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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明村创建实施方案

2024-01-16 22: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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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文明村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事物、新风尚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把北台子村建设成立“文明、富裕、民主、和谐”的社会义新农村。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经济发展,发展本村特色产业。

北台子村为扩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经营,增加村民收入,将现有70亩李子基地,扩大到200多亩。大力推行科技兴农、富农步伐,大力发展科技型农业,增加农业收入。同时多渠道拓宽群众收入,人均收入、集体收入有较大提高。

(二)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北台子村积极配合市、街道有关单位,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道路、生活设施、水利建设;二是整治农村“脏、乱、差”,加强卫生管理,改变群众生活陋习,对农村猪、鸡、狗、牛放养制定管理措施。保证村路的干净整洁。三是提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奔康房,加强农村建设秩序,杜绝乱搭乱建、占用耕地建设房及“三无”(无规划、无批文、无设计)建房,确保农村建设错落有致、美观大方;四是加强水利、生活设施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建设,北台子村建设基本完成验收,村容、村貌大改善,一个暂新的北台子村展现在人们面前。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北台子村通过发展本村主导产业,走上一条致富之路,但群众精神生活匮乏,矛盾纠纷较多村党支部针对这一情况,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一是成立“北台子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等机构,主抓北台子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制定《北台子村乡规民约》,指导群众行为规范;三是大力建设文化设施,用社会主义先时思想占领农村文化市场。

三、加强督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北台子村“两委”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重要的村务工作之一,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干部、社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抓好落实,文明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篇:村级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力举措,根据《天台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20xx]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加快城乡统筹,全面实施以做特做优产业、做大做亮、做美做处的活力,彰显生态环境的魅力,整体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努力建成“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现代化新农村。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全力实施“中国美丽乡村”行动规划,大力推进“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和“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完成5个精品村、2个重点村和美丽乡村创建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和精神文明的全面提升,把我镇建设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美丽乡镇”。

三、实施步骤

建设“美丽乡村”共分五个阶段,即规划设计阶段、方案审定阶段、全面建设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等。

1、规划设计阶段。以村为单位,结合各村实际,按照“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做好各村村庄规划、环境提升专项方案及亮点、节点的设计。

2、方案审定阶段。通过实地调研,结合镇整体规划,审定各村建设方案。

3、全面启动阶段。发动各村,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全面投入美丽乡村创建。

4、检查验收阶段。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建设进度,分别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

5、巩固提高阶段。巩固前期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的不足,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措施保障

1、建立组织。为扎实、有序、高效地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镇成立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

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良朋镇“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沟通、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各村相应成立工作班子,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工作开展以村为主体,各联系村领导、组长负责指导联系村的工作落实,镇各职能办、站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责任层层明确,工作层层落实。

3、政策扶持。对经上级考核验收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村,在享受县级以奖代补资金外,镇财政将对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分别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按人口规模20xx人为标准分别奖40、20、xx万元,按人口数折算最高分别奖60、30、15万元,最低分别奖30、15、7.5万元。在全面小康示范村、新农村实验示范村中已以奖代补的,扣除已补资金的60%后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注重个性。“美丽乡村”创建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系统工程,即要注重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水平,又要注重挖掘各个村庄的历史遗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人文元素,结合各自自然地理条件,体现村庄个性魅力,彰显良朋镇整体和各个村庄的风格和特色。

2、突出主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教育、宣传、培训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农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促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中国美丽乡村”行动中来。

3、项目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要把项目落实、项目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以项目推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整合支农政策和项目,主动做好项目衔接,积极争取上级立项支持。

4、加强领导。实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体机关干部、村级年终综合考核内容,根据工作成效进行奖惩。各村、各联村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创建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目标完成。

第三篇: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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