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实施方案 > 详情页

农村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合集)

2024-01-13 21:37:3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农村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农村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合集)》。

第一篇:村安全生产方案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目标

20xx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00户(其中20xx年400户,20xx年300户,20xx年节能示范户200户),工程建设于20xx年10底完成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户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村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要求。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以防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方法程序

(一)解困对象

1、解困对象标准。解困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下列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1)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

(2)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3)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4)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而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不在此解决范围。

2、解困对象认定。认定农村住房解困对象,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认定。

(2)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审查认定。

(3)农村低保边缘和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认定。

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村住房困难户,不在此次解决的范围;已经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村搬迁时一并解决;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解决住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再重复解决。今后,解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扶贫搬迁和残疾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时,可适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政策,但不能重复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二)解困方式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解困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它方式,做好解困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

(三)解困要求

1、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可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超标准建房的问题。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

2、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3)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补助标准

在解困时,按《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政财补助1950元,县(市)财政补助1950元。对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央财政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解困工作的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工作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列支。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连同县的补助资金一并在银行专户储存管理,上年结余部分可滚动到下年继续使用,由县建设部门根据各乡(镇)、农村的工作进度,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拨付。

(五)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解困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治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解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进行评议,初定解困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建设局、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并按市里分配指标,分年、分批解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

建立长效、动态的解困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拔付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解困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解困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业务培训,开展产权登记

要通过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进一步适应农民建房由传统砖木结构向现代钢筋水泥结构转变的需要。开展农村住房产权登记培训,尽快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解困工作的逐步落实提供条件。

(三)搞好政策衔接,落实解困规划

理顺解困政策渠道,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避免重复补助。积极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建立住房解困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实事求是、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解困年度计划。

五、资金使用管理。

农户改造竣工后,乡镇根据改造建设情况各种档案资料、申请审批程序和完备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财政部门拨付乡(镇),乡(镇)以一折通的方式拨付到改造户。

第二篇:粮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今年我镇的粮食生产,根据中央、省、市和XX县有关粮食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确保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以遏制耕地抛荒为抓手,恢复早稻生产为重点,认真落实水稻集中育秧相关措施,大力发展超级稻,扩大优质稻种植面积,促进粮食增产增收,通过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快我镇粮食生产的发展步伐。

二、主要目标

今年我镇粮食计划种植面积20371亩,优质稻计划面积1。6万亩,重点推广双季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成立了果园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覃芳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周宾同志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经贸办、水管站、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和分管农业工作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邓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粮食生产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并要求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粮食生产指挥部。在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联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

(二)严格落实“八条措施”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粮食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20xx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各项要求,实现我镇“稳面积、攻单产、调结构、提效益、保安全”的粮食生产目标,确保我镇粮食增产丰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镇政府召开的粮食生产工作会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要在3月15日前,专题召开粮食生产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会议,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传达有关粮食生产会议精神,农技站在3月上旬搞好全镇的早稻集中育秧技术培训和扩大早稻种植的宣传发动工作。

2、镇政府出动宣传车,到村进行专题宣传。

3、镇政府印发技术资料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办好一个粮食生产宣传栏。

(四)严格落实“三个严禁”

严禁抛荒、严禁双改单、严禁直播,对瞿杨线沿线、宋水线沿线、南干渠沿线(即古楼新村三字祥组、紫云坡组、石乔组,大河社区徐家坳组、木瓜塘组、大河塘组,杨泗庙社区殷家坳组、东毛嘴组、公兴塘组,红花村红花坳组、季鱼塘组、新大屋组,金江新村车田坪组等)长期存在季节性抛荒田,鼓励种粮大户或合作组织进行流转、代耕代种进行双季稻种植,并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

(五)部门联动,全方位提供服务

在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既分工又协作共同为粮食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生产技术指导,优化我镇粮食产业结构,完XX县局下达集中育秧任务。及时发布病虫情报,组织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科技种粮兴粮;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耕地流转力度,积极扶持粮食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落实各项奖励措施;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组织全镇农业生产用机械调度,利用政策全面推广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落实1至2个双季稻全程机械化增产模式攻关示点项目,扶持培育1至2个新型主体,打造1至2个优势粮食品牌。

2、财政所。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资金的'及时发放。

3、水管站。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生产用水调度、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渠道疏浚、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

(六)加大督查力度

3月中下旬全面督查早稻备耕工作,5月上旬督查早稻生产工作,5月下旬―7月中旬对全镇中、晚稻生产进行不定期全面督查,要求在6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耕地翻耕,在7月20日之前全部种上粮食作物。

(七)检查考核

将“三个严禁”工作纳入镇对村目标考核,实行书记负责制,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在5月上旬、7月下旬左右对全镇各村(社区)粮食生产进行检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社区),年底目标考核时给予加分奖励(0。5分),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粮食生产任务,造成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和3亩以上耕地抛荒或10亩以上季节性抛荒的村(社区),在年底目标考核时粮食生产项记0分,同时追究支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责任并全镇通报。

第三篇:安全生产月工作安排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一)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月”活动。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自查自报和治理活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工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平安卡”后方可上岗作业。

2、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鼓励企业将符合创建条件的工程纳入创建计划,严格安全管理,加强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好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习。

4、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对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予以曝光,统筹兼顾各项工作,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贴近基层服务企业,使企业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6、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工地现场采取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巡展、宣传横幅、墙报、板报、小刊物等多种形式,全面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到工地。

7、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于6月25日前将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上报局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建管科、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管中心负责。

(二)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文件精神。各燃气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下属站点负责人贯彻学习《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1)各燃气企业要创新理念、开拓阵地、丰富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应用软件等新媒体,形成优势互补,大力开展燃气等方面的.公益安全宣传。

(2)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巡展,全面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用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3、开展“隐患自查与安全生产执法月”活动。

(1)加大安全管理网格化巡查频率。根据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燃气企业应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加大日常安全巡查频率的同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及治理活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普通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燃气企业要对各燃气经营场站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治理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消除。以严格控制钢瓶存量、查处“三合一”违规现象,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为重点,深化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燃气企业要充分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结合要求,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应急救援演练,综合实战演练,将预案中的职责通过演练落实到位。

上述工作由综合执法大队(燃气管理大队)负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人力、物力投入,提早策划,做好部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区安委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具体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确保成效,以月促年。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紧密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在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精心部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广泛动员企业自觉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形成长效机制,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认真总结。请各相关科室(单位)认真分析此次活动中好的方法,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

推荐专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