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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生产月 实施方案(合集)

2024-01-13 21: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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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的方案

20xx年6月是全国第x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和南昌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1―2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2日至30日,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2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南昌移动公司、南昌联通公司和南昌电信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3日上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5月25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五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

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5月2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986152、3986173(传真)。

3、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第二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既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省性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开展有区域与行业特色的活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三大硬仗、三项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水平相结合、与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考核,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各主要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宣传报道,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将组织开展全省性活动,各地要按照文件精神并紧密联系本地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印发宣传画和其它宣传用品,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生产一线职工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活动;

(四)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

(五)组织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七)组织开展全省职工道路交通安全“百题知识竞赛、百题有奖竞答、百佳安全文明驾驶班组评选”活动;

(八)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三、及时总结,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掌握活动相关动态,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市、各部门(单位)要把活动安排(于5月1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3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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