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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工作要求,落实省政府关于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推进解决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打赢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攻坚战,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推进解决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xx〕26号)的要求,为确保年底前全部养老机构存量问题得到解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攻坚行动,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确保在养老机构住养的老年人生活安心、静心、舒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全区所有养老机构,都要坚持安全工作底线,不得“带病”运营。20xx年底前,凡在建筑物安全及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养老机构,坚决关停或搬迁。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解决存量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由区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分别负责解决本辖区范围内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民政部门履行行业主管职责,按照“一院一策”“一案一策”的方式,挂牌督战,限时整改清零。住建、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依职责任务同步推进。
(四)坚持机构主体、全员责任。养老机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机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担负消防整改和审验的职责任务;要建立养老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全员抓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分类实施
全区因土地规划、建筑施工许可等历史原因,未能完成消防审验,未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养老机构,主要包括:
(一)适用简化审验程序的养老机构
1.凡建筑物在1998年9月之前投入使用,且在1998年9月之后未经过改建或者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养老机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备案手续,但必须符合消防及建筑物安全要求;
2.建筑总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备案手续,但必须符合消防和建筑物安全要求。
(二)通过会议议定形式完成审验的养老机构
1.由镇街投资建设,用于服务本辖区范围内特困人员及社会老年人,因土地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原因,不能进行消防审验的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服务中心、五保供养中心等);
2.在2019年底前已经建成,但因土地规划、建筑施工许可等原因未能完成消防审验手续的养老机构。
四、工作流程
(一)对适用简化程序的养老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联合消防和住建部门对该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无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检查情况的函》,民政部门指导该机构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现场检查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向养老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筑物安全性能评估不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要求,有建筑物安全隐患的,住建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机构整改完成后,由该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民政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区民政部门联合消防和住建部门对该机构进行复查,消防部门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的函》。民政部门根据消防和住建部门意见,指导该机构完成养老机构备案。
(二)对于由镇街投资建设的农村敬老院和其他因土地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原因无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机构,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区自然资源部门对该机构建筑物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设用地指标及建筑规划标准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完善相关手续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规划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指导机构完善土地、规划相关手续后,区自然资源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
2.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民政部门统一委托或由各机构责任主体自行委托,由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工程鉴定机构对养老机构建筑物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区住建部门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确认建筑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要求的,由区住建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评估发现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住建部门下达整改通知,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民政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由区民政部门再次牵头组织评估。
3.区消防部门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检查情况的函》,并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现场检查有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向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消防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区消防部门对该机构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的,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的函》,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
4.以上3项工作完成后,由区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议定,确定是否允许该机构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
1.召开全区处置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动员部署会,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相应领导机制,组织实施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
2.全面启动排查甄别工作。5月22日前,由各镇街对本辖区内未能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机构逐一进行排查摸底、甄别分类,填报附件4并上报。根据各镇街上报结果,5月底前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和消防部门,确定机构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和消防、建筑物是否安全。
(二)处置整改阶段(20xx年6月底前)
1.在全面甄别的基础上,对因前置手续不全而未能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机构,由区领导小组集中研究会商,对于符合规划要求,消防、建筑物达到安全标准的,在6月底前采取会议议定、部门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区民政部门指导养老机构完成备案。
2.对在排查甄别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划要求及消防、建筑物安全不达标的养老机构,能够整改的,由各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区民政部门督促责任机构限期整改。对确实无法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各镇街要立即组织关停或搬迁,并妥善安置服务对象。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9月底前)
对下达整改通知的养老机构进行“回头看”。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改完成,并对提交书面复查申请的机构进行评估和验收,达到要求的,在9月底前完成会议议定和签字确认。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机构,由各镇街依法组织强制关停或搬迁,并妥善安置服务对象。
(四)督查阶段(20xx年11月底前)
区政府将按照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推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镇街要书面向区政府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推进计划,明确完成时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解决各镇街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排查甄别、妥善处置整改、汇总分析情况、监督指导落实等。区民政部门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攻坚克难,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镇街、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甄别和督促整改工作,抓好行业监管,抓好督导督查;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养老机构用地情况梳理完善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建筑物安全达标情况的鉴定甄别指导工作,并对建筑物安全隐患整改予以指导;消防部门要提供前期已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情况的鉴定甄别工作,并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予以指导。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同配合,建立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将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解决好。
(三)加强经费保障。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中所需工作经费,可以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公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经费,纳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经费中一并安排。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民办养老机构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可按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和补贴。
(四)强化督查问效。要强化责任制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镇街要主动对辖区内现存量摸排到位,主动对接区现场督查检查组,尽快完成辖区内机构消防审验问题。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区专项工作组实施挂图督办,各镇街审验行动进展情况报区民政部门汇总,实施一周一报,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入住老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宣传、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和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等,彻底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测预警制度,形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各镇(街道)要加大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力度,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要求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及等级评定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全部清零。对于新成立的养老机构,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联动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并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是否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等内容。结合隐患大排查和养老机构质量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结果,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台账,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二)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活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结合养老机构质量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督促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符合养老机构《安全基本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县民政局将会同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安全基本规范》情况进行分类指导,20XX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根据民政部等四部委印发《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拉网式排查结果,依照消防安全状况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和顺序,建立包含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工作台账,要督促民办养老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并利用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工作。对民办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民政官网、两微一博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单位(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在20XX年底前打造成行业示范单位(机构);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各单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机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单位(机构)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XX年9月至12月)。各单位(机构)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本方案重点任务、拉网式排查和养老机构服务评估结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因地制宜抓好整改。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单位(机构)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因院制宜、由易到难,逐个整改。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全面复查,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帮助存在整治困难的养老机构完成整改,对经过督促指导仍然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单位(机构)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分析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确保在20XX年底前存量养老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整治到位。
各单位(机构)要形成20XX年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将电子档和纸质档于11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邓迪伟处。20XX年起,每年6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1月10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以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小区居民品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大力实施小区改造工程,努力建成宜居绿色、人文小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正真实现住宅小区“排水通、路面平、路灯亮、停车有序、功能全、环境美、管理优”的目标。
三、重点老旧小区改造
1、金花园小区:
A区、A2区改造范围:重要是打通消防通道,在现有小区内拓宽5米的消防通道,沿A区小广场四周进行改造铺面包砖,对现有停车位进行规划,对部分地下自行车库顶部铺水泥方砖,安装健身器材等,改造小区路灯,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10万元。
B区改造范围:小区南门两侧道路进行拓宽,改造路灯、打通6个消防通道并将路面拓宽为5米,沿车辆通道硬化绿化带规划停车位218个,对三个自行车库顶部进行硬化铺面包砖,安装健身器材,对B区东、西、北围栏进行改造,更换小区大门两个,硬化原门球场地将其改为停车场,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12万元。
C区改造范围:沿小区东西两边道路拓宽4.5米,改造成为停车位,对门球场硬化将其改为停车场,打通小区内4个消防通道,对东、西、北小区围栏及大门进行更换,对部分地下自行车库顶部铺水泥硬化并安装健身器材,对小区路灯改造亮化,改造后新增车位218个,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21万元。
三个小区改造预算投资643万元。
2、明珠苑小区:明珠苑一、二期停车位重新布局,在3-4号楼、8-9号楼之间重新规划停车位,可新增车位26个,停车位使用泊位器,管理采取门禁读卡系统,预算投资12万元。
3、盛世花园小区:对小区南大门东、西两侧、东南配电室周围进行硬化,在10号楼前7号楼后硬化停车位,新增停车位35个,预算投资12万元。
4、绿地园小区:对绿地园小区小广场塌陷进行维修,做防水处理,广场铺方砖,对部分路面进行硬化,在17-18号楼、农行1-2号楼建成停车位82个,停车位铺面包砖,对小区部分道路进行拓宽为消防通道,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155万元。
5、金星花园小区:对金星花园小区1、2、3区地下自行车顶部全部硬化铺水泥方砖安装健身器材,在2号楼、34号、35号楼前硬化建成停车位,对小区路面进行改造,在3区25-27号楼、31-33号楼入口处路面硬化铺面包砖改为停车位,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404万元。
6、金塔小区(含银塔小区、谦益花园、工行家属院)对金塔小区10号楼、6号楼、法院家属楼10-11号楼之间绿化带硬化铺面包砖改为停车位,对金塔小区、银塔小区破损路面维修硬化,银塔小区西门前,友谊医院南侧场地硬化改为停车场,对小区路灯亮化,对现有自行车库顶硬化铺面包砖并安装健身器材,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302万元。
7、裕西小区:在1-2号楼之间3号楼西22号楼前部分绿化带进行硬化改为停车位,对小区部分破损路面硬化维修,对现有自行车库顶部硬化铺面包砖,安装健身器材,对小区路灯进行亮化,维修下水管网,楼顶漏雨等,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400.8万元。
以上7个小区整治改造242栋楼,建设改造面积98.6万平方米,投资预算为1626.8万元。
四、下一步筹备改造小区有十个:
1、金桂园小区
2、如意苑小区
3、东方花园小区
4、金星小区
5、华港佳苑小区
6、区委住宅小区
7、工行小区
8、地区大院、
9、古城巷
五、改造程序和项目验收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5月-6月底)。各社区通过利用横幅、宣传栏进行宣传,并要制作宣传版面在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进行长期宣传,大力宣传整治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改造给居民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改造后和引入物业管理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整治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社区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辖区居民树立大局观念,配合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
(三)因地制宜制订改造规划方案(20xx年6月20日-7月15日)。由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制定拟改造7个小区的改造规划方案,镇依据改造方案制定预算方案,并将拟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施工建设阶段(20xx年7月17日-8月31日)。按照改造规划方案要求,完成7个拟改造小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和杂物的清理清运工作;镇政府进行整治改造工程招标,并负责监督组织施工建设进度,按照施工进度申请改造资金,完成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五)竣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20日)。由镇政府牵头,市城乡规划、利通区环卫局,交通建设局等部门参加,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老旧小区改造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反映政府形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一)资金管理及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改造工程进度拨付制度,改造施工企业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工程进度达到80%由镇政府拨付拟改造小区业主自筹的30%部分,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剩余10%资金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拨付。
(二)强化现场管理。镇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工程招标和监理,加强对现场施工队伍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三)倡导业主参与。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大力倡导业主参与,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和职责。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镇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措施;各社区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妥善处理整治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改造和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整治成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涉及面宽,业务性强,要从项目实施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1、坚持规范运作。为实现公开公平和规范运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统一评定方案、统一整治标准、统一组织验收、统一决算审计。
2、实行专报制度。镇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及时反映整治改造工程进度,开工、竣工比例,并将统计报表和信息简报每月25日前报送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进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整治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消防安全小组成立以后,消防安全组成员组织对公司内的所有消防安全设置进行了一场全面检查,其检查的内容为:
1、消火栓的使用状况和配件设置的检查。
2、干粉灭火器的使用状况的检查。
3、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
4、对公司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标示警示标示语的检查。
在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现将所发现的问题一一列举如下:
1、消火栓箱门有破损、无箱门、无箱门扣子,消防水带分布不均,有长有短,枪头有多有少等现象。
2、干粉灭火器没有定点、定位、定量存放,摆放比较凌乱、随意,分布不均,有集中放在一起的,一个地方放置多瓶、也有的地方只有1瓶或没有。
3、灭火器喷嘴管子有破损、裂纹,有保险销拔掉的失去安全防护的,有干粉已过保质期的,有无保质期标示的
4、放在室外的灭火器日晒雨淋,在高温下长期存放容易失效,灭火器瓶身经雨淋后容易生锈、损坏。
5、公司内的天那水、油漆、柴油、机油等物品靠近机械设备处,泡沫箱等物品在集体宿舍内使用,易引发火灾。
6、公司内部份区域缺少疏散标示和消防安全警示标示。
以上几项是检查时所发现的问题,现针对其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作如纠正。
一、消火栓
1、修复所有消火栓的箱门和安装箱门扣子。
2、根据消火栓所处的地域位置和消火栓箱的大小确定放置“消防水带”的数量,每个消火栓里放置一个枪头。
3、消火栓配置齐全后,用封条封掉所有消火栓,并建立消火栓台账。
二、灭火器
1、干粉灭火器已坏的喷嘴和管子重新更换,重新安装保险销。
2、平均分布灭火器,定点、定位、定量存放,,固定灭火器后应易取、易拿方便使用,不得任意挪动或随处存放。
3、放在室外的灭火器或容易被雨淋日晒的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箱,提高灭火器的使用年限和有效性。
4、建立灭火器台账,确定灭火器放置的位置,数量以及工作状态。
三、易燃易爆物
1、公司的天那水、柴油、机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在固定的场所,不得接近靠焊机、切割机或有机械设备运作的场所。
2、公司内的煤气、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在固定的场所,禁止使用完后随处摆放。
3、公司员工的生活场所和娱乐场所不得使用公司的泡沫箱,以防烟头等明火引发火灾。
四、标示警告
1、对公司公共区域和重点防火区域进行警示标示语的宣传,做到以预防为主。
五、消防台账
1、目前所存放的消防设施的数量、存放的位置以及其使用状况见附表:
2、消防设置设备进行整改后的数量,存放的位置及使用状况见附表具体位置和应配置数量栏目。
3、消火栓和干粉灭火器的具体数量如下:
⑴公司消火栓设施设备清单汇总:水带19条、枪头13个、消防软管6个、室外消火栓2个、扳手2个
⑵公司干粉灭火器设置设备清单汇总:
①公司现有数量:
4公斤级干粉灭火器48瓶、
35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9瓶、
灭火器箱1个
②对新仓库等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后的设施设备数量如下。
4公斤级干粉灭火器57瓶
35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1瓶
灭火器箱:14个
③需增加的设施和设备
4公斤级干粉灭火器9瓶
35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瓶
灭火器箱13个
为了确保本公司下属菜市场的经营户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菜市场消防应急疏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向阳;
成员:余骜、刘俊超、张向东、保安。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无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通知市场管理人员和“119”公安消防队;
(二)报警时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管理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聚集,按本预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市场警卫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管理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要以人员疏散为主。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管理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消防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二)管理人员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如发现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引起的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为保证维护保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维保工程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如下:
1、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2、人员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3、维修依据及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8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4、月检维修保养方案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每月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联动设备进行模拟火警、故障及联运试验;
b、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检修;
c、每月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自动喷淋系统:
a、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b、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c、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3)消火栓系统:
a、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b、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防排烟系统:
a、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
b、每月检查风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5)气体灭火系统
每月对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嘴外观、储存容器、选择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系统部件外观和控制设备是否处于运行状态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a、每月检查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
b、每月检查标识正确性。
5、季检维修保养方案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每季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联动设备进行模拟火警、故障及联运试验;
b、每季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检修;
c、每季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d、每季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2)自动喷淋系统:
a、每季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b、每季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c、每季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d、每季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3)消火栓系统:
a、每季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b、每季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每季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d、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4)防排烟系统:
a、每季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
b、每季检查风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c、每季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5)气体灭火系统
a、每季对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嘴外观、储存容器、选择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系统部件外观和控制设备是否处于运行状态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b、每季对灭火器储存容器、驱动装置、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选择阀、喷嘴、气体灭火控制盘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a、每季检查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
b、每季检查标识正确性。
c、每季检查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
6、半年检维修保养方案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每半年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联动设备进行模拟火警、故障及联运试验;
b、每半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检修;
c、每半年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d、每半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e、每半年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检;
f、每半年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g、每半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2)自动喷淋系统:
a、每半年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b、每半年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c、每半年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d、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e、每半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f、每半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检查。
3)消火栓系统:
a、每半年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b、每半年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每半年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d、每半年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e、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f、每半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g、每半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进行出水检查。
4)防排烟系统:
a、每半年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
b、每半年检查风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c、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d、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e、每半年对防排烟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一次。
5)气体灭火系统
a、每半年对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嘴外观、储存容器、选择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系统部件外观和控制设备是否处于运行状态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b、每半年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驱动装置、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选择阀、喷嘴、气体灭火控制盘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c、每半年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功能,并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校验仪器仪表,存储容器称重。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
a、每半年检查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
b、每半年检查标识正确性。
c、每半年检查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
d、每半年检查应急情况下强制切换功能。
7、维护标准
1)证系统正常工作。
2)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设备发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贵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试验报告,以方便贵单位备案。
8、其它
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公司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贵单位负责购买,我公司负责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