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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教组发〔2019〕7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全厅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前段工作基础上,按照专项整治“关键在专,要害在治”的要求,重点抓好8个方面专项整治任务,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结合工作实际,查找突出问题,分类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群众检验。
二、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
目标任务: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整治措施:以“一张清单”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对照梳理,建立台账清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逐条梳理,建立台账清单,自查自纠。
2.督查督办,推动落实。对照台账逐项对表,跟踪督办。对已经落实的,抓好巩固提高;对应付了事、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的,严肃问责处理。
3.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查找制度短板,补齐制度“缺位”。
4.形成整治情况专项报告。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参与单位: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目标任务: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抓好整治,激励党员干部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整治措施:以落实中央政策、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迅速进行核查核实。一是在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方面,立场坚定不坚定、旗帜鲜明不鲜明;二是在贯彻落实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三是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听之任之,集体讨论研究问题不表态或表态模糊;四是存在阳奉阴违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五是责任意识不强、畏难情绪严重,等待观望,不担当不创新。对查实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视情形进行谈心谈话、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纪律处分。
牵头处室:人事处 参与处室:机关党委(纪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2.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严格遵循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指示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牵头处室:人事处 参与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
3.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强化分类考核,对不同岗位的干部有不同的考核要求,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突出经常性、制度化、全覆盖。坚持事业为上,鲜明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
牵头处室:人事处、教育训练处 参与处室:政策法规处、调查统计处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目标任务: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出现就专项整治什么问题,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落实“关键在专,要害在治”上下功夫,在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上下功夫。
整治措施:以省厅党组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以及规范管理参加评审、验收、招投标、兼职取酬等活动的通知》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全面自查自纠。聚焦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全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是否存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借机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账”。
2.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重点督办工作力度,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主题教育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
3.加大通报力度。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选取典型案例编辑案例释读,以案明纪、以案释规。
4.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职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及时出台、完善、修订出差开会旅差费、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方面制度,补齐制度短板,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纪委) 参与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规财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各处室、直属单位
(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的问题
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及“基层减负年”有关要求,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抓实整改,以省应急管理厅名义印发的文件数量减少30%以上;以省应急管理厅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减少30%以上;对市县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严格落实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要求。
整治措施:以《厅党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含整治新“变异”问题补充)措施》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实行计划管控。建立“文会”和“督检考”总控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定期对标理账,自查自纠。
2.加强跟踪督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整治情况的评价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推动建章立制。完善整治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调处 参与单位:防汛抗旱处、政策法规处、机关纪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五)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全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整治措施:以落实《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对照2019年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情况,填好《湖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报告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梳理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抓好自查自纠。
2.组织抽查核实。根据自查自纠的汇总情况,结合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表、一些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信息,人事处、机关纪委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提交驻厅纪检监察组。
3.严肃处理问责。根据抽查核实的情况,将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驻厅纪检监察组。问题属实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
牵头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 参与处室:人事处、机关纪委
(六)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目标任务:聚焦利用行政许可、执法处罚索拿卡要,冒领、挪用救灾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整治措施:以治理行政许可、执法处罚、救灾等领域突出问题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系统。杜绝行政执法文书在执法系统进行体外循环,做好执法情况定期通报,督促市(州)县建立完善法制审核制度。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参与处室:危化烟花处、非煤工贸处、教育训练处、规财处
2.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挪用救灾款物等问题。相关处室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基层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处理各方反映的救灾款物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
牵头处室:救灾保障处 参与处室:机关纪委、新闻宣传处
3.制订完善省应急管理厅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并加强贯彻落实。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参与处室:危化烟花处、非煤工贸处、规财处、教育训练处,机关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4.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在基层一线解决索拿卡要的问题,对信访反映的索拿卡要问题线索,要建立清单,逐条调查处理。
牵头处室:机关纪委 参与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
5.对利用行政许可权、执法处罚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拿卡要,冒领、挪用救灾款物,以及救灾款物发放不及时、不公开、优亲厚友的行为及时曝光,放大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
牵头处室:机关纪委 参与处室: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目标任务:以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为单位,对软弱涣散党支部、党组织进行排查摸底,找准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集中整治。
整治措施: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
2.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重点,分批开展支部书记、党员轮训,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及严重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等问题。
3.建立完善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制度。落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从严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没有评为“好”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规定。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 参与处室: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支部
(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甚至在非法生产的企业和个人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目标任务:将应急管理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惩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净化安全生产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整治措施:以中央、省委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中涉及到应急管理系统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认真核查。对反馈问题中涉及到应急管理系统内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的问题,特别是可能存在的黑矿、非法生产背后“保护伞”,进行情况了解和核查。
牵头处室:非煤工贸处 参与处室:机关纪委、各业务处室
2.强化整改问责。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查处“保护伞”重视不够的督促整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牵头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 参与处室:机关纪委、各业务处室
三、工作要求
全厅上下要严格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开展主题教育的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整治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厅领导、各牵头处室、参与处室主要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真刀真枪推动措施落实落地、问题跟进解决,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防止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厅主题教育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门工作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强化协调督导。机关党委委员指导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跟踪指导,重点查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坚持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抓紧抓实党中央部署的X个专项整治以及省委提出的X个专项整治,勇于揭丑、敢于亮剑,能当下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问题、直面矛盾,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处置、综合施策、挂账销号,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招硬招,推动各方面工作改进提高,以问题整改成果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作为评估主题教育效果的重要依据;要不等不靠,与第一批主题教育参加单位同步开展专项整治,该整治的立即整治,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抓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监督。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接受各方面监督。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整治,措施、进度、成效要让群众知晓,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抓好专项整治同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省委“X”系列文件及各领域各单位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同今年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整治任务
(一)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巡视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贯到底。加大巡视巡察和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案例。
(二)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对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意志消沉、精神不振,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担事、不扛事,面对复杂矛盾问题,缺乏斗争精神、不敢触及矛盾,奉行好人主义,爱惜羽毛、怕得罪人,工作主动性不够、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研究处理。落实《X》通知和省委干部管理系列文件、公务员管理X个制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及时选拔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摸排,紧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项、违规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列出问题清单,扎实推动整改,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专项整治。从市级层面抓起,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将年度精简量化目标分解到各季度,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发文、办会前置审核力度,按季度推进落实。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的总量和频次,实行计划管理,抓好监督实施,统筹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不搞层层加码,切实减少重复督查、无效督查。建立基层观测点,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真正让基层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五)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规的进行处理;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从严惩处。
(六)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全面排查、找准问题,严肃执纪、从严查处,坚决整改、建章立制,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七)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实,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班子战斗力不强,主体责任认识不高、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X省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全市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八)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聚焦“打伞破网”,推进“打财断血”和“行业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涉黑涉恶、涉黄赌毒的党员干部,坚决清除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站台撑腰、包庇纵容的“保护伞”。
(九)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城乡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农业、国土资源、退役军人、投资受损群体、民代幼教师群体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加强信访矛盾台账化解攻坚,重点整治去省集体访高发、重复进京上访重点人员化解稳控不得力、持续重复进京上访等问题,减存量、控增量。
(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办事难”问题,重点整治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着力解决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问题解决不到位,整治热线整合不到位、平台功能不完善问题,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着力解决推诿扯皮、“假办结”“被办结”问题,不断提高办结率;着力解决企业负担重问题,整治减税降费政策不落实、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等问题,激发市场活力;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擅自让企业停产、随意到企业检查、随意处罚企业,金融部门随意起诉企业等涉企行为不规范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抓好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各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不要求上下一一对应。要细化整治措施,坚持工程化设计、项目化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决定,每个专项整治都由市委常委牵头负责,同时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整治内容,推进措施、序时目标和评估标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单位要参照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牵头单位要承担起统筹推进、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责任,配合单位要承担起具体实施、跟踪推进、强化落实的责任,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对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常委会每月调度1次,牵头市委常委每半月调度1次,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1次。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注重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要把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实绩考核和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具体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成效。要深刻剖析专项整治中的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治,发挥警示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港南区纪委机关、港南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贵港市司法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坚持“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立足职责、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服务效能的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9年8月至12月底。
三、专项整治的对象与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对象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全区各级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过程中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重点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城市管理、治安管理、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村农业、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4、廉洁执法方面。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报”,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5、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6、执法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对执法监管不力,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本机关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紧紧围绕这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的6个方面问题,根据本部门监管事项,召开监管对象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监管对象对本部门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集群众、新闻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自查分析会,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细化措施、逐条整改、逐件落实。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依法依规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严肃查处典型案件。通过自查、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既要查处行政执法机关所发生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源头整治,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监督部门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地址和网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认识到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是滥用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是公权私用、产生基层贪腐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认真研究、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区司法局要在同级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区纪委机关、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创新工作方式。鼓励支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用机制制度创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从最突出的问题治起,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督相配套,抓好工作落实。区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督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工作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部门,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的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五)定期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和区本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对本机关及其直属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即时进行收集和小结,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向区司法局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每旬(至少提前一天)书面报送进展情况,每月23日前书面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查办的典型案例等情况并填报统计表(附件1略)。年底整治结束前提交总体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