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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林业扶贫实施方案(范文5篇)

2024-01-16 22: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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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经济林种植实施方案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供水水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119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牛尾岭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水库水质不受污染,保障北海供水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北海主要水源地有牛尾岭水库、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洪潮江水库等三个地方。

(一)种植情况

1.牛尾岭水库水源保护区376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银海区平阳镇孙东村委耕地面积2000亩,其中,联队耕地1500亩,种植甘蔗100亩,余下的1400亩早造全部种植瓜果类蔬菜,品种有苦瓜、节瓜、豆角等,晚造900亩种植水稻;下坡村耕地面积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400亩、木薯100亩。

(2)银海区平阳镇东星村委耕地面积56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木薯。

(3)合浦县廉州镇中站村委耕地面积1200亩,其中,东山村6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520亩、木薯80亩;文子冲村耕地面积4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320亩、木薯80亩;旱一村耕地面积2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150亩、木薯50亩。

2.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保护区890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耕地面积1420亩种植农作物是蔬菜。

(2)海城区高德办事处马栏村耕地面积4000亩,全部种植瓜菜。

(3)银海区银滩镇龙潭村耕地面积3480亩,种植农作物有蔬菜1000亩、玉米800亩,木薯980亩、红薯700亩。

3.洪潮江水库的水源保护区17565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乌家镇岭顶村委耕地面积8600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2500亩、甘蔗1200亩、木薯2900亩、玉米1000亩、菠萝1000亩。

(2)石湾镇红锦村委耕地面积2465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1000亩、甘蔗1000亩、木薯200亩、玉米150亩、花生115亩。

(3)星岛湖镇采木村委耕地面积3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000亩、木薯1500亩。

(4)洪潮村委耕地面积30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500亩、木薯500亩。

(二)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通过对以上村委(村小组)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调查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

1.农药使用情况

(1)瓜菜类:使用农药较多,主要是杀菌剂的使用,每造施药7-10次,每次每亩用药150-350g,农药种类以保护、治疗、铲除剂的有机硫类、铜类、有机氮类、取代苯类如代森锌、可杀得、疫霜灵、大生、甲托、多菌灵、百菌清等。

(2)水稻:防治卷叶虫及螟虫用药以阿维菌素等复配药为主,一般每造施药2-3次,每次用药150g/亩;防治水稻纹枯病、稻瘟病一般用井岗霉素,每造用药约两次,每次用药200-300g/亩。

(3)甘蔗:种植时为防治地下害虫用药较多,亩用1.8%的阿维菌素3-4kg。

(4)玉米:主要在中后期用甲维盐、定虫脒等防治蓟马等害虫,每次用药10g/亩。

2.肥料使用情况:亩均化肥用量约为23.4kg(折纯),较全国亩均21.9kg高出1.5公斤。

二、工作目标

加强供水水源地种植业产业和品种结构调整优化,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技术和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的污染,到20XX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业面源对城市供水水源地不再产生污染,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三、种植结构调整及主要技术措施

(一)种植结构调整

调整水源保护区种植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绿色、有机、生态、环保现代农业,把水源保护区内施用化肥农药较多的水稻、蔬菜、甘蔗、玉米等农作物改种施用化肥农药较少的农作物,如南瓜、木薯、毛薯(俗称田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水库校核水位以下及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二)主要技术措施

1.加强水源保护区农作物病虫绿色综合防治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实现农药“零增长”。在水源地保护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要采用绿色综合防控技术,重点推广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集成技术,通过使用频振式杀虫灯、篮板、黄板,性诱杀虫,推广应用放蜂治螟等生物技术,充分利用生物农药,减少农药的使用。

2.减少化肥使用。推广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施肥方针。充分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堆沤腐熟有机肥,根据不同作物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1500-2500公斤,在此基础上根据作物长势按方配肥,减少污染,实现化肥“零增长”。

3.推广应用生态循环种植模式。加强水源保护区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培养水源保护区优良生态农业,改善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其中重点推广“猪―沼―果(菜)―灯―鱼”等种养结合的优良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4.开展“清洁田园”治理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处理指导,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设施设备,明确回收主体,指导农民对废弃塑料秧盘、肥料包装袋、农药瓶(袋)、废弃塑料薄膜等的农业生产垃圾及时回收利用或转运处理,减少废弃物造成的农田污染。

5.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区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管,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严禁农资投入品对水源保护区水源产生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加强监督指导,明确有关单位、人员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长抓不懈。

(二)加强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通过在水源保护区召开各种会议,举办技术培训班、发放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搞好有关技术的示范样版,引导农民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向农民宣传保护供水水源保护区的重要性和要求,宣传国家关于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法规,传授各种绿色植保技术和生态农业技术,把技术措施传授到农民手中,使用生态农业技术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区要将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以解决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生态农业种植资金需求,解决推广引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资所需费用和退耕还林补偿,对种植结构调整造成暂时性效益不佳进行适当补偿等。

(四)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供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结构调整的督查指导,定期检查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落实情况,对种植业结构调整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将该项工作开展纳入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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