(4)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第45天后,不予奖励。

2、优先选择宅基地奖

按照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被拆迁户,按照其选择房屋类型,在规定类型区域内优先选择宅基地。

3、项目区村集体工作经费补助

对积极配合x镇土地整理置换领导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较为稳妥的完成宅基地整理前确权、丈量、造册,宅基地整理后土地再分配及安置地互换等相关任务的,给予项目区所在行政村工作经费补助(按项目区土地净增面积每亩1000元)。

三、安置

(一)安置原则

拆迁安置点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区域,以实际规划为准。

(二)占地补偿

所有被拆迁户需要集中安置且占用农户承包地的,给予被占地农户一次性补偿青苗费:大、小麦、油菜740元/亩;蔬菜、瓜类2000元/亩;草莓3000元/亩。

(三)安置方式

1、项目区内被拆迁户低于10户的原则上实行零散安置,安置所需宅基地由项目区所在村委会协调互换,被拆迁户自行建设,但互换面积不得超过被协调宅基地面积的10%。

2、项目区内被拆迁户多于10户的实行统一安置,由镇村统一选址、统一规划设计,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镇国土所现场放线,被拆迁户按照镇统一规划设计自行建设,但不得要地不建房。安置点宅基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协调互换,但宅基地互换面积不得超过被协调宅基地面积的10%。

(四)新建房屋宅基地的确定

1、户籍确定。

被拆迁农户系本镇居民,以现有派出所户籍底册和实际生活状况确定。

2、宅基地分配及位置确定。

被拆迁户搬迁至规划点内居住,宅基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进行分配,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规划点内新建房屋实行统一规划。被拆迁户可以选择不同户型(即二上二下、二下一上、二下)分区域(即二上二下在一个区域、二下一上在一个区域、二下在一个区域)建房。被拆迁户选择房屋位置,以安置点为单位,按拆迁户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先后顺序号进行选择。对在本行政村既无其他住房且选择主动放弃宅基地到城镇购房的拆迁户,另给予每户3000元补偿。

(五)新建房屋时间

在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房

(六)新建房屋办法

规划点内新建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图纸、统一村民自建、明确竣工时间。在被拆迁户与村理事会签订建房协议时,每户扣除总补偿款的10%作为建房保证金。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图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建房任务并通过验收合格的,退还保证金,否则给予没收其保证金。

(七)公共设施配套

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由x镇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和实际需要,实施道路硬化;排水畅通。

四、有关事项

1、鉴于安全考虑,在拆迁过程中,原则上由x镇人民政府招标或指定的拆迁公司统一进行旧房拆除。如拆迁户要求自拆,必须由拆迁户本人写出自拆申请(申请中必须含安全责任自负,拆除彻底,建筑残留物全部清除等条款),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2、村庄整理后的耕地分配,在充分尊重项目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可整块重新发包(按拆迁户原有宅基地多少受益),也可根据拆迁户原有宅基地多少按比例(多同升,少同降)分配到户。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县实施方案由拆迁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切合实际的原则协商解决,补充方案与本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方案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由x镇土地整理置换项目领导组负责解释

第五篇:全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给全县征地拆迁工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活力钨都、绿色南安、幸福OO,现制定如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征地拆迁工作又快又稳进行为目标,通过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的宣传,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形成积极配合拆迁的浓厚氛围,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目的意义

通过集中开展征地拆迁宣传教育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县城居民充分了解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以及改造老城区、实施新区开发对我县经济建设的重大意义,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使被征地、拆迁的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并服从征地拆迁工作,力求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委宣传部负责人为组长,县文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广电新闻中心、县委报道组、县信息中心负责人等为成员的OO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四、宣传形式和任务

全县征地拆迁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坚持以正面引导和鼓劲为主,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争取广大被征地、拆迁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媒体宣传

时 间:2011年7月11日至12月31日

1、县电视台、《OO报》要及时刊播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通告,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在《OO新闻》节目前后、《OO报》一版醒目位置刊发有关宣传标语;统一开设《树立OO形象 提速城市建设》宣传专栏,下设“政策导航”、“走马OO看变化”、“我为OO城市建设支一招”、“他山之石”、“曝光台”等子栏目,分阶段、分重点报道征地拆迁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

2、县电视台要制作以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主题的专题宣传片,在重点时段循环滚动播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OO报》要组织开展以“我为OO城市建设支一招”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讨论,形

1 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县电视台、《OO报》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精心撰写和配发评论员文章,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城建、国土等方面的专家,通过撰写调研文章、访谈等形式,阐述做好征地拆迁、改造老城区、实施新区开发的重要意义及影响,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政策法规。要深入采访报道被征地、拆迁群众欢迎建设项目实施、热切希望建设项目早日动工的心声意愿。

4、县电视台、《OO报》要组织记者深入开展“走马OO看变化”采访活动,对征地拆迁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的人和事进行深入采访,集中展现OO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征地拆迁、投身城市建设的精神风貌;同时对在征地拆迁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和批评。

5、OO县人民政府门户网、OO党建网要设立专题,及时转载反映征地拆迁进展情况的新闻视频和新闻信息。县信息中心要组织培训网络评论员,通过网络新闻、论坛、博客、QQ群视频等形式,主动、巧妙设置话题,宣传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及美好前景。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积极主动,引导舆论。

6、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外宣组要做好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采写稿件、采编新闻,宣传OO城市建设的重大进展与成就,扩大在全国、全省、全市的影响力。

(二)社会宣传

时 间:7月11日至12月31日

1、各相关乡镇和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充分利用简报、黑板报、宣传橱窗、大型宣传标牌等阵地,开辟相关专题和专栏,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城市建设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宣传政府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障优惠政策,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横幅内容前期悬挂一些导向性的内容,中期要悬挂一些激励性的内容,后期要悬挂一些警示性的内容。乡镇悬挂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圩镇、集贸市场以及辖内国道、主干道沿线;县直单位悬挂的地点主要集中的城区主干道、广场以及单位门口,具体安排见附件。前期横幅标语务必在7月15日前悬挂好。

2、县城建、国土部门要印发《致OO县广大市民朋友的公开信》、《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解答》、《土地管理法简明读本》、《城乡规划法简明读本》等宣传资料,将征地拆迁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明明白白告诉群众。

3、要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各相关乡镇和单位宣传车要保持较高的通响率,初期要做到全覆盖宣传,后期要有针对性选择征地拆迁难度较大的地区集中宣传。宣传内容和宣传路线由县国土部门牵头制

2 定,宣传车及相关设备由城建部门负责,录音制作由广电新闻中心负责。

4、县文广局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文艺工作者编排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城市建设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精心组织各类展演及群众性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县司法局要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做好土地征用、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做好律师的宣传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协调工作;制订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方案,提高群众法制观念。

6、各相关乡镇和单位要集中开展“政策入户”宣传活动,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结合“三送”活动,到所包扶的群众家中开展上户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眼前与长远的关系,认真了解群众对征地拆迁的态度,切实将征地拆迁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到千家万户。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加快OO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好征地拆迁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锐意创新,对照方案,认真实施。

2、严格纪律,准确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正面宣传、准确宣传、及时宣传,确保征地拆迁宣传不走样、不添乱。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新闻骨干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各新闻媒体要按照统一的口径和内容进行宣传,对把握不准的内容要及时请示,重大稿件要按规定送审。在采访报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服从统一指挥。

3、广泛发动,扩大影响。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创新征地拆迁宣传工作内容和形式,立足基层,广泛发动,在全县形成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社会各界关注、干部群众热情参与的局面,真正把这项宣传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各新闻媒体要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利用消息、通讯、综述、现场报道、特写、评论等体裁,努力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4、责任到人,强化督查。各相关乡镇、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层层包抓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要成立督查组,对照任务,逐款、逐条进行检查,形成人人参与征地拆迁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前期宣传标语及安排

3 附:

OO县征地拆迁工作前期宣传标语内容及安排

一、标语内容

1、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

2、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3、遵守城乡规划,严格依法用地!

4、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经济发展又好又快!

5、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6、依法土地登记,明确土地权属!

7、改革完善征地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实施土地督察制度,依法依规管地用地!

9、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10、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用地为耻!

11、珍惜土地资源,构建和谐社会!

12、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利用土地!

13、坚持规划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创新,不断提高城乡规划水平!

14、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

15、全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共同维护城乡规划!

16、建设要搞好,规划要先行;规划无小事,人人要关心!

17、规划连着你我他,顺利实施靠大家!

18、依法建设光荣,违法建设可耻!

19、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美好家园!

20、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

21、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22、城乡规划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

23、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自觉遵守城乡规划!

24、大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25、加强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

二、城区安排 略

第六篇: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中南部西接陕西省通往延安市,到达陕、甘、宁等地的重要通道。工程涉及我市大张镇、辛置镇、白龙镇、陶唐峪乡、南环办的十多个村庄,全长约20公里。为了确保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和保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组”(霍政办函[20xx]42号),全面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和协调保障领导工作,并负责处理与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事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办理土地、林业等相关手续,综合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施工中相关事宜。

主 任: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杨 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安志勇(市林业局局长)

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成 员: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薛会平(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张康华(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技术员)

2、征地拆迁协调评估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的评估工作,并负责施工协调和善后处理事宜。

组 长: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张云峰(大张镇党委书记)

刘国平(辛置镇党委书记)

张伟兴(白龙镇党委书记)

门保生(陶唐峪乡党委书记)

侯晋川(南环办党委书记)

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国宁(霍永高速指挥部主任)

成 员:王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李 民(市交通战备办副主任)

张秀文(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主任)

朱文梅(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副主任)

王华伟(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李小峰(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王 瑞(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干事)

沿线涉及的乡(镇)街道办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及相关村支书和主任均为成员。

3、监察审计组:负责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组 长:朱壮军(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胡文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时宏伟(市审计局投资审计股股长)

4、安全保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工作等有关事宜.

组 长:王文艺(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根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田晶杰(大张派出所指导员)

李忠忠(陶唐峪派出所指导员)

李志毅(辛置派出所负责人)

张顺平(南环派出所负责人)

刘建兵(白龙派出所负责人)

二、征地拆迁

1、本次征地拆迁范围为:东起大运高速观堆北,西在白龙镇耿家庄出境,长约20公里,涉及陶唐峪乡的辛庄、成庄、观堆、官底,大张镇的上乐坪,辛置镇的下曹、阴底,南环办的东湾、圣佛,白龙镇的柳树腰、陈村、陈家庄、寺庄等村庄,以及沿线部分厂矿企业。

2、本次征地拆迁按照属地原则,经评估组评估核实后,由沿线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

3、拆迁

(1)本次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根据(临政办发[20xx]68号)《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执行。

(2)拆迁户新的宅基地由国土部门与乡(镇)街道办及村按《土地法》重新予以核定审批。

(3)拆迁临时安置搬迁费、过渡费参照《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xx]32号)规定条款,结合我市实际执行。如不按评估通知规定时间完成拆迁者,该二项费用将不予考虑。

(4)被拆迁厂矿企业的补偿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由项目单位同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依法进行评估,参照晋政发[20xx]48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未尽事项,由有关部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位与被拆迁单位商定补助补偿标准。

(5)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大型水利和公路设施,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结合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予以补偿,限期进行改迁。如有争议,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评审后执行。

(6)对违法、违规、抢建、抢种、抢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机井、树木、农作物等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拆迁清理,不及时清理影响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理。

4、征地

(1)征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晋政发[20xx]38号文件执行,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地类依据;征占用林地由林业局提供林地依据,其他涉及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具体征地面积以实地丈量,复核面积为准。

(3)本次征用土地实行逐级负责补偿安置的办法,由市领导组与被征地乡(镇)街道办及村签订补偿协议,乡(镇)街道办和村委负责对本辖区内被征用地的承包农户进行补偿安置。

三、时间要求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时间要求完成征拆任务的乡(镇)街道办将予以奖励。

四、具体要求

1、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一项全省性的重点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协调,保障施工。

2、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劳动等相关部门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减少工作环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免有关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办及村要及时协调解决,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和干扰施工,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市协调领导组、相关乡(镇)街道办设立征地拆迁费银行专户,专人负责,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不得借故拖欠和挪用,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工地的需与市协调领导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公安机关要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一切不法行为,对拒绝、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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