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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我镇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有效实施,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靖西县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办发〔20xx〕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王家村位于曲河乡北部,南与青城村接壤,北与桥楼乡、东与花子顶、西与房石理河交界,总面积1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1275亩,林地120xx亩,本村辖5个小组,户籍人口345人,总户数121户,20xx年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500元。人平粮食产量250公斤,主导产业玉米、养殖、外出务工。全村共有贫困户24户,81人。
二、致贫原因分析
王家村从人均收入指标看,与全乡总体水平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处于全镇倒数。基础设施非常薄弱,至目前,尚有村组步道没有完全硬化。无水利设,村卫生医疗设施落后,按照国家贫困标准,全村还有贫困人口81人(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口),贫困人口一直居高不下,其贫困面广,贫困程度之深,自我发展能力低,返贫率高(贫困发生率31%),返贫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扶贫的压力,要稳定地摆脱贫困,任务十分艰巨。人均耕地面积3.7亩,且大部分为45度以上坡耕地,土层薄,土壤质量差,旱涝不保收,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农民脱贫致富难。传统的“玉米、马林薯+养猪”模式是,本村群众的生活支柱,生产结构非常单一,群众经济收入来源较少,土地抗风险能力低,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往往造成生产受损、生活困难、农民减收、贫困加深,返贫突出。由于交通条件差,造成经济发展缓慢。公路路况差,大量生产生活资料难进入,农产品难运出。加上自然环境恶劣,气候条件差,农业生产仍实行广种薄收,靠天吃饭,致使多数群众生产难发展,贫困状况难以摆脱。由于思想消极保守,主观脱贫意识差,没有危机感,思维观念仍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懒思考、怕困难、怕担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加上信息渠道狭隘,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差、机会少,致使农业生产力水平得不到大的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生产效益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没有发展动力,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外出劳动力100人,目前主要是“妇幼、老弱、病残”人口,致使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经营能力,
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即使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外出务工的收入也较低,仅能维持自身的生活,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大。农村金融机构对群众贷款额有限,甚至不少群众害怕还不起银行贷款而不敢贷款,缺资金成为制约贫困村群众发展经济的瓶颈。
三、脱贫目标
拟定于20xx年脱贫6户19人,20xx年脱贫5户17人,20xx年脱贫5户16人。
四、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入户路硬化1600米,共需资金32万元;王家院排洪沟刘家―公路150米,9万元。
2、庭院建设:门面改造274间,6576平方米,8元/平方米,5.2万元;房屋做脊1096米,30元/米,3.3万元;圈厕改造210间,1500元/间,共需资金32万元;改厨121户,20xx元/户,共需资金24.2万元;院坝硬化4200平方米,450元/平方米,18.9万元;庭院绿化2100平方米,1000元/户,105户,共10.5万元;新建沼气20口,20xx元/口,共需资金4万元。
3、产业发展:(1)种植业:桃168亩,20.16万元;茶叶管护450亩,100元/亩,共4.5万元;魔芋200亩,2500元/亩,共50万元。
(2)养殖业:发展大鲵养殖户10户,养大鲵500尾,100元/尾,共5万元;养生猪900头,需资金117万元;山羊养殖500只,需资金25万元。
4、精神文明建设:建亭子两处,2万元/处,共4万元。法律法规、弘扬道德文化宣传等费用6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该计划在乡党委、政府指导下,由村两委统一组织实施,为全面完成所规划的各项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驻村工作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本村精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不走样。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
1、对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村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每年需要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落实到牵头责任单位,村干带头包户,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扎扎实实推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2、要积极协调、精心安排,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帮助种植户协调贴息贷款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帮扶计划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给本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XX乡确定贫困户数共计257户,贫困人数共计660人,其中XX场村、XX村2个贫困村,XX场村贫困户51户,112人,XX村贫困户26户,68人,由文广新局定点联系。2017年已脱贫117人,2018年计划脱贫人数为109人。为保证XX市扶贫攻坚工作整体的推进,我乡多举并措实施脱贫帮扶计划。
(一)建立帮扶台账。
我乡建立干部一对一帮扶台账,录入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确保一户贫困对象有一名干部进行实地蹲点帮扶,让帮扶计划有人实施。
(二)切实帮扶贫困对象摆脱贫困的现状,当前首要任务是完善基础实施。
帮助群众打通产品销路,提高农民走种养殖业致富路线的积极性,如作为贫困村的XX村,虽然发展了中药材种植,但是由于交通不便,种的中药材、天然竹笋、茶叶以及饲养的生猪等难变成商品,大量的商品不能从山上运输到山下,造成了群众发展参与积极性不高。目前我乡新建了XX村道公路、大桥,建设中的有三官场渡口XX场村大桥,拟建XX村―XX口村道公路5.3公里,预计需要90万元,目前已通过各方筹集资金42万元,下差48万元。通过建设这些道路桥梁工程,有效的解决了群众的行路难的问题,便于群众把产品变现,为实现全面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乡党委政府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分别规划,大力引导群众发展特色种养殖业。
在XX村依据已有的优势发展中药材种植,如种植天麻、桔梗、七月一枝花等药材;继续加大对小石冠村蔬菜基地以及XX村养殖业的扶持力度,吸纳贫困户对象加入合作社或是贫困户自行发展种养殖业,在2017年全乡人均纯收入为5811元,同比增长4.5%。
(四)精心落实户帮扶计划。
在2018年6月,对各村各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合可行的帮扶计划175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点是我乡各个贫困户帮扶人逐步落实户贫困帮扶计划。
按照《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辽宁省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乡振发〔20xx〕1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区域范围:全市有农村人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人员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农村户籍农户,重点排查特殊困难群体、边缘困难群体,全面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方法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市所有农村户籍人口,重点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情况。
2、重点人群。
①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度脱贫户;
②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的农户;
③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的农户;
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的特殊困难家庭;
⑤低保户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⑥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农户;
⑦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⑧务工收入占比较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⑩参加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危房改造的农户,其他家庭负担较重且存在生活困难的农户。
3、排查内容。
①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测算周期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按照“(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省监测范围(726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
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
③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
④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4、排查方法。
一是采取入户摸排的方法,对重点人群、主动申请的农户、有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必须逐户入户排查。
二是鼓励生活有困难的农户主动申请,做好宣传引导。
三是市、县两级风险信息筛查预警部门要统筹联动,在4月25日前提供各自领域、各自层级筛查出的风险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由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分解推送到乡镇。
5、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程序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录入系统后10日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变故被识别的,建立“绿色通道”,可协调有关帮扶责任部门采取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办法,尽快消除风险。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排查对象。对系统内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风险消除是否稳定、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排查方法。按照20xx年度风险消除标准,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进行排查,同时要发挥好行业部门风险筛查预警信息作用。
3、排查内容。
①收入是否持续稳定,高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6600元且持续稳定;
②“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
③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刚性支出是否稳定解决。
4、结果处置。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和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识别程序再认定、再标注。对落实帮扶措施不满半年但其他条件已达到消除标准的,作为跟踪关注对象。
(三)排查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排查对象。系统内所有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以及脱贫户是否稳定脱贫等情况。
2、排查方法。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对照系统内收支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3、排查内容。
①对帮扶措施落实是否及时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进行核查;
②按照20xx年度收入测算周期,对20xx年度的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找在收入测算方面是否存在应统未统、测算不精准的问题;
③对20xx年度的预计收入是否高于20xx年度收入进行预判。
4、结果处置。
①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安全饮水方面存在单一风险(或返贫原因)的,及时落实对应的帮扶措施,尽快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或返贫原因)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或致贫原因类型)和农户帮扶需求困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②对存在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帮扶成效不精准及“一兜了之”等问题的,建立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并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作为排查发现问题填报附件2、附件3;
③对20xx年度重新核算收入数据进行统计并填报附件2,做好资料备案;
④对落实帮扶措施满半年但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符合消除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排查对象。全市30个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的出列村,重点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2、排查内容。
①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因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是因疫情造成的产业就业风险隐患;
②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因素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③排查各县(市)区是否制定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3、排查方法。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卫健、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调研分析,对县域内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超过2%的出列村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
4、结果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出具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全面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并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核实核准并更新完善系统数据
1、排查对象。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重点是帮扶对象动态管理以及人、户、村等已发生动态变化需要更新完善的基础信息数据。
2、排查内容。
①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存在录入缺失;
②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不准确;
③排查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更新完善是否及时。
3、排查方法。
①各县(市)区利用监管评价子系统自行提取问题数据进行核实整改。
②各县(市)区核实整改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4月底、5月底的系统问题数据。
4、结果处置。
①省乡村振兴局两次提取的问题数据质量,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
②对系统内已经发生动态变化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③采集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相关数据信息。需要采集的数据包括:行政村个数、总户数、总人数、常驻户数、常驻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相关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六)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情况
1、排查对象。有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的县(市)区,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
2、排查内容。主要排查领导是否重视、机制是否健全、网格排查体系是否已全面建立、部门筛查是否常态化运行以及日常监测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
3、排查方法。主要利用入户排查期间与县、乡、村干部及群众的沟通访谈,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可采取查阅文件或座谈等办法。
4、结果处置。本项排查内容纳入市级抽查范围,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上报至省乡村振兴局。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6日前完成)。
一是制定市级排查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营口市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4月22日前)。
二是开展全市排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排查业务培训(4月24日前)。
三是制定县级排查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排查实施方案(4月24日前)。
四是各县(市)区做好排查业务培训,培训到乡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及乡村网格员,确保参与人员全覆盖(4月26日前)。
五是市局反馈省乡村振兴局第一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4月25日前)。
六是各县(市)区向市乡村振兴局上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负责人、联络员名单(4月26日)。
(二)现场排查阶段(5月27日前完成)。
一是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和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对重点人群逐户入户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日。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信息比对和拟定帮扶计划均可在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对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新纳入低保对象,不再重复比对。对脱贫户、监测户及其他重点人群要做到100%入户。入户需填报《防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表》(见附件1)。
二是市乡村振兴局将按照不低于各县(市)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总户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信息录入阶段(5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可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书面向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先完成入户排查的可先行申请,并开展信息录入工作。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应在5月2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明细(附件4),由省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后统一实施“回退”“清退”系统操作。各县(市)区在上报“回退”“清退”人员信息明细时,务必要核实核准,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在整改结束后收回相关权限。各县(市)区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数据修正阶段(6月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完成后,系统将在5月31日18:00时关闭相关权限,并由省乡村振兴局第二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各县(市)区在获取问题数据明细后,应立即组织核实整改和补充完善,按时完成数据调整修正,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
(五)总结报告阶段(6月12日前完成)。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附件2、附件3(县级汇总表),经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市乡村振兴局。县级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及工作预案要一并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将统筹做好总结工作安排,现场排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即可边汇总、边录入、边总结,确保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担当,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级组织、县级实施”的责任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细化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测对象识别信息比对责任部门要提高比对时效,缩短比对时间,比对时间不得超过10天;风险预警筛查责任部门要提高预警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按时推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其他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要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认真排查,积极推进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乡村振兴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组织抽查,提升工作实效。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监测对象,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四)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本次排查发现问题,结合20xx年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对现场排查发现问题,要做到当日反馈、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定期销号。
(五)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统筹做好排查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xx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
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
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
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
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XX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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