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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大全)

2023-07-15 1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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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格、定人、定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到人、职责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平安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将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属地与行业划分,纵横交织,形成二级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对每一个网格实行“定范围”“定人员”定职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三、工作内容

1、一级网格。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网格化负总责,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落实分片联系点制度,承担联系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责任。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代表县教育局制定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划分和建立安全监管下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监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组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2、二级网格。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在所属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划分责任区,明确每个责任区的名称、位置、面积、负责人、主要建筑、重点场所等;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年级、班级、岗位等情况建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微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各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分层级管理;建立涵盖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考核等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积极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时刻处于备战状态,随时处置发生的事故。

四、实施步骤

1、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二级网格(3月1日-5月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二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绘制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责任图,并报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备案,若责任人或重点部位发生变动时,随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进行修改。

2、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20xx年5月起)。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状况,建立安全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县教育局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检查组随机抽查各学校、幼儿园的`巡查记录、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治情况、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等,定期通报网格化监管工作进展和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园)要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对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有着重要意义。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使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2、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县教育局将根据教育系统实际,选择基础较好、有代表性的学校、幼儿园确定为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养,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带动,加快网格化监管进程。县教育局将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学校、幼儿园实施网格化管理的经验。

3、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县教育局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篇:物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校办公室为责任报告单位,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2小时内向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救治,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视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医院会诊、支援或转诊。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所需药品、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生活保障。

第十五条分设隔离病房,用于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并由专人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六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实施建议学校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建立疫情信息员报告制度,每天向校医室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章预防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做好新生入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季节性的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各班班长进行一定的培训,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应接种率达100%。

第二十一条对食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和定期消毒进行监督,并建立相应制度,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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