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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海政办发〔20xx〕32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起在全街道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扎实推进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市、街道、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街道、村(社区)和网格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网格监管中的职责,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底前)。制订印发《硖石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召开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划分出覆盖全辖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落实各网格安全生产责任人和联系领导,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编制网格化管理区域图、责任卡,做好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培训准备阶段(20xx年6月底前)。街道组织村(社区)负责人、各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海宁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检查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职责并统一上墙。各网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应工作,摸清网格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建立安全管理基本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对所有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和分级,列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9月底前)。各网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按规定频次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当场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进行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需上级部门查处的及时上报,对重大隐患必要时进行挂牌整改。同时,在限期整改过程中,要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生产。从第三季度开始,根据考核办法组织对各网格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村(社区)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网格化管理工作资料,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机关各联村(社区)组长和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贸发展服务办公室(安监站),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按照《硖石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职责分工,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网格和网格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进行检查、督查和考核,并将网格化管理考核结果列入单位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对认真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对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村报以及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生产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开展全方位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安全生产的常识,为全面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推行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推进过程中要不断地加以交流、总结和完善。要虚心学习试点单位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经验,借鉴好的做法。同时,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对工作中要求上报的材料和各自开展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时形成资料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整合基层服务资源,不断完善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进农村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构建“网格化监管、一体化执法”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行政审批权下放、执法力量下沉”为突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强化行政职能整合,实现监管、执法分离,做到“一张网格抓监管、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精准精细监管、依法依规行政。
二、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精准精细监管服务指挥平台
(一)网格化阵地建设。镇级网格化服务中心建设,在镇综治中心设立网格化指挥调度中心,建设网格化智能管理平台。严格落实网格分级负责制,发挥网格监管服务职能,建立风险预防机制,形成工作联动、问题联治、服务联同的治理格局,实现信息处置高效集约化,推动精准精细网格化服务管理。村级网格化服务中心建设,在各村设置网格化服务管理办公室,第一批建设6个村级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设置制度门牌、办公桌椅,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做好日常值班值守,第二批剩余村庄全面推开,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二)工作开展模式:
(1)日巡查:由自然村基础网格员按照巡查内容每天在各自责任网格进行巡查,将巡查情况向网格长汇报签字后由社会治理网格员上报镇网格化中心。
(2)月排查:每月1日和15日由三级网格长(自然村主职干部)组织本村所有基础网格员对全村进行集中排查,重点检验日巡查成效,摸排问题隐患。
(3)季度联查:每个季度初以工作区为单位,工作区书记牵头,组织工作区网格员对全工作区范围内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巡查范围无死角,巡查内容不遗漏。
(4)会商机制:每周由镇网格化办公室牵头对收集的二、三级网格处理困难的问题,组织网格化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处理,对乡镇无法处置的.按程序上报县网格化中心。
三、网格布局及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镇级网格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一级网格长。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中心、派出所、国土所、环保办、安监办、民政办、供电所、便民服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队、人居环境整治办、乡建办、12345热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运行管理,制定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培训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负责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
(二)“二级网格”:工作区网格和企业网格
工作区网格:共划分为5个工作区网格,各工作区书记、主任为二级网格长。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落实好镇网格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督促三级网格落实月巡查工作制度,牵头落实季度联查工作机制,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网格化管理服务办公室,检查网格工作记录等。
企业网格:共划分为19个企业网格,各帮包企业领导为企业网格长,负责本企业的各项事项巡查上报工作。
(三)“三级网格”:36个村级网格
以自然村为单位共划分36个村级网格,书记或村民大组负责人为三级网格长,对本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总责,“两委”成员及“三大员”为各村基础网格员,对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巡查上报工作。
主要职责:三级网格长负责半月召集村“两委”成员、”三大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老党员老干部及志愿调解员会议,听取各基础网格员对巡查出未落实的问题及辖区内村级重大事务进行研判处理,填写工作纪实;对6类18项数据由三级网格长签字后,由社会治理网格员通过微信群直报镇网格化服务中心。
四、完善网格化运行机制
压实监管责任。镇网格化服务中心统筹力量,把监管作为预防违法问题的主要手段,解决落实网格员直报问题、审批事项问题和执法处置后续监管问题,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减少违法现象发生,减轻执法工作压力。
畅通网格化服务中心信息渠道。公开镇网格化服务中心电话0539-3621002。建立网格员直报制度,一是通过热线电话直报;二是镇网格化服务中心专职人员与基层网格员建立微信,通过微信一对一直报信息;三是网格员通过手机微信群对6类18项数据直报网格化服务中心。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监督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实现监管责任全覆盖、无盲点。
建立容错纠错正向激励机制。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消除影响的,视情况予以容错免责或减责。实行首报激励机制,涉及安保维稳类、违法建设类、安全生产类、环境保护类等底线工作和负面舆情信息,第一个直报网格化服务中心的,给予一定奖励激励。
落实监管失责问责机制。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对各村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对通过群众举报、数据分析等发现未上报的,对村居未及时上报,造成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影响的落实追责问责。
五、整合执法队伍,建立一体化综合执法队伍
按照县委执法力量下沉部署,用好“村呼镇应、镇呼县应、民呼我应”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乡镇执法队伍“县派镇管”,整合全镇执法力量和执法部门,建立跨领域跨部门一体化综合执法办公室,实现“监管执法两分离,一支队伍管执法”。
1、整合执法队伍。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对执法事项进行集中分类管理,明确执法权限,根据日常工作分工,由有关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设立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作为综合执法队伍核心力量,涉及相关执法任务时,由分管领导会同工作组组长提报意见,经镇联席办公会研究后组织执法。
2、建立联动平台。强化与网格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联动,建立发现问题监管、落实意见审批、执法结果处置、信息资源共享,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巡查范围,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监管与执法分离,事前预防与事后监管分离,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到位。
3、完善工作机制。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通过移动终端和执法APP,实现日常巡查智能化,解决问题精准化,建立线索会商机制,理清执法权限,对于执法力量不够和权限受限的,及时“吹哨”,由上级部门请求增援,进行联合执法。
六、强化督考激励,推进责任落实
1、完善闭环管理。建立“一办两中心”信息共享、配合联动机制,实现监管问题信息同步、审批事项信息同步、执法处置信息同步,打造“审批―监管―执法”闭环式管理。
2、加强督考激励。由镇督考办制定考核细则,对网格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一办两中心”进行督导考核,树立职责权限,明确监管、审批和执法流程制度,分解相应权限,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镇党委对“一办两中心”未及时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审批、执法职责权限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制度,对监管、审批、执法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实现阳光行政。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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