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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5篇)

2023-07-15 16: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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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X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促进安全建设目标。

二、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20XX年我社区创建工作分四阶段实施。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30日)。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社区。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30日-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施计划,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对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院校”、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各社区要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街道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XX”的坚实基础。

第二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风险与纠纷事故发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给医院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诊疗环境,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百日医疗安全生产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

一、总体目标

各科室(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要以对患者和医院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突出医疗、护理、消防、设备、设施、药品、感染等高危领域的监控治理,实施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围剿式消灭安全隐患。达到全员受教面与参与率100%、安全隐患排查面100%、隐患整治率100%。确保活动期间,特别是“二甲”中医医院创建达标期间不发生医疗护理差(过)错、纠纷与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严重违反行业作风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该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医院成立百日医疗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谭邦华

副组长:潘光勇、王行禄、杨莉、魏海波

成员: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办公室内),由魏海波副院长担任主任,负责草拟、宣传发动、工作协调、材料收集、验收考核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对此次活动负总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布署活动具体工作。

副组长按照各自工作分工,牵头履行职责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分管联系科室实施考核督查工作。副院长潘光勇负责内科片区、药剂部门的安全管理;副院长王行禄负责外科片区及门诊部、设备科室的安全管理;副院长杨莉负责护理、预防保健、院感、医技科室的安全管理,副院长魏海波负责保卫、后勤、急诊、信息科室的安全管理。

各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三、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中管局《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xx年版)》、《重庆市二级中医院医院评分手册》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医务科:负责检查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含进修实习人员)独立执业情况,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重大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医疗质量缺陷,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完善记录,加强急诊急救、内外科、手术室、血透室等高风险科室医疗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护理部:负责排查护理人员(含进修实习人员)独立执业情况,临床护理操作规范、“三查八对”执行与落实情况,加强临床科室、供应室护理人员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缺陷排查与整改,并完善各项记录。

预保感染科:负责对临床科室、供应室、手术室、胃镜室、产科、检验科、血透室、口腔科等重点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医疗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与放射源防护监测。在“二甲”中医医院创建初评前完成对医院院感管理重点科室的验收达标工作。

药械科:负责医疗设备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药品进购、储存、出入库、使用、效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毒、麻、精、特殊化学药品,是否严格按照“五专”(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要求执行,针对性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确保用药安全。

总务(保卫)科:负责院内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理、纠纷调处、物业安保服务等工作的管理协调,加强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开展治安巡查,督促落实物业安保职责,排查各种隐患,有效维护医院正常秩序,防范消防、治安事故与群体x事件发生;负责各楼层门窗、外墙装饰、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检查配电房、发电机房、中央空调机房、中心供氧系统、电梯、锅炉、液氧罐等特种设施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负责检查食堂、污水排放、废物处置操作规程落实执行情况与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120车辆维护与安全管理,排查供水、供气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非医疗因素引发的意外事件发生。“二甲”医院创建初评前完成院感管理重点科室的流程改造工作。

政工人事科:负责督查劳动纪律、行业作风,受理调处纠纷投诉和核查严重违反行业作风的人和事,防范非技术性纠纷发生。

财务科:开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财经纪律落实与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票据、帐薄、现金的安全管理。

院办公室(信息中心):协助活动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资料收集、验收与考核以及各科室(部门)协调工作。负责全院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排查与整改,包括数据库维护、网络升级、用户权限控制、系统和数据安全、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故障排除等,有保障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保密性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分析与整改措施。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3.10D20xx.3.15)

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各种会议、LED、宣传横幅标语、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百日医疗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活动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3.16D20xx.5.31)

1、自查:各行政职能部门、临床医技功能科室,认真对照“二甲”创建标准和本方案工作重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下大决心、动大手术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各项整改登记,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应说明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6.1D“二甲”创建终评前)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各自分管协调(联系)科室、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分别进行总结验收考核,由相应职能科室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小组长为本科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分管院长和各领导小组成员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实施好此次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

2、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科室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重庆市二级中医医院评分手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此次活动工作重点要求进行排查和整治。

3、协调配合,畅通信息。各科室应加强工作联系,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分阶段报送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材料。

4、严明纪律,奖惩兑现。各分管领导及小组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小组长必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活动工作,严禁推诿塞责、应付从事、不负责任。医院百日医疗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科室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此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科室“创建工作管理责任奖”(小组长以上人员)考核范畴。

六、奖惩办法

(一)设立百日医疗安全生产活动基本奖500元/人。各科室奖额为:(基本奖×风险系数×科室实有在岗人数)-扣发费用。

1、基本条件:活动期间,特别是“二甲”中医医院创建达标期限内,科室未发生纠纷、差错、事故赔偿以及无严重违反行业作风的,给予奖励。

2、风险系数:

(1)领导小组组长风险系数2.0,副组长风险系数1.7,成员风险系数1.5。

(2)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外二科、骨一科、骨二科、妇产科、针灸康复科、眼耳鼻喉科、急诊科、手术室风险系数1.5。

(3)门诊部、口腔科、中医外科、影像科、检验科、功能科风险系数1.3。

(4)医务科、护理部、政工科、预保感染科、药械科、总务科、供应室风险系数1.1。

(5)院办公室、财务科、健康服务部、导诊人员风险系数1.0。

(二)活动期间,特别是“二甲”中医医院创建达标期限内,科室一旦发生因非技术性(违反行业作风)、技术性问题而引发纠纷、差错、事故赔偿的,全科百日医疗安全生产活动奖实行一票否决。

(三)全院每发生一起因非技术性(违反行业作风)、技术性问题而引发纠纷、差错、事故赔偿的,领导小组成员风险系数下调0.1。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创建工作奖”,涉及中层以上人员(含小组长),同等扣发“创建工作管理责任奖”:

1、不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规定上报或不按要求整治的,按科室在岗人数扣发200元/人的“创建工作奖”,同等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人的“创建工作管理责任奖”;

2、临床医技功能科室已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行政职能科室拖延(人为因素)不予整改或有条件有能力整改而未整改到位的,按科室在岗人数扣发100元/人的“创建工作奖”,同等扣发科室负责人100元/人的“创建工作管理责任奖”;

3、科室缺一项阶段书面总结材料的,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人的“创建工作管理责任奖”。

第三篇:安全生产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xx)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为依据,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强调全员、全过程、全方面、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企业的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治理和监控,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20xx年底前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过程标准化,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二级或三级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为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序推进,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8日-2月1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司利用年(季)度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全员动员,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性,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有效途径。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内容。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xx)。

(二)全员培训阶段(20xx年2月2日-2月12日)

1、组织对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组织成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培训。

2、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具体内容、要求和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3、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推广培训,提高每名员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

4、要求各部门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有关标准的内涵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把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转化为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

(三)初始评审阶段(20xx年2月13日-3月21日)

公司各部门要依据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xx)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对本部门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了解本部门安全管理现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基本管理信息,发现差距,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一个持续改进的起点。

(四)策划及风险分析阶段(20xx年3月22日-3月31日)

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针对初始评审的结果,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内容应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工等;风险分析;认识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帐、档案、记录等;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

(五)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中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等要求,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求,补充完善各项档案资料。

(六)自评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5日)

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形成部门自评报告,安全科将各部门自评报告进行整理、汇总,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符合性、有效性,形成公司自评报告,为申请考核评级作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各级负责人应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有指定的专人具体负责标准化工作。各部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层层负责,认真落实,积极推进,注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入安全工作新的活力和生机,确保此项活动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

(二)完善措施。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与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使各个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三)加大投入,落实整改。各部门应从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的维护、完善和改造;事故隐患的治理;安全环境的治理;应急救援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善和维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人力和财力的投入,要抽调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人员兼职或专职负责标准化工作,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资金的预算,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保障措施建立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xx〕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民政发〔20xx〕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实施方案》、县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为全县“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使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达到标准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民勤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配备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应不少于2人。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不少于1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5、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矿山企业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实行五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民政办发〔20xx〕16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离矿请假制度;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要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监管不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凡是发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检查、维护、更新不及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2、不断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停产复工、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复工、试生产(运行)的,企业要制定方案,申请备案,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复工、试车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复工、试车。

3、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两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存在国家首批公布重点监管的15类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企业,必须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改造。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两年内完成。尾矿库要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4、大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适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予以强制性淘汰。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民勤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地企业包括盛市驻民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切实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6、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水利、农机、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7、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发改、国土、住建、工信、人社、工商、质监、电力、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8、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承担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安监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监控体系建设

1、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制度。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环节、敏感时段和区域要进行专项风险分析,无安全可靠保障措施不准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预警监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部门、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指标控制情况,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要坚持预防为主,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特点,认真进行风险辨识,确定危险源点,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1、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各类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推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企业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切实加强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师资建设,确保培训质量。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矿山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3、认真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企业新上岗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经济保障体系建设

1、加大安全专项投入。把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执法装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建立专项资金,加快重大安全建设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保险政策。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

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安全生产保险范围。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维护以及工艺更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科技开发、奖励等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体系建设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源头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卫生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

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经验,继续扩大推行范围,积极开展达标评定,深入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

6、严格规范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凡是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发生事故的,追究发包或者出租单位的相应责任。

7、切实加强地面挖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在挖掘施工前,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各种地下管网的分布和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地下设施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开挖作业。建设单位要协调各类地下设施业主单位对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各类设施安全。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不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知识培训,做到会处置会急救。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必须与邻近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快捷有效的通信联系。同时,要按照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

2、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要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建立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

4、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所有矿山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停产撤人演练活动,其他高危企业、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每年都要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指挥体系。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4月底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制订《通知》和《实施意见》的宣传培训计划,在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和企业全面开展宣传活动。20xx年4月25日前将宣传计划和活动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5-10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紧扣《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责任、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标准化达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认真进行梳理,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投入保障、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4月下旬,9月上旬,12月上旬):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宣贯活动结束后、活动开展过程中、年底责任书考核时三个时段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并把《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12月):各乡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贯彻落实《通知》和《实施意见》情况进行验收。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客观分析,大力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认真整改问题与不足,切实巩固活动成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二)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三)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县政府已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在年终考核时对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完善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第五篇: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xx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4月3日至4月5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4月5日至4月7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4月7日至4月9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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