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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和市、区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利于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文昌。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先进镇”为目标,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四、行动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要求,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紧迫性,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开展好村庄清洁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月10日―3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公益广告、一封信等形式,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等,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农民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摸底登记(3月21日―4月30日)。按照“五清一改”要求,各村全面摸清村庄内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包括旱厕、露天粪坑、黑臭水体、乱堆乱放、废旧广告、无功能建筑等,分别登记造册,并对下一步开展整治拟定具体措施意见。
第三阶段,自主清理(5月2日―5月30日)。各村“清洁指挥长”、“网络化”包保干部,要在深入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对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积极开展主动清理、自主规范工作,自觉发挥主人翁意识,主动提高文明卫生、整洁有序意识。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6月1日―6月30日)。由镇、村组织专业人员、队伍,按照“五清一改”要求,对村庄“脏乱差”问题自主清理不到位、群众主动性不高或者农户人力、物力不足的,帮助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同时,国土、城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执法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整治,镇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指导,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取得实效。
第五阶段,总结申报(7月1日―7月30日)。各村要认真总结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开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提供经验,形成机制,对推进工作好、完成整治任务质量高的先进整治典型,将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根据中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验收考核要求,积极组织“清洁户”、“最美庭院”、“清洁村庄”申报和村庄清洁“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按照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的要求,涌跃申报、一举创成。
第六阶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在集中开展“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各村要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远要求出发,进一步聚焦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乡风文明、长效管护机制等,通过整合“一事一议”、农村“四好公路”、美丽乡村、土地整治、“三大革命”等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投入,加快村庄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各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抓,村委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执行责任。按照镇领导联系村和包村规定,落实镇级领导督促指导联系村责任,根据对口联系安排,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联系村,各村的党组织书记要担任辖区村庄“清洁指挥长”,村其他干部要按照“网络化”包保要求,责任到人、责任到村庄,实现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无死角、全覆盖。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要与联系领导和村级考核挂钩。
(三)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开展情况周报告、月调度、季督促、半年评估、年度考核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区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评估和国务院大督查等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对接,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确保各项清洁行动工作计划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实行综合考核。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列入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依据《宣州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宣州区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考核办法》、《宣州区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办法》等,结合上级要求,制定《文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考核奖惩办法》,采取统一组织、分别考核、综合评价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严格兑现奖惩。
根据《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海南省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澄迈县20xx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掀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新高潮,创建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实现全镇城乡面貌的彻底改观。为达到三年计划的工作目标,总结前两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最后一年的冲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和深入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脏治乱、规范秩序、美化环境、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最紧急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美丽海南、全面提升全县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建环境优美、卫生干净、舒适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镇区“洁净工程”,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城镇“六乱”现象,使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得到根本改善,城镇主次干道、街道、广场、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干净卫生,沿街建筑物容貌整洁有序,户外广告整齐规范,建筑工地绿色文明。同时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xx年底镇区污水处理率达80%,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垃圾桶、垃圾屋、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正常运转,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目标:20xx年,全镇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编制专项规划
1.停车场建设规划
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城镇近期建设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在对城镇停车供需现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适应城镇发展的停车规划指标体系、布局规划及政策措施。
2.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街道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对外窗口及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广场、公共绿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点地段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等。
3.城镇桥梁养护维修规划
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城镇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城镇桥梁检测评估制度。
(二)治理城区环境
1.集中开展全民卫生运动。启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确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全民卫生日”,全镇所有单位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学生、商户开展义务劳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杂草、清扫路面、清洗“牛皮癣”等工作。
2.开展单位庭院环境整治。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所属庭院内外地面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清疏沟道,达到无杂草、无积存垃圾,建筑物墙体整洁的目标。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镇区主街道“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00%,基本建立起“门前三包”监督、检查、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比,通报评比结果。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进行行政处罚。
4.大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整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限定早、夜市的上市、撤市时间,对未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5.加强镇区道路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镇区主要街道安排专人全天候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封储存清运,镇区清扫保洁面积率和密闭清运率达100%,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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