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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XXX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XXXXXXX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XX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通过运用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来判断职工是否正确地履行了职能,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职工、帮助职工改进和利用考核结果的过程。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科学考核,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提高工作效能。
二、分配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要向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表现,自主决定本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考核对象
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
对职工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及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
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量化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100―82分可推荐为优秀,81―62分确定为称职,61―4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具体工作基础上,对表现突出获得奖励者进行加分,工行委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七、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定。基础绩效工资是指从个人工作性补贴中扣除的570元/月及第13个月工资数,第13个月工资按照上年度工资为基数,上年度考录人员可纳入核算范围。
(二)实行绩效工资后,XX事业编制和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即冬季取暖费补贴、职工交通费补贴、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等项目,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在规定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自行建立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三)绩效工资不作为发放离退休费的基数。实施绩效工资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计发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退休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平时考核不限次数,每年年底整体考核的办法实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本年度绩效考核原则在本年度年底前考核完毕,新聘用人员从聘用试用期结束后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考核结束后,
根据考核办法发放绩效工资。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职工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3、职工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晋升职务。
②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60%兑现工作性补贴。
4、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篇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量化
1、考核标准占分比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其中群众民主测评占30分,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论文或调研文章、宣传文章的基础上,对超任务部份分别按照省部级每篇3分、市厅级每篇2分、县处级每篇1分、县级部门每篇0.5分加分。得分项目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后记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3、考核结果划分标准:85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同一职务总人数的15%确定优秀等次),70―85分确定为称职(合格),60―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七、考核实施
(一)绩效考核
1、平时考核(60分)
(1)出勤(20分)。出勤缺1天扣1分。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南江黄羊科研所)实行指纹考核制度,指纹录入时间上午上班8:30―9:00,下班11:30―12:00,下午上班2:30―3:00,下班5:30―6:00(若
作息时间变更,另行通知)。在单位上班每月不得低于20天。外出、下乡,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视为出勤。
南江黄羊科研所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勤以签到为准,下乡或出差,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核实认可为准。
出勤考核结果,分单位按月张榜公示,年终汇总。
(2)工作业绩(20分)
根据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按季度考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公示,年终计算综合得分。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情况由分管领导考核。受到县局及以上问责、通报批评,以及处分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业务水平(10分)。
事业人员(含工人)除完成所担任岗位的本职工作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内必须撰写5篇以上畜牧业发展方面调研文章或信息,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3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内必须撰写3篇以上调研文章或信息,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2篇;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含工人,除机关驾驶员)在年内必须撰写2篇以上,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1篇。局机关及卫监所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人员,必须撰写3篇以上调研文章或信息,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2篇。完成撰写任务计5分,发表计5分,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乡镇畜牧兽医站职工以开展试点示范为考核指标,具有中级职称的必须抓好5户以上示范户,具有初级职称的必须抓好3户以上示范户,以签订服务合同、开展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为依据,每少1户按比例扣分。
(4)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10分)。
县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应参加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每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年终绩效考核(40分)
年度绩效考核在次年元月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①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总结,于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
②公开述职:召开考核人员述职会议,每位被考核者进行述职。
③群众测评:全体职工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
⑤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群众测评得分+考核小组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3、考核得分确认
被考核者年度考核得分为平时考核得分加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考核等次确定依据。
篇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执行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环境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机关除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全体干部职工和乡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垂管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等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三、考核原则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全面性,考核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年终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定性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负责人和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不能评先选优,单位负责人减发20%奖励性绩效工资,干部职工减发15%奖励性绩效工资。
1、单位业务考核在全市排名后三位的;
2、综治、计生、安全生产被乡党委、政府一票否决或在上级考核检查中被一票否决的。
3、全年被效能告诫超过3次的;
4、单位满意度测评低于70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
1、业务工作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的;
2、全年工作被督办3次以上的;
3、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4、全年被戒勉督导超过3次的;
5、按本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在60分~79分的;
6、按《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应评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
1、全年工作被督办5次以上的;
2、因工作失职引发进京上访事件的;
3、全年被责令纠错超过3次的;
4、按本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5、按《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应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五、量化评分
年度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绩效考核量化分、党政领导评分、民主测评和加分四部分组成。年度考核成绩超出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一)绩效考核量化分
单位正副职领导(含负责人)绩效考核打分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干部月绩效考核打分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执行;驻村驻组考核打分由驻村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月打分。所有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次月第一周星期三为月绩效考核汇总日,各实施单位将上月《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扣分记录表》报乡党政办组织人事干部汇总。
1、未驻村驻组干部
(1)单位正副职
职绩效考核量化分=(单位综合考核成绩×50%+管理能力综合评估成绩×30%+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分×20%)×60%+中心工作考核分×10%
单位综合考核成绩为所领导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管理能力综合评估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综合评估量化标准》执行。
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理论学习三项规定执行。
中心工作考核分为中心工作完成比例取加权平均;未参加中心工作的同志取全乡平均数。
(2)一般干部
绩效考核量化分=全年月绩效考核分×60%+中心工作考核分×10%
全年月绩效考核分=全年各月绩效考核分加权平均数。
中心工作考核分为中心工作完成比例取加权平均;未参加中心工作的同志取全乡平均数。
2、驻村驻组干部
(1)单位正副职
职绩效考核量化分=(单位综合考核成绩×50%+管理能力综合评估成绩×30%+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分×20%)×35%+驻村驻组考核分×35%
单位综合考核成绩为所领导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管理能力综合评估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综合评估量化标准》执行。
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理论学习三项规定执行。
驻村驻组考核分=各项任务完成数加权平均×70%+驻村领导评分×30%。
(2)一般干部
绩效考核量化分=全年月绩效考核分×35%+驻村驻组考核分×35%
全年月绩效考核分=全年各月绩效考核分加权平均数。
驻村驻组考核分=各项任务完成数加权平均×70%+驻村领导评分×30%。
(二)党政领导评分
党政领导评分由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干部职工一年工作开展情况打分后取加权平均分按10%计入总分。
(三)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为干部职工互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个部分,干部职工互评分按10%计入总分;群众满意度测评分按10%计入总分。
(四)加分
加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加分”标准直接计入。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考核办法是确定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和兑现奖励性绩效工
资的主要依据。
1、优秀等次的确定
具体操作办法:按本办法量化打分后,从未被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和按规定未被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干部职工中,由高分向低分依次取满优秀名额。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中的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即为本考核所得数。
3、岗位晋升聘任
岗位聘任或晋升岗位按本考核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取满岗位职数止。未被聘任到同级岗位的人员降低一个岗位聘任。
七、本办法由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综合评估量化标准》
一、总 则
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规范物业公司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以岗位绩效奖金制为主要形式的奖金激励制度,通过对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估,将其奖金分配结构与实际工作业绩紧密结合。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绩效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公开透明;
2、注重实绩、合理量化、综合平衡的原则;
3、谁管理谁考核,并体现权重的原则。
三、被考核人员:
物业公司经理和职工。
四、 考核的基本内容:
小区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分为经理考核和职工考核。
(一)、经理考核内容:
经理考核主要从敬业精神、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和综合素质等七个方面;
1、敬业精神考核
热爱本职工作,以本职为“天职”;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干物业、爱物业、专物业、精于物业。
2、工作态度考核
有强烈的责任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有积极向上、不怕困难、大胆管理、勇于进取的拼搏精神;有踏踏实实、勤奋努力的工作干劲。
3、领导能力考核:
有合理组织工作部署,统一协调下属行动的能力;有正确分析、把握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做出正确决定的能力;有把握下属思想动态、激励下属工作热情、形成团队凝聚力的能力。
4、工作业绩考核:
物业管理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物业公司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受到上级表彰情况。
5、遵规守纪考核
带头执行物业公司作息时间情况;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6、理论学习考核:
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7、综合素质考核:。
全面考察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情况。
(二)、职工考核内容:
职工考核主要从个人的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团结协作和综合素质等七个方面。
1、敬业精神考核:
热爱本职安心工作,乐于奉献;干物业、爱物业、专物业。
2、工作态度考核:
有强烈的责任感;有积极主动、不怕吃苦、不讲条件、勇于进取的工作精神;有踏踏实实、勤奋努力的工作干劲。
3、工作能力考核:
熟悉小区基本情况,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善于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独立完成所担负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能够出色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4、遵规守纪考核:
服从领导,令行禁止;执行物业公司作息时间情况;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遵守物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5、理论学习考核
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职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掌握的情况。
6、团结协作考核:
思想作风正派,处理好同志间关系;工作中不计分内分外,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有良好的群众口碑。
7、综合素质考核
全面考察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情况。
五、考核时间及方法:
1、所有被考评者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被考评者自我评分、民主测评打分和考核人综合评判打分的方法,在每月的第一周进行上月的绩效考核,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结果在当月内有效。
2、 考核测评打分方法:
(1)、物业公司经理测评打分
各局属物业公司经理的考核人为主管局领导。测评打分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被考评者自我评分。填写《经理绩效考核自我评分》,分敬业精神、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六个方面自我评分;
第二部分,民主测评初评打分。由本小区全体职工从敬业精神、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六个方面,分别给被考评者初评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综合评判打分。由主管局领导给被考评者的综合素质评判打分。
最终成绩=自我评分×20%+民主测评分×30%+考核人综合打分×50%
(2)、职工测评打分
各局属物业公司职工的考核人为各物业公司经理和主管局领导。测评打分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被考评者自我评分。填写《职工绩效考核自我评分》,分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团结协作六个方面自我评分;)
第二部分,民主测评初评打分。由本小区全体职工从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团结协作六个方面,分别给被考评者初评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综合评判打分。由本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和主管局领导给被考评者的综合素质评判打分。
最终成绩=自我评分×20%+民主测评分×30%+考核人综合打分÷2×50%
3、考核监督。局考绩督察组派员参加各局属物业公司的绩效考核,并对其进行监督。
4、试用期职工和临时工不参加绩效考核。
六、考核等级和奖金加权:
1、A级(优秀级):90分――100分, 上月基本奖金加权10%;
2、B级(良好级):80分――90(不含)分, 上月基本奖金加权5%;
3、C级(合格级):60分――80(不含)分,上月基本奖金加权0%;
4、D级(不合格级):60(不含)分以下。.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
局属各物业公司,分别实行全员(本局干部职工)年度基本奖金一次性承包制度。绩效考核成绩与奖金直接挂钩,作为被考核人下一个月奖金分配的决定因素。
1、绩效考核成绩为A级者,上月奖金分配:
月奖金=[绩效考核最终成绩%+奖金加权(10%)]×基本奖金。
2、绩效考核成绩为B级者,上月奖金分配:
月奖金=[绩效考核最终成绩%+奖金加权(5%)]×基本奖金。
3、绩效考核成绩为C级者,上月奖金分配:
月奖金=[绩效考核最终成绩% +奖金加权(0%)]×基本奖金。
4、绩效考核成绩为D级者,上月不计发奖金。并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期间也不计发奖金。
5、全年度累计12个A者,年终奖励1000元
八、考核纪律:
1、各小区物业经理要认真组织,绩效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除单位重新考核外,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考核人扣发一个月奖金直至撤职处理。)
2、每位职工在民主测评打分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结伙串联作弊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发一个月奖金直至下岗处理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凡未在当月的第一周内完成绩效考核的小区,将给予扣发经理当月基本奖金20%的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x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
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
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
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
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
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
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x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
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
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朽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
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
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
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
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
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
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
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这篇《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5》,是®无忧考网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州煤炭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标准,以规定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为基本依据。 三、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实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由个人自评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和领导考核得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权重比例为3:4:3。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被考核人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主要由科室进行,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年度绩效考核在年底进行。对每位工作人员所得分值进行汇总,并按权重和扣分情况计算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确定考核等次,报局党组审定。 四、考核指标 (1)德:学习培训情况、讲政治、顾大局、遵守职业道德情况。(10分) (2)能:业务熟练、工作主动创新、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能力情况。(20分) (3)勤:遵守考勤制度、参加集体活动、对工作尽职尽责情况。(20分) (4)绩:办事效率及时稳妥、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情况。(30分) (5)廉: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群众投诉情况。(20分) 五、考核量化1、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基本标准是:(1)优秀: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均表现突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95分―100分);(2)称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均表现较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较好地遵守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81分―**分);(3)基本称职: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65分-80分);(4)不称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差,或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64分及其以下)。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绩效考核为不称职: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无正当理由请假逾期不归的;(2)拒绝参加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3)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有损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在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单位荣誉及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被有关部门通报的;(4)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5)因责任差错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6)当年受到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或撤销党内职务及其以上处分的;(7)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8)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或收受红包,经查证情况属实的;(9)其它严重违法违纪的。 六、考核奖惩: 1、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标准:参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昌州党办〔**〕53号)文件执行,奖金基数为州绩效考核定等奖金数。 (1)个人考核为优秀的,绩效奖金数为:奖金基数+奖金基数×5%(若获得等次奖金基数为5000元,则奖金数为5000+5000×5%=5250元) (2)个人考核称职的,绩效奖金为:奖金基数(若获得等次奖金基数为5000元,则奖金数为5000元) (3)基本称职的,绩效奖金数为:奖金基数-奖金基数×5%(若奖金基数为5000元,则奖金数5000-5000×5%=4750元)(4)不称职人员不予发放绩效奖。 2、扣分办法:绩效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扣分:(1)因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生1次扣2分,3次以上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 10分;(2)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各类会议(含学习、集体活动等)的,每发生1次扣0.5分;如累计发生5次以上的,每次扣1分;(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的每天扣1分;(4)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达1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3至10分;(5)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差错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3分;(6)被区、州效能、维稳督查通报1次的,扣除8分。 七、结果运用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核表现突出人员中产生。2、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本办法由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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