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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估实施方案(范文五篇)

2024-08-25 2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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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在当前世界日益多元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培养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对于提高公民素质、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实施目标

1. 培养学生对祖国的深厚情感,增强爱国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2.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对祖国未来发展的自主参与能力。

3.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国家民族意识的传承和发展。

4. 提高学生的国家意识和国际视野,增强他们的担当和领导能力。

三、实施措施

1. 开展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如升旗仪式、主题演讲等,以提高学生的爱国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2. 加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了解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美德和中华民族精神,培养民族自信心。

3. 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重要纪念场所,如革命烈士陵园、革命历史博物馆等,让学生亲身感受历史的沧桑和祖国的伟大。

4. 举办晚会、展览等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通过音乐、舞蹈、诗歌等艺术形式,凝聚学生的爱国情感。

5. 增加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在课堂教育中的渗透,如通过教材、讲座、学习班等方式加强学生的国情教育。

6. 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社区建设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7.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开展线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便更加全面和广泛地传达爱国主义精神。

四、组织保障

1. 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方案,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2. 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爱国主义教育水平。

3. 加强学校与社会资源的对接,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五、评估和调整

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成效评估,收集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反馈,及时对爱国主义教育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措施,预期达到以下效果:

1. 学生对祖国深入了解,增强爱国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2. 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备良好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3. 学生具备国际视野和领导能力,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是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的范文,具体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二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群众对教育的期盼为着眼点,扎实推进教学精细化管理,提升全体教师执教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力争常规工作有新路,重点工作树新势,教学质量创新高,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全力打造区域内品牌学校。

二、工作要点:

1、推进精细化教学管理,完善教师教学目标管理考核的科学性。

2、推行任课教师岗位聘任制度,提升教师整体执教能力。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制度建设。

4、推进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5、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要求,推进课后延迟服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质量兴校,提升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质量是学校办学的生命线,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办学的首要任务。

1、全面落实课程标准,严格按课程标准开设课程,转变质量提高方式,以“优质轻负”为目标,以课堂为主阵地,以提高效益为追求,全面增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有效性。

一是要全面落实教学常规要求。

切实提高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学科作业、课后辅导、教学测试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有效性,多层次、全方位地将有效教学落到实处。要把教学常规要求的落实作为提高教学有效性和教学质量的基础工程来抓,着力把好“四关”:即严把备课关,着力突出“研究”;严把课堂教学关,着力突出“有效”;严把作业批阅、讲评关,着力突出“精细”;严把辅导关,着力突出“勤实”。要切实提高教学自查的有效性,做到凡考必严、凡考必评、考前必备、考后必思。

二是要大力加强有效课堂建设。

切实加强对新授课、复习课、讲评课、习题课等不同课型的研讨,以追求有效、高效为目标,形成一定的课型范式。以教学基本功大赛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有效课堂大展示”活动,推广有效课堂的成功范式,展示有效教学的阶段性成果。

三是要积极推进校本教研。

建立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科研工作机制,通过校本教研,凝聚广大教师的集体智慧,提高教学效益,增强“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发展即成果”的意识,将课题研究作为推进校本教研和师生发展的有效载体。

2、切实加强体艺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创新、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和冬季长跑、跳绳,引导学生走出教室、走向操场、走向大自然,锻炼体魄、磨练意志。切实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丰富学生艺术素养,提高学生艺术表演的技能水平。

(二)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师资建设水平

1、抓骨干,发挥名师示范作用。名教师是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提升教育品质的基本保证。要切实加大名师培养力度,从示范教学、论文发表、教学实绩、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着手,不断提升名师队伍建设水平,争取培养出一批镇、县级名师。

2、抓考核,完善教师教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认真贯彻《x校20xx教师质量目标责任书》,《x校教师岗位竞聘实施方案》,把实施质量目标绩效考核与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健全完善以落实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校内教师聘用合同制和教师岗位目标完成奖励制,坚持公平合理、规范有序、优绩优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继续深入教师岗位开展大练兵活动。学校将营造书香校园氛围,鼓励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并提出明确的读书要求。积极参加网上教研活动,实践资源共享。加大教研力度,规范教研行为。深入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积极参加小教部组织的各项教学展评活动。选派部分教师到省市名校参观学习,讨教经验,开阔视野。

(三)强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1、抓细节管理。一是要管好细节。教学管理要从小处开始,从细节处着眼,从细微处入手,抓好学生的学习习惯,抓好教师的工作纪律和教学规范,抓好后勤人员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二是要细化管理。各级管理者要有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具备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讲究精细化的操作程序。要细化管理要求,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使所有师生的学习工作有章可循;要细化管理措施,使每一项工作要求都有具体的落实举措;要细化管理职责,所有管理者都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三是要强化考核。要加大管理过程的.考核力度,以严格的考核提升学校管理的水平。要加强学校管理考核机制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加大考核的力度,提高考核的精度,增强考核的效度。

2、抓好持久管理。一是要使常规成为师生的习惯。要组织学生系统地学习各项规范要求,做到熟记于心,并逐步内化为素养、外显为习惯,在任何时候、任何状态下都要自觉地遵守常规要求。教职员工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接受规范要求的培训,清楚工作程序,明确行为要求,逐步成为习惯。二是要使管理成为常规工作。学校师生要形成“常规管理人人有责”的共识,每个人都要在清楚行为规范的同时,明确自己负有的常规管理职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强化“工作即管理,管理即工作”的责任意识。要努力使“常规管理”成为“管理常规”,形成“人人都在管理,事事都有人管”的管理状态。

(四)抓好毕业班的教学质量,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1、认真抓好毕业班的教学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三会”:毕业班教师会、毕业班学生会、成绩分析会。每学期每会至少3次,各校要做好记录备查。跟踪好毕业班的教学情况,及时调整毕业班的教学策略。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做到有方案、有目的,落到实处。

2、做好迎考的准备工作。毕业年级三主科要研究明确小升初水平测试考什么和怎么考;研究近几年考卷(教师必做),弄清题型、题量和难度变化,把握命题特点和趋势;研究复习的策略及措施,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迎考的研究一要抓得早,要在本学期教学的初始阶段就开展研究实施;二要拓宽面,不仅毕业班要研究,非毕业班也要进行研究,使考试内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年级、每一个教师,树立大循环长远的教学思想;三要经常化,使考试内容落实到教学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

第三篇: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

一、背景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也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目标

1. 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让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

2. 提升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塑造他们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3.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学生的奉献精神;

4. 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让他们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三、具体措施

1.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深入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发展成就,通过故事、视频、讲座等形式,引导学生热爱国家;

2. 组织学生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如革命纪念馆、革命遗址等,让学生亲身感受先辈们为国家献身的英雄事迹,激发他们的奉献精神;

3. 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社区义务劳动、环保行动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

4. 在校园内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展览,展示中华文化的瑰宝和中国人民的奋斗历程,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国家和民族;

5. 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和国家大事,通过主题讲座、讨论会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对国家发展的认识;

6. 开设爱国主义教育专题课程,包括中国古代史、近现代史、思想道德修养等内容,系统地传授爱国主义理论和知识。

四、落实方法

1. 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 注重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让家长了解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并参与其中,形成良好的育人合力;

4. 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方案,确保教育效果。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方案,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 学生的爱国情感显著提升,对国家充满热爱;

2. 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增强,对中华文化有更深入的认同;

3. 学生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得到培养和激发,能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4. 学生的家国情怀和民族认同感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六、总结

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真正实现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

第四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健全综合评价,构建以教育生态为核心的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富有浙江特色的“三维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于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体等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教学。

(三)注重创新导向。基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找准省级定位,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二级监测模式,积极探索学生表现性评价、实践性评价、学习过程评价等监测方法,保持省域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先地位。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示范引领,通过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区的实验机制和实践探索,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循证改进机制,实现以测促建,以评促改。

三、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成长环境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涉及学生品德行为、学业水平、学习品质、实践创新和身心健康5个方面,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品德行为主要监测学生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情况。学业水平主要监测各学科基础知识、关键能力的达成情况。学习品质主要监测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实践创新主要监测学生在表现领域的能力水平,比如实验操作、信息素养等。身心健康主要监测学生在运动与健康、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二)成长环境。监测学生成长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因素,分别考虑教师、学校、家庭和区域4个层面,体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具体涉及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习负担、教师研修发展、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等。

四、监测对象与工作周期

监测周期为4年,间年组织小学与初中监测,实施“一年监测,三年改进”的工作思路。监测时间安排在当年10月中下旬。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科教师、学校校长和参测学生家长。学科测试依据四年级与八年级相关课程标准。

五、监测方式

监测主要采用学科测试与问卷调查。在学科纸笔测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表现性测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探索现场实践操作测评和基于表现行为捕捉的在线测评方式等。问卷调查包括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和家长问卷。学生问卷有书面填答与在线填答等多种形式。

六、监测工作程序

(一)工具研制。组织专家研制学科测试卷和学生、教师、家长、校长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进行3轮试测,最后邀请省外专家进行审读与修订。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测试,监测实践操作能力与信息素养等。

(二)样本抽取。抽样采用两阶段概率比例规模抽样调查法(PPS)。第一阶段为抽取样本学校,根据办学性质、区域性质等抽样维度将学生分为不同群体。第二阶段为抽取样本学生,样本抽取依据各县(市、区)中学生群体人数比例进行等比例抽取。县(市、区)内的各个类别学校均有学校入样,学生样本总数不低于7%。

(三)现场测试与调查。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或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省教育教学实际,将小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达标、待努力3个水平段,初中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良好、达标、待努力4个水平段。

(五)数据处理。包括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3个阶段。预处理阶段完成对数据的编码、对无效和异常数据进行筛查和清理。数据分析阶段,通过经典测验理论逐一进行项目质量分析,确保项目有效;通过单维和多维项目反应理论将总体和分维度的能力特征值,标准化后转换为相应的量尺分;计算问卷中指数得分,形成报告的基础数据。数据挖掘阶段,基于对数据库中不同数据的关联,应用各种统计建模方法,发现指数间、指数与客观数据之间的联系和趋势。

(六)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省级综合反馈报告、行政反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各学科反馈报告,各设区市综合反馈报告、各县(市、区)综合反馈报告。

(七)结果运用。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报告省级监测结果,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市监测报告,督促县(市、区)问题整改。部分监测结果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监测工具管理

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相关资源开发监测工具,使用前后均为机密级保密材料。监测工具的开发与管理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

监测工具管理包括工具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回卷等环节,须按照保密要求管理。所有传递过程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登记手续,并在教育局与样本学校的保密室保管。县(市、区)巡视员与样本学校监测人员专车护送监测工具到学校,并在试后护送测试材料回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样本学校须按监测程序做好工具的接收和保管、拆封、使用和封袋、封装等工作。县(市、区)须于测试后次日将测试材料送到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分类装箱,并在2天内送达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八、组织机构与职责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教育督导办,下同)负责监测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过程监控和改进督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工具研发、业务培训、制订细则、样本抽取、数据采集与分析、报告研制、结果反馈等专业技术与实施指导工作。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所辖县(市、区)的监测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上报与核实基本数据、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签订监测工作人员纪律责任书、指导样本学校规范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市、县两级均要落实监测工具保管、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与保密措施,完善区域内监考制度,加强考务、考风与考纪的巡视与督查,从制度上保证监考、巡视工作质量,确保监测采集的数据真实客观,保证监测过程规范有序。

九、样本学校的组织与实施

(一)样本学校职责。各样本学校须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监测工作小组。其职责为: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校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包括防疫等各项准备。

3、按要求组织本校的监测工作,确保本校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4、按要求做好本校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负责。

5、监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有条件的学校监测教室安排在录播教室,录播内容保留时间6个月。

(二)学校监测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

主监:1人,由样本学校校长担任,对该校学生安全、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

副主监:1人,由副校长或由除校长以外的负责人担任,当主监填写问卷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试组织工作时,副主监负责全校的测试组织工作。

监测员:每个测试教室2人,一名由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另一名由非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负责学生测试的组织和监督。

选派监测员须严格政治与纪律要求。学校主监、副主监、监测员与县教育督导办公室签订考风考纪责任书,职责要明确、具体,监考结果有痕可查,出现问题有明确的问责处理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保卫人员1人、司时员1人、场外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

(三)监测实施。样本学校须做好监测年级全体学生的宣传与教育、做好教学与测试安排、设置校内公示栏、准备相关文具物品、安排学生测试教室、设置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的场所、设置测试办公室与带锁文件柜等。同时根据监测细则与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本校操作手册,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分工与要求规范有序实施。

十、监督与处置

(一)巡视和监督。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拟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省教育督导办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督学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教研员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共同负责对各地监测工作的视察、监督和指导。

各设区市向所辖的每个县(市、区)派遣2名市级巡视员,协助做好监测工作的巡视、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向每所样本学校派遣1名县级巡视员。由教育局从机关或直属单位选派具有丰富监测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样本学校的监督指导,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

(二)巡视员工作要求。巡视员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工作的有关文件;按时到岗,参与或视导县级培训会议,督促样本学校落实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县级巡视员要护送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组织校长和教师填答问卷,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省、市巡视员要做好巡视工作记录,在巡视结束后,按要求反馈巡视记录表将记录表。对于监测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影响监测数据质量要求的现象,各级巡视员须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设区市教育督导办公室与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巡视市或样本县出现严重的考风考纪等问题,巡视工作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的,由省教育督导办给予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三)临场处置办法。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对样本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主监、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上。

2、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市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

3、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各样本学校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4、凡涉及测试有效性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必须经省教育督导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5、在测试中出现如下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各地与样本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测试工具发生失密、失窃、损毁严重;测试发生大面积舞弊;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不能正常实施测试;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测试过程中出现监测相关人员安全事件。

十一、违纪与处理

各地和学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高度认识监测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底线,是教育工作的底线,是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底线。省级监测属于机密级考试,任何实施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追责。

(一)测试学生违纪的处理。根据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测试学生违纪行为必须进行处理。测试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1、测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行为。在测试教室内喧哗、交头接耳、动作暗示或有其它影响秩序的行为。

2、存在损毁测试卷或将测试卷带出测试教室等行为。

(二)监测工作人员违纪的处理。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监测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

1、不按时组织测试学生入场,不按规定核对测试学生。

2、测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测员职责,如看书、看报、交谈、随意进出测试教室等。

3、开始测试后,违反规定擅自同意测试学生进出测试教室,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测试教室。

4、对违纪测试学生情况不如实填入《测试记录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冒名顶替或其他代替测试行为。

2、扰乱、妨碍测试教室及测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3、侵犯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学生人身权利。

4、故意损坏测试设施。

5、复制、截留、盗窃、损毁监测工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省教育督导办或省教育厅给予通报批评。

1、鼓励或允许学生代测。

2、向学生暗示试题答案。

3、擅自将测试卷带出、传出测试教室或复制。

4、包庇学生作弊。

5、样本学校发生有组织的集体代测行为。

6、故意在进入测试教室前启封试题并导致泄密。

7、怂恿学生作弊,为学生传递试题答案或帮助学生答卷。

8、违反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复制、截留监测工具。

9、测试结束后,修改答案。

10、测试卷遗失、损毁、大面积装袋混乱。

11、打击、报复举报人。

(五)数据异常处理。

1、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学校数据异常,学校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2、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区域数据异常,确证存在严重区域性舞弊行为,由当地纪委启动调查程序,对教育局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区域内超过三分之一的学校数据异常,区域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为维护国家和省级监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监测安全、有序地进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校文化,坚决杜绝监测中的舞弊行为发生。鼓励和支持社会、家长和师生对监测实施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五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xx年修订版)》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是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而规范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促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体系,推动我区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二、监测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实施德智体美劳全覆盖的学科教育质量监测。

(二)坚持科学规范。依托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平台,创新监测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提高质量监测的系统性、全面性和专业性,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三)坚持精准服务。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生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法,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出具高质量的监测报告,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四)坚持有效运用。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市、县(市、区)、学校建立统筹协调、多方联动的监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建设监测结果运用实验区,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三、监测实施

(一)监测对象。

我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县(市、区)为单位,覆盖所有县(市、区)。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抽取学校和学生进行监测。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小学12所、初中8所;每所样本小学、样本初中分别随机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30名八年级学生作为监测对象(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对样本学校对应年级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学校校长、教育管理者及部分家长进行监测。

(二)监测内容。

监测学科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九个领域。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并视年度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测。

1、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要求,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状况。

(1)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

(2)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

(3)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4)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

(5)科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科学探究能力等。

(6)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

(7)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

(8)劳动:主要监测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

(9)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2、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区域教育管理以及家庭因素等。

3、专项监测。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群众的合理教育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如学生视力保护、体质健康状况、留守儿童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学业负担、校园安全建设及教育满意度等专项监测工作。

(三)监测时间。

学科领域监测按周期进行,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本周期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监测时间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统筹安排,原则上安排在当年5月中下旬,测试总时长为一天半,具体时间在当年监测工作方案中确定。专项监测时间按照每年工作安排开展。

(四)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包括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测试卷监测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县级教育管理者问卷和家长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参与和演示,监测运动、操作、演唱能力等。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目前以采购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或其他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服务为主,逐步探索研制更适合我区实际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系统,鼓励各地研发本地区的监测工具和系统。

(五)监测方式。

为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原则上,测试应当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测方式主要采用纸笔测验、现场测查、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填答等形式。学生主要采用纸笔测验或计算机测试方式,体育与健康、艺术、科学等学科部分内容采用现场技能测试方式。教师、家长问卷调查等采用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填答形式。

(六)数据分析。

通过组织专家队伍或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的基础上,经过数据处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报告)。

(七)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定期监测的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八)监测报告。

定期监测结果将分层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状况、影响学生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建议,并形成自治区监测报告、设区市监测报告、县级监测诊断报告。专项监测形成自治区专题报告。

1、自治区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区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设区市监测报告。分市呈现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市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

3、县级监测诊断报告。分县(市、区)呈现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市、区)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

4、专项监测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监测和研究,结合一线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使用,作为调整有关教育政策参考。

(九)结果运用。

建立自治区统筹、市级协调、以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逐步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的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联动机制。

1、服务决策咨询。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整改。根据监测报告,及时召开反馈会议,进行集中反馈或分层次反馈,把监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

3、引领质量提升。搭建教育监测理论和技术的交流平台,建设监测结果运用实验区,宣传推广结果运用优秀案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和结果运用制度,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十)组织实施。

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平台建设与全区监测的组织实施。各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地区监测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测试,组织样本校依法规范完成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强化结果运用。

(二)加强工作保障。自治区设立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育质量监测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保障必需的场所、器材等硬件设施设备,要加强评估监测队伍建设,提高质量监测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培训研究。各地要深入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实践与理论研究,加强教育质量监测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探索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新模式新方法,积极研究和分析监测结果,推动监测结果充分运用,促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和学校充分认识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不同群体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引导社会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评价观。

五、纪律与监督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一项制度安排,要严格规范监测工作流程,严肃监测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监测工具安全保密,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要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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