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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是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的综合反映,应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耗、消除污染、美化环境、防止大气污染、防尘、并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实行全封闭、半封闭的.管理,保证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的稳步提高。
一、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临时专用垃圾道,严禁随意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卸运时要采取遮盖措施,减少灰尘。
(3)现场搅拌设备要安设除尘装置。
(4)临时食堂和开水房使用煤气(电),避免烟尘污染。
(5)现场存水泥、河沙、碎石等必须覆盖,
(6)门前实行“三包”,保证现场各类材料堆码有序,现场排污水沟处于良好状态。
(7)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净。
(8)钢筋分型号、规格、货架式堆放,并排牌标明规格,成型钢筋必须标明使用部分。
(9)施工机具要做到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整洁,标语编号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内外干净。
(10)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泥浆等随
车带出场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二、施工环保及减少扬尘措施:
1、贯彻落实《20xx年吕梁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建设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建筑业形象,加强建设工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外部环境
(1)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5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无露土。
(2)进出口地坪必须进行砼(或沥青表面处治)硬化处理,设专人清理,在每个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喷水洗车处,严禁携带扬尘及泥土出场。
3、内部环境
(1)主要通道硬化处理,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施工道路。
(2)材料堆码整齐,易扬尘材料以彩条布覆盖;
(3)施工区内无乱搭乱建,干净整齐。
4、治理扬尘措施
(1)严禁燃烧废物。
(2)严禁高空抛撒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必须湿法作业。
(3)车辆、机械出工地必须除泥除尘,严禁将泥土、灰尘带出工地。
(4)运输土方等材料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
(5)管道土方堆放集中,存放时间过长要覆盖,短时存放采取洒水降尘,设专人负责。
(6)当五级以上刮风天气,停止施工。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三、治理要求
(一)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整治标准:
1.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观;
2.各场地内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
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设施)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按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时间安排
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4月初启动,治理时间为两个月,在20xx年6月底接受市、县检查和考核。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
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水利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传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资料,及时报送。
1、建立和完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
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研究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将扬尘日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一、前言
为了保护和改善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确保XX范围内的空气质量不受XX高速公路施工影响,防止由于高速公路施工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扬尘处置工作。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杜绝环境污染事件;
实现施工“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及XX省政府主要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
实现节能减排各项目标。
工程结束后,现场复垦工作达标。
三、工程概况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云南省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工程土建13标,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境内,施工起止里程K190+570-K205+080,标段线路长14.51公里,设计等级为双向四车道、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标准建设。工程造价:14.42亿元,暂定工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共计849天。
1、路基工程单幅共计6.68N,挖方约334.6万方、填方约131.3万方;涵洞共计14座。
2、桥梁工程主线桥单幅共计11.98N/31座(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25座、中桥4座),匝道桥0.82N/5座;共计桩基1381根,承台97个,墩柱691根,盖梁383个,预制T梁2285片(其中20m梁618片、30m梁972片、40m梁695片;1#梁场计划预制940片、2#梁场计划预制1345片)、现浇箱梁8孔(8*18)。
3、隧道工程单幅共计9.77N/6座。其中富春山1号隧道共计2649m(左幅1312m,右幅1337m),富春山2号隧道共计5321m(左幅2668m,右幅2653m),富春山3号隧道共计1803m(左幅865m,右幅938m)。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勐绿高速公路第13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有效贯彻落实本方案,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处置措施
1、洒水降尘:
1)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道路施工等作业时,适当边施工边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2)遇有四级及以上风的天气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如有出现空气污染预警,应按级别要求分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料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工序。
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在天气气温较高的时期,应适当增加洒水频率。
4)施工现场易出现扬尘的机械设备配置降尘防尘措施。
2、垃圾存放运输:
1)施工现场的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遵循绿春县牛孔镇政府相关规定;
2)垃圾装运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凌空抛洒现象,垃圾应及时清运,避免堆积时间过久;
3)施工垃圾清运前,应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3、材料、土方覆盖:
1)长期裸露的地面、长期存放的土堆以及弃土场设置防尘网进行覆盖,或者播撒草籽进行绿化。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灰土、砂石料运输车辆应苫盖完成后再运输。
3)对于停止施工的工点,应对其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进行有效的防尘措施。
4、车辆清洁: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持有运输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并且定期清洗,保持运输车辆的干净及整洁。
5、烟尘控制措施: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消解石灰、煎熬沥青,工地生活燃料符合扬尘控制有关要求。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不得从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
六、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安全、生产、材料、机械等部组成的扬尘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扬尘控制监督员二名。
2.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3.建立扬尘控制信息网络,加强与扬尘控制部门的联系。
4.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元阳县及公司的有关扬尘控制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元阳县文明工地的要求和容。
5.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宣传教育工作,包括每月噪声监测记录及扬尘控制管理工作自检记录,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6.施工现场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扬尘控制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扬尘控制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扬尘控制考核者不得上岗。
7.在普及扬尘控制知识的同时,不定期的进行扬尘控制知识考核检查,并鼓励扬尘控制革新发明活动
8.制定出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制度
(1)防止扬尘污染制度:严禁烧杂物等。
(2)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制度:现场临时道路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专人清扫材料运输车辆,做好防遗洒工作,严禁凌空抛洒垃圾。
(3)凡违反扬尘控制制度,屡教不改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罚款。
(4)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