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实施方案 > 详情页

引进人才面谈实施方案

2024-03-18 00:00:43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引进人才面谈实施方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引进人才面谈实施方案》。

第一篇: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为加快学校高水平教学型大学建设步伐,加大“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力度,确保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20xx年人才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引进人才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从海外和全国重点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人才必须符合学校岗位设置规划,符合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优秀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同时愿意长期为学校服务,身体健康。

二、人才引进对象

1、30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前期学历普通本科);

2、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3、45周岁以下的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40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和35周岁以下骨干教师。引进人才的年龄以20xx年3月1日为计算时间节点,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人才引进待遇

1、引进的国家级或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2、A类博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①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或排名前三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海外优秀博士;

②博士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前两名完成者;

③文科博士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理工科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

④经学校审定认为是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专业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2)提供15万元的购房补贴,按服务期限分年度发放,可优先选购校内房源;

(3)配偶工作按照安徽省有关政策、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协议办理。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

3、其它博士研究生

(1)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购房补贴,按服务期限分年度发放。

4、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如果具有讲师职称并且受聘后工作一年以上,学校内聘为副教授职称,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校内副教授津补贴待遇;

(2)如果已具有副教授职称并且受聘后工作一年以上,学校内聘为教授职称,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校内教授津补贴待遇。

5、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教授职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学校再发给40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按服务期分年度发放)。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学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学院另发给20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按服务期分年度发放)。

6、对于夫妻双方都为我校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且属急需引进的人才,住房补贴在一方的基础上再上浮30%给予补助。为解决配偶安置等原因接收的非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急需的硕士、博士,其待遇另议。

四、人才引进程序

1.由人事处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拟定年度进人计划,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2.有意来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填报《阜阳师范学院招聘(录)人员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成果、获奖情况、体检证明等原始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交由人事处审查。

3.硕士研究生应聘,每个进人指标应有3名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xx年6月30日之前。

4.教授、博士应聘,可适时进行考核。

5.由人事、教务、科研、监察等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同行专家组成的考察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全面考核,提出引进意见。

6.人事处将考察结果和引进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第二篇: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步医院专业技术职员业务素质,建立一支较高学术水平、结构公道的人才队伍,满足医院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经院办公会研究,拟根据医院发展、学科发展需要,坚持不拘一格、任人唯才、德才兼备原则,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层次、创造性、实用性人才,特制定本人才引进方案:

一、引进人才的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1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3、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直辖市级学科带头人,急需专业的博士生导师

4、三甲医院专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省、直辖市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5、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6、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以上引进人才,除院士外,第2、3类所列职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第4类所列职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5、6类所列职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在科研或新技术方面尤其突出者,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可破格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职责及优惠政策

(一)、职责

1、推动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

2、建立高效、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团队;

3、积极参与临床(创新技术)、教学(研究生培养)、科研工作;

4、3-5年内有一定数目、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成果产出。

(二)硬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第一、二、三类人才优惠政策(略)。

第四类人才:

1、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政府、单位各一半);

2、来院工作并落户后,连续工作满5年并经各年度考核均优秀后由医院一次性支付10万元住房专项补贴。

第五类人才:

1、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政府、单位各一半);

2、来院工作并落户后,连续工作满5年并经各年度考核均优秀后由医院一次性支付5万元住房专项补贴。

第六类人才:

来院工作并落户后,连续工作满5年并经各年度考核均优秀后由医院一次性支付5万元住房专项补贴。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政策执行,并根据引进各类人才情况及绩效考核情况享受金额不等的特殊补助补助。

政府帮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和子女进学题目。酌情考虑办理调动、合同制聘用等不同手续。

(三)软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根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资源理念,对不能以人才引进方式来院服务的特殊人才,可采取智力引进,以兼职的方式来院服务,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聘任名誉专家、教授,每年不定期来院指导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每次5-10天,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路费,每次报酬5千元至1万元;

2、来院短期工作3-6个月,开拓性主持开展一项新技术并培养成熟的技术骨干,月薪2-5万元;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路费。

(四)医院设立人才基金,专项用于引进人才及院内培养人才的技术创新、成果及科研奖励。

三、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及治理办法

(一)人才引进组织领导

医院院长办公会确定引进人才的学科、专业,决定人才的引进;确定引进人才的待遇;

院人事科根据院长办公会决定,制定近期及中长期人才引进计划;并负责引进人才联系、组织考核、协议签订、待遇落实工作。

医院成立“人才引进专家考核小组”,专家考核小组根据医院安排,参与引进人才考核、论证工作;

(二)人才引进治理办法

1、人才信息收集:同行专家、同意引荐;来信函或网上自荐。同时递交能证实本人个人学历、学位、学习、工作经历、专业学术人平、获科研资助和获奖的各种证书、论文复印件及配偶子女情况的`各种相关证实材料到院人事处。

2、引进人才的考核:人事科对拟来院人才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后,交引进人才专家考核小组及院长办公会审阅,确定来院口试职员。人事科组织专家初试,院长办公室集体口试研究后确定是否引进。

3、引进人才的治理:院长办公会决定人才引进后,院人事科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各相关职能科室与引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进行合同治理;所引进人才的日常治理由所在科室、部分负责,关心其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其作用。

4、签订相关协议

签订“引进人才服务协议”、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及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利及违约责任;

签订“住房协议”,按协议进行住房治理;

引进人才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引进人才专家小组及院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院办公会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可适时调整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并根据需要决定其行政职务的任免。

四、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医院人才引进有关政策文件同时废止。

20xx年7月1日

第一类人才:两院院士,医院提供配套优惠政策;

1、年薪30万元;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万元;

2、提供200平方米住房一套,达最低服务年限5年期满,获得完全产权;

3、配备专车及司机;

4、配备实验室及助手;

第二类人才:

1、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30万;

2、提供三室两厅经济实用房一套,5年内免付房租使用,达最低服务年限5年期满,可按相关政策购买,并获得完全产权;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独立实验室并配备助手;

6、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后委以行政服务;

第三类人才:

1、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20万元;

2、提供三室二厅经济实用房一套,5年内免付房租使用,达最低服务年限5年期满,可按相关政策购买,获得完全产权;

4、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经核后委以行政职务;

签订“科研计划及科研经费治理协议”,确定科研工作目标及科研经费使用的具体细则。

推荐专题: 引进人才面谈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