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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要求,安委会决定自XX年从7月开始至XX年底在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派出所、城建、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时间
XX年7月开始至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7月25日前)。各村居(社区)要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7月25日至11月30日)。安委会要组织工商、公安派出所部门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要组织城建、公安派出所、安监等部门对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各村居(社区)要于12月18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安委会牵头组织对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各村居(社区)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居(社区)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工商所牵头组织派出所、安监办等部门及村居(社区)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违规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修理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电瓶、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城建办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物业部门和村居(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
各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等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交管所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消防办公室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村居(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内容。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属地村居(社区)、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委会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村居(社区),要适当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居(社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县政府安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重点
1、单位车辆、驾驶员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落实情况;
3、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4、省人防温泉疏散基地安全运作和管理情况;
5、人防地下室防坍塌事故;
6、消防及公共安全方面的事故隐患。
三、方法步骤
这次检查,采取股室自查和单位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10日―7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认识。
第二阶段:股室自查(7月21日―7月31日)。各股室要按照要求,积极主动搞好自查,认真整改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办公室负责梳理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协助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行车;要组织对办公区电线线路检查和维修,防止发生火灾。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
第三阶段:单位督查(8月1日―8月15日)。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指导督促本系统的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研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部位要实施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值守,强化防范
要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做好防汛防洪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切实加强调度。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凡涉及机关工作人员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允许瞒报。对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将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广大师生安全,根据教育局近期部署,我校特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做到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一、指导思想
按照港区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提示及教育局班局和杨局的讲话精神,从细节入手,特别是针对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用电安全等方面设专项检查与防控措施。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科室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在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重点
以校舍、消防设施、运动场地、活动器材、线路及电器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场所和落实防踩踏、防汛、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制度建设等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主要内容
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围墙等建筑物,水、电、油、气等管线(网),以及灯具、车辆、监控头、灶具、排油烟系统、电风扇等各类设备、设施,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坚决不留死角。
1、要加强治安、巡逻、门卫三位一体的人防管理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校园保卫工作力量。配备完善保安器材。加强校园巡控,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秩序管理、交通控制、处理突发事件、服务师生等工作。进一步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关键部位全覆盖。
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校门(楼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预约制度和外来车辆检查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楼宇)。要做好假期暂时不使用的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等的管理和巡视检查。
3、加强消防设施维护。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各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正常运转,确保消防值班到岗到位,确保消防通道通畅,确保电磁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等正常有效。
4、加强用电管理。加强对办公室、教师宿舍、食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插座、线路、配电箱等设备设施的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禁电器或伪劣电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对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指定专人盯守,并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告诫师生远离危险区。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大对此次大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查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找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真正使大排查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严明责任,及时反馈。按此方案,立即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和学校校长要全部签字,存档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为做好20xx年本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要求,以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xx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主线,秉持“大宣教”和“分类宣教”的理念,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推动xx市安全生产“四化三体系双基”总任务的落实,为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安全生产舆论支持,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筑牢安全基础,促进协同发展。
三、活动时间
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为明确“安全生产月”各阶段宣传的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
6月份第一周(6月1日至6月7日)为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周。期间,以宣贯《关于加强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管理的意见》和新颁布的《高压电力用户安全用电规范》、《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等为切入点,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制规范文本、编制宣传手册、发布公益广告和开展用电安全宣讲、培训、检查、视频讲堂、专家进企业、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大对公众用电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同时还将联合市发改委和国网xx电力公司等单位,通过展板展示、播放视频影像片、组织企业间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有步骤的组织开展用电安全警示宣教活动,推动企业用电安全形势的好转。
6月份第二周(6月8日至14日)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以媒体宣传与活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项执法检查、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利用首都之窗、城市广播等媒体对《xx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集中宣传,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也要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结合咨询日活动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宣传和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6月份第三周(6月15至21日)为法治宣传周。继续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同时对新颁布的《xx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xx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xx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标准进行广泛的宣传,使企业及公众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促进各项标准规范的顺利实施。
6月份第四周(6月22至30日)为特色活动展示周。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借鉴方案推荐的20xx年xx市“安全生产月”示范活动做法,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对各单位特色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活动形式
(一)主要思路
20xx年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转变思想,改进方式方法,以企业一线员工为主要宣教对象,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小而精、细而实、重基础、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各单位要调动非公经济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多种形式让企业基层一线员工和非公经济企业参与到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中来,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月”的作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市级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在xx地铁运营公司举办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通过启动仪式、在地铁进站口设置咨询台、媒体播报等形式,为“安全生产月”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各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改变以往在公园、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咨询的形式,深入所属企业设立分会场、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全市范围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2、开展百家楼宇安全服务计划活动。7月至8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由市安全生产青年人才促进会承办,吸纳往年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的金牌宣讲员及安全课件评比等活动成果,组建楼宇服务计划演讲团,深入本市百家高层楼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切实提高楼宇内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活动。元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由市安全生产青年人才促进会承办,面向全市35岁以下安全生产宣传和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竞赛活动,通过各单位推荐参赛作品和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指导、评选,最终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等作品。同时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作品的选手,授予“xx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获奖选手所在的青年集体在“xx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中优先考虑。通过此项竞赛活动,激励广大青年自觉参与安全管理,提高青年群体的安全生产业务能力。
4、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元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由xx市安全生产青年人才促进会承办,以“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激励、引导企业广大青年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开展安全生产“双百工程”宣传活动。4月至6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媒体对20xx年的“双百工程”(百名安监干部与万家企业负责人谈心、百名安全生产专家服务万家企业)进行集中的宣传报道,并在活动过程中通过播放《以生命的名义》警示教育宣传片,发放《xx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宣传品,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新出台的《xx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及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在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等内容,宣贯到企业,通过大范围、持续的宣传,让“双百工程”发挥“双千”、“双万”的效应。
6、开展“20xx安监之星・xx榜样”主题活动。2月至9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在全市安监系统中组织开展“20xx安监之星・xx榜样”主题活动,通过各单位推荐和“周安监之星”、“月安监之星”的评选,最终从中评选出10名“安监之星”(政府组和企业组各5名)进行宣传、表彰,并推荐参加“xx榜样”的选树活动。通过“安监之星”选树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宣扬xx安监精神。
7、开展安全文艺基层巡演活动。6月至9月,市安全监管局利用近年来“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的情景剧比赛、诗歌征集等活动成果,聘请专业团队,创作一台集思想性、艺术性和专业性于一体的安全文艺节目,面向部分街道、乡镇和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组织开展巡演活动。通过此项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8、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4月至5月期间,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通过咨询日、办讲座、公开课、展览展示、媒体宣传等方式,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推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
9、开展xx市第四届电工、电焊工、制冷工、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大赛活动。4月至10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面向社会及企业一线员工,组织电工、电焊工、制冷工和建(构)筑物消防员四个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大赛活动,选拔出一批高素质、高质量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兵和安全技术能手。通过此项活动,鼓励和带动全市各行业企业员工学技术、精业务,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10、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比武竞赛活动。10月,市安全监管局面向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科学施救能力为竞赛内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比武竞赛活动。通过竞赛的方式,促进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
1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技能竞赛活动。10月至12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在全市街道、乡镇专职安全员开展检查技能竞赛活动。活动聘请有关专家和第三方单位组成评判委员会,通过初赛、复赛、决赛,最终评出获奖个人等并给予表彰。通过竞赛活动提高专职安全员的检查技能,达到“以竞赛促工作、以工作增实力”的效果。
12、开展“安康杯”竞赛评比活动。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将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xx“安全之星”评选、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安全生产月”竞赛、评选活动纳入“安康杯”竞赛序列,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于成绩特别优异的,将推荐申报相应的全国“安康杯”竞赛先进称号。各单位参与“安康杯”重点活动情况将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
(三)推荐示范活动
市安委会办公室推荐了20xx年评选的下列8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月”示范活动供各单位参考,并在20xx年“安全生产月”实践活动奖评比中,对各单位开展的示范活动优先予以考虑。
1、安全生产承诺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针对性的提出年度安全生产承诺,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集中的自查和互查活动,对于践诺不到位的责任人和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内容的落实。
2、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事故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事故警示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最直观、最生动、最易使受训者了解和掌握知识的一种有效方式。结合生产经营单位身边发生的事故实例,深入车间班组、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员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3、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是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系统性、科学性的全面检验。特别是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辨识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熟练掌握应对措施。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演练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应亲自参与,现场指挥,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致信促安全活动。为了更好的提升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转变传统的灌输式宣传模式,使宣教工作更加贴切群众、贴近员工。活动采取企业负责人向员工家属致一封公开信方式,向员工家属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邀请员工家属向员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注重安全,形成员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感化员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5、体验式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利用现有安全体验式宣教场馆,组织企业员工,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到体验式宣教场馆开展实地体验活动。通过参加安全体验模拟项目,使员工对生产安全有了更直观和更感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6、优秀宣讲员评选活动。组织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巡查员,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能力等方面评选出优秀宣讲员,并组织在区域内企业开展巡讲活动。一方面锻炼和提高了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向企业展示基层安全员的风采;另一方面结合宣传,反馈在企业检查出的问题,提高企业自己管理能力,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7、大家来“找茬”活动。活动由企业员工跟踪一线班组,用手机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拍摄,拍摄的视频分享至微信平台,请所有员工来“找茬”,并对发现问题准确的员工给予奖励。通过“找茬”活动,“晒”出身边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增强员工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8、安全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属地单位和企业,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自编自演一台形式多样的安全文艺节目,深入企业组织开展演出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传播安全知识,提高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新闻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将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午报、xx日报、xx晚报、xx电视台、xx城市服务管理广播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在首都之窗、局政务网站、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同时还将邀请相关媒体,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采访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利用区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并发挥微博、微信、数字电视等新媒体及企业和社区宣传栏、村镇广播站的作用,面向广大员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七、环境布置
各区、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居委会)、村要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公园、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辖区电视台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及社区信息提示版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特别要在“五小”、“六小”企业聚集区域,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力度。
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充分利用户外交通引导电子显示屏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指导督促各建设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布置工作,特别是要借助施工工地的围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市商务委要指导督促王府井、西单、国贸等大型商业区,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首发集团要利用高速公路提示牌,市公交集团要利用公交车移动电视(或提示板),xx铁路局要利用xx站、xx西站、xx南站、xx北站等火车站显示屏,市地铁运营公司、京港澳地铁公司要利用地铁站台、地铁移动电视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公益宣传活动。
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策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突出面向企业一线职工,组织开展形式灵活、成本低、效果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要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注重协调,吸引资源。
各单位要树立大宣传和分类宣教的理念。要协调动员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加强协作,借势借力地开展活动。要发挥党、团、工、青、妇的作用,通过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吸引他们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这个大平台中,改变以往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同时各单位要深入研究企业对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需求,加强企业间的互动交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组织员工开展互动式教育体验活动,提高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宣教活动,分类开发符合企业实际和需求的宣教产品。
(三)突出行业,体现特色。
各行业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部门的积极性,协同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市总工会、团市委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市教委要积极发动各地区大、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走进各类体验式安全宣教场馆,通过体验式宣教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利、质监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本系统相关的安全宣教活动;宣传、广电等部门要指导、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本部门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行业活动方案要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按照《20xx年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奖励管理办法》(京安监发〔20xx〕52号)等文件要求和时限,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方案、总结、优秀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表等材料。
请各单位于20xx年3月30日和9月3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特色总结(1500字以内)、“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奖、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表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照片8张,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期间将不再另发报送活动通知。另外,“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的活动和环境布置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列入“安全生产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实现节后复工生产和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贯彻落实“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两会”期间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我矿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两会”期间全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公司“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中元
副组长:吕沁军梁耀峰马栋杰黄传星韩锁锁
黄德卡
成员:吉卫兵王孔柱韩书勤李新龙郑燕青
刘存平王封忠韩福春曹俊毅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的组织、督查、总结、评比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公司安全副矿长吕沁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煤矿事故教训,特别是近期几期较大透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有效的打好“安全生产年”攻坚战役,突出抓好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一通三防”、防治水工作,狠抓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环节,加大安全检查、督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持依法组织生产。
要严格执行安全办公会强调的“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持“三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或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地点,立即停止作业,确保隐患治理安全。
4、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带班领导干部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遇有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
(二)高度重视煤矿瓦斯超限治理,杜绝瓦斯超限事故
全公司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瓦斯治理落实,全面加强瓦斯报警、断电、复电浓度下调后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主要有:
1、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技术措施
(1)全面加强局部通风机供电安全管理,对局部通风机供风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可靠、安全。
(2)加强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管理;对采区配风进行全面检查,保证通风系统可靠,杜绝因全风压配风不足造成循环风、微风现象;因风量不足必须核减掘进头数量,保证安全生产;加强透贯安全管理,在制定措施制定、现场管理和组织保障上全面把关,杜绝透贯超限事故。
(3)减少因风筒断开而造成瓦斯超限:
①对风筒街头处必须经常检查,并紧固接头处。
②提高风筒强度,及时更换破损疲劳风筒。
③在智能引排装置安装后,在启动局扇时通过变频逐步增加风量,杜绝局扇启动过程中造成风筒断开。
④确保风筒吊挂与行人、行车、皮带运输的安全距离,巷道高度宽度不够,必须挑顶开帮。
⑤积极使用风筒风量传感器,当风筒风量不达核定值时,自动切断工作面内一切非本质电器设备。
(4)严格控制综掘机截割速度,实现均衡生产。因割煤过程中瓦斯浓度升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通风部门出台对策。
2、采煤工作面治理瓦斯技术措施
(1)确保回采工作面巷道畅通,加强进、回风巷超前支护管理,消除因断面缩小造成的瓦斯超限。
(2)加强上隅角通道管理,加打木垛数量,满足通道安全通风,杜绝上隅角瓦斯超限。
3、其它区域的瓦斯治理技术措施
(1)全面检查瓦斯抽放钻场,杜绝因管路堵塞造成瓦斯喷孔现场,防止瓦斯超限。
(2)全面加强监控系统的校检和维护,较少监控误报警次数。
(3)严格执行瓦斯红线管理,加强瓦斯检查,尤其是采区回风和总回风,发现异常立即停产、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根据公司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十月份是个至关重要的时段,在十月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动态达标考核重点放在瓦斯治理和顶板管理上。“一通三防”方面首先对照瓦斯治理专家会诊提出问题,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已确保整改到位;对提出的各项建议,是否有针对性的方案进行落实;其次是检验“一通三防”实施方案工作效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对照方案、标准对公司通风系统进行考核,一方面检验各部门布置工作落实情况,一方面检验通风瓦斯治理水平是否较去年有所提高。在顶板管理上,要加大对综采工作面顶板支护管理,尤其是两顺槽的超前和端头支护,一方面严格制定的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措施,一方面要认真研究比对,对运输超前支护进行改进,提高动态达标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继续认真细致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阶段的工作,要将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隐患的及时整改和落实。“两会”期间每周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二次全矿隐患排查,建立相应的隐患治理台账,并积极落实到各有关科队,要严格做到“隐患排查,重在落实”,逐步提升矿井安全,争创本质安全型企业。
(五)继续全面加强职工素质教育
结合八、九月份进行的熟记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活动,通过实际操作和岗位抽查等方式,提高各岗位员工的操作和应变能力,优化安全生产组织,同时由培训中心负责对各岗位员工的持证情况进行抽查摸底,确保持证上岗有效率达到100%。
四、相关要求
(一)确立“安全为天,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把安全放在首要突出的位置,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到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性、敏感性和极端严重性,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做到全面部署、全面发动、全面推进,做到敢于动真碰硬,工作覆盖到全过程,措施落实各环节。同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分管区域、业务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把“两会”期间的隐患排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突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亲自部署、迅速组织、认真排查,全面堵塞安全漏洞。
(三)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一线督促开展“两会”期间隐患排查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要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坚持隐患排查“零报告”制度,严格隐患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预案“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特别是对于隐患突出的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安监部要将查找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每周要将“两会”期间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报“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领导组。
(五)落实责任,严厉问责。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到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发现问题,隐患要追根到底抓落实。对“两会”期间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力的,隐患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不落实的,未按时限要求和规定内容上报工作情况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实行诫免约谈和行政问责。特别是对经查发现的带隐患生产行为,将视同发生事故从重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