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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22-04-06 01: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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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根据绩效工资实施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4、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1、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

2、执行时间:绩效工资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9月份以前按财务实际核拨的绩效工资数兑现,9月份以后按本办法考核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1、全校绩效工资总量,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2、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任何津补贴。并将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内容

1、校长(支书)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校长(支书)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

设、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教育教学工作、从事班主任工作、安全及其他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4、安全及其他工作:如教研组长、餐厅、宿舍管理员、安全员、处室工作人员等岗位履行职责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学校正职领导先由学校按本校教职工考核办法考核建档,再由教育局按专项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每年度进行一次。

2、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3、单位副职及中层领导的岗位绩效考核与相应岗位职责和学期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并参与本校教职工的相应考核,结果必须公示。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说明

1、教职工绩效工资分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和30%。

2、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工资帐户。

3、奖励性绩效工资属工作性津贴,分配上按教育局统筹、学校

考核核算的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倾斜。根据附件2《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办法》的考核项目量化积分,结合《教职工病事假制度》和附件3《班主任岗位职责量化管理细则》具体落实。

4、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拒不服从工作分配,长期不到岗者均视为不合格人员,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同时不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事组织部门审核的绩效工资的30%部分和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两部分组成。教育局由县人事组织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校长(支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山区津贴后在岗在编教师一次性核算拨付各单位。

6、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按教职工量化考核办法核算到人,经教育局审定核拨付学校,一般按月核计,按季度发放。校长、支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按考核等次发放,上半年预发,年终考核结果结算。

七、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

1、正职领导的绩效工资兑现由教育局核定。

2、30%的奖励性绩效发放时,先统筹以下资金:

(1)学校副职和中层领导的岗位绩效资金。在不失误本职工作,确保岗位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除按教职工正常考核兑现外,副职按每月60元兑现,中层领导按每月40元(兼职50元)兑现。

(2)、班主任津贴:考虑到班主任工作的难度和工作实际,其津

贴纳入绩效考核,每月总额原则上按该班当月实际人数的2.5倍核计,具体发放办法执行附件3《班主任岗位职责及量化管理细则》。

(3)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岗位绩效资金。在不失误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按20元兑现岗位绩效。

(4)节假日加班补助:学校经常发生不可避免的个别人员节假日加班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按每人每天50元给予适当补助,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5)住宿生管理费用:包括值日、值周工作;早读辅导和晚自习管理及食宿管理工作,所需费用按值周领导和教导处核计情况从全校绩效总额中统筹。

3、教职工绩效兑现时,采取以下办法:

(1)每人按月发放80元山区津贴。

(2)教育局统筹后各人每月核批的30%奖额中,按每月每人先扣除250元作为考核基金,余额据实发放(以示对基本工作的认可,并承认原30%的职级档差)。统筹的每人250元,先按上述第2款进行二次统筹,二次统筹后的余额再按附件2《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办法》中的考核项目量化积分予以兑现。

(3)核发时上述两项结果合并发放。

4、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先兑现教学质量奖惩,余额依据《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办法》兑现。

5、有下列情形时从当月核计后的绩效款额中扣除,扣除金额计入工会账务,作为平均性福利处理。

(1)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外出学习工作的,不得发放绩效工资。

(2)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可倒扣基础性绩效工资。

(3)拒不履行职责,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视其情节,每次扣10-20元。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每次扣10-20元。

(5)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0-20元。

(6)旷工者按日工资额扣发。

(7)除公差外,任何形式的休假按每天7元扣发生活补助费。

(8)未涉及事项按附件4《教师工作失误惩处办法》执行。

6、男职工达到55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者,可适当放宽考核政策。

7、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相关政策

1、国家原则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各学校依据班主任工作量及班额大小,具体确定班主任津贴标准。

2、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

3、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应与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相结合。由教育局批准外出学习、培训或借调、支教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考核,原单位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附件1: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副书记)

成 员:(副校长) (教导主任)

(政教主任兼团总支书记)

(财务人员) (工会委员)

附件2:

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及奖惩办法

为了强化教职工岗位职责,提高岗位工作效率,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 奖项设置:

该奖分阶段岗位量化考核奖和学期岗位量化考核奖。阶段岗位考核以自然周为统计单位,每四周为一个兑现阶段。学期岗位考核奖在平时量化的基础上核计。

二. 考核对象:在岗在编的教师和职工。

三、量化积分办法:

1.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工作职责核计成标准工作量,按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或扣分)。

2.积分办法:

(1)教职工每周基本积分按学校工作分工核计。课堂教学以所任科目周节次ⅹ课程系数,所得结果为所积分值。非教学工作按职责履行情况由值周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同予以核计积分。

(2)核计以周为单位,每月(四周)按有关规定奖惩兑现一次。

(3)其它工作的积分只扣不加:

(4)缺早操1次扣1分;缺集体性会议(含例会、教师会、政治业务学习活动)每次扣1分;缺教研活动1次扣1分;缺辅导1次扣1分。

四、奖惩兑现办法:

1.原则上以个人月实际积分数目核计(与国家政策相悖时另行处理)。

2.有下列情况者,从个人岗位考核津贴中扣发,具体说明如下:

(1)缺勤:2天及其以内,每天扣2元;缺3天以内者,每天扣3元,缺4天以内者,每天扣4元。缺勤5天及其以上者当月津贴以0核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者,缺勤6天以内每天按2元扣发,6天及其以上,当月津贴以0核计。

(2)直系亲属(两代)的婚、丧、大病住院的缺勤10天以内者每天扣2元,10天以上者该项以0核计。

(3)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岗位考核奖。

(4)各种会议、教研组活动等连续迟到两次扣1分。

(5)除公差、业务进修外,所有缺课、缺岗按该课或该岗位的对应积分扣罚。

(6)各种辅导按早读每次2元、其它时段每节辅导按4元予以补助。

(7)当月工作态度较差者酌情按2—5分加罚。

(8)当月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者每次按2—5分加罚。

(9)不能完成临时性工作者,酌情每次扣2分。

(10)备课、作业批改及其它相关工作只作检查评估,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学期终了一并奖罚。

五、学期积分及奖惩:

1.学期积分为每月积分的总和。

2.学期积分按如下方法扣罚:

(1)备课、作业批改及其它相关工作未完成相应指标者,以完成率核计,每缺1个百分点扣2分。

(2)上交的各种材料、文档每缺一项扣3分。

(3)全学期事假每天扣积分2分。

3.各种获奖按每项(人、次)奖加3分(不分等次)。

4.学期积分的使用:

(1)该积分作为述职考核、评优树模、晋级的重要依据,与相关学校制度并行使用。

(2)学期终了若有福利发放,则以该积分作为核计福利的依据。

(3)学期终了核计全学期个人积分,全年累加计算,作为发放年终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的依据。

(4)全学年缺勤累计10天内,每天扣10元;超过10天以上者,对其提出警告批评教育,按一半发放年终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者,当年不得评优树模,同时取消年终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

(5)全学年累计缺课或缺辅导40节以上(公差除外),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受到上级处分、因失职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对学校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者,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特别严重者按一半发放年终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

(6)教学成绩按《教学质量奖惩办法》兑现。

七、该制度执行后,原《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奖惩办法》废止。

1.以周为单位,每天按10小时核计,中午(含午操)4小时,下午4小时,晚上2小时,逐日登记每天缺勤人员及时间,每周汇总,于次周例会予以公布(考实)。

每周的考勤统计由值周领导与教导处共同统计,周末由校长审定后存档。

2.教师业务进修的缺勤不在此列。

3.考勤管理参照《教职工病事假制度》。

1.各年级课程设置及工作量计算方办法:

语数英政物化历地生体音美心综微合语数英政物化历地生体音美蒙综微计 文 学 语 治 理 学 史 理 物 育 乐 术 语 合 机 初6 6 6 3 3 3 2 0 0 2

初6 6 5 2 3 0 2 2 2 2

初6 6 6 2 0 0 2 2 2 2

系[**************] 1 1 1 1 1 33 1 1 1 0 1 34 1 0 0 0 1 33 系1.2 1.1 1.1 1 1 1 1 0.9 0.9 0.8 0.8 0.8 0.8 0.8 0.8 数

2.其它非教学工作量核计办法:

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前提下,有关工作量每周按如下办法核计(每节积1分):

A、学校管理类:正职领导10节;副职领导8节;主任6节;团总支书记4节(兼职者减1节)。

B、教研组长、年级组长1节;班主任2节(只发津贴,不计入个人积分)。

C、会计4节;出纳2节。

D、政教、教导干事2节。

E、广播室2节;文档管理2节;远程设备管理2节。

F、电工2节;灶务管理2节;男生宿舍管理3节;卫生检查统计3节。

G、常规教学检查统计(早、中、晚各1节)总计14节。

H、体育训练每项2节;美术训练累计2节;音乐舞蹈培训累计2节。

I、文印3节;收发1节;学生考勤2节;女生管理4节;图书管理1节。

J、早操计2节;理化课每人加1.5节的实验准备。

H、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教务等工作据实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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