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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计划(合集)

2023-12-03 2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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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项目实施方案

今年是我县被农业部列入水稻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创建县第三个年头,为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预防为主,综防治”的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协调应用多种防治措,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将重大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下,为实现小麦(油菜)高产攻关,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计划目标保驾护航,促进我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计划实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35万亩,其中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良种补贴30万亩全覆盖,小麦3万亩,油菜1万亩,花生1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内,化学农药使用量与周边区域相比下降10%,防治成本下降10%,病虫害防治效果提高10%,生物农药使用率达到2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对路药剂使用覆盖率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1、抓好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示范。在乡镇,每个乡镇分别建立0.5万亩小麦赤霉病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2、抓好油菜菌核病统防统治示范。在高刘镇的农业部万亩油菜高产创建示范区实油菜菌核病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3、抓好花生蛴螬统防统治示范。在镇建立1万亩花生蛴螬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4、抓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在6个乡镇实农业部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每个乡镇示范面积不少于1万亩。

5、积极扶持培育示范组织。各乡镇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扶持培育更多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村级专防示范组织,大的乡镇要达到5-10个,一般乡镇要达到3-5个,并给予多方扶持,把这些专防组织通过扶持培养成为全县各地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核心组织,力争使更多的专防组织成为县级以上挂牌的示范组织。

专业化防治组织统计标准:经工商注册登记,报县、乡两级农业部门备案,年专防面积500亩以上,拥有机动喷雾器5部以上,专业组织(机手)5人以上即为最基本的专防组织。

四、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县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的重大病虫害防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各农业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全面协调本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

2、制定方案。各乡镇要制定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实方案,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布局进行规划,要将技术人员划定区域、分片包干,对专业队员做好定期培训指导,做好病虫发生预测信息及防治技术服务,确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要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现场交流),年底有总结。要不断探索专业化统防统治成功经验,扎实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发展。

3、大力扶持。各地要积极落实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配套资金支持。要探索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的防效保险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险,为专业化统防统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加强引导。一要引导种植大户,农民专业作组织、农药经营实体等成立注册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并登记造册,建立统防档案。二要积极引导专防示范区农民使用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提供的农药,避免一家一户购买农药不对路、防效差、价高等问题。三要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引导专防组织与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产(批发)商及高效药器械生产(经销)商对接,试点从生产(批发)商直接购买大包装对路农药及高效药器械,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

5、总结表彰。各地年底要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年度评优奖励。要通过奖励一批组织、树立一批典型,带动面上工作更好开展。要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典型经验,使各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篇: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哪些内容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发展现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市场开拓等能力。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预期目标

研发及条件建设、产业化、推广应用等重点环节的项目内容。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项目在研发投入、技术水平、产值规模及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四、项目实施条件

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基础等。

五、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及测算依据,并按研发、产业化、推广应用等环节进行分项说明。资金筹措方案、投资使用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

六、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七、项目实施及考核指标

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年度考核指标。

八、项目产学研用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工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享等内容。

九、有关附件

(一)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申报单位与其他合作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文件

(三)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第三篇: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精神,农业局同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现按照《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必须体现“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阳光工程培训2500人,转移20xx人,计划开办12个专业,即:

1、电动缝纫初级技工培训300人;

2、电脑操作初级培训800人;

3、电工培训200人;

4、会计基础知识培训100人;

5、家政服务员培训100人;

6、餐厅服务员培训100人;

7、建筑工培训200人;

8、汽车驾驶培训200人;

9、保安培训100人;

10、沼气技工培训200人;

11、农机驾驶培训50人;

12、农产品初级加工及贮运培训150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主管农业的xx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推动与监督下,农业局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3、认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认定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确保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按照省阳光工程办“实施方案”对招标基地的招标时间、条件、程序、材料的要求,拟定《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招标公告》,确定20xx年6月20―22日为培训机构投标时间,6月23日为招标时间,6月24日为阳光工程项目认定培训基地,向社会公布招标结果公示时间,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必须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承诺责任书。

4、财政资金补助农民。财政资金是用于对参加学习的农民给予补贴,降低农民参加学习的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如学员以培训券参培,培训基地要照券降低收费标准,如直接拨至培训基地,培训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一定要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标准如数补给参训农民。

5、认真组织培训。

⑴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也可按用工单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

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县现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

⑶培训内容:今年我县农民工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要内容是缝纫、电脑、电子、会计、家政、餐饮、建筑、汽车(包括农机)驾驶、保安、沼气技工及农产品加工和贮运等12个专业,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要紧紧围绕有利农民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⑷培训形式: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各培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主要开展订单培训,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后才能得到国家补助资金。

⑸培训教材:可选用全国统编教材或自行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⑹颁发证书: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兑现与省阳光工程办签订的任务合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相关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培训单位的负责人为阳光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兑现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的“项目承诺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培训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

2、建立培训就业台帐制度。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培训台帐内容包括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帐说明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按县阳光工程办的要求汇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交一份到至县阳光工程办。

3、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的单位名称、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2―7221347),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培训工作月报告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将不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确实难以完成培训任务的,将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整个培训任务落实。同时,县阳光工程办要求培训基地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每月至少报告一次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培训的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等信息情况,以便县阳光工程办向省阳光工程办汇总汇报。

五、开展检查验收

为确保完成阳光工程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阳光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县阳光工程办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培训基地的培训转移就业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受训农民转移就业率低于85,或违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扶持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基地,将取消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资格;对项目实施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将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第四篇: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城镇移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编制单位:新城镇政府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期限:一年(20xx年)

实施单位:新城镇横沟村、新城村、中沟村、观蒲村

二、项目背景

新城镇现有移民400多人,形成移民点5个,分别位于横沟村新四组、新城村十组、观蒲四组农场、中沟村六组和泥沟村四组。近年来,通过多方支持和移民们的辛勤劳动,移民点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我镇对移民点的建设也非常重视,20xx年积极争取国家“三西”扶贫资金对我镇观蒲村、新城村移民点的道路及人畜饮水设施进行了改造。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各移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还非常落后,移民们的生活条件还很艰苦,道路难行、人畜饮水困难等问题比较普遍。由于镇政府资金有限,以上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因吃水、灌溉等问题引起的群众上访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针对以上问题,镇政府决定于20xx年争取国家扶贫资金,尽快完成中沟六组、横沟四组移民人畜饮水改造、观蒲农场移民点道路、新城九组移民点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以解决各移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观蒲农场移民点道路建设。新建观蒲农场至观蒲五组道路1公里、桥涵2座;

2、横沟新四组移民点人畜饮水改造。新建50立方米高位水塔1座,铺设管道1.5公里;

3、中沟村移民点水塔建设

新建40立小型水塔1座;

4、新城村移民点水利设施建设

改造原有机井1眼,配套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2公里,新建“U”型渠道2公里。

四、实施期限及步骤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为一年(20xx年)。项目计划批准下达后由有关各村分别负责实施,争取于年内完工。

五、投资概算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55.9144 万元,其中观蒲村道路建设19.9144万元,横沟新四组人畜饮水改造13.5万元,中沟移民点水塔工程4万元,新城移民点水利工程建设18.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22.9144万元,申请国家扶贫资金33万元。

项目投资概算见后附投资概算表。

六、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意义为巨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将使各移民点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移民点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设施环境,村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劳动技能得到大幅提升,这将推进我镇及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七、项目管理

项目获得批准后,将在项目建设上执行“四制”管理,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贯穿始终,严格执行。在项目的资金管理上保证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单位将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圆满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新城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技术设计,并负责完成观蒲村道路路基实地测量。市农林局和新城镇政府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检查,组织项目验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做到“三到位”即资金到位、建设到位、服务到位。

第五篇: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做好全县创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要经常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核查核对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

确保每个居民有且仅有一份与其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相符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及体检表保存在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内;系统内的每份个人基本信息表均能对应一个实实在在的居民。

二、要求

将每个居民的基本信息表和最近次体检表打印后,请户主核对签名,进行纸质存档备查,同时录入系统;当个人健康状况或联系电话发生改变时,及时修改重新打印核对签字存档备查。即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纸质备份和电子备份。

三、重点项目

重点清理湖南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中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完整,本人电话及联系人电话有效,情况相符;体检表记录情况基本一致。如果更换电话请及时通知村医师修改系统记录。

四、清理方法:

可以采取打印每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体检表,定期发村、组入户逐一核对签字,然后在系统中修正;也可以采取打印

花名册(20xx慢病培训资料28面)发村、组逐一核对,然后在系统中修正;在系统中清理时可以按核对记录逐一修正,也可以先将所有人口全部导出EXCEL后,逐一标记修正情况。村医日常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时,随时可以使用全人口花名册记录核对修正辖区个人档案记录。即可以集中清理也可以经常清理。

五、清理内容:

1、清理重复档案:同身份证号码必经核实保留一份符合实际的基本信息表;先乡镇内清重档,再在全县档案中调取本乡镇对象进行调查清理,该迁入的迁入到位,该迁出的迁出到位(迁出迁入管档人员及本人或户主三方联系协商),共同维护全县居民健康档案;

2、清除无意义的错误档:将哪些已死亡多年或根本不存在对象的无意义的档案清除;

3、明确在三年前(1月1日为界)死亡的人口档案予以清除。三年内死亡的人口档案保留在死亡档案中,并注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即人口死亡后其健康档案应在系统内归入死亡人口档案保留三年;

4、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信息表有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者经本人或户主同意报公安安排),有1个(本人或联系人)以上是有效联系电话;

5、力求录入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并为上传照片作准备,共同做好全县建设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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