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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整治时间
20xx年7月20日至9月20日。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主要检查以下7类场所和单位:
1.易燃易爆及危化企业;
2.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住宅小区;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中小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4.文物建筑、寺庙;
5.仓储物流、工业企业;
6.校外培训机构、沿街门店、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7.农户住房及出租房屋。
四、排查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以下11个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和完好有效情况;
2.建筑防火分隔、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情况;
4.燃气用具、电器设备线路规范敷设使用情况;
5.违规住宿、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落实情况;
7.消防物联网、消防维保运行和实施情况;
8.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培训演练落实情况;
9.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住宅楼四周及楼梯间堆放杂物整治清理情况;
10.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五、任务分工
1.各村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住宅小区、老旧住宅楼、沿街门店、校外培训机构、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农户住房、出租房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2.金沙九年制学校负责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教育。
3.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4.文化站负责排查整文物建筑、寺庙等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5.卫健办负责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6.市场监管所负责排查整治生产、商场市场、商贸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气产品质量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依法督促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7.村镇办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8.应急管理站负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化企业、银行、金融领域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9.其他行业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排查整治计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针对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排查整治。从7月19日开始,每周五报送1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问题隐患清单》,每次报送在上周的基础上累加统计。各村、各单位问题清单统一报送至镇消防安全管理站。对未按时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专项督导检查(9月5日前)。镇政府对各村、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各类场所是否排查到位,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督导检查情况以及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对发现的问题要联合调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限时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走形式、隐患未消除导致发生火灾的,要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安全管理站。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工作任务:20xx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xx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XXX,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工作任务:20xx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xx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XXX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工作任务:20xx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xx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工作任务:20xx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xx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xx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任务:20xx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xx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xx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工作任务:20xx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xx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xx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任务:20xx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xx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xx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任务:20xx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工作任务:20xx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xx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xx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xx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三、时间安排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至8月)。
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20xx年5月)。
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xx年6月至12月)。
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苗永生
副组长:赵金贵、刘瑞龙、舒军、胡亚娟
成员: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和各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__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__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__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__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具体安排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四、切实强化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2、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安委办〔20xx〕4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驻安委办〔20xx〕40号)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汝安委办〔20xx〕6号)文件要求,古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古塔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安排与协调,成员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综治办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村镇中心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执法力度。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6月底前,要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张贴,向全社会公告警示。
(二)依法严格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相关企业、店铺等,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DB41/T1539-20xx),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信息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工作台账,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根据我县安委会明确的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各社区之间要信息互通,步调一致,切实形成合力。
(三)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从6月份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三、检查内容: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四、检查方案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平安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抓好《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xx)》《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3/T2939-20xx)》等标准的落实落地;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住宅小区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街道应急办、城建办、执法队要督促村(居)委员会、红街管理办、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城建办要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标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电动自动车停充场所安全达标。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
1、村、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通过电梯入户、楼道停放、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2、村、社区要督促物业、开发商服务单位,在小区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结合本地实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应急办、综合执法队、城建办配合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未按规范进行有效防火分隔、设置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各村(居)委会及红街管理办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在每栋楼每个单元进出口,设立明显的禁停、禁放、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的标识。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小区业委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消防队电话:XXXXX)
5、村、社区督促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县消防部门报告。(消防队电话:3890119)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之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7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行自查,村、社区、小区组织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军(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伟(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贺建林(党工委副书记)
刘栋(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强(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李彦亮(主任助理)
李为荣(应急办负责人)
段彦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各村(居)委会、红街管委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为荣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存档及总结撰写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管委办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小组,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相应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街道应急办、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各村、社区、管委办,要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管委办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最大力度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四)各村(居)委会、管委会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12月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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