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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各社区(筹备组),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根据建委办3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委办关于年初及20x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节前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及应急工作,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办,张永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统筹协调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附表1)。
(一)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18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组织开展本辖区、责任条口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为全行业、全领域安全普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形成安全检查情况小结,并于1月18日前报街道安办汇总。
2、专项检查阶段(1月19日至25日)。街道由各分管领导带队(附表2),组织专项检查组,根据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改;重点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春节管控阶段(1月26日至2月15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和日常安全巡查。
检查要求:
(1) 检查工地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检查工地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有无电线私拉乱接、违规动火、违规使用煤气包进行施工现象;
(2)检查工地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在岗、安全值班;
(3) 检查工地专业机械和其它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4)及时发现和拆除工地内违章搭建,消除隐患;
(5) 检查工地内部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6)配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检查要求:
(1)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检查学校应急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检查网吧、电影院等公共文娱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消防通道设置及疏散标识悬挂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违规用电、用气、用火行为;
(3)检查辖区是否有非法开办小饭桌、小课桌或假期托管、补习班行为。
检查要求:
(1) 牵头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2) 检查地下室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可用,排查占用消防通道、住人、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生产经营行为;疏散指引标识是否清晰;
(3)开展群租房检查,排查房屋安全,是否有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行为;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检查重点:辖区生产企业、加油站、大型卖场、规模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及经营单位等
检查要求:
(1)检查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检查安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企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和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3)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加强一次就餐达100人以上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是否齐全;
(4)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设备是否在检、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检查菜场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检查要求:
(1)检查小区住宅(含商业街区)消防系统、小区燃气管道的安全检查;
(2)检查门面房用电、用火、用气情况:有无违规使用危化品、违规使用煤气钢瓶、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加大易燃易爆、毒化品等特许经营类的安全检查;
(3)开展餐饮店安全检查,检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检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
(4)加强从事切割、电焊及涉及特种设备的经营行为的安全监管,配备安全防护器材;检查废品收旧点有无从事违禁品回收行为,检查经营秩序是否混乱、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是否有消防通道;
(5)配合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检查要求:
(1)开展小区内部及附属商业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及时维保;
(2)开展小区消防系统安全检查,落实消防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配备消防器材,配合消防部门、社区开展消防系统整改;
(3)开展小区其他安全基础设施维护与安全检查;
(4)配合开展小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1、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宣传及教育,积极营造良好向上的安全监管氛围。
2、根据“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原则,安全隐患由各单位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安办,重大隐患书面专题报告;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整治,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巡查及情况登统记工作。
3、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网格巡查和年前入户走访等工作,重点抓好日常巡查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管控;近期,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18日前上报安全检查落实情况,2月15日汇总上报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值班值勤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各级值班员交接班有登记,遇有情况及时报告,每天下午由街道值班员将当天值班情况汇总后,经值班领导确认后报区总值班室;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上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街道值班领导,并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的通知要求,落实“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东湖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毒等涉危环节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镇安监站、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由派出所,文化站、工商所、东湖学区、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派出所、安监站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东湖学区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元月1日至3月31日,为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提高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炊管人员的管理;
2.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xxx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开展,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场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防范转变;职工安全意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由只重视重大危险部位隐患排查向同时一般岗位及安全死角的日常检查转变;由主管部室督查向各专业检查组定期检查转变,提高现场隐患排查能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崔永柱
副组长:周英杰 马德利 宋宜庄 张志涛 史春海
成员:李 强(安全员) 李同俊(生产股)
蒋自晓(营林股) 尹少臣(防 火)
薛成福(资源股) 郭 东(林产办)
姜宝君(后勤股) 许玉桂(公益林办)
三、检查范围
在全场内所有操作岗位、科室办公室、场区、家属居住区、公益林管护站,重点危险部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其中重点是:
(一)锅炉房、场车库仓库;
(二)山工作业现场,木材运输道;
(三)林场水电运转设备;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职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二)锅炉、水电等特种设备的检测、使用情况,包括其安全检验检测,及台帐建立情况。检查消防、应急应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情况。
(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及职工“四个能力”的建设情况,查职工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事项,及消防义务。
(四)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情况,检查各科室部门是否按照要求进行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查看职工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对应急预案的掌握程度。
(五)职工工作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职工安全、消防培训情况,及培训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检查培训试卷答题是否合格。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标准化岗位制度落实及日常安全生产记录情况。
(八)林场生产物料放置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结合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查看物料的存在位置及状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检查各股室办公场所是否违规用电、乱接电源等事故隐患。
(九)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查看各部门科室及生产作业区是否按期进行隐患整改,并进行验收复查管理。
(十)检查各生产部门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安全生产防护用品,职工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等。
五、检查方式
(一)日常检查。场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对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登记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防事故措施。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在场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总结。
(二)专项检查。根据各级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期限,并及时进行验收复查。
(三)创新检查方式。在场安全生产小组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安全生产办公室还要采取听取职工意见、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的方式,来提高检查的实际效果。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检查总结分析会,总结分析每月的安全检查工作,通报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股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部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好动员,落实人力、物力保障,明确责任。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职工参与,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安全文化深入人心。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长、隐患排查不力的要予以通报、考核。
(三)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各部门股室安全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忠实职责,深入现场、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