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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6、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7、安全管理确认制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歇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8、落实安全管理联保互保制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并报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安全人审批存档。
9、实行旁站制和日清制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违章处理记录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文明施工检查记录施工用电检查记录安全事故台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1、落实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5)、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6)、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7)、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13、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14、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3)、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4)、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5)、具体负责落实施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6)、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按平面布置图摆放材料保持施工道路通畅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负责管理施工区域出入口,车辆冲洗等7)、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15、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临边防护、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
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 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3、加强流通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食品商标、包装标识管理,提高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推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深入实施 “三绿”(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城区中心市场、卤制品、熏制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依据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6、7”市海陵区金润造船厂爆炸事故的批示,市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安监〔20xx〕160号),市政府分管市长指示。
二、目的
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船舶修造(拆)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检查对象
主要检查中小船舶修造(拆)企业,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2、超范围、超能力进行生产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3、近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四、检查时间
7月10日――7月13日。
五、检查重点
(一)安监局
1、企业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情况;
2、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以及危化品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兼职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危化品储存设施(场所)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劳务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情况;
6、危险作业(包括危化品储存、使用作业,焊接切割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涂装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交叉作业,船舶下水作业等)管理制度及其审批手续;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所有职工上岗前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8、职业卫生工作。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接触职业危害的岗位是否体检,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9、抽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包括:临边洞口的安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涂装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及附近动火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化品储存使用,大型物件吊运(起重作业),用电情况,焊接与切割作业,交叉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及管理,现场安全通道,危化品仓库,高处作业,防暑降温措施,以及危险作业涉及的审批手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设施(通风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等)配备、监护人履职等。
(二)质监局
1、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2、设备档案。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设备档案是否齐全,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人员档案。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三)消防大队
1、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是否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对电焊、气焊工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10、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四)海事处
1、企业是否具有交通部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的行政许可决定。
2、船舶下水作业、拆解作业是否到我处办理报备、许可手续。
3、船舶拆解围油栏是否铺设到位、防污染物资是否齐备、随时可用。
(五)地方海事处
1、船厂营业执照;
2、船厂基础设施:船台、生产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起重设备;
3、人员配备: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
4、内部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六)港口局
企业贯彻落实港口安全相关规定情况。
六、执法检查措施
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采取相应的措施,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滨海新区汉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营城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大检查要结合我镇实际,重点检查化工企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
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彭柱任组长;副镇长张广复、梁日云、张希瀛、工会主席王桂春为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工业办公室、综治办、文教办及派出所、边防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员会、企业单位成立相应机构,由单位法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参照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分工组织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方面
对辖区内5家企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是否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的安全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重点部位
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认真抓好对从事污水治理、清淤、地下管道和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的检查,严防春季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设项目脚手架搭设、存在共享空间及复杂结构工程、农民工住宿彩板房、桥梁吊装作业、路桥铺油作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倒塌。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四、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5日至4月20日)
各企业、村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于4月30日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查情况全面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1日至5月25日)
镇安委会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企业、各村委会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对各企业、村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企业、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镇安委会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企业、村委会进行督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企业、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标语等,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各企业、村(居)委会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自身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古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古塘街道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力求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五是努力提升建设工地内外环境,按要求做好围挡、宣传标语建设以及文明施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由街道城建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明确排查治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排查和治理。同时对排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其它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健全隐患排查监督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有专人负责,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过程中,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监管失责失察、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重视、举报不查处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三)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为提高一线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及能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构建社会化协同机制。要推进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创新,不断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
(四)建立日常举报制度。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群众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未经批准的建筑工地违法非法施工行为接受群众举报,街道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举报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力度,强化监管。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
(三)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督促施工企业完善隐患排查自查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我公司本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宗旨,提升境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科技为先导,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教育与督查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综合治理,努力把职业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构建安全、和谐、文明、高效矿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上岗前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在岗期间培训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置齐全,保养维护及时,确保正常运行;确保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放,正常使用。
(四)岗前、岗中、离岗前职业健康查体率达到规定要求。
(五)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六)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和委托检测与评价工作。
(七)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综合治理各种职业危害,使其降到最低限度。
(八)全年计划投入资金1352.3万元,用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健全、调整、充实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抓好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知识,纳入新工人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中。利用宣传栏、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安培中心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确定的时间及培训内容,对在岗职工做好全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同时对今年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党群部门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本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工作。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牌板、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要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
(三)职业危害防护和监督。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接触职业危害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及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职工使用情况。劳动者在从事接尘、接噪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人劳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把个人防护用品按时保质保量的发放到职工手中。物资供应站要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货比三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安监处要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作业现场职业卫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作业现场防护设施及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督察力度,对现场督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工作人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并将查体结果存档。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人劳部、卫生所、总务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工作,确保查体项目、查体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安排好复诊、康复治疗及疗养等工作。
(五)职业危害告知。要积极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人劳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如实告知职工所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及劳动过程中所需佩戴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同时要填写职业危害告知书,一并存入职工个人档案。通防科要通过公告栏定期公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作业现场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六)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积极配合上级各有关业务部门做好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对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要积极治理。
(七)大力提倡新技术新工艺。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将粉尘、毒物及其它有害因素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使其少产生或不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部分,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治理措施,使整个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井下工作面、地面车间、厂房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并及时做好记录,使其发挥正常功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此项工作由技术科、机电科(队)、通防科(队)、洗煤厂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四、保障条件
根据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实际,20xx年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预计支出费用1352.3万元。财务部要做好年度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资金支出计划,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所需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根据责任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大措施,强化管理,扎实工作,切实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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