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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经中心校研究,决定实行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竞聘上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校园长竞聘上岗,激发全体教师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校长领导活力,提高工作绩效,逐步形成校园长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 坚持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向的原则。
三、竞聘上岗职位
北烟庄小学校长、袁窑小学校长、高村小学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
四、 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3、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争任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5、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现职中小学班子成员;
2、必须前三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处分期限已满。
五、竞聘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7月1日召开竞聘动员会,公布岗位职数以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办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上岗申请表,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7月2日-7月3日)
2、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7月4日)。
(三)理论考试(7月5日)、竞职演讲(7月5日)、民主测评、中心校领导组评价
1、理论考试(满分30分)。竞聘者参加中心校组织的业务理论考试。
2、竞职演讲(满分30分)。竞争者在全体中心校成员及部分教师代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争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7月2日)
2、民主测评(满分20分)。6月17日――21日,中心校对各学校督导评估时已经对全区各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评议,此次测评就依据上次结果。
3、中心校领导组评价(满分20分)。中心校领导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人员进项评价。
按以上三项总成绩确定拟任人选,若出现一个岗位有多人竞争情况,中心校将按照成绩取优胜者聘任。若一个岗位只有一人竞聘,那么中心校将进行民主评议后直接聘任。
因学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队伍结构,激发管理人员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全面提高管理层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经校党支部、行政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2、探索与建立符合人才管理规律和学校实际的选聘机制,将品行好、干劲足、能力强、成绩优、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教师选拔到学校管理岗位。
二、竞聘组织与领导
1、成立管理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成立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校支部、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三、竞聘岗位与职数
根据学校管理需要,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本次拟聘年级主任3名。
四、竞聘条件与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老师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
5、工作两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竞聘时间和程序
1、6月20日在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公布竞聘方案。
2、6月21日至24日自主报名。参加本次竞聘的教师必须在24日15U00前将《禄口小学20xx年9月管理岗位竞聘申请表》交至马小燕处。
3、6月25日至27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28日公示竞聘者基本情况。
4、6月30日召开全体教师会,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5、8月1日,公示竞聘结果。(请关注禄口小学网站)
六、管理与待遇
1、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关津贴。
2、在竞聘中,一些德才兼备素质好但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列入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加以培养。
3、竞聘成功后,所聘人员须根据学校需要,服从学校对其竞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七、纪律和监督
1、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程序,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聘,不得拉票、贿选,发现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其他教职工在本次竞聘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也要给予纪律处分。
3、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接受群众投诉。
八、其他说明
凡与本实施方案矛盾的学校有关规定,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的解释权在竞聘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xx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5、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四川省基础专业技术人才;
7、获得全国、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表彰者;
8、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1、四川省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四川省优秀专业技术人;
3、xx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xx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5、xx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3、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设置数
根据区人事局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七级一个,暂设于农业服务中心,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参与竞聘。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11个,其中八、九、十级岗位各1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4个,管理岗位九级1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村建环卫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九、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已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聘任为八、九级岗位的在十级岗位任职。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竞聘方案。公布竞聘方案,明确竞聘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
(2)资格审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应对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职业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3)按照竞聘上岗办法和竞聘上岗的程序开展竞聘。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举报拟聘人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取消其拟聘资格。
(6)按规定程序报送xx区人事局登记备案。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竞聘办法
(1)首次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现在执行的工资类别和现聘职务,对应明确相应等级的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条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现任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层次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等级高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3)若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内容包括现实表现、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责任感、业绩等。
(4)若所有条件都相同,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按照工龄长短排列。
(5)若工龄相同的情况下,按业绩排列。
六、几点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服从安排,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
2、竞聘工作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3、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不搞小团体,不做小动作,力求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时,竞聘期间要坚守原工作岗位,正常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连续不断。
根据隆阳区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竞争上岗和聘任制,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使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效益,结合永昌中心学校编制、岗位设置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永昌街道有16所小学,在编教职工290人,在校学生5801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昌街道教师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各校竞争上岗考核工作,组织安排竞争上岗者的业绩考核工作。考核内容见《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教师竞争上岗业绩考核量化表》。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下设办公室在永昌中心学校,由董海国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白云飞、孟林芝、万国珍、刘翠红。各校相应成立教师竞争上岗考核领导小组。
三、原则及方法
1、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2)建立“人员能聘能转,薪随岗定,优绩优酬”的用人机制;
(3)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4)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上,女教师在45周岁以上,伤残教师,以及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师、教龄满30年或已连续在山区工作20年以上的教师不流动,在本校内聘用的原则(自愿流动的除外);
(5)坚决打破教师聘用终身制,实行“三年一聘”原则,推行优胜劣汰,择优聘用的人事管理制度;
(6)实行人员聘用回避原则, 与校长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教师,不得在同一学校聘用。
2、方法
(1)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稳定教师队伍。郊区12所小学在20xx年才进行过教师竞聘,聘任期未满,今年不再进行教师聘任。城区四校(二小、六小、北关小学、杏花小学)在本校及郊区12所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各校教师流动率控制在15%以内,不得突破。四校聘足教师后,郊区学校教师缺编统一由中心学校调配。为保证每位教师都有岗位,落聘教师自己联系学校,联系不到的,由中心校通过培训提高统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者,按拒聘处理。
(2)择优聘任。按“分级拟聘,综合协调,校长聘任”的程序进行,即校长拟聘学校二级班子、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班主任拟聘科任教师,学校领导小组对全校拟聘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后,由校长聘任。
(3)因综合绩效考核不合格落聘的教职工待聘一年,待聘期间须参加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再次提供竞聘上岗机会。三年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予以生活补贴。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得参加学校晋职升级、年终考核和绩效分配。鼓励落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
(4)今年外州(市)、外县、外乡镇调入的教师,城区四校不设岗,岗位全部设在郊区12所小学。申请调入教师根据个人意愿,报岗参与考核,择优录用。
3、步骤
(1)7月24日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2)8月1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三制”改革方案。
(3)8月25日聘任教师。教职工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表,由学校考核组进行考核,根据核定的编制,先在本校内择优聘用,再向外校考核聘任教师,将拟聘教师名单交中心学校审核,确认无违背聘任原则后方能聘任。学校聘任完毕,将教职工名册上报中心学校。
四、附则
1、本方案由永昌街道教师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职称竞聘工作,体现公平、公正、重能力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根据市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竞聘对象
具有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竞聘原则
根据教育局下达我校实际名额,在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下进行竞聘,职称竞聘必须由教师个人申报,考核小组由校长室、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量化办法
第一项:职务(不累计积分)校级班子成员6分,处室主任计4分,副主任、年级组长及其他行政财务管理人员计3分,教研、备课组长计2分(以上任职达三年计全分,不足三年的折半计分)。
第二项班主任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2分),任现职以内1-2年(1分),申报职称当年担任班主任另加0.5分。
第三项教龄、资历:教龄有一年计1分,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0.5分,
第四项学历:中师2分,专科3分,本科4分,硕士5分。
第五项年度考核: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一年1分,此项最高2分。
第六项:荣誉称号
1.任现职以来,被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奖励的,如记功、嘉奖、名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镇校级1分;教育和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积分顺次减1计分。
2.任现职以来分管工作成绩突出,受国家、省、市、县、镇(校)表彰的校级领导分别计5、4、3、2、1分,中层正职折半计分,中层副职三分之一计分。
3.被评为学科带头人:市级5分,县级3分;教学能手:市级3分,县级2分
第七项:教育科研
1.教育教学论文:
a、在县级组织的论文评比中,一等奖的得1.5分,二等奖的得1分。
b、在市级论文评比中,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2分,。
c、在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一等奖分别加5分、4分;二等奖分别加4分、3分;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
d、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教育类报刊发表论文,分别加4、5、6分。论文必须是教育正规刊物(不包含增刊、专题集、专刊、内刊和论文集),获奖与发表论文必须经学校教科室审核确认,均以18分封顶,同一篇文章只记最高得分,不累计积分。
2.任现职以来,作为立项课题研究工作负责人的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课题未结题的减半计分,参与课题研究,有一定研究成果的按负责人标准减半计分。
3.任职期内,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主动投身新课程实践,教育教学效果好的加3分。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在学校、联盟校组织的活动中开设讲座或专题发言的没参与一次计0.5分。(不超过3分)
第八项:工作业绩
(一)指导的学生在正规报刊发表作品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不含优秀奖),有多级获奖或发表的,按该项最高标准计分,此项5分封顶。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镇校级
等级奖
等级奖
不受等级的限制
不受等级的限制
不受等级限的制
2分/人次
1.5分/人次
1分/人次
0.5分/人次
0.1分/人次
(二)课堂教学
1、任现职以来,课堂教学竞赛在市级以上获等级奖的计5分,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4、3分,县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3、2分;公开课市级的3分,县级2分。(同一课不重复计分)
2、近二年所任班级所教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在每学期期末调研成绩居本年级上游的得20分,中游的得15分,下游的得10分。其他学科或非检测到的学科的人员,根据任教学科的相关工作目标要求,由考核领导小组按A、B、C三等进行评分纳入计算。
(三)工作量:任职期内周课时量低年级达16节,中年级达14节,高年级达12节,其他学科达14-16节为满负荷计10分。经主管部门任命的学校干部按规定计算课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减4课时计算工作量,课时不足的,每少一课时扣0.5分。任现职以来,任教毕业班主要学科3年(含3年)以上的加3分,不足3年的加1分;任职以前任教毕业班主要学科5年以上的加2分。
第九项:支教得分:到冈小工作以后(任现职以来)必须要有一年到偏远薄弱学校支教或村小任教的经历,支教一年的得5分,校级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不列入支教对象的可享受支教同等得积分。
第十项:继续教育:任现职以来,参加学校或教育局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且获得相关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县级得0.5分,市级得1分,省级得1.5分,国家级得2分。
第十一项:男教师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女教师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或患重大疾病的人员,不受积分限制,在硬件符合的情况下经考核组通过后可照顾直接参加竞聘。
五、其他说明
1、任现职以来,没有在校级以上范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竞聘。
2、任职以来因从事有偿家教、考试作弊并查实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不得参加竞聘。
2、任职以来在市、县局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视导中被通报批评并未改正的不得参加竞聘。
3、拒不服从领导分工,工作严重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旷职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达一年以上的不得参加竞聘;
4、按积分高低和学科比例确定申报人员职数。在竞聘同分的情况下,依次看教龄,时间长者优先;如竞聘积分、教龄相同,专业技术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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