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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3-07-15 16: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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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方案

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为进一步深化xx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文明城市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xx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365”机制。

一、工作目标

着力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压实创建责任,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城镇文明程度、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幸福美好xx,争创全国文明镇,并全面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二、主要措施

结合文明城市考评指标要求和全镇建设实际,推行xx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365”机制。以三大理念引领文明城市创建管理,聚焦重点问题、项目推进、奖惩考核等问题建立六项机制,围绕示范项目、重点问题、创新举措等制定五大清单,坚持正面清单鼓励推广、负面清单整改销号。通过理念先行、机制保障、清单推进,真正将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一)三大理念,引领文明建设

1.一体化创建。坚持将文明城市建设管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体化谋划,把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穿插到各个领域工作的具体要求中统筹推进;坚持镇、村(社区)一体化创建,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配合联动;坚持各领域行业一体化参与,树立“一盘棋”思想,带动各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常态长效管理行动,加强工作合力。

2.常态化管理。绷紧思想之弦,以问题为导向,以先进为标杆,常态化落实文明城市长效建设管理机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回头看”的管理闭环,抓紧抓实文明细节,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3.清单化推进。明确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职责任务目标,把握工作重点难点痛点,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不断扩大正面清单影响力,着力解决负面清单问题,切实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成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六项机制,筑牢文明根基

1.示范项目创建机制――立标杆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项目为基础,各牵头单位从各实地考察项目类别中选取1-2个作为示范创建点位,以第三方测评95分以上为目标,年底根据全年度测评情况对优秀示范点位予以表彰鼓励。通过建设一批示范性点位,串点成线,带动整体创建,并通过示范创建,让文明城市创建看得见,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2.重点问题督办机制――补短板

建立巡查通报制度,依托网格员、路长、文明城市督察员等开展日常问题查找和反馈,以“日巡查+双周通报+季测评”形式,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逐项挂账销号;建立领导督办制度,各领域分管领导每月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推动整改,镇主要领导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点题专项督查;建立纪委督办制度,对督办项目进度缓慢、多次通报仍未整改的问题,由镇纪委督办问责,压实工作责任。

3.创新举措激励机制――求突破

针对文明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各责任单位列出创新和加强管理的有效举措,注重堵疏结合,从微改造、微提升、微服务等方面着手,努力从长效机制上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定期组织召开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群策群力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管理的先进经验;每年开展文明城市管理优秀案例评选,积极推广展示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共同学习进步。

4.多方联合攻坚机制――谋合作

明确责任分歧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文明城市问题点评会,对于管理权责不明的点位或有异议的点位问题,提交点评会协商明确,确保不留管理空白;探索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集镇区“一把扫帚管到底”项目;常态化开展六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其他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提升工作合力。

5.干群全面参与机制――聚民力

深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参与“人人参与净美家园”“路长制”“楼长制”“河长制”“爱心护学岗”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邀请爱心企业、爱心单位加入志愿服务“朋友圈”,培育一批文明城市建设志愿者团队;利用乡音喇叭以及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持续加大对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6.考核奖惩问责机制――增动力

建立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红黑榜”,以各级考察测评、督查问题整改为基础,落实常态化曝光机制,并将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情况结果纳入年度村(社区)党组织“先锋指数+”考评指标;对真抓实干、富有成效、力求创新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并在上级测评中严重“拖后腿”的,严格问责,在年度评优评先时“一票否决”。

(三)五张清单,打造文明高地

1.重点问题清单

包含日常巡查、领导督查以及第三方测评中发现问题的实际点位、主要内容、承办单位、整改时限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逐项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创建办、各创建部门)

2.示范项目清单

包含小区、市场、村(社区)、街道、河道、公园、公厕等各个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的文明示范点位、类别、牵头单位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创建部门)

3.点位责任清单

以部门职责分工为依据,明确各重点点位的总牵头协调单位、属地责任单位以及条线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创建办)

4.创新举措清单

包含各责任单位针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提出的创新(或加强管理)的举措,计划解决的问题以及承办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创建部门)

5.文明实践清单

包含文明实践所、站开展的文明志愿服务项目以及文明实践活动等的服务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健全镇、村两级建设管理工作体系,由镇创建办牵头,各责任单位、村(社区)共同组织实施,明确任务,细化职责,切实落实好本管理机制,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推进全镇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常态长效。

2.强化措施,协调推进。将文明城市建设与平时各项工作结合,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创建效能。各责任单位、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坚持上下联动、条块联合,整合建设力量,统筹镇区资源,提高管理实效,着力构建文明城市创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推动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发挥好企业、商户、群众作用,提升荣誉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简报、微信工作群、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建设氛围,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第二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环境监督管理效率,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以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环境执法长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两个80%”(环境监察80%的人员、80%的时间深入一线执法),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环境监管工作缺位问题,实现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环境监察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

依据管辖区域分布状况、不同行业企业特征、环保执法队伍与装备水平等,进一步整合环保执法力量,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级四级网格,并将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作为监管重点网格予以划分,设立本级的重点管辖网格,有针对性的倾斜执法力量,加大重点网格的监管力度。

结合正安县工业企业分布及地理实际情况,将环境网格管理工作划分三个网格:

第一网格:流渡镇、市坪乡、谢坝乡、芙蓉江镇、中观镇、班竹镇、土坪镇、格林镇、乐俭乡

第二网格:凤仪镇、瑞溪镇、小雅镇、庙塘镇、桴焉乡、和溪镇、杨兴乡、碧峰乡、新洲镇

第三网格:安场镇、瑞新工业园区、贵州瑞溪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正安县污水处理厂、正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二)网格责任

1、环境监察队承担监督管理和直接管理责任。

2、网格责任人员。分别确定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一是网格责任领导。负责联系相关网格,对网格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建立监管网格局领导包片制。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二是网格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网格直接责任人。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网格工作内容

根据网格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任务,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察;

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3、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

4、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5、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业务科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

6、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企业(乡村)环境管理人员队伍。

(四)网格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各网格的执法人员,应将网格内的国控、省控、省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作为重点,视情加密检查频次。具体的日常环境监察频次,国控、省控企业监察频次不得低于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

2、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网格执法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3、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原则上应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网格化和精细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结合网格实际,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察,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注重信息收集,提高执法效能。通过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健全辖区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好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宣传情况,增强群众及企业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工作运行顺畅,并上报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第三篇:基层治理网格化实施方案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20xx年底全县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推动陶瓷企业到县陶瓷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对公路沿线100米视野范围内和村庄第一重山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镇村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居住情况,以农村社区为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权利不变以及社区居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考核与奖惩。从20xx年起,县将每年对各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为达标的镇级示范村,每个村奖给xx万元,考核为不达标的示范村县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篇:网格化管理服务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格、定人、定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到人、职责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平安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将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属地与行业划分,纵横交织,形成二级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对每一个网格实行“定范围”“定人员”定职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三、工作内容

1、一级网格。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网格化负总责,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落实分片联系点制度,承担联系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责任。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代表县教育局制定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划分和建立安全监管下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监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组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2、二级网格。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在所属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划分责任区,明确每个责任区的名称、位置、面积、负责人、主要建筑、重点场所等;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年级、班级、岗位等情况建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微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各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分层级管理;建立涵盖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考核等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积极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时刻处于备战状态,随时处置发生的事故。

四、实施步骤

1、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二级网格(3月1日-5月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二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绘制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责任图,并报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备案,若责任人或重点部位发生变动时,随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进行修改。

2、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20xx年5月起)。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状况,建立安全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县教育局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检查组随机抽查各学校、幼儿园的巡查记录、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治情况、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等,定期通报网格化监管工作进展和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园)要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对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有着重要意义。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使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2、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县教育局将根据教育系统实际,选择基础较好、有代表性的学校、幼儿园确定为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养,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带动,加快网格化监管进程。县教育局将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学校、幼儿园实施网格化管理的经验。

3、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县教育局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篇:网格化服务管理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筑牢平安恩阳建设的基层基础,根据《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川综治办〔20xx〕16号)和区综治办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特殊人群管理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规范网格管理员配备。黄桷树社区、磨子社区设专职网格员各1名,其余村设兼职网格员各1名,网格管理员可由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兼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规范网格管理员责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聚焦平安建设,网格管理员要切实履行“五大员”即信息员、调解员、协管员、服务员、宣传员的职能职责,承担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任务。

1.社情民意收集报告。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到网格走访巡查等办法,及时从居民当中了解收集社情民意,排查、梳理、处理不安定因素,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定期排查、街面巡查、入户走访等,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协调组织化解和处置,较为复杂或设计政策类的矛盾纠纷积极向有关调解组织和职能部门报告,参与调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助公安、卫计、司法行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特殊人群(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扬中不良行为青少年等)服务管理;及时采集更新网格内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基本治安要素信息,对异常动向第一时间向有光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巡逻走访,及时发现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涉暴恐、涉抢涉爆、涉毒涉赌、邪教活动、涉火灾等危险源和治安隐患;组织发动网格内楼栋长、治安积极分子、门卫等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4.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5.公共服务代办。可以结合及时,协同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为网格内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参与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

(三)规范网格管理员管理。专兼职网格管理员实行实名登记,将网格管理员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下八庙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网格管理员手持终端机使用管理办法、入户走访、信息报送、保密、工作例会、考勤等工作制度,根据网格管理员本人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辖区派出所等单位意见和居民满意度评价等,对网格管理员进行绩效考核。村(居)负责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网格管理员工作地点在网格,在网格工作期间要开通运行“网格E通”,并将使用“网格E通”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将网格管理员考核结果与其聘用报酬、奖惩、培养、使用挂钩,对考核不称职或违法违纪的网格管理员依法依规解聘。

(四)规范网格管理员培训。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切实加强网格管理员培训,不断提升网格管理员能力水平。

三、切实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

(一)统一名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各层级统称为“XX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同级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由综治中心主任兼任,工作人员与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统筹管理和使用。

(二)职能定位。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综治中心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对网格事件分流、督办、考核相关村(居)、职能部门或公共服务单位,监督专兼职网格管理员的选用、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及其他日常工作。

(三)信息化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综治中心平台,并按照中央综治办统一要求升级完善“综治组织及综合业务、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治安、重点青少年、校园及周边安全、护路护线”9大基础信息,新增研判分析模板,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要将9大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相关信息落实到网格,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社会治安形势研判、领导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动态的基础信息支撑。网格管理员要充分运用“网格E通”采集、上报、处理各类信息,记录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数据及服务管理对象个人信息安全保密。

(四)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派出所、卫生、司法等部门要及时签收、整理、发布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整体效能。结合综治中心建设,建立“警务与非警务分流”对接机制,对110分流的非警务事件实行分类管理,部门等级响应、联勤联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把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的绩效目标考核,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网格管理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对因工作不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发生重大案(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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