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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x委办〔x〕x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今年全镇综治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1234”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立足我镇实际,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着力完善社会管理的防控体系,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着力改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平安金河建设工作,为我镇的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工作措施
1、构筑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综治领导机构,健全保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值班守护等规章制度,使各村的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重点要害部位、信用社、卫生院、学校等重点场所要加强监控。按照“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清理,不断整合各种治安资源建立和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我镇治安防范总体水平。
2、以重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为基础,加强易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治安防范网络建设。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用工单位、辖区文化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和查验等基础性工作,减少流窜犯罪,消除治安隐患。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和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真正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要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及时有效地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2、构筑有效的矛盾纠纷疏导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置,防止激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负其责、防疏结合、运行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使排查调处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各村综治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发阶段,维护社会安定。
3、构筑完善的基层工作体系。以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在打击、防范、管理、建设、教育、改造等方面不断强化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各综治组织的管理和考核,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明确各调委会、综治办公室、以及治安巡逻队、治安信息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使其都能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加强对综治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4、构筑完备的安全生产体系。要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严抓重大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各类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5、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各村平安创建工作,加强各村社会治安形式分析和预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治安防控与刑事犯罪工作,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贯彻十八大会议及当前两会重要精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金河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作为执政为民、确保“一方平安”的一项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
2、整合治安资源。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并重的原则,整合现有治安资源。要根据治安形势,治安重点的变化,及时调整防范的重点区域,巡逻的重点时段,整治的重点问题。
3、落实工作责任。各支部要切实承担起深入推进创建“平安金河”的政治责任,把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村组织和具体人,镇党委继续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领导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对综治工作先进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和维护稳定工作不力的村,要坚决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卫生、教育、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二、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
4月22日至5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今年全镇综治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1234”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立足我镇实际,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着力完善社会管理的防控体系,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着力改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平安金河建设工作,为我镇的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工作措施
1、构筑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综治领导机构,健全保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值班守护等规章制度,使各村的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重点要害部位、信用社、卫生院、学校等重点场所要加强监控。按照“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清理,不断整合各种治安资源建立和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我镇治安防范总体水平。
2、以重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为基础,加强易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治安防范网络建设。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用工单位、辖区文化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和查验等基础性工作,减少流窜犯罪,消除治安隐患。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和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真正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要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及时有效地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2、构筑有效的矛盾纠纷疏导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置,防止激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负其责、防疏结合、运行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使排查调处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各村综治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发阶段,维护社会安定。
3、构筑完善的基层工作体系。以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在打击、防范、管理、建设、教育、改造等方面不断强化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各综治组织的管理和考核,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明确各调委会、综治办公室、以及治安巡逻队、治安信息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使其都能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加强对综治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4、构筑完备的安全生产体系。要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严抓重大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各类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5、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各村平安创建工作,加强各村社会治安形式分析和预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治安防控与刑事犯罪工作,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贯彻十八大会议及当前两会重要精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金河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作为执政为民、确保“一方平安”的一项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
2、整合治安资源。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并重的原则,整合现有治安资源。要根据治安形势,治安重点的变化,及时调整防范的重点区域,巡逻的重点时段,整治的重点问题。
3、落实工作责任。各支部要切实承担起深入推进创建“平安金河”的政治责任,把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村组织和具体人,镇党委继续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领导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对综治工作先进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和维护稳定工作不力的村,要坚决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责无旁贷。最高法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部门在20xx年中,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它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立足全局和长远,做到思想不松懈,组织上有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抓到底。
一、结合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增强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研究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结合法院内部改革的深化,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并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作为“硬指标”,纳入部门、法官干警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适当延伸审判工作,努力探索和拓宽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更进一步发挥我院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
继续在立案庭窗口和信访处提供空白诉状,执行申请书,提供诉讼指南,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条件等指导诉讼的文书,向来访者广泛宣传诉讼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良性的诉讼意识,观念,改善司法环境。高度重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积极慎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使当事人不再多头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各业务庭在案件审理中对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及时处理,努力提高调解率。重视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繁荣。在办案过程中,分清是非责任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把功夫花在思想教育、化解矛盾上。
(三)、做好审判效果延伸
20xx年中我院要将“综治”的“触角”进一步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乡村;要在部分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宣讲合同法;继续做好所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认真抓好案件的公审公判,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搞好缓刑案件的考察,民事案件的回访,进一步稳定社会治安;开展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减少犯罪和发生各种纠纷的外部因素。
在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时,必须注意到:要处理来信来访中,要热情接待,讲清道理,使当事人投诉有门,防止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把申诉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力求做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消除隐患,促进安定。在审理经济案件中,要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力求做到了结案件,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既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使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二、搞好法官干警的自身防范
根据“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要求,我院既要积极参加辖区的综合治理,又要把发挥审判职能参加综合治理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搞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向同级党委负责,法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向院长负责。层层抓紧,严格防范。
各部门要注重抓好法官干警遵纪守法教育和对财务、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防止在法官干警中发生违法犯罪和重要物品被盗事件;注重经常性地对法官干警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值班制度,每逢节假日都要提前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并由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值班等等,以增强广大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避免在我院发生违法犯罪和失窃、失火等社会治安问题。
三、指导并监督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去年制定的《xx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本院法官与我市8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络员工作。加强对农村村级调解员、社区调解员、有关企业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旁听相关案件的开庭审理,到有关单位走访、座谈、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大庄、马者哨乡综合治理示范点的工作指导。
四、做好法制宣传
在办案中运用多种形式,增大法制宣传的广泛效应;强化法律宣传“对症下药”的对应效应;注重以案讲法,发挥典型案例的幅射效应。坚持以案讲法,扩大办案效果。注意选择典型案件以案讲法,使公民受到形象的法制教育。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取措施,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
以案讲法,是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的有效形式之一。为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变过去仅在审判庭前张贴公告的作法,增加公告张贴点,即在案发地、闹市区、交通要道张贴公告。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让更多公民了解庭审实况。三是事先写好宣传稿,结合庭审中的实况进行宣传,使主题明了、层次清楚,语言精练,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采取两个结合
一是公开审理讲法与公开宣判时讲法相结合。在公开审理阶段,主要是就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宣讲应该怎样做才合法;在公开宣告处理结果阶段,主要宣传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包括判决的理由,政策法律依据,并从法律的角度阐述是非责任界限等。二是法庭审判时讲法与就地巡回审判时讲法相结合。通过以案讲法,让旁听公民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辩明是非曲直,让群众议论,自己教育自己。
(三)把握“三性”原则,讲求社会效果。
在以案讲法活动中,要始终把握三性原则。
一是加强选择性,即选择较典型的,或是影响较大的,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以案讲法。特别是注意选择新类型案件、大要案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讲深讲通。
二是加强针对性,即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群众的不同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不同的争执焦点,不同的错误倾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达到消除误解和偏见的目的。
三是加强系统性。就是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的目的出发,研究案发的原因、过程、结果,系统地讲清预防纠纷的道理和办法。
同时注意做到三讲清,即:
1、注意讲清纠纷发生的原因、告诫人们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要互相谅解,要在维护团结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问题。
2、注重讲清对发生的纠纷,应按正当途径,依靠组织调处,不能凭个人感情为所欲为。
3、注重讲清个案产生的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纠纷。
20xx年中,我院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落实《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职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所独具的打击和教育双项职能,为争创“平安xx”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07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场。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场。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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