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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点。为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补齐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治理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完善保障措施,努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夏邑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原则,新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优先对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2022年6月底前,全县整治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4个;2022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2个;2023年6月底前,全县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15个,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2022年6月底前,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衔接,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乡(镇),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做到应纳尽纳;纳管或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要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要与供水、道路改造、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减少重复施工,对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要做好管控,避免产生新的黑臭水体。
(二)全面摸清底数。县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乡(镇)驻地生活污水现状摸底调查,将乡(镇)分为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正常运行类。新建设施类是指目前政府驻地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整治提升类是指政府驻地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无法满足当前需要,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需要进一步整治提升的乡(镇);正常运行类是指政府驻地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运行稳定,满足当前生活需要的乡(镇)。摸底调查要全面扎实,深入细致,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要建好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台账管理。
(三)科学谋划安排。有关部门要以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乡(镇)为重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原则,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县域村庄分类规划、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科学制定具体管用的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重点乡(镇),明确目标任务和牵头部门,细化责任举措,定准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工作部署变成“施工图”“计程表”,2022年7月5日前报送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快设施建设。在建、尚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调研乡(镇)政府驻地的规划定位、人口规模及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和工程内容。2022年6月底前,太平镇、骆集乡、北岭镇、火店镇等4个乡(镇)务必完成进水调试运行;李集镇、郭庄农贸区在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加快建设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进水调试运行;剩余未开工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15个乡(镇)要全面启动建设任务,2023年6月底前完成进水调试运行。人口较多且居住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宜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的,要以厕所粪污为重点,采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导向的治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要全面调研、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承受能力,采用符合实际、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技术和管材设备,严禁超越发展阶段搞“贪大求洋”。拟搬迁乡(镇)不建议新建设施,重点做好污水管控,可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后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站)处理。
(五)提升现有设施。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精准识别问题,分类改造提升。对于污水收集率低、设施“吃不饱”的,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完善入户管网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对于设计规模小于实际污水产生量的,要尽快扩容扩建设施,确保满足现阶段需求;对于出水不达标、污水来源发生变化或处理单元过于复杂的,应及时改造处理工艺,调整运行参数,确保设施达标稳定运行;对于设备老化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对进水水质特别的,要推进雨污分流,避免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等,防止生产生活垃圾、雨水、景观水等进入收集系统;对管网淤堵的,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修复更新老旧破损管道,清理管道及检查井内淤积杂物,确保管网通畅。
(六)严把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达到一定投资额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应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充分考虑防洪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相关部门结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特点,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全过程监理,加强对进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管理,规范程序管理和施工工艺,做好隐蔽工程影像验收留存。筑牢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沟槽、基坑、高大模板等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强化运行管护。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化、专业化、市场化,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行管护,择优遴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建、管、运”。鼓励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负责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现城乡污水一体化治理,有条件时可探索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让专业机构负责专业工作,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单位)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强化运维资金保障,将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统一运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效率。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安装流量计,监控用电量等掌握设施运行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夏邑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
(二)强化督导调度。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运行情况、建设工程进度实行双周调度、月督查、交办督办、通报、专题会议等推进制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确保全县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时间节点建成运行。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乡(镇)政府(城关镇、曹集乡除外)要在7月5日前上报该项工作联系人及第一次调度进展情况,以后每两周上报一次,每月对调度情况进行通报,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采取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依法依规问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村民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为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推进《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补短板,惠民生”的要求,现就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城乡中小河道黑臭的判定标准、分布和成因
(一)河道黑臭的判定标准
坚持感官评判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判定河道是否黑臭的标准为:一是投诉多、环境差、有异味;二是参考水质指标,主要有三项:氨氮大于5毫克/升、溶解氧小于2毫克/升、透明度小于25厘米。
(二)黑臭河道的'分布和成因
按照上述判定标准,根据历年信访投诉、媒体反映、现场调查和水质监测情况,经市、区水务、环保部门反复排摸,并经各区县政府复核确认,确定全市名录内黑臭河道为471条段(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的56条段建成区黑臭水体),总长度631公里。其中,市管河道15条,区管河道23条,镇村管河道433条,覆盖9个国考断面和23个市考断面。在区域分布上,涉及15个区、127个街镇,主要集中在近郊结合部和郊区。
经分析,造成河道黑臭的主要原因有:沿河违章建筑和直排污染源是河道污染的主要因素;农业面污染和禽畜养殖场点污染是影响郊区中小河道水质的重要因素;混接污水和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泵站放江是影响中心城区河道污染的重要因素;河道填堵和水系不畅也是影响河道水质的因素。
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以20xx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为目标,动员全市上下打一场城乡中小河道水环境整治攻坚战,切实提升市民群众对水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卓越的全球城市筑牢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的底线。
(二)基本原则
1、源头控制、水岸联动。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将河道清淤、水质改善与岸上拆违、截污纳管、绿化造林相结合,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从源头上控制水体污染,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提高水环境治理实效。
2、远近结合、统筹安排。统筹处理好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水环境改善与防汛安全的关系,将城乡中小河道黑臭整治与国考、市考断面和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紧密结合,既确保明年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又为20xx年全市河道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打好基础。
3、条块结合、以区为主。严格落实各区中小河道黑臭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属地责任;注重发挥市级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强化协调推进、政策引导和监督考核。
4、严格执法、注重长效。坚持科学治理与严格执法并重,切实加强水务、环保、城管执法等多部门协作,建立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河道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及时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等行为。落实定期巡查、保洁、管养责任,进一步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5、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坚持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让群众全过程参与黑臭河道的筛查、治理和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中小河道的水质监测结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治理结果以市民群众满意和考核达标为最终标准。
三、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验收标准
(一)治理目标
20xx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为20xx年全市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打好基础。
(二)主要任务
列入本次水环境整治攻坚战的中小河道总计471条段、631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实施142条段、196公里;20xx年计划实施329条段、435公里。
(三)验收标准
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
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具体措施为:
(一)控源截污
1、开展黑臭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黑臭河道两岸各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纳入市、区、街镇20xx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块,其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级、街镇级重点区块的选择须与黑臭河道整治相结合,按照“五违四必”的工作要求,实施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
2、实施黑臭河道周边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完善。以黑臭河道两侧1-2个排水系统(或1-2公里)范围为整治单元,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20xx年内完成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方案制定。加大截污纳管投入力度,20xx年基本完成黑臭河道周边直排污染源的纳管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3、加大黑臭河道周边工业企业整治力度。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周边1000多家企业排污状况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予以拆除,通过截污纳管、调整关闭等方式消除直排污染源。推进绿色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对不符合区域和产业规划、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坚决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
4、实施市政雨水泵站治理工程。20xx年底,完成武进、北虹南、交通南等14座中心城区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任务,工程由城投集团负责立项建设(涉及外排截污管网的,由各区县政府会同城投集团负责建设),列入20xx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市级城市维护计划。郊区于20xx年11月底前,明确提出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任务。针对与黑臭河道整治相关的其他市政雨水泵站,20xx年11月底前,按照“一站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混接点改造、就地处理和调度方案;加快研究制定市政雨水泵站雨天放江(包括初期雨水部分)污染负荷削减技术并加以应用,大幅降低泵站放江污染负荷。
责任单位:城投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5、加强郊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黑臭河道周边3公里范围为重点,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对范围内规划保留的3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快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杜绝影响周边河道环境;对范围内88家规划不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一场一方案”逐一排出退养计划,确保20xx年上半年完成70%以上退养计划,三季度末完成60万头的退养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光明集团
协调部门:市农委、市环保局
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底,完成黑臭河道周边尚未收集处理的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任务。同时,加强周边村庄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养护。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7、实施船舶污染治理。对黑臭河道范围内存在的“三无”船只进行清理;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经营码头实施专项整治。加强通航管理,确保河道内合规码头、船舶规范作业。根据河道实际通航情况,采取水上移动收集或在沿岸码头集中收集的方式建设船舶、港口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并规范处置。20xx年11月底,完成内河船舶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
(二)沟通水系
1、开展黑臭河道中断头河治理。对黑臭河道范围内已确认的179条段断头河,20xx年底前完成分类整治方案,并通过拆坝建桥、疏通箱涵、实地开河等措施,沟通河道水系,增强水体流动能力。对市管道路、区管道路涉及断头河治理的桥梁(涵)工程,分别列入市、区20xx年交通维护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其他项目纳入水利专项组织实施。市相关部门要加大管线搬迁工作的协调支持力度,各相关管线单位要支持和配合断头河治理所涉及的管线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各管线单位
2、制定水系连通工程整体方案。对易引发河道水质黑臭或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断头河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地区规划,20xx年底前,研究制定河网水系连通三年行动计划,逐年组织实施,防止因断头河水流不畅引发新的河道黑臭和环境恶化。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
(三)生态修复
1、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方案中水利配套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河道疏浚淤泥的分类处置方案,加强底泥清淤疏浚,因河制宜建设生态护岸。将河道综合整治纳入20xx-20xx年水利专项计划,20xx年底完成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2、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和配置水生植物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和生物措施,改善水质,逐步修复遭到破坏的水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四)执法监督
20xx年11月底前,环保、水务等部门制定专项联合执法方案。专业执法与部门联动执法相结合,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和法律资源,完善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协同执法的工作局面,对沿河违法排污、危害水环境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公安、城管、交通、海事、电力及司法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环保、水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环保部门依据国家及本市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中小河道周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对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和采取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等行为从严从重执法。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按日计罚,依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双罚制”。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水务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市涉水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中小河道周边企事业单位,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区域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置排(水)污口的,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五)长效管理
1、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借助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河道水环境巡查监督机制和发现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并根据市民投诉或各区进一步排摸发现的黑臭河道进行动态管理,基本符合判定标准的,发现一条,整治一条。其中:对水资源普查名录内的中小河道,补列攻坚战的计划;对水资源普查名录外的河道或水体,由区和街镇负责治理,列入区和街镇整治计划,做到城乡中小河道黑臭整治全覆盖。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2、加强养护和保洁。按照河道设施养护和河道保洁“两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落实河道维修养护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提高维修养护水平;加强水面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和落叶的打捞和清理,保持河道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3、加强引清调水。重点开展中小河道引清调水(微循环),在实施“大(引江济太)、中(一河八片)、小(圩区)”三循环引清调水的基础上,逐条分析黑臭河道与周边水系沟通情况和水闸、泵站配置情况,制定引清调水专项方案,通过增加临泵等措施加大动力引排的力度,巩固中小河道黑臭治理成效。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4、加强水质监测。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年内完成制定统一的水质监测方案,并对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开展全过程水质监测。整治前,开展一次背景水质监测;整治期间,开展每月一次的水质跟踪监测;整治后,开展三个月的水质验收监测,用科学数据准确评估整治成效。完善水质监测台账制度,定期发布水质监测通报,水质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5、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市、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指导职能,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视察和督察活动。畅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等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水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用足用好媒体资源,加强对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组织志愿者开展爱水护水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团市委、相关区县政府
五、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
(一)建立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协调推进机制
市级层面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市水务、环保、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财政、公安、经济信息化、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新闻、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以及通信、电力、铁路、城投、申通、燃气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由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成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并细化和制定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各区为辖区内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由区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协调推进本辖区内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强力组织推进。
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督导市级重点区块工作机制,把对应各区的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纳入市领导的督导范围,督促指导各区推进治理工作。对小吉浦、小涞港、芦胜河、界泾、西泗泾、机场围场河等6条治理难度较大的跨区域界河整治工作,在现有整治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由市联席会议协调推进。
(二)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加快出台本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对列入本次攻坚战整治范围的中小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做到条条河道都有河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市的总河长,各辖区内的市管河道由区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区管河道由区其他领导担任河长,镇村管河道由街镇领导担任河长。
将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纳入明年市政府目标管理重点专项,由市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
现有河道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以及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政策向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倾斜,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资源,发挥政策联动的整体推动效应。针对本次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四个方面的政策。
1、加快项目审批和招投标进度。按照“年内开工一批,明年一季度全面开工”的要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分区打捆列入20xx年市重大工程,参照或按照市重大工程相关工作要求,同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审批、证照办理、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流程。
在项目审批方面,项目(包括河道、桥梁、市政泵站改造等)立项报告可采用工可带初设的一阶段审批方式开展,市级主管部门加快项目的审批工作。在河道、桥梁工程中,有条件的区(经申请同意后)可由市级主管部门委托区级主管部门开展审批工作。各区必须于11月上旬前,完成上报工作,市或区主管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审批工作。
在项目招投标方面,依据有关项目情况和特点,进行打捆招标,开展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采用平行项目评审方式加快审批,对无重大调整的项目,即可开展施工招标登记、发布招标信息等工作,批复后办理中标结果备案;监理招标参照施工招标方案同步进行;中心城区项目由市招标平台实施招标,郊区在确保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也可由区招标平台实施,浦东新区项目由浦东新区实施。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重大办
2、加大土地使用计划支持力度。河道两侧确需防汛通道的,对宽度不足6米的,按照农村道路进行建设;超过6米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由各区自行落实,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无法落实的区,由市级调剂平台予以支持解决。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可通过核销区级基本农田机动指标方式予以解决。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县政府
3、完善对黑臭河道断头河水系沟通工程的补贴政策。对179条断头河中市、区管河道水系沟通工程,按照现有河道整治补贴等政策执行。新增镇村管河道水系沟通工程补贴政策具体为:
涉及市、区管道路的,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桥涵工程及其附属管线搬迁等,由市、区交通部门列入维护项目计划,其中,市管道路按照市管道路大修项目流程执行,并纳入20xx年市路政局燃油税返还收入预算;区管道路纳入区维护项目计划,并根据各区实际情况,按照大中修项目流程实施,按照道路宽度进行分类补贴,A类桥(道路宽度≥30米),每座补贴3600万元;B类桥(12米
涉及镇村管道路的,桥梁列入水利专项计划,管线搬迁工程按照实际发生数的5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列入20xx-20xx年建设的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4、明确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补贴政策。对郊区20xx年底前完成的,为现有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而配套建设的一、二级污水管网项目,按照规划管径实施的管网长度进行定额补贴。具体为:浦东、宝山、闵行、嘉定、松江、青浦补贴120万元/公里,金山、奉贤补贴180万元/公里,崇明补贴240万元/公里。补贴时限为列入20xx-20xx年建设的项目,资金来源由市级建设财力予以安排,补贴资金由各区统筹用于上述污水管网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集中整治穿越我镇的老天滁路、石便路和312省道段沿线两侧污水横流,废旧物品乱堆乱放,跨路市场等“脏、乱、差”现象,做到把马路让出来,把垃圾收起来,把市场管起来,努力建设“洁、畅、绿、美、优、安”的集镇形象。
二、工作目标
镇村设立正常工作机构,开展常规化管理;开展集中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到有人管理,有钱办事,加快基础设施建,提高绿化、硬化和绿化水平,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与措施,实现镇貌村容整洁卫生。
三、工作内容
(一)卫生整治
整治范围为富民路,集镇区域老天滁路、石便路及大道石梁段两侧。
1、加强街道的清扫保洁,垃圾与污水集中处置,补设垃圾桶,整修好通往垃圾填堆场的.道路等环卫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除卫生死角
2、加强集镇贸易市场建设,强化路边零星摊点的管理,设置摊点摆区,坚决取缔出店经营。
3、加强集镇容貌管理,禁止街道两侧堆放建材废品,禁止农户堆草、堆肥
4、大道十八集社区段:清除大道两侧的各类垃圾、草堆、杂物做到整洁卫生。
5、大道周营村段:禁止沿大道两侧的乱堆、乱放现象,清除草堆、丝瓜架、砖瓦等垃圾,以及小平房百贷市场的乱搭乱放现象。
6、大道石街社区段:清除大道两侧的建筑等垃圾、草堆、非法搭建物、建筑材料一律拖放至别处,禁止破旧市场的乱搭乱放现象
7、大何庄村段:清除大道两侧的暴露垃圾、草堆,消除非法搭建、占道堆放现象
8、各企业门前:清除门前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一律报拖放至厂区内。做到门前清洁卫生
(二)、加强街道绿化、亮化的建设和管理
进一步加强街道路面硬化以及下水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集镇的老天滁路段做好复修水泥路面、路灯架设工作,积极筹备富民路和连接富民路与富民路的朝阳路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开工建设。
(三)、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拆除沿街搭建和门面的遮阳篷伞。
(四)、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卫生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做到长制长效。
(五)、加强各村(社区)的村容整洁工作
按照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要求,各村要坚持不懈抓好“四清”、“四改”、“四化”工作,特别是石街社区,要做好青城小区的北面水泥路面及下水道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强化领导,镇政府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大事来抓,对照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2、加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过街横幅广泛宣传,让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全力整治:利用一个星期时间,镇村下大力气,部门积极参与,企业全面配合,确保一个好的结果。
4、加强督查:3月15日镇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开展全面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及时,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村(社区)和单位,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检查结果列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问题,在城市污水处理和河道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区河道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河道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沿岸旱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污染河道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为进一步防治城区河道污染,改善定西城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河道污染源基本情况
定西城区河道主要由祖厉河水系关川河及其一级支流西河和东河组成,城区内河道总长17.4公里,其中东河河道长6公里、西河河道长7公里。西河、东河在城区西北气象桥北侧汇入关川河,至王家窝窝河道长4.4公里。
定西城区河道内共有污水排放口130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112个;垃圾倾倒点23处,其中生活垃圾倾倒点11处、建筑垃圾倾倒点12处。
(一)企业排污口。共18个(东河12个、西河6个),其中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10个,分别为薯乡淀粉公司、市政料场、宏煊淀粉公司(南川厂区)、金龙路口、陇海乳品公司、超兴淀粉公司、马家岔沟口、宏煊淀粉公司、陇朊乳品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各1个;未接入管网的8个,分别为陇海乳品公司3个、超兴淀粉公司1个、张家湾王岗养殖场1个、原锌厂隔壁3家小型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点3个。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需要整改的是宏煊淀粉公司排污口。
(二)生活排污口。共112个(东河50个、西河6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9个(水冲式公厕2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37个),未接入管网的73个(旱厕27个、水冲式公厕1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45个)。
1.旱厕。沿河共有旱厕27处(东河14处、西河13处),分别为南川市政料场后1处,凤翔镇派出所楼西1处,超兴淀粉公司所属院内临河2处,南山新村4处,东中后临河1处,木材市场临河1处,永定桥附近1处,祥龙小区后2处,丁老四洗车行附近1处,友谊村所属清水桥侧和老西河桥侧2处,人行家属楼对面4处,公园桥移动公司附近6处,江夏名城对面1处。
2.水冲式公共厕所。共有3处(其中进入管网的2处、未进入管网的1处)。永定市场公厕为免费公厕,中华桥头西侧公厕为收费公厕,两处公厕均已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区园林局所属玉湖公园公厕未接入管网。
3.其他生活排污口。共有8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7个、未接入管网的45个,涉及500多户20xx多人)。未接入管网且河道污染比较严重的有:凤翔镇居民所属10个,主要分布于西川园区机电学校至公园桥沿河居民居住区;永定路街道居民所属29个,主要分布于南山新村至永定桥沿河居民居住区;中华路街道居民所属6个,主要分布于解放桥至中华桥沿河居民居住区。另外气象桥两侧居民及餐饮业随意将污水泼入河道现象比较严重。
(三)垃圾倾倒点。共有23处,其中生活垃圾11处、建筑垃圾12处。
1.生活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1处。东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5处,分别是南山新村塑料厂后面、南山新村旧环卫站后面一直到鬃毛厂、市电信局对面、祥龙小区后面和中华桥头东端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西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分别是84514部队附近、西川园区附近、机电学校附近、玉湖公园隔壁、安居工程河道对面和东河水管所右边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
2.建筑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2处。东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4处,分别是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后面、金龙路口、南山新村附近和飞天路口靠河边一直到驾校考训场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威远路业修路、附近居民搞建筑造成的。西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8处,分别是西川园区对面,西川园区内,西川园区河道,西川园区东端,84514部队对面,西水湾南侧,友谊七队、八队河道附近和气象新村附近河道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园区内部、附近住户搞建筑造成的。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划分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宏观监管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市、区住建、工信、水务、发改等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工业污水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实施。
1.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把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力争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企业废水必须要做到三级沉淀。对达不到沉淀标准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8月底前建成治污设施;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
2.对未进入工业污水管网的6户企业,实行责任包干,由市区有关部门督促限期将污水接入工业管网。区工信局负责督促陇海乳品公司在5月底前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督促宏煊淀粉公司对自由街南侧入网支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管网。区畜牧局、凤翔镇政府负责督促张家湾王岗养殖厂在5月底前接入污水管网。区环保局负责原众星锌业公司隔壁的3家小型塑料袋回收加工点在4月底前完成治理。坚决杜绝工业企业生产污水向河道直排现象。
3.安定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管线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网管接口不符合标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改造,防止由于接口管径过小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疏通管网,确保工业污水管网的.畅通。
4.市工信委和安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定西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将原分散于城区各处的污水排放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做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
5.安定区政府牵头,尽快启动实施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网向北延伸,对定西城区到口沿线的企业污水逐步统一收集到工业管网集中处理排放。
(二)生活污水治理。
1.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责任单位将有条件进入管网而尚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尽可能在年底前全部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集中进行处理,将城区河道内生活污水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
2.由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实施清源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实行雨污分流,解决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特别是对南山新村、气象新村、公园桥沿河等几个平房散住片带,居民生活污水要收集到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要配合安定区政府搞好马家岔沟口和自由街南侧两个排污口现有集排洪、排污一体的管道改造,保障污水接纳能力。
3.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站配合,制定治理沿街小餐馆向街道乱倒污水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沿街小餐馆、食品摊贩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与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回收单位签订责任书,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对泔水统一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拒不改正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防小餐馆直接将泔水等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居高不下。
(三)沿河旱厕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结合城区发展规划,责成相关部门在3月底前提出关于旱厕的治理方案,市、区两级财政筹措经费,适当给予补助,8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河旱厕的拆迁和改造。
(四)沿河垃圾整治。
安定区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凤翔镇政府、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片区承包责任制和各类垃圾处置办法,确保各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填埋;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依法制止居民向河道内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河道综合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xx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予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每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根据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三)截污纳管工作。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每日。力争至20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河道管理条例》和《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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