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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季施工作业阶段,施工主要以预防为主,采用防雨措施及加强排水手段,确保夏季正常的进行生产,减少季节性气候的影响,为了安全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特出台夏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一、必备条件
1、成立夏季防汛小组,指挥现场的防汛布置工作,并进行明确的内部分工,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2、按文明施工区段划分防汛排水责任区,制定详细的职责与权限,并责任到人。
3、对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措施的总体思想及具体布骤。
4、物资供应部门必须提前备好充足的雨具及防汛物资。
5、每天认真收听收看本地天气预报,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决定要执行的方案,并由专人牵头负责事先通知及布置防汛工作。
6、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
二、物资准备:
1、雨鞋、雨衣等雨具配备齐全。
2、防洪物资准备齐全。
3、员工防暑降温药品等急救医疗器具。
三、注意事项:
1、遇大雨或暴雨,应停止露天施工。
2、雨期要保证施工道路不被雨水浸泡。
3、施工区域要及时清理或引排积水,局部做集水坑或渗水井。
4、雨后应暂停可导致基坑塌方的作业,待晾晒后达到可施工条件时,再行作业。
5、潜水泵及其它雨期使用的电器工具必须使用水线(或防水电缆),并定期检查,防止短路或触电事故的发生。
6、若遇特大降雨,排水沟排水不及时,或采用沙袋垛防水堤坝的方法。砂袋可在搅拌站集中装好,然后用机动翻斗车运至筑坝地点,卸车后人工垛筑。
7、雨期中不得进行人工挖方作业,防止塌方和滑坡,高耸机械在雷雨天气时停止作业,其附近不得有人逗留,防止雷击。
8、基坑马道雨后48小时不准走机动车,打滑难走时,可铺设石子300MM一层。
9、雨后应立即对临时设施和用电设施进行断电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然后再通电施用。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按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查和接地电阻测试,并及时调整。
10、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或轮换作业的办法,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防止职工中暑。气温在38度以上应停止施工。同时应积极主动、热心关怀施工人员的身体,要为员工提供足够的食品饮料和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防暑降温药品。
11、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
12、对在高温季节中中暑的人员,首先应将中暑患者迅速转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解开衣服、脱掉鞋子、让其平卧,头部放低,保持患者呼吸畅通;用凉水或50%酒精擦其全身,直到皮肤发红,血管扩张以促进散热、降温;对于能饮水的患者应鼓励其多喝凉开水或其他饮料,不能饮水者,应将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13、对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经常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者,及时调换岗位。
14、为防止高处坠落,心情不好时,身体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者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未同步跟上即安
全条件不具备时,不准上高空作业。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5、施工现场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措施的真正落实。
16、遇高温、大雨、雷电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与露外作业。加强台风暴雨期间(尤其是夜间)对塔吊、深基坑和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的巡查,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7、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仪表以及其他精密设备应入库保存,设备裸露的接口应可靠封闭。
18、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门吊、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行走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固定好夹轨器。
19、在容器内工作,循环水管防腐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从事切割工作时,应在容器外点燃割具,不得在容器内用氧气吹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20、在压力容器的施工过程中,气焊、气割已经成为施工的经常性操作。将气瓶直接放置于施工现场,这是一些施工单位的一贯做法。夏天气温比较高,高压气体在烈日的照射下温度上升,体积膨胀,严重的会发生气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爆炸还会带来二次事故(比如说火灾),使损失变大。可见,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的使用和存放非常重要。
21、架子工、电工、塔吊司机、指挥等特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22、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3、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4、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检测,每个电器设备必须做到“―机―箱―闸―漏”的要求,配电箱要搭防雨棚;每天下班有电工拉断电源,并巡查施工现场。
25、特别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6、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27、炊事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配有纱门、纱窗,严格做到生、熟食分开。同时要积极落实工地灭蚊蝇、灭鼠、灭蟑螂等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类生活垃圾要每天按时清运出场,确保职工饮食健康和有良好的休息环境。
28、严禁在住宿房内使用电炉、煤炉、燃气灶;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涂料氧气瓶等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及监护制度。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制定应急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29、施工现场电焊时在下层火花着落处要设有围板拦住防止扩散,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曝晒工作。
30、台讯、暴雨前后对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坚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工地用电线路、电箱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整改,保证其完好有效;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塔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等情况。
31、对各类剧毒物、危化品、放射性物质从业单位的夏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督,从严落实高温气候的日常监控、监督措施。
32、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33、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34、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夏季施工抢两头。
35、每月5、15、25号在安全质量排查活动中,要重点检查夏季施工防洪准备工作情况。
四、雨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雨季施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雨季施工前对现场职工进行雨季施工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组织好抢险工作。
2、加强雨季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力度,组织暂电工经常对现场内的各种配电箱、施工机械、电焊机等进行检查、维修。将施工隐患提前控制住。
3、现场安全员负责检查落实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机械防雨措施,即防雷接地设施的认真贯彻实施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4、井口采取封闭防护措施,并做好防雨遮盖措施,避免出现雨天路滑,坠入通风井内。
5、施工用脚手架上及行人道路上采取防滑处理,检查铺设的脚手板牢固可靠性,增加防滑条。
6、要求施工班组加强执行对施工人员的班前讲话制度,明确强调雨期施工的安全施工注意事项,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7、加强检查现场堆料场的防雨、防雷击、排水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将现场制定的预防措施及交底要求,向下认真进行传达、落实,做到管理跟踪到位。
为规范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京建施[20xx]3号)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BB11/513―20xx)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6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12.39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7座(物资学院站、北关站、新华大街站、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东部新城站、东小营站),其中换乘站2座,北关站与R1线换乘、新华大街站与S6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826m,最大站间距2583m,为物资学院站至北关站区间。本标段为全段第17合同段主要包括东小营站及东小营站至终点区间两个单位工程。
东小营站车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含出入线及远期预留延长线,车站长523.5m,有效站台长158m,车站宽度为20.8m,站台宽度为12m。车站主体覆土约2.2m~3.5m,站中心里程为K42+950,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向西连接东部新城站;向东连接东小营车辆段,出入线区间均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附属结构现阶段实施3个风道、4个出入口及3个安全出口,均采用明挖法施工。远期预留3个出入口。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重特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管理职责
1、建立项目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
2、项目部工程科负责环境保护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扬尘、水污染、噪声污染的控制措施。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建立管理资料。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劳务队)意识,对各级管理人员、劳务队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管理应知应会的考核。
4、项目部其他管理部门围绕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责任,主动做好工作。
5、项目部所属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应在项目部的统一管理下,认真做好主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6、项目部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公司的监督、检查管理。
四、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采用不低于1.8m的硬质围档或砖砌围墙进行围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围档的,采取隔挡措施。
2、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工地出入口设置防止车辆带泥砂出场的设施(洗车池)。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进行绿化、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环境。
4、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焦渣、砂石等措施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在现场要限速行驶。
5、现场料具存放整齐,易产生扬尘的细粒材料采取入库或严密遮盖措施存放。
6、现场搅拌站应设置喷雾除尘装置,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房)。
7、对工程浇筑剩余的预拌混凝土要进行妥善再利用,严禁随意丢弃。
8、土方尽量集中堆放;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对各种施工垃圾和废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清运;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遗撒的措施。
11、成立保洁队,配备洒水车等工器具,对现场主要道路、办公区等易产生扬尘或对扬尘控制要求严格的部位每日坚持1~2次的洒水、清洁。
12、遇有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13、现场的使用的各种茶炉、炊灶以及冬季取暖炉火,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14、施工现场所产生的各种废渣(含生活垃圾)应按环保、环卫部门的要求运送到固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随地抛扔而污染环境。
五、水土污染控制
1、各种施工废水、废渣及生活垃圾,严禁未经处理随意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及河道等天然水系。
2、各种施工废水以及施工降水所抽取的地下水,不得排放到道路、街道;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排入农田。
3、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确保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在正式排放前进行沉淀处理。
4、食堂污水排放处应设置粗隔栅、隔油池,确保食堂污水在正式排放前进行隔渣、隔油处理。
5、施工现场各种水源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6、油料存放必须有防泄漏的措施,防止产生污染。
7、结合雨季防汛工作,对易产生水污染的油料库、水泥库等部位,确保其周边排水通畅,防雨、防泄、防溢流措施可靠。
8、施工现场使用环保厕所采用微生物和可进行酸碱综合处理的设备技术处理,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废弃物销纳资质和经营运输证。
9、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统筹安排,尽量减少各种废水的产生,尽量增加废水的有效再利用。
六、噪声污染控制
1、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队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2、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3、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调直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合理规划强噪声作业点对生活区、办公区居民集中区的方位和距离,或在高频定向传播方位设置具有良好吸声性能和吸声结构的隔离设施。
5、施工车辆、机械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鸣笛;途经办公区、生活区等噪声敏感区域时,禁止鸣笛。
6、从事强噪声作业的人员,应使用防噪声伤害的劳保用品。
7、在城市的噪声敏感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工艺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的,应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
8、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项目部主管部门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根据要求,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9、施工噪声限值表:
七、废气排放控制
1、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车辆、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保证车辆、机械排气达标。
2、砼外加剂测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xx)的规定。
八、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1、项目部在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可能遗留在现场地下的固体废弃物,应采取科技措施,尽量避免减少地下的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2、对建筑垃圾如:渣土、散落砂浆、砼、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能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九、违规处罚
对下列违法、违规的分部、分包工程人员根据情节给与罚款处理。
1、凡形成严重违章、重大隐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00--10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
2、对存在严重违章、重大隐患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处罚10000--20000元。
3、凡形成违章、隐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50--300元。
4、对存在违章、隐患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处罚20xx--10000元。
十、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重大隐患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措施。
2、施工现场未有建立环境保护体系。
3、由于施工现场未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致使施工现场泥泞,扬尘。
4、水泥和其他以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在存放,使用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扬尘。
5、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未采取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6、规划市区的施工现场,砼浇筑量超过11立方米未使用预拌砼。
7、搅拌机前台、砼运输车清洗处未设置沉淀池,废水流入污水管网。
8、现场存放油料,对存放库房未采取防渗漏处理,存储使用措施。
9、市区范围内施工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未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
10、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夜间施工的,未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1、其它有关严重违规。
十一、凡有下列问题为违章、隐患
1、施工现场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2、施工现场未有配备相应的洒水设施,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密封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同生活垃圾混放,不能按规定及时清运销纳。
4、施工现场屯放的土方未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5、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使用未封闭式车辆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防止将泥沙带出的冲洗设施。
6、施工现场设置的搅拌机棚未有封闭,没有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7、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炉,炊事炉、取暖炉使用非清洁燃料。施工机械尾气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
8、施工现场食堂未设置隔油池。食堂隔油池未设专人定期清理。
9、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定期对噪声值进行检测。夜间施工未采取减少噪音的措施。
10、夜间施工未采取减少噪音的措施(隔音布、低噪音振捣棒等)。
11、其它有关管理违规。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