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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将发挥重要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20xx年9月初,全镇所有村庄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使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庄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二)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计划每个管区至少建设1处集中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鼓励扶持农村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推进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四)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乡风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入开展,镇成立由纪委、党政办、民政办、组织办、督考办、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快速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动员。9月初,召开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制定操作模板,对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村村响”等形式,加强对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经验做法宣传,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将移风易俗作为“三新四美”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峄山草根微剧团、庄户剧团、广场舞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努力营造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不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等进行暗访检查,公开排名通报。并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和村干部星级化管理,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扣除相应分值,并由镇督考办挂牌督办。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力举措,根据《天台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20__]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加快城乡统筹,全面实施以做特做优产业、做大做亮、做美做处的活力,彰显生态环境的魅力,整体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努力建成“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现代化新农村。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全力实施“中国美丽乡村”行动规划,大力推进“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和“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完成5个精品村、2个重点村和美丽乡村创建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和精神文明的全面提升,把我镇建设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美丽乡镇”。
三、实施步骤
建设“美丽乡村”共分五个阶段,即规划设计阶段、方案审定阶段、全面建设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等。
1、规划设计阶段。以村为单位,结合各村实际,按照“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做好各村村庄规划、环境提升专项方案及亮点、节点的设计。
2、方案审定阶段。通过实地调研,结合镇整体规划,审定各村建设方案。
3、全面启动阶段。发动各村,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全面投入美丽乡村创建。
4、检查验收阶段。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建设进度,分别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
5、巩固提高阶段。巩固前期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的不足,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措施保障
1、建立组织。为扎实、有序、高效地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镇成立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
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良朋镇“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沟通、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各村相应成立工作班子,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工作开展以村为主体,各联系村领导、组长负责指导联系村的工作落实,镇各职能办、站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责任层层明确,工作层层落实。
3、政策扶持。对经上级考核验收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村,在享受县级以奖代补资金外,镇财政将对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分别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按人口规模20__人为标准分别奖40、20、__万元,按人口数折算最高分别奖60、30、15万元,最低分别奖30、15、7.5万元。在全面小康示范村、新农村实验示范村中已以奖代补的,扣除已补资金的60%后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注重个性。“美丽乡村”创建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系统工程,即要注重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水平,又要注重挖掘各个村庄的历史遗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人文元素,结合各自自然地理条件,体现村庄个性魅力,彰显良朋镇整体和各个村庄的风格和特色。
2、突出主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教育、宣传、培训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农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促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中国美丽乡村”行动中来。
3、项目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要把项目落实、项目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以项目推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整合支农政策和项目,主动做好项目衔接,积极争取上级立项支持。
4、加强领导。实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体机关干部、村级年终综合考核内容,根据工作成效进行奖惩。各村、各联村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创建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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