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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荐5篇)

2024-07-05 22: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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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根据省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政策和规定,为落实“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未下达计划和未实施通畅工程项目,逐步改善农村公路通畅条件,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规模及补助标准

县财政整合资金20xx万元,按每公里补助1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计划建设通畅工程170公里。

二、建设范围及标准

(一)建设范围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中的.连通工程(乡与乡,村与村,邻省、邻县之间的断头路)、通自然村(村内达2个组以上或人口达200人以上的自然聚集区)、产业基地(村内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种植场)

(二)建设标准

1.路基宽度5米以上,砼路面宽度4米以上,砼路面厚度0.2米。

2.施工技术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分配原则

(一)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规模分配(具体见附表)

(二)城区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行政村不予分配。

(三)原则上贫困村优先保证1公里的计划。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农村公路管理站提供规划项目库和项目申报表(附后),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分配的里程数在项目库中安排填报。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20xx年度新建工程项目,计划项目确保贫困村优先且严格按规定的建设标准上报。

(三)县发改局负责立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申报项目数据的收集、汇总。

(四)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现场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计划文件,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文件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不准替换调整。

五、工作步骤

(一)20xx年5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和汇总。

(二)20xx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报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计划项目文件(计划文件没下发之前不准擅自开工)

(三)20xx年6月上旬召开项目村工作调度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项目村支书、主任参加。

(四)20xx年7月10日之前项目村完成路基工程并组织验收。

(五)20xx年10月31日之前项目村完成项目砼路面建设工程。

(六)20xx年11月上旬县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步骤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20xx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工项目取消补助。

第二篇: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扩基地规模,做做强薯类加工产业,培育地方优势产品品牌,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甘薯为主的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产量达到6000万斤,产值达到3000万元,种植户收入达到2400万元。加工转化400万斤,生产粉条、粉丝100万斤,增加值达到200万元,利润达到100万元。

三、产业布局

薯类种植以青龙山镇为重点,辐射带动沙日浩来镇、新镇等地薯类产业的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里成立薯类产业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推进工作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重点苏木镇要把薯类产业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成立领导组织或产业协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靠行政、政策和技术手段统筹推进,形成薯类产业开发的强合力。

(二)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产业化项目,扶持薯类加工企业发展壮。积极协调支农资金和贷款向产业基地倾斜,推动龙头企业和基地同步发展,促进全旗薯类产业上规模、上档次。

(三)搞好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开展好薯类生产产前、产中、产后以及加工环节的技术服务,通过技术咨询、科技培训、新品种试验示范等技术服务,提高产品质量。

(四)培育龙头企业。以青龙山镇为核心,规划建设甘薯加工小区,整合民间生产资源,组建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升“青龙山粉条”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改善生产加工工艺,提高产品品质。依托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外地客商参与薯类产业的发展,尽快做做强。

第三篇:项目的实施方案

皇姑区基层

区直各党工委、总支、支部:

按照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积极性,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区委决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用经济工作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层党建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以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为抓手,抓好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实施“一二三五四”发展战略,加快“四区”建设,全面加速皇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理念,服务大局的原则。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找准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服务全区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全面覆盖,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项目化管理的理念渗透到农村、机关、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工作的各个领域,结合到基层党建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实现党组织、党员全覆盖,各方面工作均实现项目化管理。把项目化管理作为创先争优破解难题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办实事、惠民生的重要抓手,解决好基层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问题。

(三)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的原则。区委组织部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工作力量,认真搞好牵头抓总;各基层党组织要统筹推进,互促互补,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党建力量整合、部门齐抓共管、发展成果共享,构建“大党建”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党建项目实施的资金支持,以投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领域(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稳步实施,推动党建工作项目多出务实的成果、多出管用的经验、多出可学的典型。

三、项目类型

将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分为创新探索型项目、典型示范型项目、制度推广型项目三大类推进。

(一)创新探索型项目。主要是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设定从点上进行探索、试验、创新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要求,进行目标管理、责任推进、过程督导、绩效考核,重在为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积累经验。

(二)典型示范型项目。主要是基层党建工作经过探索实践确有亮点、初成规模、初见成效,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典型示范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放在更大范围中去检验,变个性做法为共性方法,化一时举措为长效机制,推点上经验为面上模式,重在形成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

(三)制度推广型项目。主要是经过创新探索、典型示范后,成效显著、成果突出、运作成熟、经验成型、可以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区推广实施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及时,提炼经验,把实用、管用、成熟、成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进一步论证、评估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后,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区推广实施,重在探索一条贯彻上级要求、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党建科学化新路子。

四、方法步骤

推行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评估、激励等工作环节。

主要步骤是:

(一)项目的申报及立项

1.项目申报。各基层党组织于每年的3月底前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基础,选定申报项目,填写《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申报表》,说明项目实施的背景、意义、思路、措施、预期目标和实施等,报上一级党组织,逐级审核筛选后由各区直党(工)委报区委组织部(20xx年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中旬)。

2.审批立项。对各区直党(工)委申报的项目,区委组织部将组织评审组进行综合比较和论证评估,从中择优确定一批项目予以审批立项,并指导申报单位组织实施,区直各党(工)委也要相应确定一批在本级组织实施的基层党建项目。各街道党工委每年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少于本街道的社区数量,其中四星级以上社区党委不得少于1项;各区直党委部门每年不得少于2项。申报及立项情况将作为党建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实施

1.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各党(工)委申报项目经审批立项后,区委组织部统一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库和年度管理台账。各申报单位党组织要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2.跟踪调度,统筹推进。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目推进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督办。同时,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统筹推进,集中突破。

3.总结完善,按时结题。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任务完成、目标实现后,要及时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向区委组织部项目验收,各基层党(工)委确定的基层党建工作项目,由各党(工)委组织检查验收。

(三)项目验收与激励

1.项目验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区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采取实地评审、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不同形式,进行验收。

2.项目激励。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目标实现率、群众满意率、综合效益、经验可推广性等指标,由专家和基层干部群众对项目进行分类评比,区委每年组织一次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行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是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党建保障作用的有效抓手;是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规律,提高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力量,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要强化工作调度,注重总结宣传。区委组织部将结合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对基层党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促、调度、考核,并将采取适时召开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同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各单位也要广泛宣传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使之始终得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及人民群众的认同、理解和支持。

(三)要加大工作投入,强化帮扶激励。各单位要将项目化管理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实施,并确保有人专抓、有人主办、有考核奖罚。区委组织部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批准立项的党建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并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篇: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镇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原则。科学确定村庄建设布局,确保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农村实际,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三)坚持体现民族特色原则。根据各地自然条件、风俗民情、居住习惯等因素,引导农户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建筑风格和建设户型,实现房屋内部现代化与外部特色化的和谐统一。

(四)坚持适度集中原则。积极探索在资源富集地、集市、城镇周边、公路沿线等区域集中规划、建设村庄,鼓励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滞后、地质灾害频发的居住点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设。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自然环境、资源分布实际,统筹考虑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布局。

三、目标要求

到20xx年底,用两年时间完成53个村庄编制目标任务,其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30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1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20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四、编制要求

(一)把好规划政策。

1、村庄规划包括整治和建设两部分,在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实施,规划编制或修编应与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交通、水利和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对村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利用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预测和科学规划。

2、村庄规划建设要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引导拆旧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和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设为主。占用耕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旧建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50平方米,坚持“一户一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地形,依山就势,不搞“一刀切”,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不大拆大建,以“四通五清六改”(通路、通水、通电、通宽带网,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草炭堆、清粪堆,该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房)为主要内容,立足整治环境,抓好村庄,搞好房屋立面整饰和地坪硬化,拆除闲置旧房,集中建设畜厩,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4、低于30户的村庄原则上不做规划,可考虑整村搬迁至附近基础设施条件好的村庄。

(二)注重地形地图测量。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筹措资金和委托地形图测量,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技术指导。村庄地形图要以村部为核心,对近期拟定改造整理及新村建设的范围进行测绘,测绘比例尺要求1:500或1:20xx,部分村庄采用卫星图片进行现状图采集。

(三)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村民参与规划,特别是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规划经报批后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结合实际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庄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

(四)完善规划内容、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行政村按“两图一书”(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总体规划,自然村按“三图一书”(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建设规划。同时,尽量采用《富源县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确保村庄规划工作达到规范要求,真正体现民族民居特色。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按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把各个村庄规划编制进行捆绑打包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规划编制,形成以规划设计单位为主,镇、村委会、自然村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优质、高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五)抓好规划评审。严格执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报批程序,行政村总体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自然村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村委会审核,由镇人民政府批准。

(六)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村庄规划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村(镇)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XX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人大主席

成员:XX办公室主任

镇村建所所长

大河国土分局局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环境保护所所长

镇扶贫办主任

大河财政所副所长

XX村委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建所,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各村(居)委会大学生村官和村建所干部,具体负责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业务指导、计划任务分配和落实。镇人民政府作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事实主体,确保编制工作按时按期完成。

(二)提供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村庄规划工作经费省补助1000元/村,市补助1000元/村,县财政补助1000元/村,不足部分由镇人民政府自筹。

(三)抓好人员培训。加强规划编制队伍建设,以镇村建所干部为主,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通过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四)强化规范管理。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五)严格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对村委会、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要求规划目标任务的,将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第五篇:项目的实施方案

道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使之为我县新农村建设及乡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保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央、省、市、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安排,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县交通服务水平。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建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政府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决策及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做好项目核准、资金安排、征地拆迁等服务性工作。各有关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与组织协调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主体

列入省级以上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乡镇(场)作为业主单位,列入市单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主管单位为业主。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及工程竣工决算等工作。

(三)严格计划管理

市级单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乡镇编报;通往重点水库、堤坝公路建设项目由主管单位进行编报,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核实汇总,并报县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计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凡未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内的项目将不予以安排相关补助资金。

(四)强化项目管理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严格遵守项目申报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项目资料必须齐全。

(五)严格资金管理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项目资金专帐,项目资金使用应自觉接受县审计、财政及上级财务审计部门检查。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向单位和个人强行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备工、备料。

(六) 加强质量管理

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管。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做到设计要细、监理要严、施工要实、检查要硬,确保工程质量。

三、建设标准

(一)列入省级以上公路建设标准

列入省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应达到四级公路标准,其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断头路及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暂行)》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具体各项技术指标为:

1、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

2、水泥砂砾稳定土基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水泥含量不少于5%;砼面板厚度不小于18厘米,抗折强度不小于5MPa;

3、路面宽度小于4.5米(不含4.5米)的公路必须设置错车道, 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长度不短于15米,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2处;

4、及时完善路肩土方及灌缝,公路每侧路肩宽度不小于0.5米。

(二)市级单补计划建设标准

1、通重点自然村公路水泥路面板宽度在3.5米以上,厚度不小于18厘米,线路连续长度不少于200米;

2、结合森林防火隔离带林区公路必须连接农村公路路网,中部砂石路面宽度在4米以上,路面厚度不小于10厘米,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两侧防火隔离带宽度各10米以上,

3、通重点水库、堤坝公路路面宽度在4米以上,路面厚度不小于10厘米,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路面类型为简易碎石路面;

4、新建桥梁必须是在农村公路上且桥梁长度在8米以上。

以上项目竣工后,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交通局验收,以上建设项目必须在当年的11月底之前完成。

(三)村级公路桥梁建设标准

村级公路桥梁建设在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同时,按照《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桥梁设计荷载可采用公路Ⅱ级车道荷载效应的0.8倍,车辆荷载效应的0.7倍,桥面宽度不能小于3.5米,桥梁长度单孔跨径不能小于5米、多孔跨径总长不能小于8米,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四)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向县交通局公路管理部门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申请,县交通局公路管理部门审核后,再上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后申报质量检测,未取得质量检测合格的项目不得上报验收。

四、资金筹措及补贴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益性、服务性产业。按照“政府主导、多方融资”的原则,在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扶持的同时,坚持县、乡镇主体投资,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积极鼓励企业赞助、个人捐资,创新筹资办法和措施,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一)列入省级计划以上的建设项目,依据省交通厅验收里程,除省级补助外,市级资金配套补助每公里3万元,县财政补贴每公里5万元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二)未列入省级以上计划,列入市级单补计划并通过市、县竣工验收的,市级资金每公里按3万元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三)新建8米以上农村公路桥梁,市级补助按每米20xx元补助标准,县级补助按每米20xx元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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