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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以来,我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为进一步加大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现就选拔培养拔尖人才工作重新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学校通过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力争用5年的时间选拔出80名左右年轻的优秀人才作为“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学校重点建设的各学科领域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并且使他们都成为本学科领域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从而保证我校重点建设的各个学科能始终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二、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科学民主的治学作风。
2.团结容人,有与同代人及隔代人合作共事的品格和献身教育、献身科学的无私奉献精神。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开拓创新,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掌握两门外语,其中一门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
5.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活动。
6.具有博士学位,职称为副高职以上。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在具备上述各项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两条:
⑴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各奖均应是获得证书并在课题中承担主要任务者。
⑵近5年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本学科全国统编教材1部。
⑶近5年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最具权威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所发表的论文有一篇被sci收录,有3篇被ei收录的。以上所发表的论文要求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⑷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职务;或在国内一级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
⑸已经或正在使用双语进行教学者。
⑹近5年是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其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⑺在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并被国内同行一致认可者。
三、选拔程序
选拔拔尖人才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选拔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学科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由所在学院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2.各学院经过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要向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提供《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以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说明书等有关佐证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候选人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要向评审专家汇报个人学习经历、工作业绩以及科研等情况,并阐明自己近3年的学术计划。同时还要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评审会专家评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5.学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6.学校批准公布。
四、选拔范围
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包括学校规划确定的所有学科和专业。同时,学校特别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边缘学科领域里寻找新的生长点。凡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领域内有较为深入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程序申报。
五、支撑条件与组织管理
1.为确保此项计划的顺利推进,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抓这项工作,由下设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学校为确定的拔尖人才提供如下支持条件:
(1)为每位拔尖人才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
(2)拔尖人才每月享受特殊贡献津贴100元。
(3)学校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1~2次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
(4)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500元书报资料费补贴。
(5)为每一位拔尖人才指定一名导师。
(6)对拔尖人才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学校优先予以考虑解决。
3.对拔尖人才的任务要求:
拔尖人才不仅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且还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
⑴每年必须在东北林业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a类所规定的杂志中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1篇。上述发表的论文要求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必须是以东北林业大学名义发表的。
(2)3年内必须申请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本人必须为第一主持人,个人可独立支配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3)5年内必须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4.学校的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完不成规定任务指标,经评估低于三分之二票数者,将取消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资格,不再享受拔尖人才各种优惠政策。
5.拔尖人才在下面情况下将不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继续培养:
(1)经民主推选并经组织批准为学科带头人;
(2)年龄满45周岁;
(3)有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和学术制假者;
(4)由于种种原因不宜作为拔尖人才继续进行培养者。
6.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是我校在新世纪之初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重大举措。各个学院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宽松、自由、和谐的工作环境,并且要注意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积极参加所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安排他们到一些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以增长他们的才干,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积极为他们出国考察、访问及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积极推荐他们到有关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提高他们在国内的知名度。
1、《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出台前我校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我校高度重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自今年8月29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启动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以来,学校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讲解并布置20xx版人培方案制定工作。
在10月10日的全校教职工大会详细解读了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分别组织相关负责人到政府机关、同类院校、企业进行调研及召开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座谈会、研讨会40多场次,下发各类学习文件30多份。
2、《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意义及总体要求?
本次人培方案制定是大改,不是在原来基础上修修补补,要为转设后新的广州理工学院人才培养打下坚实基础。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制定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时必须坚持“立德树人”,把“三全育人”的要求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与学校提出的培养“基础知识较扎实,信息化素养较高,实践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合。
3、《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和课程体系是如何设置的?
20xx版人培方案各专业的总学分控制在150-160之间,课程体系包括通识课、专业课、集中实践课、拓展课四大类。
其中通识课分为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和通识教育学院研究后统一安排;
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三部分;
集中实践课是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主要渠道,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外,专项课程设计、综合性课程设计、专项工程(专业)训练、综合性工程(专业)训练、创新性实验实训项目等方式开设实践课程,要求能够与理论课程剥离的尽量单独设课,开设专门的实践课程;
拓展课是由学生参加本专业或本学院或跨学科的教师工作室、学科专业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选修全校开设的其他课程获得学分。
4、《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实施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在“对标”方面:要把201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本次人培方案制定的重要依据,但人才培养目标设定和课程设置上要结合学校实际,切忌生搬硬套。
本次“指导意见”对思政课安排了一定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将与通识学院一同落实好实践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及考核方式。
在教学大纲制定及教材选用方面,要求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改变以往根据教材写大纲的做法,严格按照“确定知识点―设置课程―编写大纲―编写讲义(制作课件)―选用教材(指定教学参考书)”的步骤实施。
在课程考核方面,要结合课程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
在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方面,要明确设置各专业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校外实践环节,并将各项实践环节落到实处。
鼓励各课程结合自身特点开展项目式分组教学,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团队方式完成项目调研或工程(专业)实践,撰写调研报告或项目总结并制作PPT予以汇报,把项目的实施过程、总结汇报及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
5、对于提升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培养,《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有哪些新的举措?
新版人培方案在第六学期安排了4周专业实习时间,学生可以在企业连续实习二个半月左右;第七学期后半段安排了8周时间,用于各类考证培训、实习、专业综合训练、创新创业活动及毕业论文开题等环节。两个集中时间段的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造了条件。
学校计划从下学期开始,在第11周设置“三全育人”活动周,用于学生各类素质教育的开展,由教学与学术事务部、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企业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加快人才的培养、使用,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满足企业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坚持“甄才、选才、育才、用才、留才”的用人方针,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造就一批年富力强、扎实肯干的企业人才队伍。
第三条:为充分调动各子公司培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设立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鼓励、支持企业及各子公司在人才培养、管理、使用过程中经费的需要。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企业人才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党支部负责企业人才需求计划的制定及引进,并负责对各子公司人才培养计划、措施的指导、监督及考评工作。
第五条:各子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在党支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对本单位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企业本部人才的管理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
1、审定列入企业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名单;
2、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3、做好人才培养基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4、研究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三章 管理实施
第六条: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对每年引进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都要列为人才培养对象,并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制定培养目标及措施,做好人才培养规划。
第七条:人才的跟踪考评。对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的各类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人事部门应跟踪考评,要建立人才培养跟踪考评记录,纳入人才培养档案;每季度要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评,并根据培养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思想情况在培养方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激励人才增强自我完善意识,珍惜机遇,自我加压,早日成才。
第八条:人才的培养方式:
1、以老带新。对新引进的各类毕业生和专业人才,在培养期内,要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其思想政治、业务技术上的指导帮助,使他们能快速的成长,尽快地成长为企业的有用之才。
2、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要积极组织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增强其综合知识水平,使其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3、加强锻炼,促其成长。对人才培养对象要敢于压担子,提要求。在用人机制上,应提供更多的竞争上岗机会,可先压担子,后帮带,先试用,后定职,通过挂职、定岗等多种形式,促进各类人才的健康成长。
4、提供学习深造机会。企业将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组织、选送部分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优秀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继续深造,使他们真正成为企业的支柱人才。
5、加强交流、取长补短。要通过多种渠道,为各类人才提供技术交流的机会,有计划地选送青年人才到其它省市单位进行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参观访问或进修学习,开阔他们的视野。
6、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青年人才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积极组织各种健康文明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