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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企业职业病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充分利用黑板报、入职前培训教育以及多媒体设施进行职业危害宣传,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操作规程。
四、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在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五、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工作。确保各种职业危害工程控制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监测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六、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与危害说明。
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八、接受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九、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
件精神以及结合XX市、XX县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XX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密闭化、自动化”解决供气车间荒煤气、煤焦油、氨水的泄露。
2、对于粗镁精炼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1、物理震动的生产环节及设备尽量设置在密闭、半密闭的环境,采用隔声降低振动源等工程措施;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
控制职业危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度
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控制职业危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为加强本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为职工创造一个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防治目标:
(1)、摸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为今后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2)、明确职责,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力求作业场所粉尘、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等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力求不发生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职业病。
(4)、力求不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尽最大努力抢救中毒病人,力求不发生死亡病例。
(二)、工作职责:
(1)、矿领导负总责。
(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①、工作经费:依据职业病防治计划,预算本年度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形成材料上报审批。
②、摸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总工人数、各车间工种接触何种有害物质的人数;产生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如何。
③、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
④、督促劳动防护用品及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的发放。
⑤、组织人员对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
⑥、督促各车间、工段制定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三)、方法步骤:
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1―3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粉尘、噪声、高温等物理性和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预防。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职工职业性健康检查:
①、上岗前:统一招进的人员,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体检。
②、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10―11月。
地点:宽城县医院。
人员:各车间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安排,安排淡季时对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4)、有害因素的监测:九月份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
(5)、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四)、保障措施:
(1)、为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保证工作经费,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2)、在主管矿领导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将追究有关责人的责任或扣发年度奖金。出现职业病危害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按时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有害作业场所的岗位津贴。
(5)、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6)、制定各车间的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一、 目的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了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工作,使之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1)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按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提高机械化程度,为机器设备装置消音器;
(3)使用密闭设备,减少有毒气体的挥发。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指定专职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治素质
宣传教育工作是企业安全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必须要全员参与,利用广播和宣传橱窗、标语宣传简报等阵地,对职业危害方针及其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广泛的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卫生知识水平;对新员工上岗前劳动卫生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具体措施如下:
(1)每月采购必需的劳保用品,发放至员工本人;
(2)每月月初对各车间药箱进行点检,确保药箱内的药物齐全;
(3)三月份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及职业卫生健康培训;
(4)一年两次(四月、八月)宣传橱窗、标语等渠道宣传职业病危害及器防护措施;
(5)九月份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6)每月不定期去车间检查员工佩戴劳保用品情况。
四、加强个体防护,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由于零件铆接车间作业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如有操作不当,会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挥发,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对此,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配备了防毒口罩、防腐蚀手套等,并定期发放。严格按标准采购高质量、高标准的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人员对员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落实安全费用,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
按照安全生产法之规定,公司每年预算提供足额的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的顺利实施。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等。
二、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职业性危害因素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
1.化学因素:如“天那水”“清洗剂”等有机溶类毒物;铅、汞、锰等金属毒物;矽尘、石棉尘、煤尘等生产性粉尘。
2.物理因素:如高温、噪声、振动、紫外线、x射线、微波等。
三、劳动者怀疑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应尽快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诊断机构会根据你的病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既往健康状况、原工作场所以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情况以及实验室检查资料等作出诊断。
四、《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享有八大权利,包括对健康检查的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权、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
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职业病防治法》对未成年工和女工有哪些特殊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七、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有哪些义务?
健康保障的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义务、保险制度、报告义务、卫生防护义务、减少危害义务、职业危害监测义务、不转移危害义务、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培训教育义务、健康监护义务、事故处理义务。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主要包括三大功能:预防功能、康复功能和补偿功能,其中的工伤预防功能对在源头上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和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1.哪些劳动者可以得到特殊保护?为什么?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女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是由于女职工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所决定的。
2.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早期影响,以便能及时诊断和处理,对可疑患者进行观察,对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安排适当的工作。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是了解和判断该劳动者从事该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
3.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注意些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存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义务,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
4.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一是要尽快到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需要带齐职业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经用人单位确认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以及当地健康检查资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进一步诊断;二是不要背上思想包袱,如果真的患上职业病,则要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5.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
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均受法律保护。当劳动者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当劳动者需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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