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实施方案 > 详情页

初中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6篇)

2023-08-28 07:54:1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初中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初中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6篇)》。

第一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务车辆的作用,切实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各项工作提供高质量的用车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驾驶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每位驾驶员应守原则、顾大局,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听、不说、不传播小道消息。

(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行车纪律,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斗气车,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违章行驶,不酒后驾车。

(四)认真学习汽车理论基本知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努力学习和各项旨在提高驾驶员法制意识、专业技能、形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使车辆保持经常性良好状态。

(六)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服从车辆调度,树立“服务至上,工作第一”的职业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务用车需求。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不能正常工作,应向领导及时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停止工作。

(七)精心爱护车辆,车辆按规定停放,不无故在外乱停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与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八)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车况技术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故障不出车,不达安全标准不出车。

(九)遵守劳动纪律,应提前做好行车前的预备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必须车等任务,不能任务等车。

二、考核组织与考核方式

(一)驾驶员考核由办公室组织,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登记,其日常考核占70%、民主评议占30%,依据考核得分进行年终评优。

(二)考核采取平时与年终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与年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

三、民主评议办法及计分标准

(一)评议驾驶员参加的人员范围和计入考核分比例分别为:领导和办公室主管各占40%、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占20%。

(二)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

(三)计分标准为:优秀90分、合格75分。

(四)本项累计得分100分,计入考核30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日常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15分)

1.无故不参加局或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2.利用行车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3分;

(二)服务态度(25分)

1.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2.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一次扣1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3.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工作人员形象,有上述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4.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期间,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的,一次扣2分。

(三)行车安全及车辆维护(35分)

1.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一次扣15分。

2.违规驾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1分;受到罚款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夜间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损失的,一次扣2分。

5.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200元内一次扣1分;超过200元一次扣2分。

(四)遵章守纪(25分)

1.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2.节假日(含双休日)未经领导审批,擅自出车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3.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五)本项累计得分100分,计入考核70分,最高不超过70分。

五、考核等次与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编内驾驶员按实有人数15%以内严格掌握;优秀等次按得分排名顺序确定。如得分出现并列,以个人劳动量(行驶里程数)作为标准参照确定。对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确定,按《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参考标准》执行。

2.考核为“优秀” 等次的驾驶员按照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驾驶员,将予以转岗或辞退。

3.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驾驶员承担责任超过30%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4.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停止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

6.驾驶员的考核由局办公室建立考评记录,在年底考评时汇总。

第二篇: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hczxddb@163、com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计分办法: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第三篇: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

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计分办法: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第四篇: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

为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35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xx〕7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结合鄂尔多斯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

(二)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度向教学、服务一线倾斜,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增强学校人才竞争力。

(三)绩效工资制度与现行校内分配制度有机结合,合理调控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目标。

(四)加强考核,强化激励,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实施范围

我市一本(科)三专(科)四所高校,即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人员。

三、岗位分类

绩效工资的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其中教学科研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专业技术岗。

(一)教学科研岗指承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符合相应资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除教师专业技术岗以外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管理岗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等单位的管理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指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绩效工资内部分配

(一)高校绩效工资总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资正常增长的基础上,以科研机构、高校所在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托底线,绩效工资总量可以在基本标准线的3倍内核定”。根据我市绩效工资最高控制线原则上按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2、5倍的要求,核定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经费增加部分由市财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高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高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职工履行基本岗位职责和任务所发放的绩效工资,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实行现行事业单位统一标准,每月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剩余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高校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情况按职称、职务及职级等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考核后按等次发放各级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二)各高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

(三)绩效工资总量包含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补贴、科研课改资金等项目。

(四)高校绩效工资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人社、财政会同教育部门制定专项经费年度绩效评估方案,对各高校绩效工资专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作为高校教育经费增减的决策依据。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五篇: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工作管理,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全身心地投入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中,明确工作目标,端正工作态度,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特制订本绩效考核办法。

二、基本思路

教职员工绩效考核旨在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职业技术培训整体水平。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v一w、德v20分w:工作认真,能自觉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团结同志,具有团队精神。无条件服从校领导的工作安排,克服一切困难,完成本职工作。本项考核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由全体教职员工分别对每个人进行考核,基本分为10分,校领导根据每个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评分为10分,两者相加为综合得分。满分全年奖励1200元。

v二w、能v30分w:

1、教职员工对每一个教学班从开始到结束都应该精密组织,疏而不漏,要确保完成每节课教学任务v5分w。要保证教学课堂纪律,学员不随便离开座位。教学秩序混乱,学员不认真听讲的扣5分。此项考核由培训单位主要领导和学校领导共同考核。通过抽查等方式综合考评。

2、授课老师在每堂课教学前,应对学员进行登记并签到,拍摄教学照片,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v5分w,资料残缺不全的扣5分。此项考核结合资料复查进行。

3、在教学中,要求老师口语清晰,教学步骤规范,通俗易懂v5分w,凡语言表达不清,没有达到预期教学目的`v学校随机抽查w,扣5分;

4、凡县领导检查对组织教学等有严重看法或提出严厉批评的扣10分。

以上考核以教学班次为单位,30天为一个教学班次,满分奖励200元。

v三w、勤v20分w:在正常教学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不得请假。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次数累加)。病事假一天扣5分(病事假次数累加),扣完为止。此项考核以月为单位,满分奖励100元。

v四w、绩v30分w:主要包括台帐的自查自纠、互查,以及每一次电话回访,上级各部门的考核检查等。

1、每一期培训台帐首先要自己仔细检查反复核对,要做到正确率达100%。每一期台帐要经过2个老师互查和一个领导审查,分别签名,共同负责。凡在县或省领导检查中发现一处有问题的扣5分(依次累加)。

2、电话回访中发现一例有错误的扣2分(依次累加)。每期台帐经检查确保无误后及时交办公室归档,凡本人因素造成台帐丢失或损坏的,由本人负责,扣5分。本考核在每年12月底进行,满分奖励500元。

第六篇:工资绩效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绩效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全体教师利益,稳定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本学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语数英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分配方法

1、小教负责宏观指导,各校具体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

2、小教将下发各校分类指标,各校根据《教师考核细则》对本校教师进行分类。全体教师按照2:4:4分成三类。一类教师获奖金1000元,二类教师获奖金600元。

3、班主任费将按照班额下发到各校,具体为35人以上的1200元,20至34人的1000元,20人以下的800元。各校再根据各位班主任管理成绩自行发放。

4、科任老师参与班级管理的得400元补助津贴。

5、负责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人员得400元补助津贴。

6、小教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测算结果,平均提取各类奖金部分,剩余部分归教师个人所有。

7、各校根据本分配方案计算出本校教师绩效结果上报校长室,审核无误后,会计室按表发放每位教师的绩效工资。

四、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发放全部工作。

2、小教将实时公示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发放明细。

3、小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五、其他事项

1、对于进入一类的教师,在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必须位于同类学科中等以上;

2、没有从事语数英等科目教学任务的教师和教干,或在中心校质量检测中成绩位于末三位的,原则上不进入一、二类,如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也可视贡献大小进入一、二类;

3、对从事常识科、艺体科教学的老师,必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相应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方能进入一类或二类参与分配,在县级竞赛中,获一等奖可进入一类,获二等奖可进入二类,在市级竞赛中获奖的,降低一个档次入类;

4、对于在教育教学中有违规行为的,如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在中心校质量检测和各类竞赛中弄虚作假等,绩效减半发放;

5、对不搞团结,散布谣言,在社会上造成学校负面影响的教师将减半或停发其绩效工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推荐专题: 初中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