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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文明村创建实施方案(范文6篇)

2024-01-16 2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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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xx-2023年是衡阳市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周期。为确保实现既定的创建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苗圃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雷 宇 街道党工委书记第一副组长:吕雁玲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戴正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伍沙威 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

刘意波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肖 炯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高 杨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杰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 莹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街道纪工委、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区城管驻苗圃中队、司法所、街道团工委、工会、妇联、各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和12个专业工作组。

一、创建办

主 任:戴正伟

副主任:高 杨

成员:刘诗庆、周晓芳、曾勇、欧阳辉、曾旺、尹思

责任部门:党政办、街道纪工委、街道团工委、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办)、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策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报道、资料收集整理。

2. 配合区创建办承办中央、省文明办开展的重大活动。

3. 做好测评迎检的对接、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4. 指导、督促各社区做好创建工作,推动完成创建任务。

二、设置十二个专业工作组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共设十二个专业工作组。

(一)人文环境建设组

组 长:高 杨

责任单位:各站办(党政办牵头)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各种形式,深化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3.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和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4.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讨、检查考核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机制,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5.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情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

6.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和妇女权益保障,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7.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

8.开展“文明伴我行”、“两有两为”(“文明有约、雁城有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居民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升居民素质。

9.加强居民教育,培育并评选道德模范,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11.加强基层理论宣讲和基层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落实好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开展移风易俗等工作。

(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

组 长:刘意波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综合执法大队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牵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

2、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加强对市政设施及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维护使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加强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亮灯率。

3、推进城市精细化、数字化建设和管理,并有效运行。

4、抓好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引导、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社会用语文明规范,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社会救助、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经营、广告乱粘贴现象,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5、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卫生间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6、加强拆迁工地、施工工地管理。加强文明创建工艺宣传,设置高标准建筑围档。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地人员文明素质。

7.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点测评标准》,抓好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确保达到文明创建工作要求。

8.指导、督促各社区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系列活动,做好城市管理劝导、纠章、处罚、举报等工作。

9.推进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和管理,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举,推行“721”工作法。

10.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类志愿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三)法制环境建设组

组 长:戴正伟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所、各社区。

工作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维护社会安定,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侵财犯罪,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保障。

3.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4.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教育。

5.鼓励表彰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6.深入推进“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

7.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司法救助等相关工作。

(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

组 长: 刘意波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城管队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配合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2.坚块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3.协助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保持交通样序持续良好,万车死亡率达到(全国文销城市测好体系》指标要求。

4.与区相关部门对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交通建设,确保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5.配合区相关部门抓好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等窗口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规范营运行为。

6.配合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单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7.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引导驾驶员养成“班马线前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只走班马线”的习惯,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及交通信号通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引导公民广泛参与“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学校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打造文明交通“严管街”、“示范街”。

(五)市场环境建设工作组

组 长:伍沙威

责任部门:卫健办、应急管理站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等地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强化教育引导,规范各类市场秩序,抓好大型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和“六小门店”的文明创建工作。对市城区的商场、超市、加油站、农贸(集贸、批发)市场、食品流通企业进行全面综合整治,确保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规范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齐全。

3.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

4.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行动,突出抓好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5.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设立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6.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7.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市场环境整治类志属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者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六)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肖 炯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党建、综治、计生、社保等资源,完善网格服务团队,健全网格指导员、网格员队伍,加强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

3.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全面提高社会居民幸福指数。

4.开展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环境整治,重点清理楼道堆物、积存垃圾、白色污染、小广告。使社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乱张贴,照明灯完好。

5.落实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督促指导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各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

6.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7.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及应急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及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

8.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9.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屋场恳谈会、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载体,不断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和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居明的支持度、参与度、满意度。

10.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做好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1.负责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组织问卷调查和入户宣传。

12.督促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指导社区整理迎检资料。

(七)工业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刘意波

责任部门:经发办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负责驻街道国省市区属企业、民营企业的文明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

2.协调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电力设备设施和通信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干净整洁。

3.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通过短信、网络等方式加强宣传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提升文明创建群众知晓度。

(八)卫生健康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伍沙威

责任部门:卫健办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巩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2.抓好医疗卫生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

3.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综合执法管理。

4.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5. 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宣传文化阵地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

6.建立医养结合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7.开展无偿献血、义诊等公益活动。

(九)驻街道部队创建工作组

组 长:肖 炯

责任部门:综治办(武装工作),民政办(退役军人事务站)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积极配合加大拥军共建力度,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2. 抓好驻区部队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各驻区部队认真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卫生”“文明序”“文明网络”等文明行动,引领军营文明新风尚。

3. 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民国防教育观念,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良好氛围。

(十)“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工作组

组 长:周 莹

责任部门:团工委、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建立健全“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确保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加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褒奖激励、物质保障、技术支持等规章制度。

2. 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加强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文化文艺志愿服务,形成“点单”、“接单”、“派单”、“评单”相贯通的工作模式,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3.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立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完善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培训演练等工作机制,培育医疗、救援、科技、心理疏导等专业志愿队伍。

4. 积极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衡阳群众”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等工作,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确保市民对“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2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参加“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5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 个小时。

5. 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6. 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等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组织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国家及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7. 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党政机关参与“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衡阳群众”常态化开展“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衡阳群众在行动”等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最美衡阳群众”系列典型以及星级“衡阳群众”志愿者评选推介活动,重点落实“衡阳群众”包片(区)、包楼栋、包路段(路口)网格化管理工作。

(十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

组 长:周莹

责任部门:各站办(党政办牵头)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巩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

2.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3. 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确保全区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在校园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生守则和校训。

4. 加强关爱未成年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开展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学校周边 200 米以内无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经营场所。

5. 扎实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劳动美”等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阳光成长”、“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

6. 推进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常态化开展各类活动,做到有记录、有资料。

7. 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十二)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

组 长:刘 杰

责任部门:街道纪工委、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设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衡阳群众”相关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4.形成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通报曝光的制度化工作流程,采取查办督办、提醒谈话、领导约谈、组织调整的方式,强化责任落实。

5.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珠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和有关奖励办法,对全街道创文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坚持激励为主,奖惩结合。

各专业工作组组长要牵头组织研究制定本组创建工作计划规划、措施办法,统筹协调本组开展好创建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各组要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主动认领和严格落实本组创建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完成上级相应工作组安排的创建任务,做好本组的创建资料台账。

各社区负责做好本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策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报道、资料收集整理等,及时完成创建办、各专业工作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每半个月向创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书记为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如有调整变化,以上领导分工和人员、职责如有调整变化,本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则相应予以调整。

第二篇: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云屿村位于桐浦乡北面,全村区域面积0.64平方公里,农户200多户,户籍人口800多人,人均收入4000多元。村支部共有党员21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云屿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交通比较便利;“两委”班子思想觉悟高,战斗力强。

按照《桐浦乡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和后进整顿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云屿村被确定为桐浦乡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村。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现结合我村的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组织,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工作投入,通过示范引路,进一步推进我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我村打造成“可信过硬、可学能推广”的示范点。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村”创建工作,要达到“五个有”的目标,即:一有健全和谐的组织机构。村级党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并达到“五好”要求。二有坚强过硬的干部队伍。村党组织书记素质高、领导班子团结坚强,工作实绩突出,受到上级组织认可和群众拥护。三有优势鲜明的主导产业。有依托本地资源的支柱或特色产业,劳动力就业充分。四有活力有序的民主政治。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及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到位。五有统筹发展的社会事业。村庄整洁优美、水电路和通信设施较为完善;医疗设施较为齐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健全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组织建设,完善各项民主制度。

建立完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管理机制、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的“一制三化”工作机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把各项民主制度进行汇编成册,印发给村民。调动村民积极性,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规范开展党日活动,丰富活动形式。不定期召开思想交流会,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两委班子中表现较好,理论水平较高的骨干党员与下岗失业、文化较低、年老体弱的党员进行结对助学。通过书信、视频等式各种形式,定期掌握流动党员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建立和实施村干部周二坐班制,明确职责,集中方便为群众办事。

(二)突出创建特色,加强社会事业管理。

20xx年,云屿村被评为瑞安市平安村居示范村,村内治安良好,社会稳定。出租房整治和管理、外来人员登记和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今年,以基层组织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居综治工作室及出租房管理服务点工作。加强治安巡逻队管理,保证一方治安秩序正常。建立“云屿村信息窗口”qq群,在网上开通云屿村博客,及时发布信息,提高办事透明度,加强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继续完善70岁以上老人补助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和发放。通过各种途径帮助低收入农户解决就业,逐步减少低收入农户数。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完成。鼓励引导村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参合率。做好来年桐浦乡油菜花节招待工作,发展观光休闲农家乐。继续抓好村居环境卫生,保持村容村貌整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要责任明确,任务到人。村两委廉洁建设总负责人为陈朝光同志(村党支部书记),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村两委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二要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制定《村两委班子考勤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狠抓落实。设定村里凡有大事,都召开村民议事会,集体研究表决,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制度学习制度,今后每月的支部会上都要认真学习在历次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零规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文件,并组织观看《张思德》、《南京南京》等保先教育影片。

四、方法步骤

开展基层基础“创示范、抓整顿”活动,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率先突破、持续攻坚的思路,坚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与要求有机结合,确保双向联动、互促互进。活动从6月开始至12月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调研、制定方案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摸透云屿村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攻关方向。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措施,建立组织机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照实施方案,在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示范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创建整顿阶段:(7月中旬―10月上旬)

抽调力量成立工作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创建整顿力度,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掌握本村活动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村内开辟专栏,公布本次活动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面对创建整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合力破解困难。

第三篇: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就业帮扶方面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3.7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xx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xx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二、技能培训方面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

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xx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xx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三、乡村人才振兴方面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社保帮扶方面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

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双包”工作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

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第四篇: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21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试点内容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21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第五篇:文明村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我村人民综合素质,培育“四有”新型农民,逐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实现“文明、富裕、民主、和谐”的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保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我村实际,就开展我村文明村创建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事物、新风尚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把清泉河村建设成立“文明、富裕、民主、和谐”的社会义新农村。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现代文明素质,促进我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实现经济与社会、农村与城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建设内容

1、农村经济发展。围绕村域主导产业规划,按照“党建稳村、养殖富村、工业强村、科技兴村”发展构局,立足良好生态优势,积极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提高农业科技转换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2、基层组织建设。以村部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党支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应用机制。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进取,有明确的经济发展思路。

3、环境卫生治理。根据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四清三改”为切入点,按照通水、通路、通电话、通有限电视的基本标准,抓好以改善村庄周边及内部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家禽圈养、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饮用水安全的管理和建设,优化村庄内部生活环境。以“村村通”、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合理规划村庄布局,整治村庄外部环境,建成生态资源保护完整、人居环境最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农村社会保障。大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参加新合医疗的积极性,群众参加新合医疗达到95%以上。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户供应标准达到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全面落实退役士兵、义务兵家属、烈属优待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善贫困大学生的扶助措施,逐步达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村建有文体活动场所,经常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5、社会道德风尚建设。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反对封建迷信,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

6、社会治安秩序。建立健全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充实基层警务力量。按照“配齐一警两员,建立五项制度”要求,在示范点村开展农村平安社区建设试点。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

三、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清泉河村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村文明村的创建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人员,负责相应创建工作。建立联系会议、领导联系点、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工作制度。在创建工作中所需资金的投入,积极与各种项目实施相结合,建立上级支持、后盾单位共建、集体经济、社会赞助、群众投工投劳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明确创建文明村工作是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创建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第六篇: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试点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试点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群众主体

3、坚持问题导向

4、坚持正向激励

三、试点目标任务

镇村为试点村。实施三年试点示范创建行动(2020―2022年),高质量完成试点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任务。学习借鉴浙江省安吉县余村“八村治理”经验(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将村建成全省闻名的特色亮村、治理名村。

四、试点内容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实施“筑基”行动。依据上级出台的《关于实施“筑基”行动创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压实村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镇党建联系班子成员督导领办、包村镇干的帮扶责任,切实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不懈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健全组织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开展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提高党支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类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3会、1社、1站、1中心”组织体系(3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1社:股份经济合作社;1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组织体系。

3、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行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下派镇农经站干部曹长海同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到村任职,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竞争选拔等方式,建立村3―5人的后备干部库。加强村民中心组长队伍建设。

4、发挥党员作用。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员“仪式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创新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回乡人员、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持续优化结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参与乡村治理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完善自治制度。完善党领导下的农村自治组织架构。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制定出台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政策。

6、强化村务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镇党建办牵头协调,民政、农综中心等部门参与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强化村级纪委委员、监察联络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依法依规及时将村务进行公开;村级财务每三年审计一次,每年镇组织检查一次,并将财务审计和检查结果适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惩治基层腐败。聚焦村级重大决策、物资采购、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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