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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寒亭区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4、《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98)
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7、《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xx)
8、根据施工现场实地考察情况、施工单位实力和材料供应情况等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对寒亭区区委区政府小区、区检察院小区、区商业总公司小区、原区财政局家属院、区人社局友谊路小区、区人社区文化街小区、区市政工程公司小区、原房管局小区实施供热管网及楼内立管的改造。
由于本工程总工期约43天,工期紧,材料存放地、材料加工场地和安装施工场地狭窄。 各个小区比较分散,且住户多。为确保工期,各单位、各专业队、各工种交叉作业较多,相互干扰大,施工难度大,施工要科学组织、周密计划,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团结协作,在施工前必须预先做好现场调研及勘察工作,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实施性方案;确保工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圆满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三、施工准备
1、施工管理人员准备: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负全责,是质量第一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是本项目技术和质量的直接领导,协助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指导。
(3)工程技术部:协助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4)施工员: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检查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按照规程、规范、设计图纸编写技术交底、指导班组施工操作,每个分项完成后,组织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及时填写施工技术资料。
(5)质检员:严格监督生产班组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参加隐检,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6)施工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定施工,及时进行自检、互检,保证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施工班组为一个土建施工班组、两个管道施工班组,约投入50人。
2、技术准备:
依据甲方、设计批准的施工图,及时准确的做出施工预算,施工图预算经批准后送材料部门筹备。
设计交底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全面熟悉设计图及有关文件,领会设计意图,编制详细的分部工程实施性方案和各工序施工书面技术交底。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工程内容交底、组织工人进行学习,使所有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心中有数。
3、劳动力准备:
开工前认真组织安排好劳动力,开工后立即开展施工,劳动力安排见附表。
4、设备选型、主材审定:
按图纸、国家标准、施工进度计划,提前作好各种材料、设备、机具的进出场计划,确保订货质量及到货日期和数量。及时同甲方、设计及有关方面取得联系,明确各种材料、设备的供货渠道和特殊要求,然后按供货厂家资质等情况配合监理申报,获得批准后及时签订购货合同,确保材料、设备的到货时间。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准备: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需用量计划见附表。
6、现场临时设施:
若我公司中标,将积极落实施工所必须的临时设施,如现场办公场地、生产生活场地、仓储地点、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
四、施工进度计划
1、施工工期安排:
工程拟定20xx年6月8日开工,20xx年7月20日完工,并组织验收。
2、施工进度计划表(见附表)
3、施工部署:
(1)总体施工部署:根据本工程工期紧,战线长,不可预见因素多的特点,分两个施工队平行施工。
(2)沟槽开挖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人工清槽底的方法进行施工。
(3)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加大协调力度,有施工作业面应灵活机动的积极施工,保证整体施工计划的落实。
(4)生产组织: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计划,把任务落实到班组,实行“周计划、日检查”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主持协调会,及时解决问题,保证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
4、施工任务划分:
(1)土建作业队负责:所有沟槽(含工作坑)的开挖及回填施工(含砂垫层)以及路面恢复施工,支墩的浇筑等。
(2)管道安装作业队负责:负责直埋管道、阀门等的`进场、下管、管道及阀门的安装,室内立管安装、管道水压试验及管道的冲洗、系统调试。
五、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1、直埋管道工程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1)直埋管道工程施工流程:
路面拆除、管沟开挖――铺砂垫层――管道安装及保温―支墩浇筑及固定支架安装――超声波检测焊口――防腐保温修补、管道接口保温――管顶填盖中砂―室内立管安装――水压试验――管道冲洗调试―路面恢复――竣工验收。
(2)土方开挖应按本设计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现场条件不能满足开槽上口宽度要求时,应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进行边坡支护。
(3)土方开挖前应制定对开挖范围内的各种障碍物(已有地下管线与构筑物、相邻建筑物和地上设施)的保护措施并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和配合。沟槽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人工清底,开挖前必须与甲方和有关单位协调地下是否有管线和电缆,采用人工开挖探坑的方法来探明地下管线和电缆等。
(4)管道焊口处需要人工开挖工作坑,管道两侧及底部的工作坑不得小于600mm。
(5)土方开挖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沟槽边护栏、夜间照明灯及指示红灯等设施。
2、室外管道安装:地下管线的保护
先向有关部门要求管线交底,以明确地下设施的基本位置,必要时先开挖样洞,以探明准确位置,便于施工,并保证各种预埋管线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对暴露的管线采用支撑保护措施。
(1)直埋管道保温材料为发泡聚氨酯,制作保温层前应进行管道表面抛丸处理,保证管道、保温材料、外保护层之间紧密接合。
(2)直埋管道均采用焊接钢管焊接连接。施焊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焊工应持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规定的有效合格证,应在合格证准予的范围内焊接;设专人防火。
(3)沟槽开挖
混凝土路面开挖使用人工开凿,管道土方沟槽采用挖掘机开挖为主,人工清底为辅。开挖过程中,注意观察土质变化,对有塌方迹象的路段采用支撑围护。
挖掘机开挖至槽底标高10~20cm左右,预留槽底土不挖,由人工清除,修整槽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改造,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至20xx年止,全面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条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评估分类,分步实施。20xx年将首批改造13个(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已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急需维修改造的小区。
三、整治改造内容
针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
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
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修缮工程
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墙面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
(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住宅与商网混用的下水管线重新分设;
2、清淘、维修下水管线和化粪池,按照需要和有关要求进行增设;
3、更新老化严重的供电线路,供暖、供水和供气管线;
4、修复和安装楼道灯、庭院路灯;
5、修复小区内的破损道路、硬覆盖和围栏、大门等。
(四)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1、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
2、治理小区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3、有条件的小区,可合理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游园;
4、整治改造小区周边街、巷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阶段(1月至2月)。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下达的总体计划,落实改造工程的具体点位,统一上报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审核后,申请市政府计划立项。
(二)规划设计、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和征求意见阶段(3月至4月中旬)。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牵头,区物业办公室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区物业办公室牵头就小区改造方案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征求意见。
(三)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市房产局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和大宗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社区、业主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竣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1月至12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制度。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市房产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验;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整治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二)单位工程造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折算,单位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20元(含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管理费用)。具体标准将按小区改造内容调整。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市审计、财政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市房产局,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提报本区的整治改造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
(二)市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筹集市本级资本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三)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拆除违章建筑工作。
(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进行整治改造,对小区垃圾清运点进行建设和完善。
(六)市环保局负责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七)市审计局负责对整治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也是今年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协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整治改造工作要体现公平,阳光操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评估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充分利用有限资金,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施工单位在维修改造过程中,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市房产局存档备案。
(四)严把质量关。改造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市房产局留取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予以扣留。
(五)整治改造工作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要借鉴成功经验,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的小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能够市场化运作的,要聘请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住宅小区要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并将小区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小区,深入住户,做好居民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的参与、支持和理解,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爱护城市意识,突出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成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机制
1、建设老旧小区信息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梳理完善全市老旧小区基础信息,将“十四五”期间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按照产权性质、改造需求等情况分类落图,加强市区统筹、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政策集成、业务联动,逐步形成涵盖老旧小区治理、改造、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
2、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综合治理。坚持“先治理、后改造”,明确老旧小区内违法建设、地桩地锁、开墙打洞、群租房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综合治理标准。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影响改造工程的应在改造前拆除。通过“自拆、帮拆、劝拆”等形式,拆除影响改造工程的外窗护栏,保障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全面拆除地桩地锁,治理开墙打洞和地下空间违规使用,对群租房进行动态清零。
3、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管理。全面开展老旧小区体检,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力争在20xx年底前将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项目储备库。各区结合体检结果、本区财力、群众工作情况和居民诉求等实际,对储备项目分批申报列入改造实施计划,并动态调整。加快推进危旧楼改建和简易楼腾退项目,每年按照不低于基础类改造总量20%的标准推进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加大力度推进改造周期短、当年能见效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公共区域市政专业管线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单项改造项目,支持实施环境整治项目。合理安排实施计划和施工工期,减少雨季施工、冬期施工。
4、创新以改建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可将老旧小区中危旧楼房集中连片、危旧楼房与平房交织,以及部分建设年代较早、建设标准不高,虽可通过加固方式改造但居民改建意愿强烈的项目纳入改建范围,实施改建带改造、解危带改造。建立居民出资、产权单位履责、社会资本参与的资金共担模式。
5、分类细化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标准。按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和技术导则,明确13项基础类改造内容,将楼本体节能改造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内供水、排水、供气等老旧管线改造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菜单,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砍伐老树,守住现状绿化率不得降低等底线要求;细化11项完善类改造内容,将居民需求强烈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加装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消防设施等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菜单,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自行车棚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明晰12项提升类改造指引,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利用拆违腾退的空地和低效空间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补建养老、托育、体育、社区食堂、卫生防疫、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参与机制
1、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筹,有关部门分工落实,街道(乡镇)具体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平台+专业企业”模式统筹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源利用、规模化改造、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物业,推动“治理+改造+运营”一体化实施。各区可将街区、社区内老旧小区打捆实施,推动项目“由小变大、由散变整”,由老旧小区改造向街区更新转变;推动项目“投资+工程总承包+运营”一体化招标,实现全链条实施;推动以“物业+”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改造运营低效空间和存量设施,同步提升运营水平和物业服务水平。各区要完善引入社会资本风险评估机制,规范退出程序。
3、完善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机制。加强责任规划师培训,指导责任规划师深度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细化责任规划师提供项目规划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公众参与、全程跟踪和服务项目实施、参与项目验收等全流程工作指南,完善责任规划师在改造项目生成和方案审查等节点出具意见的制度。健全改造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确保改造项目设计品质。
4、健全落实产权单位改造责任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落实产权单位在动员业主参与改造、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承担自有产权专业管线改造费用以及归集补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的责任。压实市、区属国有企业产权人责任,加快推动所属老旧小区改造,研究将其实施改造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企业成本的可行性。研究支持产权单位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后退出小区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支持鼓励产权单位将自有房屋设施改建为便民服务设施或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有关措施。制定支持产权单位使用房改售房款或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的相关政策。
三、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1、健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管控机制。围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制定相应施工图审查和责任规划师出具意见的具体办法,明确改造要求,强化设计管理。健全专项验收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设计方案进行专项验收,不通过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营收实行单独核算。鼓励社会资本以“物业+养老”服务的方式参与,提供物业服务,开展定制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搭建平台,吸引专业企业参与加装电梯、增补养老服务设施等工作,同步实施室内适老化改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智慧居家社区服务,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精准对接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需求,丰富服务形式,创新产品供给。
3、着力破解老楼加装电梯难题。绘制全市老楼加装电梯地图,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加装电梯诉求办理督导机制,完善项目启动工作流程。出台利益平衡指引,指导居民依法协商,促进达成共识。支持各区搭建加装电梯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鼓励安装爬楼代步设备等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鼓励租赁企业搭建平台,探索采取以租换租的方式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
四、推动各类市政专业管线只改一次、各类改造一次到位
1、统筹同步实施各类市政专业管线改造。创新老旧小区红线内市政专业管线改造施工总承包模式,优化红线外市政专业管线改造审批流程,实现管线改造与综合整治同步实施。管线改造移交后,水电气热等市政服务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特别是推动排水企业管理服务进小区,实现管理服务入楼入户。制定老楼加装电梯管线改移成本控制措施,统筹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和加装电梯管线改移,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改移费用。明确专业公司改造责任,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鼓励由一家通信公司统筹负责改造项目内的架空线规整(入地),与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同设计、同实施、同验收。
2、细化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措施。完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申请制,利用好协商议事平台,充分开展民主协商,引导居民达成共识。细化施工方案,充分考虑居民正常生活需求,明确临时供水、排水措施,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提前公示改造计划,避免因居民新装修房屋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明确改造申请截止时间,充分预留居民协商和申请时间。
3、推动各类改造一次到位。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与老旧小区相关的市政专业管线、道路、绿化、“海绵城市”、“雪亮工程”等各类改造信息共享,统筹用好各类改造资金、资源,实现以块统条,推进一张图作业、一本账管理,力争一次改到位。
五、优化规划建设管理措施
1、完善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进一步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的存量配套设施,建设便民服务设施。加强存量配套设施用途管控,推进将已挪作他用的配套设施恢复原规划用途,或按照居民实际需要使用,优先配建卫生防疫、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设施。探索存量资源统筹利用利益补偿机制,鼓励存量资源授权经营使用,加强授权经营使用期内的用途管控和使用监管。
2、创新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全市设立老旧小区新建改建配套设施规划指标“流量池”,对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公共安全设施改造、危旧楼房成套化改造的,增加的建筑规模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可由各区单独备案统计,进行全区统筹。创新规划管理措施,允许土地性质兼容和建筑功能混合。可利用现状使用的车棚、门房以及闲置的锅炉房、煤棚(场)等房屋设施,改建便民服务设施,依据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意见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出台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指引,制定楼本体、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等改造内容设计标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质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荆门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居民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结合京山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着力解决中心城区(含新市街道、温泉街道、京山经济开区,下同)范围老旧小区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建筑物破损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通过6年的持续努力,基本完成中心城区范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居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按照“共建共享”理念,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市级统筹指导、街道(区)组织实施、居民自治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统筹推进。成立京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市级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各街道(区)对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及管线单位根据职责积极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先基础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坚持规划设计先行,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完善,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进提升功能改造。
(四)建管并举,注重长效。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抓好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督和验收等环节,严控工程造价,提高改造质量。创新老旧小区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引导居民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改造范围
老旧小区应为市中心城区配套设施不全、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全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四、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的改造包括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治理体系等内容(具体分为4大类26小类),按项目性质又分为基础类和提升类。实施改造过程中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实际合理选择改造项目,确定改造标准,重点解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有序推动改造向建筑物本体共用部分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同步加装电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成片推进改造,并同步完善片区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五、资金筹措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居民出一点、财政补一点、单位帮一点、社会筹一点”的原则,通过居民出资、财政资金(包括地方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资金)、管线单位出资、原产权单位出资、市场化融资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同时整合其他资源、资金参与改造。
(一)财政资金。市财政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符合中央奖补范畴的改造项目,应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积极申请中央奖补资金。
(二)管线单位出资。管线迁改费用由各管线单位分摊承担,市财政以奖代补。
(三)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居民以多种形式参与改造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计取费用并列入居民出资。鼓励支持居民自筹资金(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小区改造;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内公共停车和广告等收益,依法经业主大会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维护管理。
(四)原产权单位出资。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原房改房小区在改造过程中筹措资金仍不能完成已选定的基础类项目实施的,由原产权单位帮扶解决。
(五)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鼓励养老幼托、医疗卫生、智能停车、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各类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合法、有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街道(区)组织对辖区内符合政策要求且有改造需求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改造申报主体(有主委员会的,改造申报主体为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改造申报主体为社区或原产权单位)向小区居民发放意见征求书,征集居民改造意愿及对改造内容的意见。改造范围内改造意愿超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方可申报改造。
(二)制定方案。各街道(区)根据调查摸底及意见征集情况,制定改造计划,改造计划应包括:拟改造小区基本情况、改造意愿、改造内容、概算费用、资金筹集方案和后续管理模式等内容。各街道(区)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初步方案设计。鼓励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距离较近的老旧小区归并整合,统一规划设计,统筹实施改造。
(三)居民决策。各街道(区)将改造意愿征集情况、改造计划和初步方案在拟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结束后组织业主进行表决,原则上改造方案需经“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四)申报确定。各街道(区)于每年9月底之前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本辖区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街道(区)申报情况形成项目清单,组织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相关街道(区)逐一审查项目。对于未能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可顺延至下一年度。
(五)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包括立项、设计、财评、招标施工、结算审计等) 由各街道(区)具体组织实施,按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执行。老旧小区改造可根据规定简化项目审批,依法采取多种方式确定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鼓励结合实际成片推进改造及探索项目建设EPC模式,缩短工作流程。水、电、气、弱电等管线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
(六)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各街道(区)组织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完成项目审计,并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七)后续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各街道(区)负责落实社会化管理或依托社区实施自治管理,切实建立起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和街道(区)为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强化职责分工。
1.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负责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雨污管网与周边市政管网衔接、雨污管网改造及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2.新市街道、温泉街道、京山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老旧住宅小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拟定改造计划、组织预算编制和实施改造工作;负责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3.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宣传氛围,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市发改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指导街道(区)、相关部门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市科技和经信局: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管线迁改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相关弱电管线单位落实老旧小区改造管线迁改责任。
6.市公安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治安、交通及安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7.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基层社区治理、居民自治、养老服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和管理使用等工作。
8.市财政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改造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监管,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政策;协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中央、省、荆门市补助资金。
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批工作;指导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违建拆除等工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10.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城市社区配建公共体育场地、全民健身设施,支持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11.市城管执法局:配合街道(区)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的存量、新增违建拆除工作,做好长效违建管控;指导街道(区)推进老旧小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等工作。
12.住房公积金京山办事处:负责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13.市文明办、市信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所涉相关专项工作的推进,并简化相关审批手续。
14.供电、供水、燃气、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邮政等企业:负责所属管线、设施改造工作,配合相关街道(区)做好协同设计、施工。地下排管的土建部分由各改造实施单位负责施工,各工程管线单位须向实施单位提供线路走向图和排管数量。
(三)强化督查考核。
市政府将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各相关街道(区)、市直单位年度政绩目标考核。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定期指导、联合督查、定期通报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改造目标
1、基础设施完善:确保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造提升。
2、居住环境优化:通过改造,使小区绿化、照明等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增设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3、建筑节能改造:对小区内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如加装保温层、更新节能门窗等,降低能耗,提高居住舒适度。
二、改造内容
1、基础设施改造
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工程。
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消防、安防设施的`完善。
2、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
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
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等。
新建或改造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
3、建筑节能改造
外墙保温层加装,提高建筑节能性能。
门窗更新,采用节能型门窗。
屋面防水层更新,确保建筑防水性能。
4、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完善小区内物业用房、安防系统等设施。
三、资金来源
1、政府投入:作为主导,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2、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
3、居民自筹:鼓励居民通过自筹资金、缴纳维修基金等方式参与改造。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对纳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
2、制定方案: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和居民需求,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
3、宣传动员:通过宣传动员,提高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和支持度。
4、组织实施:按照改造方案,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改造施工。
5、监督评估:对改造过程进行监督评估,确保改造质量和进度。
6、总结反馈:改造完成后进行总结反馈,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政策保障。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传等方式,提高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和支持度。
4、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改造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改造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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