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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

2023-07-15 1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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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县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不断增强乡村建设的综合示范带动能力,根据市委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20xx年开始建设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一个乡村振兴示范镇。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改善乡村生活条件、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完善乡村治理制度、提升乡村文明水平、转变乡村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村庄规划建设为先导,以乡村环境生态综合整治和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为推手,强化特色产业支撑,努力让广大乡村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美好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县政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综合协调的作用,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把尊重群众意愿贯穿示范村建设全过程,做到建设前群众赞成,建设中群众参与,建成后群众满意。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加强业务指导,集成各类建设项目资源,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和投入示范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引领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实际,在不失农村韵味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打造高标准、高水平的示范村,通过“连点成面、连片成带”辐射带动周边村组的发展。

(三)自然和谐,突出特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现有的山水脉络,结合当地农村实际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立足地域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村建设不搞大拆大建,让村组建设融入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着力把乡村打造成突显当地乡土气息和民风民俗,产业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新型示范村建设典型。

(四)群众主体,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通过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打造支撑乡村发展的现代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等,营造“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格局。

(五)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生态乡村美丽建设的先行区、试验场,借鉴和引入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集民意、汇民智,大胆探索创新,努力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机制推进新活动,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经验和典范。

三、基本条件

(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具有一定区位优势。重点选择位于交通干道和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组。按照串点连线、合线成面的思路,优先选择县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组。

(二)环境状况: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村庄形态基础,有拓展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潜力。重点选择特色产业具有一定基础的生态文明试点(示范)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移民新村、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等。

(三)文化底蕴:村组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民风民俗较鲜明。

(四)产业发展:农村经济有较好发展,有一定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优先选择有实力企业入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建成后可对周边区域形成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村组。

(五)干群基础: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有较强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发动群众能力较强。干群关系和谐,群众积极性高。

四、目标任务

建成10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综合性、示范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五、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以“改善人居环境、留得住乡愁”为理念,立足于村庄综合改造,注重节约用地,合理布局功能区,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相关法规,开展示范村规划编制;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合理布局、注重实效”为原则,明确示范村的建设定位、并且选定1项以上特色优势明显的富民产业,实现多规合一,制定乡村发展规划。突出传承优秀文化及融合乡村旅游,重点对建筑特色、村庄布局、环境整治、垃圾治理、排水和污水处理、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绿化亮化、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规划。(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分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二)产业兴旺。以促进产业发展、农民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载体,依托资源优势结合当地实际整合规划,不断提高农田水利、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科技支撑建设水平;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充分运用“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模式,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文旅局、财政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三)生态宜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青山绿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突出传承乡村农耕文明、彰显黄土风情,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结合村组现有和新建建筑、乡村环境要素引导进行乡土化改造,延续历史文脉,凝聚故土情结,提升“乡土、乡情、乡愁”,打造有韵味、有特点的村落民居。民居建筑典型特征得到彰显,黄土风貌、特色民居、古树名树得到合理保护。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示范村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民宿、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硬化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在持续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的、宜居乡村活动成果基础上,突出抓好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处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和农业废弃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八清一改”,改变影响村组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优美宜居环境。(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林业局、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四)乡风文明。把当地的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着力保护当地的特色民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文化遗产,挖掘乡村人文、生态特色内涵,在空间格局和景观塑造上力求展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美丽的田园风光。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和民俗文化,培育农事体验节庆和特色节庆品牌。健全新型农民培训教育机制,教、科、文、卫、体、计生等服务设施配套完备,建设图书室、文化广场、小舞台、运动场等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有民俗文化底蕴的村组,做到民族文化有效传承,民族文化保护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开展以民俗民居传承、保护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村史陈列室或类似设施建设。村庄文化氛围得到提升,村庄有文体团队、活动阵地和特色文体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使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提升,崇尚科学、健康娱乐、邻里互助、家庭和谐的风气得到弘扬。(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五)治理有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振兴,建立村组建设和管理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抓好“一组两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依法开展村务管理,健全乡村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的基层治理机制,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消化矛盾。(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六)生活富裕。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目标,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载体(平台),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做好村级就业、社会保障经办、教育助学、卫生健康、群众文化体育、法律等六项服务,努力让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探索建立村庄发展、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体制机制。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集体、农户等多方共同投入、建设及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xx年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成立xx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建新任组长,县委常委、副书记王晓春、副县长曹红星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规划等,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推进(具体分工方案详见附件)。各乡镇要实行乡镇长(主任)负责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的细化方案,靠前指挥,积极需相关部门沟通,落实至少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驻村协调组织群众。

(二)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示范村建设实行“例会”制度,县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工作例会,听取示范村建设进度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示范村建设的重要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负责全县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示范村产业发展。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指导制定方案开展建设,优先安排本部门涉农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投入到示范村建设。

(三)多方筹措,确保投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投入到示范村建设。“争取国家和省市拨付一点、本级财政配套安排一点、群众自筹解决一点、企业参与投入一点、社会帮扶捐助一点”的多元投入方式解决。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示范村建设,县级财政优先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以建设示范村为平台,推进各类涉农建设项目资金整合。

要建立完善示范村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厉行节约,不得超标准、超规格使用。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示范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受益主体也是农民,要建立起“一组两会”村民议事机制,讨论并决定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站、论坛、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营造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建设。

(五)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示范村建设进度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跟进。项目由各乡镇政(丹州街道办事处)府组织实施,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办事处)要加强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建设任务按期高质高效完成,保障资金投入产生效益,及时上报各项材料。

第二篇: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为引领,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污水治理与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搞“大干快上”“硬干蛮干”。优先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村庄,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分类分步、循序渐进,稳步有序推进污水有效治理。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5.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治理目标

xx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力争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已经改厕的村庄灵活运用简便、易行、有效的处理工艺和模式,使改厕后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全县农村村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引领,科学推进污水治理

6.开展治理状况调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村庄名称、居民户数、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条件,村庄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类别、排放要求(执行排放标准),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实际处理水量、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运维费用等,形成现状基础台账,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于xx年5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报告和台账(填报附件)报送县环境攻坚办土壤工作部。

7.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结合村庄实际,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和落地,合理确定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模式、项目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通过规划实施,使改厕、污水治理、坑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8.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序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以城带乡(村)模式,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外延伸覆盖;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附近村庄,酌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人口较为集中,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在完成改厕的基础上,要对其他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简易生态处理;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小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选择分散式、单户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缺水或污水产生量较小村庄,以及暂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重点推进厕所改造,明确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排放要求,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9.灵活选择治理技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度、环境约束条件、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灵活运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治理工艺。要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效益高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自然生态条件,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方式,确保治理方式经济、简便、适用、有效。

10.防止“一刀切”。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要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街道)要突出重点村,稳步梯次推进。

(三)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11.突出重点区域。在力争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治理目标的前提下,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附近、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村庄,以及“千万工程”示范村、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

12.分类分步实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开展污水的初步收集和简易处理,不求一步到位,在防止污水乱排乱放的前提下,预留下一步污水治理提标提质的空间。

13.把握时间节点。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重点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定本年度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协调资金到位。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庄及农户,建立农户电子档案,并完成建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县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组织人员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市直相关部门将开展抽查。

(四)统筹兼顾,形成污水治理合力

14.加强工作统筹。在工作安排、资金保障、督导落实上,生态环境要与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统筹;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村庄实用性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的衔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5.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相衔接。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整合使用相关项目资金,推进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后期污水处理预留建设空间。已改厕的,将厕所粪污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充分衔接。

(五)建管并重,确保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16.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17.开展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对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装置)全面摸排,逐一查明原因,分类整治。9月底前,省市将组织开展一次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出现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维的问题,将向县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

18.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县级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前上报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县政府将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工作;乡镇(街道)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乡镇(街道)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等活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建成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提请约谈。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乡镇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二、试点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三、试点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四、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第四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专题研讨班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创建经济强县、美丽武强,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二、基本情况和主要任务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

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具体措施和计划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协助乡镇、村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第五篇:文明村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式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39号)和县办[20xx]2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乡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多办好事实事,吸引农民广泛参与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体制机制,保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旺盛生机和活力;坚持统筹城乡,从实际出发,适应城镇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劳民伤财。

二、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大力推进文明村创建活动。制订村乡发展规划,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危房改造,加强绿化建设,推动庄台美化、环境净化。以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特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平安文明村“五创”活动为抓手,取缔骑路设市、占道经营,拆除沿街乱搭乱建等。进一步深化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等创建工作,引导农民争当“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和“好儿女、好婆婆、好夫妻”,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加快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强“文明村乡”“文明集市”建设,努力营造管理民主,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村乡环境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等工作,逐步消除脏乱差现象。制订完善乡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乡风。大力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广泛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深入推进平安村乡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完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非法宗教等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深入开展城乡共创活动。有效整合集市、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创建资源,实行村乡联动,使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积极开展单位与村乡结对帮扶活动,打造有影响力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高度重视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精神文明需求问题,鼓励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与务工地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开展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提高农民工文明素质。

3、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农民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做到亲帮亲、友帮友、邻帮邻、户帮户。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发挥农技专家、科普技能,帮助提高增收致富能力。组织农村文化能人、文化骨干开展文化和体育健康志愿服务,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乡及村要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农村志愿者队伍。

三、不断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1、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生活。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唱红歌、读好书”、“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深入进行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宣传教育。开展“爱祖国、建家乡”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和引导农民自觉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要求,开展庙会歌会、花会灯会、文艺演出、体育健身、读书征文、书画摄影、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让农民在参与中抒发情感,愉悦身心。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娱乐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2、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着眼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农民提供更多受欢迎的文化服务,积极开展文艺团体、电影放映到农村去开展等流动文化服务,把最新最优的文化产品送到农村千家万户。依托农村超市、供销点兴办更多符合农民需要的文化服务网点,增加文化产品的数量和品种。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婚育新风进万家、“绿色”电脑进农村等活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常下乡、常在乡。

3、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整合利用现有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空置校舍,推动每个行政村建立农民需要富有特色、“一室多用”的文化活动室。推动农村中小学校图书室和其他文化活动设施节假日向农民开放。加强对村乡结合部,农村经营性网吧的管理,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行动,进一步净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

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农民致富步伐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乡成立农村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村书记和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充分利用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宣传栏等媒体工具,宣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营造浓厚氛围。

2、加大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乡定期召开党政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乡财政要保证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乡和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生产经营、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组织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村开展结对共创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文明单位要带头支持结对共创活动。

3、加强农村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乡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乡文明市民学校要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学习教育活动,并经常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生活、保障环境、健康教育等知识培训活动。全乡统一制作过境公路和主要商业街宣传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环境卫生、和谐社会建设等内容的宣传栏,宣传标语,经常性开展文明创建知识测试活动和卫生清洁检查活动,严禁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坚决清理制止乱搭乱建现象。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志愿者、返乡创业农民和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积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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