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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文章

2024-09-27 11: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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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xx年,已纳入20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三、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20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x.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x.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x.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五)长效管理。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改造提升后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五、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篇: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管理方案

为加强和改善老旧小区的管理,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陈旧、配套不够完善、环境脏乱、管理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升老旧小区宜居环境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小区全面改造、重要街区精准改造、片区综合提升,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在20xx年完成已初步摸排出尚未完成改造的约96个、涉及约4200户20xx年底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我县城区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工作。

二、改造原则

(一)民生优先,补齐短板。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对小区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老化、防灾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引导相邻相近较小规模、零星分散的小区整合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共享各类设施和空间,满足防灾防疫等应急需求。

(二)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由居民集体讨论决定,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成片改造,注重特色。坚持系统综合改造,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整体改造效应。同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文化建设,挖掘地域人文脉络,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建筑风貌,打造人文社区,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四)健全机制,建管并重。

三、改造范围

本实施方案的老旧小区是指建成于20xx年底前、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我县城区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四、主要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等公共部位维修等。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雨污分流、供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路灯照明、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实现“路平、地净、灯亮、管通”。同时,改造完善小区安防监控设施,在小区出入口及重要节点设置安防监控探头。其中要求做到“四个必改”:一是实施违章搭盖拆除,加强执法力度,对占用公共场地违章搭盖,包括拆除屋顶违章搭盖的铁皮屋、彩钢板等坚决予以拆除;二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雨污管道建设,实现纳管收集,解决排水问题;三是实施消防安全整治,补充完善各类消防设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实施线路规整,清除各类“蜘蛛网”。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鼓励将电梯加装老旧小区纳入改造内容,暂无法纳入的应在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中考虑后期电梯加装需要预留安装位置。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公共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快递、快餐存放用房。有条件沿城市主干街道的老旧小区必须按照城市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屋顶和立面改造。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预留空间要留有足够弹性,各类设施、小区绿地、口袋公园等应急避难场所要预留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接口,通过临时功能调整满足防灾防疫等紧急状态使用要求。

五、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二)制定总体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临江镇、临城镇及社区联动,负责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的数量及小区户数、建筑面积、房屋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详细台账,形成老旧小区改造数据库。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生成改造项目储备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单位的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三)制定小区具体改造方案。临江镇、临城镇会同县城发公司、规划设计单位、管线单位、小区业主代表组成工作专班,根据老旧小区现状、居民改造意愿和资金筹集等相关情况,合理制定“一小区一方案”改造方案。县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具体改造项目清单。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参与改造。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

(四)简化项目审批。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后,县城发公司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闽建审改〔20xx〕8号)文件进行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审批手续。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施工管理。县城发公司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要合理安排改造时间和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鼓励分片区由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与联通公司分别委托施工单位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县福建广电网络集团上杭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广电网络线路集中整改、建设。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供电线路集中整改、建设。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县住建局组织县直相关部门、临江镇、临城镇、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联合竣工验收。联合验收达标后,交付所在地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接管,暂无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由临江镇、临城镇及相关社区接管。

(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源库,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临江镇、临城镇及社区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必须积极引导通过捆绑打包等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城市管理局负责职能委托范围内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住建局负责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六、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加强资金筹措

通过居民合理出资、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1.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门窗更换、电梯加装以及水表、电表表后的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用于支付改造费用。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志愿服务支持改造。(县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及市级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补助,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先按1880元/户(含供水一户一表改造补助费用380元/户)的标准予以配套补助,并合理统筹教育、体育、民政、工会、卫生、残联等部门符合条件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探索三供一业相关资金以及政策性银行贷款、公积金、维修资金等使用的相关政策,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县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文体旅游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管线单位出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供水、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站房及箱柜设施,土建部分建设费用原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通讯、广电网络缆线的迁改、规整费用,相关企业承担65%,县财政承担35%。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企事业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县财政、供电企业各承担50%。(县财政局、工信科技局,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上杭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资金使用

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要按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做好资金管理,确保达到年度资金使用绩效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城发公司、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上杭分公司、上杭水务公司、旷远能源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指导、协调、督促改造工作,定期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意义、相关政策、实施步骤和改造成效,形成浓厚的改造氛围。对列入改造的老旧小区业主进行动员,听取业主意见建议,引导业主支持并参与决策、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成果。

(三)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临江镇、临城镇统筹。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停车场等,发展社区服务,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

第三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群众热切期盼,改造意愿非常强烈。20xx年国家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将其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资金补助。我省住建厅等三部门也联合出台文件,对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我市也在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试点实施。据了解,目前我市此项工作推进困难重重、进展缓慢。为深入查找原因并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市政研督查办成立调研组,先后召集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和榆阳区、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老旧小区的居民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并赴山东省淄博市、福建省厦门市和我省西安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

在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渐趋收紧的大背景下,通过改造让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平抑城市房价、稳投资和稳就业、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顺民意、得民心的重大民生工程。

(一)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在淄博、厦门等地调研了解,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小区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物业管理缺失、小区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疾”得以解决,居民生活环境和设施都得到根本提升,生活质量显著改善,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都衷心地对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点赞。

(二)有利于平抑房价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与棚改不同,老旧小区改造并不会产生短期购房需求大量激增现象。相反,小区生活设施和整体环境改造提升后可降低房屋空置率,促进存量住房的交易和周转,释放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根据淄博市统计,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房价和租金平均上涨约15%到20%左右,房屋空置率大幅下降。

(三)是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途径。与其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业投资项目相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周期短,一般为半年左右即可完成,资金周转很快,同时边际效益明显,能迅速转化为消费能力。另外也可激活居民更新房屋内部装修、购买家具等消费。可以说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既能保民生,又能稳投资稳就业,还能拉动消费的多赢工程。

(四)有利于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老旧小区改造的是环境,凝聚的是人心。根据淄博、厦门、西安等地经验,通过发动群众共同缔造美丽家园的历练,群众精神面貌大幅提升,主动维护小区环境,自觉参与社区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得到很大提升,许多人成为了老旧小区改造的义务宣传员、讲解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也相应提高。

二、我市工作现状及主要困难

据统计,我市仅中心城区在20xx年前建成交付的.老旧小区就有176个(榆阳区162个,高新区有14个),7层以下(以6层、5层居多)无电梯住宅楼868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涉及群众约万户、4万多人。这些小区普遍存在困难群众相对集中、房屋建筑老化、基础设施缺失、外观立面破损、生活环境脏乱差、治安和消防隐患突出、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居民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愿望非常强烈。

(一)工作现状。根据调研组调查了解,截止20xx年10月底,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刚刚起步,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整体工作推进缓慢。

1、改造试点推进缓慢。因灵秀街、保龄球馆片区居民意见征求难以统一等原因,市政府第53次专题会议决定重新选定改造小区。市住建局和榆阳区政府经摸底调研,先后2次变更改造对象,最终选定大有当巷、桃园小区、市建设局质监站家属院3个小区作为改造试点项目,截止20xx年9月底,大有当巷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其它2个小区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预计20xx年春季开工。

2、亟需启动中省补助项目。20xx年4月国家三部委《通知》文件发出后,为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市发改委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了33个(其中中心城区15个)住宅小区,编制上报了《榆林市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计划》,9月初省发改委已下达我市15个小区的改造资金3267万元,其中榆阳区10个、子洲县4个、佳县1个,这些项目亟需市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尽快启动实施。

(二)我市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根据调研情况,调研组认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1、部门间协调机制不顺。由于老旧小区改造在我市刚刚推行,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作机制。一是在项目申报上,上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申报流程,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造成项目申报无所适从。二是项目审批手续繁杂,涉及发改、规划、消防、住建、执法、质检等多个部门,尤其是电梯加装审批手续更为复杂。三是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电力、供水、供暖、通讯等管道线路设施运营单位同步实施,各管道(管线)经营单位之间协调难度很大。

2、居民自治力量薄弱。大部分老旧小区缺乏能力强又不怕麻烦的“牵头人”或自治组织,小区改造面临无人组织实施的局面。一是我市住宅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不发挥作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全市496个老旧小区中无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有434个,占。二是社区居委会因职能和人员等方面的制约,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推进上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力充分发动群众,更没有能力组织实施。

3、居民意见统一困难。据调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前居民意见统一难度普遍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居民参与公众事务的意识不强,对小区改造工程不参与也不关心,坐等政府推动;二是由于小区居民之间自身思想素质、文化差异、个体需求差异等原因,对改造的内容、标准等方面众口难调;三是部分居民担心改造影响自身利益而强烈反对,比如担心改造会拆除违章建筑,一楼和二楼居民担心电梯加装影响采光和通风等。

4、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目前主要靠政府投入,居民出资难度较大,引入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造还无从谈起。一是争取中省资金补助比例过少,20xx年国家向陕西省下达老旧小区补助资金亿,其中下达我市仅3267万元,仅占,主要原因就是我市相当一部分老旧小区因各类审批手续缺失而无法申报。二是部分居民存在等、靠思想,过分依赖财政投入,自己不愿出资。尤其是电梯加装费用财政相对补助较少,个人出资比例大,高低楼层之间费用分担比例协商难度很大。

三、工作推进建议

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借鉴其它地市先进经验做法,调研组认为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先保民生、后做提升,政府在尽力而为的同时要量力而行,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一是在市级成立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城管执法、水务、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项目快速申报审批通道。二是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由住建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推进;发改部门负责建立改造项目“储备池”,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补助资金拨付;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三是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老旧小区改造的属地工作责任,参照市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整合归集各类小区改造资金。四是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和实施主体,开展小区改造的宣传、全面摸排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并具体实施小区改造项目。五是建立电梯加装绿色审批通道,在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建议不再办理土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免收土地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业主意见统一的前提下,不考虑加装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等问题,同时简化规划、设计、施工、消防等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二)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一是在改造前由社区居委会指导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负责与居民充分沟通,提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社会贤达和其它热心群众的带动引领作用,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二是改造时组织业主全程参与,由居民就改造内容和小区后续管理充分讨论,由街道办事处作为主体开展项目申报、方案设计和改造施工。三是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上,借鉴西安、厦门经验,即在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下,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批准实施,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资金分担办法和低层住户利益补偿办法,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三)合理划分政府和业主责任。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政府的角色应该是推进者和引导者,财政资金应更多发挥正向激励和兜底作用,而不是大包大揽。一是合理划分改造内容。将改造内容分为环境整治、民生基础设施、综合提升类三个类别,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菜单”和改造标准,根据小区现状确定改造的“必选项”和居民“自选项”。二是明确政府和居民资金负担比例。对于小区环境整治和水、电、气、暖等楼体外的民生基础设施,根据现行政策,由各级财政负担;对于居民自选类的小区综合提升类和住宅楼本体的改造内容,由居民自行决定是否改造,资金主要由居民承担,市、区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设计、评审等手续办理费用建议由财政承担。

(四)探索市场化改造模式。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区改造,切实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一是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老旧小区,采取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包括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加层改造)、商业捆绑开发(与城市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政策激励方式,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资改造。二是探索政府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联合改造,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和政府物业补助等方式,逐步回收改造成本。三是探索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联合改造,通过加装电梯和建设停车场等设施设备的出售、租赁收益,逐步回收改造成本。四是探索多方共建,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水、电、气、暖等经营单位更新维护相关管道、线路设施。

(五)建立小区管理长效机制。老旧小区改造不仅仅改造的是硬件设施和小区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做好改造小区的后续管理,避免“前改后乱”现象。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或基层社区党组织作用,一是对于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对于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在健全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引导业主根据小区情况,灵活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三是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机制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后续小区设施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

第四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以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小区居民品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大力实施小区改造工程,努力建成宜居绿色、人文小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正真实现住宅小区“排水通、路面平、路灯亮、停车有序、功能全、环境美、管理优”的目标。

三、重点老旧小区改造

1、金花园小区:

A区、A2区改造范围:重要是打通消防通道,在现有小区内拓宽5米的消防通道,沿A区小广场四周进行改造铺面包砖,对现有停车位进行规划,对部分地下自行车库顶部铺水泥方砖,安装健身器材等,改造小区路灯,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10万元。

B区改造范围:小区南门两侧道路进行拓宽,改造路灯、打通6个消防通道并将路面拓宽为5米,沿车辆通道硬化绿化带规划停车位218个,对三个自行车库顶部进行硬化铺面包砖,安装健身器材,对B区东、西、北围栏进行改造,更换小区大门两个,硬化原门球场地将其改为停车场,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12万元。

C区改造范围:沿小区东西两边道路拓宽4.5米,改造成为停车位,对门球场硬化将其改为停车场,打通小区内4个消防通道,对东、西、北小区围栏及大门进行更换,对部分地下自行车库顶部铺水泥硬化并安装健身器材,对小区路灯改造亮化,改造后新增车位218个,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21万元。

2、明珠苑小区:明珠苑一、二期停车位重新布局,在3-4号楼、8-9号楼之间重新规划停车位,可新增车位26个,停车位使用泊位器,管理采取门禁读卡系统,预算投资12万元。

3、盛世花园小区:对小区南大门东、西两侧、东南配电室周围进行硬化,在10号楼前7号楼后硬化停车位,新增停车位35个,预算投资12万元。

4、绿地园小区:对绿地园小区小广场塌陷进行维修,做防水处理,广场铺方砖,对部分路面进行硬化,在17-18号楼、农行1-2号楼建成停车位82个,停车位铺面包砖,对小区部分道路进行拓宽为消防通道,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155万元。

5、金星花园小区:对金星花园小区1、2、3区地下自行车顶部全部硬化铺水泥方砖安装健身器材,在2号楼、34号、35号楼前硬化建成停车位,对小区路面进行改造,在3区25-27号楼、31-33号楼入口处路面硬化铺面包砖改为停车位,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404万元。

6、金塔小区(含银塔小区、谦益花园、工行家属院)对金塔小区10号楼、6号楼、法院家属楼10-11号楼之间绿化带硬化铺面包砖改为停车位,对金塔小区、银塔小区破损路面维修硬化,银塔小区西门前,友谊医院南侧场地硬化改为停车场,对小区路灯亮化,对现有自行车库顶硬化铺面包砖并安装健身器材,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302万元。

7、裕西小区:在1-2号楼之间3号楼西22号楼前部分绿化带进行硬化改为停车位,对小区部分破损路面硬化维修,对现有自行车库顶部硬化铺面包砖,安装健身器材,对小区路灯进行亮化,维修下水管网,楼顶漏雨等,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400.8万元。

以上7个小区整治改造242栋楼,建设改造面积98.6万平方米,投资预算为1626.8万元。

四、改造程序和项目验收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5月-6月底)。各社区通过利用横幅、宣传栏进行宣传,并要制作宣传版面在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进行长期宣传,大力宣传整治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改造给居民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改造后和引入物业管理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整治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社区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辖区居民树立大局观念,配合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

(三)因地制宜制订改造规划方案(20xx年6月20日-7月15日)。由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制定拟改造7个小区的改造规划方案,镇依据改造方案制定预算方案,并将拟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施工建设阶段(20xx年7月17日-8月31日)。按照改造规划方案要求,完成7个拟改造小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和杂物的清理清运工作;镇政府进行整治改造工程招标,并负责监督组织施工建设进度,按照施工进度申请改造资金,完成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五)竣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20日)。由镇政府牵头,市城乡规划、利通区环卫局,交通建设局等部门参加,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老旧小区改造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反映政府形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一)资金管理及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改造工程进度拨付制度,改造施工企业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工程进度达到80%由镇政府拨付拟改造小区业主自筹的30%部分,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剩余10%资金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拨付。

(二)强化现场管理。镇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工程招标和监理,加强对现场施工队伍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三)倡导业主参与。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大力倡导业主参与,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和职责。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镇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措施;各社区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妥善处理整治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改造和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整治成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涉及面宽,业务性强,要从项目实施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1、坚持规范运作。为实现公开公平和规范运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统一评定方案、统一整治标准、统一组织验收、统一决算审计。

2、实行专报制度。镇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及时反映整治改造工程进度,开工、竣工比例,并将统计报表和信息简报每月25日前报送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进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整治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蚌埠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四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经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一)小区名称

20xx年度整治改造的8个老旧小区:新城小区、站北小区、治淮路570号、南三工区小区、勤俭一里南段大院、淮秀园、新淮路小区227、251、279、291号、淮轮小区。

20xx年“三供一业”3个项目:安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小区,治淮路699、715号,南三工区小区,液力小区。

二、改造目的

通过整治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改造内容

(一)雨污分流改造

(二)“三化”改造

“三化”即绿化、亮化、硬化,通过养护、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景致优美、居住舒适的小区环境。

(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休闲、文化、生活需求,结合小区特点和场地,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广场,添置健身、休闲设施,满足居民的文娱生活需求。

(四)外立面、楼道改造

为保证小区的整体改造效果,对破损、污旧的小区楼体外立面、楼道、围墙等整体清理、粉刷。

第六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镇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治理对象

全镇城区有规模的老旧住宅小区;同时对其余小区进行摸排登记。

三、时间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完成30%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完成70%;20xx年完成100%。

四、治理内容

(一)明确标识化管理。各社区要加快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所属社区要发动业主委员会代为履行标识化管理工作,做好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根据要求,区房管部门负责支持老旧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20xx年底前,全部要完成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要将实行督办整改。

(二)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对存在问题的老旧小区涉及标识化管理的`问题事项由物业管理部门或所属社区督促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涉及支取公共维修资金的,区房管部门将给予配合、指导,消防部门将就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指导、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充分利用周边公共停车场资源,帮助周边居民实现优惠便利停车,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现实问题,积极推行、探索实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共享停车等创新方式,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全面掌握,加强信息报送。镇消安委将跟踪掌握、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请各单位将镇城市小区消防通道治理情况摸排表于12月30日前报镇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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