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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大麻镇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20xx年底全县完成xx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xx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推动陶瓷企业到县陶瓷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对公路沿线xx0米视野范围内和村庄第一重山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镇村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居住情况,以农村社区为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权利不变以及社区居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考核与奖惩。从20xx年起,县将每年对各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为达标的镇级示范村,每个村奖给xx万元,考核为不达标的示范村县将给予通报批评。
一、指导思想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流价值,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村各种活动和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勤劳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3、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4、团结友善星: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7、绿色环保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家庭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不在村内公共道路上堆放“四堆”。积极参加农村改水、改厕、改厨等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
8、优生优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早婚,不抢生、超生,做到优生优育,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的学习,适龄青年及时接受婚前教育。
9、卫生健康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打造“美丽庭院”,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10、科教文体星: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家庭45岁以下成员无文盲;崇尚科学,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的活动;学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乐观奋进,精神风貌良好,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
(1)家庭自评(8月1日――8月15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2)群众评议(8月16日――8月3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村“两委”审批(9月1日――9月15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
(2)乡镇审核(9月16日――9月30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开展,乡党委政府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村委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工作。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将发挥重要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20xx年9月初,全镇所有村庄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使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庄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二)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计划每个管区至少建设1处集中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鼓励扶持农村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推进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四)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乡风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入开展,镇成立由纪委、党政办、民政办、组织办、督考办、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快速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动员。9月初,召开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制定操作模板,对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村村响”等形式,加强对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经验做法宣传,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将移风易俗作为“三新四美”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峄山草根微剧团、庄户剧团、广场舞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努力营造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不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等进行暗访检查,公开排名通报。并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和村干部星级化管理,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扣除相应分值,并由镇督考办挂牌督办。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促使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焕发乡村文明新风尚,决定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以创评活动为抓手,通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二、评选标准
(一)爱党爱国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3、关心国家大事,自觉拥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4、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5、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6、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二)勤劳致富星
1、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2、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3、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4、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正规渠道创业致富;
5、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
6、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7、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三)诚实守信星
1、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2、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
3、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信谣传谣;
4、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5、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四)团结友善星
1、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2、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3、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
4、不排斥外来人口;
5、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
(五)孝老爱亲星
1、孝老爱亲成为家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
2、爱中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
3、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4、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六)遵规守法星
1、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
2、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3、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
4、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
5、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6、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七)绿色环保星
1、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
2、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植绿活动;
3、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4、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5、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6、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7、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8、不私采挖河道路砂土、石头;
9、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10、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和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八)优生优育星
1、自觉遵守优生优育政策、法律、法规,实行优生优育;
2、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3、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
(九)卫生健康星
1、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
2、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牲畜乱跑)现象。不占道出店经营等;
3、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
4、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关注并知晓个人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情况;
5、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6、积极创建无烟家庭环境。
(十)科教文体星
1、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2、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
3、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4、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5、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连接互联网,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三、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县指导,镇组织,村实施”的原则进行。村(社区)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要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深入人心,通过评选活动,有力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纪教育、科技普及教育、道德规范教育。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自评以及各村民小组初评结果,结合有关部门(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被评为七星以下的不挂牌,七星以上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要登记造册,并将档案报乡镇(城区)备案;对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要进行隆重表彰和广泛宣传。对未评上“星级文明户”的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使其尽快达到“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培育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新时期创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乡风文明,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镇村文明程度,为打造新时代杨侨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和坚强思想保证。
二、创建内容
围绕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目标要求,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培育新型农民,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域环境整治热情,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具体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具体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生态建设星、环境卫生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
三、创建标准
(一)实行基础星制。基础星为三颗星,即: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只有先荣获这三颗星后,才能评选其它星。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因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3、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4、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勤俭持家,艰苦朴素;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年平均水平;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6、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依法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7、生态建设星: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环境卫生星: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鬼神,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各办事处(社区)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发生家庭暴力行为,不赡养老人的;
四、创评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镇党委统一部署,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各办事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以自然家庭户数的10%为基准。
基本程序为:
1、成立组织、动员发动(5月7日――5月13日)。各办事处(社区)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同时,利用支委会、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大会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农户自评(5月14日――5月20日)。村民以农户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办事处(社区)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5月21日――6月3日)。成立村民评议小组,由村民评议小组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出本村民小组“星级文明户”并将名单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
4、星级审定(6月5日――6月17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办事处(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办事处(社区)正式确认并报镇党委审批,审定后的“星级文明户”分别在各办事处(社区)进行张榜公布。
5、授牌表彰(6月22日前)。星级审定为6星以上(含6星)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举行授星挂牌。
6、资料存档(6月26日前)。办事处(社区)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星级文明户”申报表、会议记录等活动和其他原始留痕材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理汇总后报县文明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是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办事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
(二)充分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办事处(社区)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要根据“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标准,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主着力点,设计开展相应主题创建活动,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真正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日常农村工作相融合、相统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乡风文明。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评活动形式。决定在我镇文明村(社区)中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和集镇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二、创评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星”的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辱、懂礼仪、讲文明,移风易俗,克服陋习;
3、诚实守信、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4、积极参加普法活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5、注重学科技、用科技,勇于闯市场、谋发展;
6、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扶危济困、热心公益;
7、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8、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9、重视子女教育,建设家庭文化,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
10、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
三、创评范围
全镇27个行政村均为创评活动范围。
四、创评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在创评工作中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
1、宣传动员(3月10一3月3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张贴“星级文明户”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农户自评(3月31日一4月20日)农户按照“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小组评议(4月21日一5月21日)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派代表参加,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村两委审定(5月22日一6月12日)村民小组将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