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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乡村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镇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乡村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风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重建设、重教化、重主体、重实效的原则,尊重民俗、抵制庸俗、拒绝粗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着力推动乡风文明新气象。
二、基本原则
(一)重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立足村情实际,精心设计乡风文明建设各类载体,融入文化元素,体现特色和品位。
(二)重教化。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采取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参与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凝聚向上向善正能量。
(三)重主体。坚持内外结合,培育群众脱贫主体意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谋划改进良策,摒弃歪风陋习,整治环境卫生,培育文明乡风民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群众精神风貌。依托各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带动乡村乡风文明建设。
三、工作内容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乡村文明活动。
(一)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坚持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惩倡并重的原则,在农村广泛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下足功夫破除陈规陋习。
1、核心价值观融入行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等文艺作品中,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2、陈规陋习整治行动。规范完善“一约四会”即规范村规民约,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四会”组织,依靠“四会”开展乡风评议,褒扬乡村新风、反对不良行为、树立勤俭之风。开展“三禁三树”主题实践活动,即:“禁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树文明时尚、喜事新办的理念”、“禁奢侈浪费盲目攀比,树艰苦奋斗、勤劳节俭的理念”、“禁封建迷信打牌赌博,树崇尚科学、健康高雅的理念”,党员干部要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头摒弃不良习俗,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3、村民公约培育行动。着力在治理乡风民风,农村人居环境,“请客风”等大操大办等陈旧陋习上下功夫,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和勤俭节约文明乡风。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讨论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
(二)丰富基层文化活动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繁荣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1、推动农村文化。xx镇21个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各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六个一”一栋文化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一个宣传栏、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的宣传文化阵地,推动阵地建设规范化、活动开展常态化。加大优秀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的发掘整理,让优秀文化成为宣传展示乡村特色的窗口,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2、加大“送文化”力度。立足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小型化、多样化,把文化食粮送到老百姓手头、送到老百姓眼前。逢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国庆、重阳等“我们的节日”,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戏曲进乡村、农村公益电影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室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全民阅读主题活动。
3、培育农村文化队伍。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把农民群众当做农村文化发展的主人,从抓队伍、抓培训、抓活动入手,着力培养批文艺演出队伍,鼓励自编自演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深入乡村、扎根民间、服务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提升农村文明建设
坚持正面引领、典型示范、持续深化、整体提升,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推进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精心策划文化、医疗卫生、技能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农民群众广泛开展“邻里互助”“爱心帮助”“结对帮扶”“文明新风”“共建平安”等志愿服务活动,倡导亲帮亲、邻帮邻,形成互帮互爱、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2、评选先进典型。多层次开展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好公婆”“好儿媳”“好儿女”“好邻居”等评选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身边好人榜),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让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成为农民群众自觉追求。开展“感恩奋进向上向善”宣讲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文明新风。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1、美化乡村环境。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落实户分类、村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运行机制,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格局。立足提供舒适环境,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危房改造等,引导群众改院、改沟、改厨、改厕、改路。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培植花草,美化绿化庭院。
2、整治“十乱”行为。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教育群众自觉改变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内急乱拉、棚舍乱搭、农具乱摆、道路乱占、衣物乱丢等行为陋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结合创城创卫工作,充分认识乡风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文明新风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之间的密切联系,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开拓进取。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文明乡风建设硬指标,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履行职责,将乡风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带领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把乡风文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焕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加强宣传,形成特色。发挥媒体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创作具有教育意义的文艺精品,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让广大群众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张旗鼓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个人,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深入挖掘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总结提炼,积极宣传推介,精心打造一批乡风文明建设新亮点。
(四)及时总结,经验分享。请各村(社区)每季度将乡风文明工作开展的活动以文字、图片信息报镇原文化站,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乡风文明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亮点报镇原文化站。
社会公德、文明素质、法律意识等是村(居)民文明的灵魂,是全镇软环境,软实力的根本所在,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根据永乐镇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环境卫生、文明用语、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廉政文化五星级文明户及文明村社创建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素质、法律意识教育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科学管理和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广大村民参与自评、互评的方法,切实提高居民社会公德、提高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努力建设文明户、文明社(组)、文明村、文明和谐的.永乐镇。
二、创建方式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带领下,组建镇、村、社(组)创文明村、社(组)评议小组。
2、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评定细则,激励各村居民户踊跃参加。
3、评议要有记载。要公开、公平、公正。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人人参与。
4、第一季度每户每月参加一次评定,后每季度一评,并在每个家庭户张贴星级标识。
5、星级标识设三星、四星、五星标识牌,三星以下不设标识。
三、创建内容
(一)星级户评定标准
1、环境卫生
①室内整洁,摆放合理有序。
②房前屋后整洁、干净。
③自觉采取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
④院坝,室内无嗅味、怪味。
⑤合理栽种、修剪花草树木。
2、文明用语
①说话和气、友善、和睦。
②不说粗话,脏话。
③遇事冷静,不吵架、骂人。
④家人、邻里互相尊敬、团结。
⑤不说是道非,不以讹传讹,不听信谣传。
3、遵纪守法
①不参与六害活动。
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③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
④不串联、不聚众非法上访、闹事。
⑤远离邪教和非法组织。
⑥不违章建设、不种植毒。
4、尊老爱幼
①尊敬老人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②减轻老年人体力劳动和生活压力。
③爱护小孩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接受教育
④关爱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⑤不虐待老人,不打骂孩子。
5、廉政文化
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②文明节俭办酒席,除婚丧嫁娶以外,其余不得办喜庆酒席敛财。
③抵制丑恶陋习现象。
④拒腐、诚信树正气。
(二)文明社(组)、文明村的评定标准
1、文明社(组)评定标准:五星级户达到50%以上,四星级达到70%以上,三星级达到90%以上,每社(组)文化活动的队伍不少于一支,自办节目不少于一个。
2、文明村(社区)评定标准:文明社(组)达到70%以上,不少于3支具有专业性文化活动的队伍,有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管养护制度,并卓有成效,民风民俗得到根本改变。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开展此项活动,采取以点带面方式,逐步推广。
2、各村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跟踪督查,并纳入各村创文明村(社区)的重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德州市关于“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意见》(乐办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xx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xx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三、落实责任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四、相关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xx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根据美丽全域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工作专班督办通知单【20xx】49号关于美丽全域行动“最差典型”评选结果的督办,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及机构
为加强对我街道“最差乡村”综合整治摘牌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最差乡村”摘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志辉
副组长:金淼磊周泉
成员:柴晋华、应长锡、潘尖安、龙头村两委成员
二、目标任务
创建美丽乡村,完成最差摘牌
三、具体时间
11月中旬摘牌
四、整改措施
(一)挂牌督办、专项整改
及时对接牵头部门及综合专班,对各项扣分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针对专班反馈的村域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严重;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1.针对龙头村内乱堆乱放问题。驻村干部、村两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龙上公路以及乡间小路、门前屋后的杂物乱堆乱放。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自行清理杂物的村民,由村委会安排人员清理。
2.针对龙头村内旱厕多等问题。村干部牵头开展在用旱厕排摸行动,摸清底数。明确整治数量。强力推进整治,实现明显区域旱厕清零、无用旱厕清零。
3.针对龙头村内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组建龙头村环境卫生整治专班,集中力量清理河流两岸、门前屋后、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并落实专人常态化开展道路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美丽蜕变。
(二)加强巡查,深化整治。举一反三,联合执法中队、驻村干部、环卫所开展39个村环境卫生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切实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三)明确责任,长效管控。进一步明确村社、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规范环境整治标准,全面改善乡村面貌,打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整改措施、人员资金保障。
(四)摘牌最差,争创最美。通过本次摘牌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争取11月中旬摘牌。
为进一步推动幸福村文明乡村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幸福村实际,特制定幸福村“文明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本村特点和工作实际,把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作为根本任务,大力推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树立“明礼诚信、务实创新”的道德风尚,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和促进肖家坝村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稳步健康的向前推进。
二、创建标准
1、村两委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带头作用发挥好。
2、社会秩序管理好。经常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认真履行村规民约,做好社会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调委会发挥好的作用,无赌博、斗殴等不良现象,社会秩序井然。
3、生产发展好。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两大主导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4、村容村貌好。积极改善居住条件,村道硬化有规划,村内环境整洁无脏乱,村庄绿化美化,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群众健康水平日益提高。
5、改水改厕改路有成效。加快村部厕所的整修;村道平整,硬化率逐年提高。
6、村风民风好。经常进行法制教育,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无乱砍乱伐、打架斗殴行为,接受现代科学生活方式,大兴破除迷信之风,打击邪教活动,自觉抵制婚丧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
7、文体活动开展好。村有文化体育活动经常组织居民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
三、创建措施
1、统一两委工作思路,增加创建领导力度。成立以幸福村党总支书记李自章同志为组长,村副主任钟希倩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创建文明村活动领导小组。拟订创建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
2、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职责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落实。不断搞好社会治安,努力遏制流氓恶势力、非法宗教势力等犯罪活动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健全群众性群防群治组织。落实各类帮教工作,争取无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群众对治安工作感到满意。
3、抓好创建教育,提高农民的创建意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农民真正懂得创建文明村给他们带来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意义,促使农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4、认真搞好村容村貌建设。村民房屋建设要有规划,搞好村内供水及排污水沟建设,加强通村水泥路的养护。扎实搞好村民居住环境治理,净化绿化美化农村环境。动员农户大搞村容村貌和庭院环境卫生整洁,装饰家园,美化环境。争取资金硬化美化办公室院场环境,搞好办公室内部设施。加大垃圾处理、禽畜圈养整治力度,有效地解决长期困扰农村脏、乱、差的老大难问题。确定专人负责村部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与处理。
5、抓好文明户评选工作,提高农户文明程度。创建文明村一定要同创建文明户活动相结合,在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开展文明户评选,做到以村带户,以户促村,共创文明,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创建文明村工作落到实处。
6、加强科学技术的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大力开展科普活动,积极推广致富实用科技。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参加新合医疗的积极性,群众参合率达到92%以上。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户供应标准达到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全面落实退役士兵、义务兵家属、烈属优待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善贫困大学生的扶助措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用,经常性开展干部党员教育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一是成立创建文明村活动领导机构,夯实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二是拟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负责,量化到村民小组。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创建氛围,激发群众创建文明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及时将创建活动情况整理上报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巍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明村测评标准》进行自查,并请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