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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2022-07-05 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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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二篇: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集中整治我区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一核心任务,配合衡水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涉及市容市貌的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为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区为主体,两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区乡两级有效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坚持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形成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短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重点方面的专项整治,积累经验、理顺体制,从而带动全面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平安通畅”的总目标,从20**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到20**年9月衡水湖马拉松比赛前,重点区域的城市容貌明显改变;到20**年园林城市验收前建立健全适合滨湖新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洁净城市标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景区内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按照“洁净城市”标准,保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卫生整洁;路面洁净,人行道整齐、洁净;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主次道路定时清洗,实现“六无六净”,即无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沉、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杂草粪便;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重点工作范围:东湖大道(冀师至王口闸路段)、横一路、纵一路、106国道、衡枣路、北堤路、小湖隔堤;马拉松广场、荷花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乡(镇)、村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边沟卫生整洁;村内、外路面洁净,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杂草、无建筑垃圾;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主要措施:

(1)清理垃圾死角。对城区垃圾死角集中排查,建立登记制度;做好交通护栏、树穴、绿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社发局、旅游服务公司、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推进道路清洗。按照“路见本色”的标准,每天对车行道清洗一遍,每天上午、下午各机械洒水一次(责任单位:区社发局)。

(3)整治路边停车。严格治理路边停车,清理“僵尸”车,为辖区环卫部门机械化清洗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交警三大队)。

(4)进一步提高乡村环卫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好环卫装备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管理问题。合理设置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规范人工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运输,严禁焚烧垃圾行为。重点解决好垃圾死角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建筑工地整治工程

整治标准:落实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标准,做到工地内各类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地面全覆盖,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

主要措施:

(1)施工工地建好围墙。建筑工地围墙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临时性工地围挡必须安全美观。采用制式的围挡材料进行围挡(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基建办)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等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施工工地工程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出入口周边的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3)渣土、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式运输并按规定线路行驶。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车辆都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正常开启,要求车辆启动GPS定位系统同时开启(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公安局)。

(二)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1、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马路市场

整治标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划定市场界线范围,明确统一的摊位摆放区域,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其它街道的占道经营行为和马路市场。

主要措施:

(1)抓好违法占道经营的治理。取缔各类流动占道摊点,退路进场。对机动车进城违规占道经营的进行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

(2)抓好店外经营的治理。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取缔店外维修加工、餐饮烧烤及店外摆放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按照主干道杜绝、次干道严控、其他街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设置市场指示牌,明确市场界限,划线定位,持证占道。根据市场情况,配备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摊贩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秩序,自备垃圾盛装容器,严禁垃圾乱扔乱倒、乱排污水。肉类、鱼类、海产等专项经营摊贩要在路面铺设防污垫。摊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4)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购买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售卖的食品和其它商品。(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标准

整治标准:按照“控量、规范、美观、实用”原则,全面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

主要措施:

(1)下大力全面治理各类乱贴乱画、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和门店牌匾。各单位、商户负责清理各自设施上的各类张贴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管理沿街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达到“规格统一、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标准(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基建办、区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范围:东湖大道(侯店桥以南)、衡枣路(滨湖新区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年6月10日前)。各区直单位、乡镇及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20**年6月11日-9月15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负责人、责任人,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高潮。新区管委会将加强督查调度和指导,并启动问责机制。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查漏补缺(20**年9月16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要求整治效果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为衡水湖国际马拉松比赛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各项整治达到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20**年9月20日-20**年5月20日)。对标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根据前一阶段的整治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保质保量的完成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整治任务。

第五阶段:全面验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20**年5月25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形成常态化管理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清 滨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泽强 滨湖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闫世强 滨湖新区政法综治工作小组副组长、

滨湖旅游有限公司经理

常志保 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李风春 区综合办主任

张彦广 区监察局局长

杜国华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孙晓辉 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振生 区财政局局长

商烨青 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宽亮 区环保分局局长

盖柏舜 区基建办主任

刘殿超 区资源保护局局长

李志芳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李宏凯 区绿化办主任

米俊川 区外宣局局长

艾红星 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队长

吕英瑞 彭杜乡乡长

车 俭 魏屯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常志保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有关局主管副职担任。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利用好乡、村两级宣传阵地,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和管理意识,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三)加强督查,明确责任。新区管委会将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评估考核,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实际、管护标准的提高等情况,增加相应的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实际,配备专门的公安警力,保障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提高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肃队容风纪,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第三篇: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贯彻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了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张传b任组长,法制副校长肖三,副校长蔡俊成任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成立学校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组长张传明担任,副组长蔡俊成担任,成员有谭毅梅容朱华张鹏组成,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进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省市县的会议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出租房屋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局文件精神,学校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未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乐器室、实验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校会、晨会班队会及各类有关学科,以讲座、板报、宣传栏、校园电视台及网络信息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

1、户外体育设施;

2、用电设施;

3、交通方面;

4、师生饮水、食品卫生;

5、学生课外活动;

6、环境卫生;

7、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

8、后进生(特别是有不良行为的);

9、校园周边环境。对以上隐患排查情况均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九)、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公安、工商、防疫、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而不懈努力。

第四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第五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

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水泥、砖瓦制造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汇报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专题部署会议的部署要求。根据《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制定水泥、砖瓦制造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对全州范围内的水泥、砖瓦制造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结合调查情况,对无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的,一律取缔关闭;对有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但污染防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具备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砖瓦制造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水泥、砖瓦制造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完成动员部署。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于x月xx日前报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冶金建材科。

(二)排查整治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市)要迅速开展水泥、砖瓦制造企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总体提升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市)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形成工作总结(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清单)于x月xx日前报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冶金建材科,同时报送不少于xxxx字的正面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全面动员,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形成经信部门牵头抓总,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架构,认真开展辖区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同时注重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与相关企业和职工的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县(市)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实时跟踪督办,避免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

第六篇: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打造干净、整洁城市形象,根据《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标准

(一)街道清扫。

按照“六净五无”标准进行街道清扫,即:路面净、便道净、树穴净、路沿石净、果皮箱净、雨水口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杂草、无积土、无砖头瓦块。对南环路、新华路、长寿路、礼堂街、育才街、鲜虞街、东名街等主要街道实行“两扫全保制”,每天上午7:00、下午5:00前完成普扫,全天进行保洁。对邮电街、新兴路、幸福路、新华东路、新行公路、京新大街、建新街等街道实行“两扫8小时保洁”,每天上午7:00、下午5:00前完成普扫,上午、下午各保洁一次。

(二)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实行定时清运和随时清运相结合制度,每天上午7:30前,城区内范围内40座大型垃圾转运站、18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全部完成垃圾清运,全天进行巡查,严禁出现垃圾外溢现象。垃圾转运车辆一律进行遮盖运输,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输,行驶中保持车辆平稳,防止漏撒现象的发生。

(三)公厕卫生。

城区公厕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污物、无垃圾、无异味。环保型公厕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改变公厕部分使用用途,凡是经营秩序脏乱的、改变公厕部分使用用途的,一律终止租赁协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环卫保洁力度。

加强环卫人员管理,加大街道清扫力度,严格执行环卫保洁责任制,落实“两扫全保制”,按照“六净五无”标准进行清扫保洁,特别是做好便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垃圾随有随清,积极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此项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王京坤、范振英同志具体负责(见附件1)。

(二)完善环卫设施。

合理设置公厕,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对公厕内壁进行粉刷,改建无障碍设施,营造干净、卫生的公厕环境。抓紧时间对垃圾转运站、大型垃圾箱进行维护、粉刷,合理编制工程预算,强化工程监管,确保2014年9月10前完成维护、粉刷任务。按照“合理、美观、亮点”的思路,精心组织分类式果皮箱设置工作,确保9月2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上述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于文泽同志具体负责(见附件2)。

(三)做好机械化保洁。

每天安排2台机械化清扫车对南环路、礼堂街、育才街等主干道进行清扫保洁,每周一进行一次洒水作业,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此项工作由于文泽同志具体负责。

(四)拓展环卫保洁渠道。

一方面探索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与相关劳务企业就购买服务进行沟通协商,通过承包环卫保洁保方式,缓解保洁人员不足的状况;另一方面继续公开招聘一线环卫职工,增加人员数量,降低人均保洁面积,提升保洁效果。此项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王京坤具体负责。

(五)查处垃圾乱倒行为。

由城管大队负责,环卫中心配合,对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查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牛立军、丁清坡同志负责,习林博同志具体负责。

三、工作要求

环卫保洁工作责任重、任务重,必须常抓不懈。为切实做好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实行环卫保洁监督考核制度,制定奖罚措施,对责任心强、清扫保洁效果好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对清扫保洁不及时、不彻底的,采取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形式进行处罚,通过奖勤罚懒,进一步提升全体环卫职工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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