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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学校高水平教学型大学建设步伐,加大“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力度,确保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20XX年人才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引进人才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从海外和全国重点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人才必须符合学校岗位设置规划,符合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优秀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同时愿意长期为学校服务,身体健康。
二、人才引进对象
1、30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前期学历普通本科);
2、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3、45周岁以下的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40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和35周岁以下骨干教师。引进人才的年龄以20XX年3月1日为计算时间节点,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人才引进待遇
1、引进的国家级或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2、A类博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①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或排名前三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海外优秀博士;
②博士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前两名完成者;
③文科博士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理工科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
④经学校审定认为是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专业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2)提供15万元的购房补贴,按服务期限分年度发放,可优先选购校内房源;
(3)配偶工作按照安徽省有关政策、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协议办理。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
3、其它博士研究生
(1)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购房补贴,按服务期限分年度发放。
4、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如果具有讲师职称并且受聘后工作一年以上,学校内聘为副教授职称,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校内副教授津补贴待遇;
(2)如果已具有副教授职称并且受聘后工作一年以上,学校内聘为教授职称,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校内教授津补贴待遇。
5、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教授职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学校再发给40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按服务期分年度发放)。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学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学院另发给2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按服务期分年度发放)。
6、对于夫妻双方都为我校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且属急需引进的人才,住房补贴在一方的基础上再上浮30%给予补助。为解决配偶安置等原因接收的非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急需的硕士、博士,其待遇另议。
四、人才引进程序
1、由人事处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拟定年度进人计划,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2、有意来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填报《阜阳师范学院招聘(录)人员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成果、获奖情况、体检证明等原始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交由人事处审查。
3、硕士研究生应聘,每个进人指标应有3名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XX年6月30日之前。
4、教授、博士应聘,可适时进行考核。
5、由人事、教务、科研、监察等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同行专家组成的考察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全面考核,提出引进意见。
6、人事处将考察结果和引进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办理人才引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