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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突击月实施方案(大全)

2024-01-13 2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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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努力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在今年六月份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来临之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为指导思想,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弘扬企业安全文化,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为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不断深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__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安保部经理为副组长,各工厂、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活动由安保部牵头,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工厂积极配合。

四、活动内容与安排:

1、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1)、5月31日在公司橱窗、各工厂宣传栏以及在公司后勤等处张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招贴画,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2)、6月1日~6月5日利用公司简报、工厂电视等,宣传安全知识。

2、6月1日~25日开展“十个一”活动。以各工厂、部门为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开展“查一起事故隐患、纠正一次违章行为、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当一天安全员、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忆一次事故教训、读一本安全生产方面的书籍、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演讲、搞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和事故隐患大排查,消除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隐患)。要求每个工厂、部门至少选取三项认真进行开展,安保部将监督检查,并由工厂安全员负责收集汇总本部门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安保部统一汇总评比。

3、6月6日~11日在培训教室组织观看《企业班组安全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常见违章作业事故案例》等安全知识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光盘,以直观、生动的形式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安保部负责组织)。

4、6月12日~15在公司后勤、厂区进行安全警示展教育,由安保部负责,各工厂、部门参与制作一套安全警示展板,结合本公司及行业特点,通过直观图片、实物展示等,对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提高职工安全责任心和安全素质。

5、6月16日~25日在生产区内开展消防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活动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工厂的临时突击报警形式,以真正检验各工厂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安保部负责组织和考核。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逃生技能,以完善公司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6、6月26日~30日在培训教室举办一次安生生产知识讨论,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以检验员工掌握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情况。

7、各工厂、部门除积极参加公司的活动外,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工厂、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公司橱窗、工厂板报、电视等作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文化深入人心。

3、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工厂应急预案演练时,各工厂、部门人员要积极配合,确保预案演练取得实效,圆满成功。

4、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安保部汇总各工厂、部门的各项活动结果后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状并给予800~2019元奖励。通过活动,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水晶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全国“两会”结束。

(二)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

1.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息;要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3.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要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情况、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燃气居民用户安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方面,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护措施。要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4.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利用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的活动室、文化站等场所,不间断普及燃煤、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常识,做的人人皆知。同时,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登门入户、全面摸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5.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切实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6.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加强检维修和动火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作业规范,节日期间提升审批等级,实行重大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报告制度。

7.烟花爆竹方面。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8.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煤矿采掘接续紧张、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隐患。排查查清本辖区非法盗采点情况;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员培训情况;矿山企业实施设计开采情况和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企业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等,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9.工商贸方面。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

10.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的特点,加强节日祭祀和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监护责任,严格火源管理,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禁火或高火险期间违规用火的,坚决从快从重处理。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所辖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

2.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各地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3.县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要在全国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地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检查。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熊艳芳,联系电话0772-4386502,邮箱sj43865xx@163.com。乡人民政府将于年中对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第三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多发、高发期。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抢任务,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经营活动。加之,随着年关临近,人流、车流大量出行,各种集会、大型娱乐活动不断增多,给安全监管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会议和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特殊性,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县冬季(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3月15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态势。

二、工作目标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重点及具体工作任务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侧重抓好十四个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煤矿安全

1.工作措施

(1)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成果,认真整改省市县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查,对高瓦斯、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等高风险煤矿逐一开展“安全体检”,督促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改扩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行为。

(4)加强对煤矿开采中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

2.责任划分

县煤炭办牵头,国土局、永坪镇配合。

(二)非煤矿山安全

1.工作措施

(1)按照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油气开采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3)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小沙场,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国土局、水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3)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追责问责办法>》(陕政发〔20xx〕31号),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强化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管理,加快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5)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根据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6)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冬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责任划分

县交警大队(道安委)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四)油气管输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特点,做实做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对所有原油生产运输管道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严防油气管道冻裂、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3)集中力量开展油气管道排查治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占压隐患,强化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特别是抓好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

2.责任划分

县经发局、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环保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质监局、电力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深化危化品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

(3)根据冬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极易发生破裂,原料及产品凝固堵塞,造成泄漏、爆炸事故的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差异化监管,控制安全风险。

(4)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控制,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环节、岗位全程可控,特别是要加大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经发局、商务局、质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1.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尤其是“城中村”、群租房、KTV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

(2)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封堵、警报系统失灵、消防设施失效等突出问题;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防因火灾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4)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安监局、文广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

1.工作措施

(1)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刻教训,针对企业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深基坑、高陡边坡、脚手架、塔吊、泵车、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大支模架安拆、动火动焊作业等重要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的,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项目生活区、工地临舍、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撤离、搬迁等主动避让措施。

2.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运局、水务局、安监局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八)旅游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旅游的特点,切实加大对旅游景区和旅游运输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加大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旅游动态信息发布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3)强化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

2.责任划分

县旅发委牵头,县景区管理局、公安局、质监局、交警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九)校园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细化分解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炉取暖,取缔学校宿舍煤炉取暖。

(2)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示意图,控制班容量,严禁封堵教室后门,占用学生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2.责任划分

县教育局负责。

(十)食品药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工作监管,严查猪肉流通环节“两章两证”,严查外地进购的肉品。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抽检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采取许可与备案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宜许可则许可,宜备案则备案,使酒店食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2.责任划分

县食药局牵头,工商局、教育局、卫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对民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制造、运输、存储、藏匿、使用炸药等民爆物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2)突出检查炸药等民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是否依法获得审批手续,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储存民爆物品的黑窝点。

(3)全面检查专用库房外部安全距离、存储量、存储品种是否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标准,检查库房内电气设施、防雷静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4)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是否规范,检查民爆企业视频监控设施、登记记录保存是否完整,检查生产企业生产线安全管控是否有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牵头,经发局、安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燃气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力量,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治理。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确保燃气安全。

(2)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各项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对老旧(老化)腐蚀严重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用户的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抢险设备和配齐应急物资,提高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3)组织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用户、商业用户(宾馆、餐饮业等公共场所)和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切实保证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责任划分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三)森林防火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开展野外用火知识、扑火基本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教育,警示提醒群众注意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火源管理,筑牢林区巡护防线。组织基层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巡护看守。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护密度,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源上山,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着眼于提高扑救能力和丰富灭火手段,抓好装备建设,配齐备足物资储备,抓好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责任划分

县林业局牵头,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四)烟花爆竹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2)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确保不留隐患。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

1.工作措施

(1)以企业为监管对象,以厂内机动车、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车站、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电梯为检查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2)认真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责任划分

县质监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工作措施

认真汲取富县“10.30”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全面检查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同时,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冶金煤气、农业机械、电力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社管中心,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全面细致筛查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从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层层推进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路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打非治违,抓好集中执法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镇街、社管中心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集中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实施“蹲点执法”“解剖执法”“菜单执法”等多种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收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于11月23日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问题整改,巩固三项攻坚行动。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三项攻坚行动成果,加大对省市督查组,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力度,要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进行“回头看”,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特别是“三项攻坚行动”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督查成果、专家意见转化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强化源头管控,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四个体系,突出抓好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事故防范,抓好专项治理整顿。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重点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大型综合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专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六)突出应急管理,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油等要害部位,客运、公交等重点单位、重点建筑和公共设施,加强巡查和针对性检查,自上而下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第四篇:街道安全生产月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深入开展全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巩固前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效,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

全街道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氨制冷、冶金、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企业及工业自建燃气等场所。(经发办、安监所)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液氯、硝酸铵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派出所、安监所)

3、燃气领域。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等法规、规范标准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①各类加油站;②所有瓶装燃气用户,重点是工商业用户;③自建燃气设施的工商业用户;④近两年内未接受管道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的管道燃气用户,以及虽经检查还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用户。(城建办、派出所、安监所)

4、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校车、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10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城建办)

5、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学校、医院、网吧、超市、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工作片、民政办、宣传、派出所、安监所)

6、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农民自建出租房、治危拆违工作等。(城建办)

7、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影视摄影棚安全。(市场监管分局)

8、各行业领域。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消防设施配备及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市场监管分局、安监所)

(二)职责分工

1、安监所负责牵头组织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建筑施工领域、农民自建出租房的安全专项检查。

2、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的安全专项检查。

3、派出所及消防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4、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燃气领域、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5、市场监管所负责牵头组织特种设备领域、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安全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为止。各工作片和有关办所既要加强当前隐患整治,又要兼顾长远机制建设,着力落实好以下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大隐患和风险点的整改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前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期间因客观原因未彻底根治的事故隐患,要持续跟进,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要实行重点整治查处。开展针对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

(二)抓住关键落实底线措施。

各工作片和有关办所要严格落实《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条规定》、《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八条规定》等四项底线措施规定,认真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依照底线措施,整改事故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当前行业存在的事故隐患特点,提炼行业重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重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提升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防控水平。

(三)分级分类强化风险管控。

各工作片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管控和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管控和整治;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并对重点单位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进行督促和指导,形成逐级管控、条块指导的工作格局。

(四)多管齐下推动企业自查自改。

严格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建立健全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对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加大打击力度。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培育发展以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为主的安全风险辨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技术研发应用等工作。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诚信承诺和公示公告制度,严格实施信用承诺和信用等级评定、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托“信用浙江”平台和政务服务网,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推动企业自觉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五)夯实基础强化安全支撑保障。

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和场所、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全面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关闭、临水临崖安全防护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等工程,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平台,实现政府、企业、部门及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智慧用电”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六石街道将结合自身实际,抓住辨识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坚持统筹结合

将安全大检查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小微企业托管、智慧式安全用电管理系统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协调推进、标本兼治、源头管控、注重实效,构建重特大事故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排查整治。

六石街道将会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进行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生产安全各个环节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对未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决不手软。

(四)强化监督考核。

六石街道将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对本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复查。各工作片和有关办所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片书记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对监管职能交叉形成的监管盲区和漏洞,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和整治难点,各办所要主动加强沟通会商,合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安监所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情况督导。

第五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为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区供销联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供销联社主任

副组长: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员:基层社各主任、各企业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各基层社、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三、重点范围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仓库、厂房、宾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各单位针对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的有关重点领域,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应关未关闭不到位的,关闭取缔后有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七)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重点领域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二)商场、农资经营点重点整治:

农资:农药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仓库、厂房: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5日),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日―6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彻底消除经营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30日―7月11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强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7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交区联社办公室,由联社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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