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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总体思路和绩效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一年见成效、两年有提升、三年大改观”的总体目标和“由村内到村外、由户内到户外、由屋内到屋外”的工作思路,以“三清三建三提升”为重点,坚持示范引领、全面带动,做好户内整治与户外整治同步推进、村庄风貌与精神面貌同步提升,着力解决农村“七乱”问题,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绩效目标
该项目受益村数5个,受益户数469户,受益人数1256人。通过实施项目,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一)项目主管部门:渭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单位:莲峰镇、锹峪镇、上湾镇、麻家集镇、清源镇。
(三)建设地点:莲峰镇团结村、锹峪镇贯子口村、上湾镇上湾村、麻家集镇袁家河村、清源镇张家湾村。
(四)建设时限:20xx年6月至9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
1.上湾村:总投资30万元,结合上湾村村庄建设规划及村情实际,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的,新建道路排水渠780米,毛石护坡70米。
2.张家湾村:总投资30万元,对清源镇张家湾村徐家庙社道路沿线农户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500平方米,投资24万元;房前绿化200平方米,投资6万元,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贯子口村:总投资30万元,整治断壁残垣28米,投资2.1万元;公共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560米,投资9.36万元;村内传统建筑修复保护2365O,投资9.46万元;村内公共区域绿化1150平方米,投资9.08万元。
4.团结村:总投资30万元,新建掌子社、后庄社晾晒场各一处,共计1600平方米,投资12.8万元;新建30平方米垃圾池两座,投资6万元;徐家堡至水泉社道路两侧覆土4公里,投资4万元;清运村内垃圾约100顿,投资1万元;购置三轮垃圾清运车一辆,投资2.5万元;购置240L铁质垃圾桶74个,投资3.7万元。
5.袁家河村:总投资30万元,对村级滑坡隐患点进行治理,修建护坡185米。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概算
(一)资金来源
20xx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投资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0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公告公示要求
(一)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6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批及前期公告公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于7月全面开工建设,8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完成项目建设及建设中公告公示等。
(三)项目验收阶段(20xx年9月)。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县级验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同时各乡镇做好项目自验、审计、竣工报账和绩效评价及竣工公告公示等工作。
五、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改善469户1256人的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二)生态效益指标:有效解决了农村“七乱”问题,改变了村庄脏乱差现象,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
(三)群众满意度指标: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审批制度,确保方案内容符合发展实际需求和群众发展意愿。涉及项目建设的乡镇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报账、收益监管、公示公告、做好各类项目资料整理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村两委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公示公告、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项目建成后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全面落实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抖音和快手等新媒体和广播、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加强传单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准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填写报账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管人员签字后,连同财务原始凭证,审核后予以报账,同时上级管理部门对资金应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年终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解决。镇纪委、镇财政所监督检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财政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xx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2.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村(区)要提高交通设施、供水保障、环卫工程、市场服务、数字乡村一体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通村率、供水保障率、饮水达标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内至少建一座标准化无障碍公厕,村庄常态保洁,建有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集贸市场,行政村建有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内实现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现乡村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示范村内至少有一家运行正常的益农信息社或农村淘宝网点。(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等)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就业服务一体化。示范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招引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乡村卫生院(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00%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示范乡镇等)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示范乡镇建有体育“三个一”工程(一个1000平方米室内健身中心、1个20xx平方米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示范村建有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敬老院,示范村建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可与残疾人之家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加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各乡镇等)
4.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化。示范乡村(区)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达到线上有看点、点上有亮点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加快农村杆线整治,有效遏制"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有关通讯网络公司,各乡镇等)加快交通沿线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主次干道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按照“六有"标准,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保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等)
(三)聚焦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1.政治引领。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扩面选点建设,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置一个党内政治生活馆,每个村至少选配一名年轻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宿松“好支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2.自治为基。示范乡村(区)要建立村民议事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明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等)
3.法治为本。示范乡村(区)要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不出现重点信访户,配有法律顾问,到20xx年底,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4.德治为先。示范乡村(区)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示范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乡镇,示范村要争创市级文明村庄,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积分制度,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5.智治支撑。示范乡村(区)要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每个自然村监控探头不少于2个,中心村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开展数字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整合数字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主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
六、示范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班子战斗力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村(社区)内无重点信访户,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产业基础较好。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产业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3.资源优势突出。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条件较好,农村环境优美宜居。
(二)申报程序
1.策划申报。除洲头、趾凤两个乡镇外,每个乡镇申报1个行政村作为创建示范村。
2.编制方案。对入选示范创建名单的示范区、乡(镇)以及村(社区),要编制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及子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并按时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审定,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批准,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探索成立资金整合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指导专班,全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村(区)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创建。按照县领导联系乡镇分工建立县领导联系示范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短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县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各示范乡村(区)建设进度,按照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县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示范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30%,并做到应整尽整;各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鸠江区、上交所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示范乡村(区)倾斜;鼓励各乡镇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创建,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示范乡村(区)建设用地,保障用地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信贷资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加大对示范乡村(区)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为示范乡村(区)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单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取得明显创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创建工作进展。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规、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和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续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强力推动示范村创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原则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三、创建申报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xx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6、基础设施好。交通便捷、通畅,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便民设施齐全,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可覆盖。
(三)遴选程序
1、村级自愿。有意愿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申报。乡镇(街道)对提交申请的村进行评估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到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片创建的以牵头村为申报主体)。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村,申报材料、图片等资料于3月1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514室)。
3、实地核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核查评估,3月15日前初选8个村,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现场评审。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乡贤代表为成员的参选小组,利用PPT等形式进行演讲(10分钟),并现场答辩(5分钟),通过现场评审确定4个示范村。
四、创建内容
(一)产业兴旺
1、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强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发展产业促进村民入股分红家门口就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项目配套。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理配置农田灌溉设施,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耕地主要用于种粮食,能种双季稻的良田必须全部栽插双季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乡村两级为其提供土地流转保障,不与粮争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创业扶持。支持农民创业,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创建优质的政策和服务吸引乡贤回乡投资,壮大村级经济产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粮食局)
(二)环境秀美
1、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可行的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秀美屋场打造,村庄进出口有特色标志,主要路段、屋场、景观有标识介绍,村内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电视、广播等杆线整改设置规范,农村户厕改和聚居点人工小湿地全覆盖,有效整治小微水体、黑臭水体,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村民住房整洁美观,生活生产用品有序存放,家禽家畜圈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3、地域风光。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山塘、美丽水库、美丽河坝等自然景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内合法历史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保持村庄特有的自然风光和古迹。(责任单位:水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生活便捷
1、交通物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落实路长制,村组道路畅通,道路安防及标识齐全,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强物流服务,设立快递综合收发点,加快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2、数字乡村。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千兆光纤、5G网络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实现“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全覆盖,促进智能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3、便民设施。建设村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购物金融、养老服务、防灾减灾应急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
(四)生态和谐
1、水土养护。落实河长、林长、田长制,有效管护河道溪流,杜绝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现象,保护山林田土,杜绝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乱砍滥伐、山体裸露的等现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广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对荒山、主干道路和水系两旁、房前屋后等地方植树栽花。(责任单位:林业局)
3、低碳生活。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水电,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乡风文明
1、文化挖掘。挖掘历史人文典故、传统民俗文化,利用发展沿革、风土人情、红色历史、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充实村庄文化内涵,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邻里风尚。通过“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选树和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建成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社会新风尚,杜绝农村黑恶势力、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
3、共建共治。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的支村两委班子,吸收大学生、创业能人为支村两委后备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
五、创建步骤
示范村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个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遴选阶段(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0日)。2月2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申报,3月15日前完成示范村初选,3月20日前完成示范村遴选。
(二)规划设计阶段(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由乡镇(街道)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单位协助,聘请有实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为示范村编制创建规划。县直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与示范村创建规划相统一的支持方案,明确支持项目、完成时限和投资规模。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开展创建,确保20xx年4月中旬动工、9月底完成过半,20xx年3月底完成建设。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每月25日向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示范村创建实施进度。
(四)评价验收阶段(20xx年3月31日―20xx年4月30日)。20xx年4月底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组织县四大家在职领导现场观摩示范村创建成果。
六、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金融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政府年度整合涉农资金20xx万元,按照快投快补、少投少补的原则对示范村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资本等积极参与。县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示范村创建依规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示范村,保障好示范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用于乡村振兴。推进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村创建工作实行半月简报、月调度、两月讲评、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督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用和综合绩效、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中涉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处理。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切实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扶贫,20xx年8月7日,贺州市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贺政办发〔20xx〕44号)。
一、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力争20xx年前实现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县(区)、乡镇全覆盖;实现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点县域全覆盖;实现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全市重点农业领域全覆盖。二是力争20xx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1800户以上,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累计担保规模达5亿元以上。
二、推进四项主要工作。一是按构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信息共享、风险共管、责任共担”的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二是加快完善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三是全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四是结合县(区)农业产业特点,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加快扩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
三、提升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奖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金额财政专项资金,对积极参与辖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银行业机构和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推进情况的县(区)给予奖励。二是建立财政、担保协同支农机制,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广西农担公司贺州办事处沟通合作,积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工作,提高财政资金支农精准性和使用效益。三是落实全市农业信贷担保相关配套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四、切实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与方案,建立推进贺州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涉农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出实效。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将具体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提高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大宣传发展力度,积极开展农担政策正面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公众对农担政策的认知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垣市2020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组织统领、规划引领、改革驱动、示范带动、系统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内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长垣市2020年乡村振兴达标村和示范村工作标准》完成创建二星示范村6个,一星示范村12个,达标村10个,全面彻底完成三年示范创建任务,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推进步骤及方法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凝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
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五星党支部”评选工作和“红分管理”日常工作。利用“五个一批”和“职业经理人外聘一批”选配机制,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效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治理物质基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农村“小微权利”规范化运行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农村地区“最多跑一次”。健全民事村办,积极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级下放延伸,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凝聚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力量,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上级各类项目更多支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服务等活动,把政府主导变成群众意愿,让农民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主角。深入挖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各行政村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制章程、建机制,全面调动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产业,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助推乡村振兴的合力。激活群众共建动力,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一元”约束、积分管理机制、文明户和五美庭院评选,将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和义务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二)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发展长垣继铭莲藕专业种植合作社、长垣成志种植合作社、长垣平安食用菌专业种植合作社等一批农民合作社,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产品商标注册。依托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种植经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达到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的目的。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确保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三)细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
各行政村要认真研究乡村振兴相关材料,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一是各行政村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工作标准,把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干部,实现各项工作有人牵头、有成员参与、有目标要求、有完成时限,做到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行政村要定期召开村乡村振兴工作周例会,按照责任分工,逐人汇报所分包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一起讨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方法。同时制定倒排工期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四)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项目,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环保工作,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家园”行动。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环境保洁全域覆盖要求,实施市场化保洁模式。重点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清理道路两侧水沟渠道的堆积秸秆和生活、建筑垃圾,清除农户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环境。制定《方里镇卫生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卫生考核管理机制。严抓大气污染秸秆禁烧工作,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底综合考核,制定《方里镇秸秆禁烧村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处罚标准和措施。全镇划分6个大网格和28个小网格,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2、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一是各行政村要加大改厕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推进改厕进度。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破除传统的用厕习俗和不良卫生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激发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各行政村要深入推进厕所革命,达标村农户改厕率达到90%以上,一星级示范村改厕率达到95%以上,二星、三星级改厕率达到98%以上,制定本村要制定本村的改厕任务倒排工期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务必保证按时高标准完成本村改厕任务。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各行政村要明确本村污水治理相关工作目标,达标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一星、二星级示范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70%以上。落实具体责任人,按照污水管网设计图纸,联系施工队,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二是严格施工标准,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4、强力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一是各村要召开好广播会、党员会、群众会,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营造好浓厚的工作氛围。尤其每天要按时通过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内容,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严格实行分包责任制,村干部分包村内所有宅基地超占农户,按照分包名单,落实具体责任。村干部通过入户讲政策等方式督促宅基地超占户按时缴纳超占费或者退出超占部分。
5、全面改善村容村貌。一是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完成空闲地建成“四园”、庭院建成“五美”标准、D级危房拆除、有碍观瞻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拆除等创建任务;二是推进村庄绿化亮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体广场、学校、村级活动场所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完成村内主街道、廊道绿化率达标、居民庭院绿化率达标等创建任务。同时,稳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并继续鼓励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实行班子成员包2个村,行政组长包1个村的分包责任制,包村干部入村督促指导并协助村里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村干部逐项分包乡村振兴具体验收项目,层层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各村要成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进落实。各行政村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倒排工期表,围绕各自的职责和分包任务,每日按照既定目标计划做好工作。同时,工作中既要相互配合,合力攻坚,又要充分履职,独挡一面。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要在9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镇里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各村村干部按照分包项目,认真开展工作,每天必须有进度,镇里将每周对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度进行一次通报,对完不成日均任务的村干部,第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0元,第二次通报仍完不成任务的进行党政纪处分,第三次通报仍完不成任务的将停职待岗2天如还完不成的予以撤职或辞职,并停发工资。任务完成情况记入考核台账,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按照《方里镇村级干部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四条第三项,贻误重点工作或中心工作的,由镇党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直至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或罢免。同时,各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每日入村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凡是到期完不成任务的村,对其包村干部记工作差错一次,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台账,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为加快推进我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物流投递和收寄效率,优化快递服务,根据《漳平市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漳政综〔20xx〕137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公开公正、成果开放、科学长效”为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位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推动农村物流在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实现村民“购物不出村、售物不出村、创业不出村”,提供与城镇无差异化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
二、建设目标
支持物流企业通过整合县域快递物流资源,建设或改造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乡镇物流中转仓、村级物流服务网点,购置物流车辆、开辟或延伸物流运输线路、配备仓储配送信息化系统、制定合理规范的物流管理制度、组建专业的物流运营团队,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优化农村物流网络,提升农村物流投递和收寄能力,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农村,全面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实现快递物流行政村服务覆盖率100%,为我市农村电商生态夯实物流配套基础,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三、主要任务
本项目要求在20xx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项目建设主体自项目竣工后须负责运营三年以上。本项目采取项目补助形式,经评审认定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60万元。
(一)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体系
推动县域内快递物流企业整合,标准化建设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乡镇物流中转仓、村级物流服务网点,确保乡镇网点100%,行政村村级网点覆盖率不低于40%,村级投递服务覆盖率100%。
1.县级物流仓配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O,负责提供县级电商仓储、配送、分拨、转运、包裹安检等服务,同时可承接县级社会快递进出口处理,打造县域内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快递包裹中转分拨工作。要求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配备快件安检机,实现智能化作业,改变传统人工作业模式,提升仓储、配送效率,满足电商发货、配送时效性要求。仓储设施及仓储服务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xx)。
2.乡(镇)物流中转仓:建于乡(镇)交通便利处,面积不低于30O,解决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与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之间的中转。中转仓采用RF条码化作业,与县级物流仓配中心、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信息闭环,确保每个环节操作可视化。要求统一标牌、门面装饰,明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营业时间、管理制度、关键服务流程、联系方式、监督与投诉渠道等。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备、计量设备(电子秤等)、存储设备(货架等)、信息采集(手持终端等)、监控设备(包括摄像头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网络、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配送设备(包括POS终端等)、消防设备等。
3.村级物流服务网点:面积不低于10O,推行两种配送模式:一是“直投到户”的模式,二是“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点”模式。统一标牌,具备快递存放、快递收寄功能。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和联系电话上墙等。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存储柜、快递收寄计量设备等。
(二)建立农村物流运输体系
科学增加配送车辆,对快递网络尚未覆盖的乡镇、村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运输资源与人力资源。全市至少设立干线运输网4条以上,实现“县到乡T+1、县到村T+2”的投递和收寄时效标准,鼓励进一步提升服务时效。加大农村配送设施设备的投入,一方面进行必要干线运输厢式车的采购;另一方面整合社会车源,对配送渠道进行有效补充。配备一支物流运营团队,不同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不同的定位,县级物流仓配中心和乡镇物流中转仓必须配备专业的团队,村级物流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可以兼职。要求具备一套完整的台账记录。县级作业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xx)。
(三)建立标准化的农村物流信息平台
建设一个县域(农村)电商物流仓储配送管理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用于支撑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公共服务体系运营,以统揽和有效整合我市现有电商企业和实体企业的物流配送,为我市提供县域电商物流实际运行数据,实现对县域电商物流的实时监管。系统包含仓储管理、运输管理,制定相应的信息接口标准,对接电商平台、电商ERP、物流设备、物流企业、物流从业人员,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可视化运营,打造高效率、低成本、低差错率、高安全性的县域物流运作。仓储配送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订单管理、收货入储、库存管理、拣货、包装复核、配送出库、费用核算、跟踪查询、统计分析以及APP工具等。配送管理系统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xx)中信息系统标准。利用智能分析和规划,采用大数据处理进行数据分析,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相应的`数据决策支持。
(四)建立高效的运营管理制度
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物流服务费用、业务流程等。管理办法应包括对合同数据的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的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售后等;物流服务费用包括基本服务费、保险或保价费、退换货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应制定明确统一的服务计费规则并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服务费用的制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财务凭证应该具有结算明细清单及发票(包括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
四、工作步骤
该项目分组织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和验收评估四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申报阶段
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有意向企业制定项目建设具体方案。
(二)项目评审阶段
由市商务局按照法定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方案进行评审,由专家组评选出1家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该项目建设,并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项目实施阶段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应将异议及正当理由(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由其汇总收集报送市商务局,并再次提交评审专家组决定异议是否成立。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与市商务局签订《漳平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合同》等,按照项目方案进行建设。
(四)验收评估阶段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审定,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实际投资金额的50%分阶段进行补助(留置部分比例的保证金)。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
五、申报实施主体资格
1.在龙岩市注册纳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或者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
2.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3.具有物流快递行业和仓储物流配送网络的运营服务能力。
4.具备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相应投资的资金能力,近两年内每年物流运营成本达到100万以上。
5.具有本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基础的优先,包括县乡村服务场所以及配套的设施和人员,便于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快速建设。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填写《漳平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项目建设主体报名表》(见附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本方案开展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公示期内向漳平市商务局书面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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