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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弘扬“孝”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山七镇试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重点围绕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等几大类别建立积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创新基层制度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实现农户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为成员的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农户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农户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以宅为单位,以家庭为积分主体。农户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
(三)积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村民组长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2、一月一审核。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农户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农户的积分情况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1、积分手册制作、发放、计分,以及物资兑换由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积分每年度兑换一次,下年度积分重新累积。
3、农户积分排名情况每季度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按照积分排名发布“红”“黑”榜。
4、可兑换的物品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情况,并通过公告发布。
5、对各村年度积分排名前5的农户家庭颁发“年度乡村治理示范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6、对高积分户在项目建设、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在“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美丽庭院等各类荣誉表彰中优先推荐。
7、对申请入党村民落实党员发展随访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优先推优入党;对消极应付、效果不佳甚至不达标的,酌情延期或不予发展。
(五)爱心超市
1、标准。
(1)各村建立“孝美积分兑换超市(专柜)”,能够容纳生活用品、粮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负责超市管理和运营,负责对物品进行积分定价,自负盈亏。
2、物资筹集。
(1)各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行支配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自行采购相关物资。
(2)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自愿捐赠生活用品和钱物,帮助爱心超市补充货源。
(3)有条件的村可从村级集体经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统筹、安排,切实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同群众、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争取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积分管理制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将积分管理制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并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户为单位,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积分兑现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积分制管理为契机,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村干部、村民组长、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部署安排,根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好积分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进一步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在开展乡村治理工作中组织实施积分制时,乡、村党组织要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2.坚持农民主体原则。试点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长会、村民理事会等方式,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与群众商定,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农民群众意愿,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利。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分制的实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分过程、评分结果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评分真实、准确、可信。
4.坚持重点突破原则。积分制的推广不求面面俱到,主要针对当前农村治理中的老大难问题,重点选择一两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而不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村民难于完成的事情。
三、工作内容
1.确定开展积分制具体内容。每个乡(镇)选取一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试点村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村民自治等方面内容,选取某个比较成熟、容易推开的方面为试点方向,制定具体的乡(镇)、村积分制工作方案。
2.开展宣传发动。通过乡间夜话、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长会、村民理事会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试点村的广大农民群众清楚开展积分制工作的相关内容,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工作。
3.组建评比队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民主及村民自治原则,指导成立积分制评分工作组。由试点村“两委”、群众代表、妇女代表、党员代表等人员组建,要充分挖掘村内威信较高、热心公益事业的“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充实到评比队伍当中,不能出现全部由干部代替评比队伍,更不能出现有名无实的评分队伍。
4.开展评比。各试点村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评比,鼓励每月进行一次评比,评比内容要要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评比标准要易于操作。开展评比之前可以通过“村务公开群”、村内公开栏等载体进行预发通知。开展评选过程中村乡镇、村“两委”干部要充当组织者,要解释好、引导好评分小组开展评分工作。
5.进行张榜公示:各试点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结果公示,可以采取“组内公示”、“村内公告栏公示”、“村务公开群公示”等形式进行张榜公示,对做的好农户进行正面宣传,对做的差农户进行批评教育,形成“做好与做差不一样”的工作氛围,通过评比进一步促进积分制的推广。
6.建立积分档案。各村(居)要建立乡村治理积分档案,分季度对评比的农户积分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报送至乡(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本乡(镇)农户积分汇总工作,并按季度下发“积分券”至各村(居),以便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建立完善的积分兑换程序和标准
各乡(镇)要成立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适合本乡镇的积分兑换程序和标准,并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做好“积分制”解释工作和“积分制”后续管理工作。
五、强化工作保障
1.成立上犹县开展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分制推广日常工作。
2.将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工作纳入到对各乡(镇)农业农村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切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有序开展,调动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实事求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我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实施农户积分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内容,以农户积分激活内生动力,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积分制调动乡村治理工作中村民参与热情,通过建立积分制长效运行机制,使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将乡村治理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凸显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将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具象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透明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固本强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好引领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头雁和战斗堡垒,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维护农民权益,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积分制调动村民参与村庄事务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激活村庄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以积分制推动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协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打造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和核心矛盾,重点突破,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影响农民安居乐业、乡村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形成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统筹把握方向。以镇、村党组织为主导,组织实施积分制,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持续推进。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积分内容,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积分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二)实施农户日常和年度积分制度。按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实施农户日常和年度积分制度,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在本村长期居住的农户,有独立户口和独立宅院,均可参与积分评价;老年户可自愿参加。积分主要考察评议农户五个方面表现:包括党的建设、民生保障、环境整治、文明新风、遵纪守法等。其中环境整治和文明新风为日常积分,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每项基础分值40分;其他为年度评议积分,每项基础分值为20分。总基础分值140分,每个自然年度汇总一次,采取“基础分+加分项+减分项”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年度总得分。
(三)精准划分片区和评议小组。各村以片或组为单元,精准划分范围进行评议,原则上每组不超过100户为宜。根据划分单元数量成立积分评议小组,原则上每组不少于5人,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日常负责所在片区农户的宣传、管理,进行评议时,实行小组交叉考察评议。
(四)规范评议程序。日常积分,评议小组要开展现场实地查看,结合农户日常表现,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提出积分初步意见;经全体评议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核实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算季度积分成绩。年度积分,采取个人申报与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根据积分表实事求是填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议小组进行核实,提出年度积分初步意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包村领导、包村人员参加并进行监督,公开审议提出修改意见;评分结果在村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乡村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积分运用。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累计,年终与各类评先评优挂钩。
农户积分作为评星定级及荣誉评定依据。得分居全村前1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五星级文明户”称号;居全村前11%―2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四星级文明户”称号;居全村前21%―3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三星级文明户”称号。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户颁发奖牌,并分别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农户积分情况作为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重要依据。农户积分配套系列奖励,主要包括政府贴息贷款、适度扩大本地银行信贷额度等。
(六)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积分制的合力,逐步将各种评选、考核纳入积分制,形成一个积分多应用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撬动和健全包括政府奖补、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在内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优化完善日常管理。将积分制纳入镇纪委、村监委会监督范围,确保程序依法合规。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镇党政办会同党建、宣传、综治、信访、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
(三)加强分类推进。坚持试点先行,确定龙雨庄村、武家汇村为第一批试点村。其他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我镇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各村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镇、村创新乡村治理积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根据印发《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增委农办〔20xx〕3号)精神,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为目的,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以行政村为重点,以群众自我服务管理为核心,扩大积分制管理覆盖面、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设计、夯实积分制管理支撑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奕雄
常务副组长:刘永强
副组长:赖文杰、陈冠东、刘毓琼、黄炳雄、邓伟东、江惜文、单润潮、李举锋、朱敬良
成员: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及驻点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农业农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系列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xx年推行光耀村积分制管理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新路径;2023年起,在全街11条行政村逐步全面推行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
四、工作内容
(一)积分管理内容
1.积分主体。参与村积分制管理工作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各成员积分计入家庭单位。家庭单位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进行积分计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增江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评分表》,结合各村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2.积分流程。村制定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村级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建立管理台账,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季一评分。积分可由本人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村申报,可由村民代表代为申报,也可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考评登记。
(2)一季一公示。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度定期将村民的积分情况通过村委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定期对家庭积分进行考评,考评的积分纳入公示目录。每季各村评选出2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之星”。
(3)一年一评先。年底各村评选1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先进户”。
(二)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积分兑换奖励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统筹实施。
1.与评先表模挂钩。“干净整洁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推荐评定必须是积分排在全村积分靠前的家庭,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优先考虑积分较高的先进代表。
2.开展积分兑换与奖励。积分兑换设定的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质。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当地村情、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全年积分靠前的家庭除了荣誉表彰的同时,可根据村实际情况探索制定村集体分红比例增值、优先享受宅基地分配、优先租用农村集体用地、积分兑换现金等方式的奖励措施。
3.奖励物资来源。
(1)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自愿捐赠帮助积分兑换点补充货源;
(2)有条件的村可考虑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3)由政府作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积分制度的强大合力。试点村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村“两委”人员、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志愿者等为成员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组织落实。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的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村民积分的考评,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村确定1-2名积分制管理专员负责村民积分的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有序推进落实。各村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热情。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各村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为促进基层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创新利用治理有效机制工具,激发村民积极参与村庄事务,全面推进我县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和清单制的通知>》(琼委农办〔20xx〕46号)《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明办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乡风文明“七个倡导”活动的通知>》(琼发振〔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创新利用积分制有效治理机制工具,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提升乡村民主管理水平,激发村庄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七个倡导”工作要求,实施村民积分制度、各乡镇各村因地制宜地设置积分内容、营造人人参与建设村庄、乡风文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坚持逐步引导、规范运行,不断总结创新,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改进我县乡村治理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成立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海燕兼任,副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敖卓卫担任。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根据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结合各村情况,指导各村制定村级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1.确定积分对象。本村(居)户籍村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建档立户,以家庭户为累计分,以个人为单位计分,家庭成员所得分全部累计入家庭户。
2.制定积分内容。结合“七个倡导”及村重点工作,引导村民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勤俭节约,男女平等弘扬农村优秀文化传统以及村民希望改变的公共事务制定积分内容,根据村民行为给予加分或扣分。积分的内容可根据村(居)发展实际适时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积分内容原则每年修订一次,年内可由村民代表大会临时修订,不断深化拓展到乡村治理各层面。
3.开展积分登记统计。村委会设立积分申报窗口,村级“积分制”工作小组按照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度一公示的形式开展。一是村级工作组每月开展家庭卫生类积分,入户检查,给予村民积分;二是根据村级组织工作需求,不定期开展活动,如开展志愿者、文艺体育活动等。
一事一记录。分分有记录,记录加分或扣分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积分登记村民主动申报和被动登记(村委发起积分活动给予计分)
一月一审核。村民监督委员会以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评议对象所在村民小组组长等民主形式每月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一季度一公示。每个季度对村民积分变更连同累计榜单(家庭户正积分、负积分排名、个人正积分、负积分排名)在公开栏以及村里显眼位置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积分工具
(1)积分超市:实物兑换处(可指定已经营业的积分超市或村委会自建积分实物兑换处)
(2)村民积分台账:村委建档,每户村民的积分情况同步在村委更新,保持同步,避免出现纰漏。
(3)积分登记载体
积分存折:每户发一本积分存折,所有成员每积分一次就在存折上登记,并盖上积分章,带上积分存折可到积分超市兑换,并在积分存折上扣掉相对应的分数。
5.积分应用
奖励形式分为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由村(居)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实物及服务兑换激励。村民在固定日期可携带“积分存折”到积分超市(由镇指定超市或者在村委会设立积分超市)进行核实兑换,兑换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及服务,如管道疏通、空调清洗、剪头发,缴纳医保等,品类不断扩展。具体兑换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兑换后积分不清零但不再有兑换权,以年为周期,积分不跨年,次年重新计分。试运行的前3个月,每个月进行集中兑换,营造氛围。
(2)积分与红黑榜挂钩。每季度设置正积分前10名红榜,负积分前10名黑榜。
(3)积分评奖评优。积分将作为村庄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遴选依据,如“星级党员”、“文明户”、“孝道家庭”、“道德模范”等。
(二)组织实施。在镇的统一部署下,确定联动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成果汇报频次等;各试点村党组织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积分工作管理总结会,总结问题经验,并且向上级党委政府反馈。
(三)总结。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应定期召集各镇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及改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昌江经验。
五、经费保障
各乡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整合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赠+联系点(定点)单位扶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六、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
(二)6月底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9月底前,梳理总结报送活动推进做法、成效和困难问题等情况。
(四)12月底前,报送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活动年度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积分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乡镇开展“积分制”工作;镇级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实施统筹工作;村级成立“积分制”工作执行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积分制实施方案,及村民积分登记、管理、监督审核、策划组织各类积分相关活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加大媒体宣传,树立村民积分乡间榜样力量。
(三)分类有序推进。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的指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力而行、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推广运用积分制。县级以叉河镇红阳村、石碌镇山竹沟村为积分制试点,鼓励各乡镇探索创新,积极学习各地优秀积分经验,加强交流互动,实际结合,构建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积分制经验。
为了加快新闸村乡村振兴步法,常年保持村容整洁,提高村民素质,引导广大村民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养成整洁、卫生、环保、节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建积分制管理专班。
二、制定村民积分明细及积分兑换方法,(积分明细及兑换办法附后)并将积分细则及兑换办法发放到村民手中,同时为村民发放积分卡,村民积分随时变动。
三、为将村民积分与垃圾分类积分融合管理,今年给每个农户再配备一个垃圾桶,让农户从源头将垃圾分类。村内确定一个垃圾收购员每周确定一天时间分别到小组定点定时收购可回收垃圾,收购价格按高于市场每斤0.02的价格,差额部分由村委会补偿。
四、开展一次专项人居环境整治积分活动,以此推动村民积分制活动。专项积分活动共设9个积分项,计500分,此次活动中,村委会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法检查评比,农户在第一次评比时没有做如第二次做了同样享受加分。积分满500分的可直接兑奖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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