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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23-07-15 16: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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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呈贡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标准化工地建设水平,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XX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XX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XX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整体水平为目标,本着“突出重点、坚持标准、真抓严管、整体提高”的思路,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治理整顿,重点规范工地围挡,文明施工,道路硬化,“三池一设备”和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实现市容整洁、环境优美。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王兵同志任组长,区住建局局长张明华同志、区城管局局长张雁同志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副主任、区住建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李贵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整治内容

(一)凡在呈贡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在本次整治范围,彩云路、石龙路、南北中央大道沿线的施工工地作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对施工现场围栏、材料堆放及运输、临时设施、安全设施、施工扬尘、噪声控制、渣土运输、污水排放、施工周围环境等施工现场的规范管理。

(三)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整治工作,提高呈贡区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辖区施工、建设单位严格按照《XX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XX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规范、文明施工,短期内使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情况明显改善,施工工地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四)区住建局负责施工工地内部管理的整治工作,包括项目公示栏的设置、建筑材料的堆放、文明施工的管理、临时设施建设等。

(五)区城管局负责施工工地的外部管理,包括围挡的设置、工地出入口“三池一设备”的设置、渣土运输等。

(六)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做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四、方法步骤

本次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7月25日至7月30日,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在建的67个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31日至8月15日,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整治,重点是彩云路、石龙路、南北中央大道沿线工地,对不按照《XX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XX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管理的通知》规范施工的工地,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较为突出且不进行整改的、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查处后仍不按规范施工的,一律停工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形成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滑坡和反弹,确保建设工地规范管理的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行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通过整治,使呈贡区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已开工建设的工程要严格落实管理规范,按标准规范施工,对存在的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整治工作结束后,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都要严格规范施工。对达不到规范要求,而又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查处后仍不按规范施工的,一律停工整改。

(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达到强制规范,强行入轨,抓出实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及周边的日常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共同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完好和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针对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根据市推丘办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 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目标,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全力遏制我区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以优良的安全交通秩序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了农村道路安全管理隐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客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经区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呈贡区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农耕机拖拉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韩 扬(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

何绍清(呈贡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李谷荣(区农林局局长)

李 睿(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呈贡分局局长)

李 猛(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路政大队大队长)

杨绍聪(呈贡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张 聪(龙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黎明(斗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锦龙(洛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德平(乌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跃云(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艳萍(雨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路政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猛大队长兼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联络、协调,及具体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一是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二是重点加强对农村集市、街天、民俗节庆节日、学校节假日和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段及街道、出入村子主要路口等特殊路段的管控。三是严格落实对7座(含)以上车辆逢车必查制度,坚决从严从重查处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整治工作时间及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6月1日起至年底,为期7个月,分二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1日至7月15日)

1.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全面分析排查我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明确整治的重点路段、时段和违法行为,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2.根据我区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深入一线、狠抓落实,通过下乡巡检,走村串户、服务上门等方式,积极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对驾驶人及机动车底数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执行“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落实“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健全监管台账。

3.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利用展板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和发动“四支队伍”深入街道、社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客车超员、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违法载人的危害,及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至12月15日)

1.科学安排勤务,强化路面管控。公安交管、交通、运管、农机监理部门要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和农村地区城乡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农耕机违法载人的规律特点,科学部署力量,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检查。

2.密切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公安交管、交通、运管、农机监理等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勤执法,统一组织、安排好全省“7月16日”、“8月10日”、“8月20日”、“9月15日”、“9月25日”、“10月1日”、“10月21日”、“11月17日”、“11月30日”、“12月15日”共10次统一整治行动。

3.严格执法、执勤,从严查处违法。专项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参战,划分整治片区,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勤,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上限处罚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今年以来,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省、市的部署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我区所辖区域未发生涉及“三车一机”违法载客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在取得间断性成就的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在我区农村地区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些地区仍十分突出,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仍然存在,我区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压力仍然巨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疲劳厌战的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狠抓各项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落实的同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组织严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突出重点,严密防控。各部门特别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公安、交通、农机管理部门要锁定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农耕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及无证驾驶等容易诱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切实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整治。工作中,要把事故多发点(段)、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多、出行难的时段和路段作为路面管控的重点,凡是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容易违法载人的时段、路段和聚散地,必须组织发动各种力量全方位监控,决不留死角,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三)深入一线,狠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下乡督查巡检、走村串户、服务上门等方式,积极配合和督导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各社区村、组的机动车及驾驶人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健全监管台帐,落实“一盯一”、“一帮一”或监管人员交叉换位的“二盯二”监管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加强客运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载人三轮摩托车、农耕机的监管,逐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发现无牌无证车辆、无证驾驶的村民,通过发送《机动车落户上牌通知书》、《学习驾驶证催办通知单》等方式,督促和帮助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通过发送《达到报废车辆通知单》等告知方式,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对上路行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发现假牌假证、套牌等嫌疑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应当立即扣留,依法处理;对发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予以处罚。

(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公安交管、交通、运管、农机监理等部门参战人员,在执勤执法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勤,严禁“三乱”行为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大对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上限处罚;另一方面,对其它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既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严重影响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违法,更不能借集中整治之机乱扣乱罚,侵害群众利益。同时,各部门要坚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所需,为驾驶人和旅客提供各种便利,使每一个执勤点都成为密切警民关系的窗口和纽带。

(五)强化督察,落实责任。公安交管和农机监理部门的领导,既是指挥员,也是督察员。既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又要深入实际、认真督察。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省、市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地明查暗访,市推丘办、区推丘办也将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搞好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是整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而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辖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六)加强信息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的收集上报,确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的收集梳理和报送工作。同时,按照省政府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责任单位请于7月17日、8月11日、8月21日、9月16日、9月26日、10月2日、10月22日、11月18日、12月1日、12月16日上午10时前,将统一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和《XX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通过传真上报区推丘办汇总后上报市推丘办;10月22日上午10时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区推丘办,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意见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及《xx市政府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水源保护区、重点林区、滇池面山等为防范重点,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依法治火、从严护林,力争不发生、力争不成灾、力争不出现人员伤亡,维护林区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

为切实体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取消按林地和有林地面积下达控制指标的管理办法,对林火次数、火灾受害率、林火当日扑灭率实行零指标管理。

(二)林火管理指标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防火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农林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护林员。对森林防火责任人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2.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专业、季节性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伍建设。各有林街道办事处组建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

3.根据有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洛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雨花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15万元,新城林场最低配套15万元,乌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龙城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督促辖区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按区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投入森林防火经费。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林业职能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及有关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

5.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特别是在防火重要时期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火源,严管特殊人群。认真落实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要部位反复检查三项制度,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查火险隐患,严惩违规用火行为。

6.划分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围绕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森林防火阻隔设施,确保重点区域安全。

7.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林火时,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火场挂牌指挥制度,做到扑救山火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快速高效,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8.认真落实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工作,不发生死灰复燃,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各街道办事处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用长远的眼光对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人”的要求,切实落实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林权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对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在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做到林区农户100%收到村民小组发放的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层层签定责任状至基层单位或辖区施工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为管辖区域内的有林单位或在林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划定责任区域,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同时要督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在辖区林区内从事开发和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3.认真落实农林部门责任制。按照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要责任的要求,实行农林部门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农林局与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防火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护林员。

4.认真落实地块管护责任制。今年继续把落实地块管护责任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细化林业员、护林员管护措施,加大对护林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5.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划片包干、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对联系点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督促,帮助联系点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向同级指挥部汇报挂钩联系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适时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及时分析、研究森林防火形势及对策,确保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6.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对防范措施不到位,消除火险隐患不及时的单位,由区目督办进行目标督查,情节严重的,将提交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如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林火,都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肇事者、管护者或失职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防火期结束后,区指挥部组织考核组对各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防”和“扑”的关系,真正把预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要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1.对原有防火线进行复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对全区原有的防火线进行复修,确保在12月30日前复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根据呈贡新区建设、进入林区施工人员杂多的实际,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原有的宣传碑进行维修和保养,要求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

3.对重点防火区域实施林下铲除。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或林下载物量超过标准、存在火险隐患的地段实施林下清除,及早消除火险隐患。

4.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一要抓好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二要抓好专业扑火队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各组建一支应急扑火队,其中:吴家营、洛龙、雨花、乌龙、龙城街道办事处各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新城林场组建一支10人应急扑火队。应急扑火队按照半专业扑火队的标准进行建设,在防火期内集中,统一管理;三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扑火队建设。有林社区居民委员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负责清理余火和火场守侯工作;四要保障护林员待遇,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根据《xx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和区指挥部的要求,自进入防火期起,提高护林员工资。五要抓好队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安全扑救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培训各单位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林业员、专业扑火队队员。各单位负责培训基层干部、护林员、本级应急扑火队及义务扑火队。

5.严格按照物资储备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各有林街道办事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呈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格按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购置储备扑火物资,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或储备点,对扑火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山火扑救提供有力保障。

(四)疏堵结合,强化预防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疏”和“堵”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在疏的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对批准的野外用火,要落实防范措施,为用火提供服务,做到以理以情疏导。在堵的方面要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做到依法堵截。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村”的要求,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和教育部门要与管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签定“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书,把“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落到实处,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每一所学校。二是要利用宣传车、宣传展板、声像图像资料、文字资料等,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休闲、娱乐的方式让森林防火宣传轻松进入社区。三是要利用宣传车和宣传材料,在林区、林缘地带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宣传,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施工单位,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四是继续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利用有线广播,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和违规用火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使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依法用火。要特别重视对农户“一对一”的宣传,在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时,必须按照户主责任书发放签名制度,让农户签收,并对农户进行3-5分钟森林防火知识讲解,增强宣传效果。五是要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布标,对原有的宣传标语口号进行更新,标语口号数量不足的,要及时新增,要让宣传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六是要在城市面山、公墓、重点林区入口、涉林农家乐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开展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工程”宣传活动,提醒公众关注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七是要组织基层指挥员和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等相关人员观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提高安全扑救及避险自救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城市和农村相结合、单位和学校相结合、长期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教育面、提高受教率,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2.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在林区生产、施工作业及特殊用火的,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制定防范措施,交纳保证金后方可用火。其中:在林区、林缘、农地等地带进行农事用火的,由农户申报,逐级进行审批,“野外生产用火准烧证”报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对批准的农事用火由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有林社区居民委会员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监督用火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火;林区施工作业用火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用火单位申报,经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停止对野外用火的审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对特殊人群实行严格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有林社区为单位,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状。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特殊措施,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4.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督促护林员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责任区无违规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各单位组建的应急扑火队,要发挥在火源管理中的作用,成立巡逻小分队,划分巡逻区域,主动出击,开展野外火源巡查,震慑违规用火者。对巡逻区域内出现的野炊、吸烟等野外生活用火,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林区安全。

5.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要针对冬至、元旦、春节、戒严期、清明节等各个森林防火重要时期的特点,认真分析各个阶段的森林火险形势,制定各阶段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对各个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新增巡山护林人员,加强防范力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对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安排专人把守,对入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切实管死火源。

6.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街道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一是严格按月例行检查。进入防火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月15日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定期会议,根据会议汇报交流的情况,及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目的。二是要对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节假日等各个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要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分片监管,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及时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五)强化火情监测和处置,实现安全、高效扑救

1.严守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各t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林内动态,加强火情t望监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巡山护林人员联系核实,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全力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落实值班车辆,做到一有情况及时出动,及时处置。

3.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各有林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火情信息后,必须立即就位。对政令不畅通、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森林火情(灾)归口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灾)时,严格按照归口报告制度,统一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不能越级或多头上报,以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进入防火期后,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有林单位、t望台每天定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汇报当日火情发生情况。

5.做好火灾扑救及后勤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森林火情(灾)时,要及时组织应急扑火队,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协调组织专业扑火队及驻区部队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制度,明确火场指挥、火案调查、后勤保障、余火清理等各项责任,做到分工合理、组织有序、扑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明火扑灭、火场清理完毕后,火场移交给相关街道办事处或林权单位守候,并签定《火场余火守候责任书》。因余火守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死灰复燃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扑救山火的后勤保障由发生山火的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区森林公安局和街道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快速侦破,努力提高案件查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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