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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2024-08-25 2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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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幸福教育工程,进一步提升我县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依据市教育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xx〕88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沈教办函〔20xx〕59号)、沈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沈阳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沈委教领发〔20xx〕7号〕、沈阳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沈教办函〔20xx〕268号〕等文件精神及市、县民生福祉新突破专项行动计划部署和市、县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为全县中小学生提供尊重规律、满足需求、安全有序的课后服务,解决家长急难愁盼的问题,促进学生全方位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让学生的学习更好地回归学校。全力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夯实学校育人主体作用,确保有意愿的学生100%享受课后服务。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课后服务增强家长对教育的满意度,让广大家长体验到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工作原则

(一)规范原则

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学校为主、社会参与、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课后服务体系。统筹规划校内外课后服务资源,完善课后服务管理制度,落实“一校一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保障课后服务规范开展、优质高效运行。

(二)自愿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本。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需求和意愿,围绕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充分设计好普惠性课后服务项目和个性化课后服务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严格遵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原则。学生、家长完全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学校、教师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三)民主原则

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有效发挥其功能。学校课后服务的开展、个性化课后教育课程的设置、个性化课后服务的费用管理和发放标准等具体事宜要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协商确定。学校课后服务新方案制定后要经过党政班子讨论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经批准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惠民原则

充分体现学校课后服务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各学校要按照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的具体要求,做好经费预算,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支出,不得列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费用。

(五)安全原则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课后服务期间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工作内容

(一)保证课后服务时间

各学校100%开展课后服务,确保有意愿的学生100%享受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的开展保证每周提供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放学后依次开展1小时普惠性课后服务和1小时个性化课后教育,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课后服务结束后,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可提供延时服务。初中课后服务结束后可开设自习班,进行个别辅导和答疑,学生自愿参加。初一初二自习时间不超过19:30,初三自习时间不超过20:30。普通高中原则上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高一高二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不晚于21:30,高三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不晚于22:00,具体服务时间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对于课后服务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离开学校的学生,需由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及带班领导确认后,方可离校。

(二)创新课后服务内容

工作日普惠性课后服务以指导学生完成作业,进行答疑辅导为主。个性化课后服务以综合素质拓展为主,可开展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初中课后服务不得全部用于补习辅导,要安排合理课时开设兴趣类课程、开展社团活动和阳光体育运动。要通过科学设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学习困难和学有余力等不同学生的成长需求,不断增加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课后服务不得讲授新课。普通高中提供个性化服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意愿,可以有计划地安排课程辅导,辅导时间及辅导形式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

(三)加强课后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以学校教师为主,以校外人员为辅的课后服务教师队伍。探索对承担课后服务任务的教师实施“弹性上下班制”。校内教师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聘用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等参与课后服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人员要严格把关,外聘教师的履历、资质、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学校要严格审核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四)拓展课后服务渠道。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被列入县民生赛道作为校内“双减”攻坚式突破项目上报市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对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将给予考核加分。县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康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备案制度》,统筹各校需求,遴选资质优、信用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供学校选择使用。各学校可根据自身需求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学校要与引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同时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培训机构的服务情况实行质量评价和动态监控,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资格。县体育、文旅、团委等部门要发挥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五)规范服务经费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费用监管,做到表册齐全,账目明细,程序完善,操作规范。

1.普惠性课后服务费用。中小学生参加普惠性课后服务不收费,所需经费按沈政办发〔20xx〕71号文件规定由财政予以保障。学生申请参加课后服务不足40分钟/天的,不计入课后服务的参与人数。经费专项用于服务教师的补助,以及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物业管理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基本开支。参与普惠性课后服务的人员补助标准不超过45元/人/时。

2.个性化课后教育费用。中小学校开展个性化课后教育,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沈教发〔20xx〕88号文件收费,收费工作由学校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2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小时不高于3.8元,按月收取,不得跨月收费,要据实开具收据。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个性化课后教育收费为代收费,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或超出标准收费。经费要专款专用,具体支出标准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合理确定,据实结算,按实列支,主要用于参与个性化课后教育的人员补助、消耗品购置等开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侵占、挪用课后服务经费,不得列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费用。

3.严格执行发放、公示和退费有关规定。学校要依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县教育局审批的课后服务方案,以月为单位制作课后服务补助的发放表,发放表要有领取人及校长签字。要按照补助发放表,实名制直接发放到校内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及外聘校外人员的银行卡中,严禁用现金发放。每月在校内公示课后服务支出明细,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或挪用课后服务经费。个性化课后教育收费多花不补、余额退还,按月据实返还余款。参加个性化课后教育的学生中途因变故不能参加并要求退费的,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退回当月剩余费用。所有退款手续需学生家长确认签字。

五、保障机制

(一)完善管理机制

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订好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学校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做好人员调配、服务时间和内容安排、场地和物资保障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安全开展。20xx年,市教育局将“建设全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学生选课、教师管理一体化平台操作准备。

(二)强化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坚持把安全放在课后服务的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强化课后服务场所的安全管理。建立学校、警务、医务、交通联动机制,健全学生校园伤害保险等制度,切实消除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课后服务安全进行。

(三)坚持公开原则

要将省市有关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尤其是个性化课后教育的有关规定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家长,必须在开展课后服务前主动向家长公开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每月在学校公示课后服务的支出明细。定期听取家长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四)健全督导机制

学校是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县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学校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情况,特别对课后服务自愿参与、服务内容、经费管理、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督导检查。对课后服务政策落实不积极、执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课后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争取社会支持

在课后服务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家长会、学校开放周(日)等多种方式增进家校沟通,有条件的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不断拓宽课后服务渠道。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校要加强对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开展优质课后服务的典型学校,缓解家长焦虑,赢得家长满意,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篇: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以及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连云港路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安茂盛

副组长:刘海习、丁梅、陈常莲

成员:王芳、杨晓燕、薛秀丽、高健、李佳、李强

王坤、杨少花、唐晓琳

李晓霞、李冠、闫羽

陈静、苏玲、徐世玉

秦励、徐鑫、李文彬、葛美、葛文、芬徐晓

马恒鑫、李汶珊、苏蓓

二、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贫困家庭要由扶贫部门认定。延时服务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服务对象范围。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研究确定。

(三)课后服务内容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服务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四)课后服务主体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托管工作,鼓励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各班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课后服务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三、课后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四)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配合,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1、德育中心:

负责做好托管服务对象(家长、学生等)的审核工作。组织班主任详细填写表格(附表1、附表2),严格审核参加课后服务人员名单,并与开学2日内上交审核结果。

2、教学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人员包括党员、积极分子、青年教师、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

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探索"学校主导、学校与家委会共担责任"的服务模式,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4、党群服务中心(安全教育办公室):

负责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5、后勤保障中心:

负责托管场所的物质保障工作。

以上五个处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五)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办公室将课后服务纳入优秀志愿者、优秀义工及教师考评机制中,学期末将对优秀家长志愿者、优秀义工和服务教师进行表彰,确保服务质量。具体量化考核有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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