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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领导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一是提供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二是提供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一、指导思想
更新观念,以《指南》为指导,自觉遵守园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和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使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保教工作方面
(一)继续深入学习《纲要》,并根据〈纲要〉中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对幼儿进行全面培养。
(二)在教学中为幼儿创设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结合主题加强环境与教育的互动与结合。
(三)创设良好的语言氛围,鼓励幼儿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使幼儿想说、敢说,发展幼儿的发展幼儿的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尝试新的教学方法,让幼儿在愉快游戏中学习,培养幼儿学习兴趣。
(五)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工作,在各项环节中,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及自立能力,让幼儿身心得到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三、保育工作方面
孩子健康,是一切目标实现的关键。本学期我会更加与两位老师做好班级幼儿卫生工作,合理组织好幼儿一日活动,加强室外体育锻炼:
(一)做好班级的各项消毒,以防病毒感染。
(二)培养好幼儿的各种生活习惯,以防幼儿病从口入。
(三)开展多样的户外活动,要求活动中要保持动静结合,让幼儿有足够的活动量。
(四)做好幼儿活动的护理工作。根据天气的变化给幼儿增减衣服,活动前注意提醒幼儿喝水等。
(五)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时教师要先讲规则,并教幼儿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
四、自身素质的提高
教师应当是一名教育者,而不是教师匠.他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所追求卓越,有目标。教师应该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人,应该是一个教育为上的有心人。有心就能成功。勤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在本学期,我会有意的做到如下几方面:
(一)结合幼儿普遍存在的'情况,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
(二)多给幼儿讲一些互相帮助、互相合作的故事,用潜移默化的方法渗透到幼儿的内心当中。
(三)多开展合作性的活动,比如合作画、合作表演等,让幼儿体验合作的愉快性。
(四)学习制定班集体规则,知道自己是大班小朋友,应该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
(五)在活动中,能基本独立完成交给的任务;会正确评价自己,了解自己主要的缺点和优点;学习恰当地评价别人,愿意学习别人的优点,不计较别人的缺点和缺陷。
五、家园共育方面
了解幼儿的家庭教育环境,耐心听取家长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建议,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幼儿,使幼儿的健康成长。
(一)充分利用入园和离园的短暂时间,积极主动地与家长沟通,使家长了解自己孩子在园的情况,在家长的配合下实现家园共育,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二)利用宣传栏、家园联系手册、电话等途径,与家长沟通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的学习、生活情况。
(三)组织家长开放活动、家长时课堂活动,增进家长对幼儿园和本班工作的了解,取得家长对班上工作的支持。
(四)充分挖掘家长资源,协作完成教学、活动等工作。
幼儿教师的工作是琐碎的,然而幼教工作每一件都是重要的,我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注意观察幼儿的言行、举止、神态,并且要永远用一颗童心去感受幼儿心灵的深处,这是我自己做好幼儿教育工作的前提。希望在领导与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圆满地完成方案,会和孩子们一起愉快、顺利地度过大班的第一个学期。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好“十个一定要”,利用好上级部门优惠政策,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围绕七项重点任务(村街道路硬化、农村垃圾处理、安全稳定用电、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缺什么补什么,开展项目帮扶工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二、主要任务
(一)村街道硬化
村修长265米,宽5米的水泥路,并且铺设路沿石、街道两边铺砖、大街两旁安装路灯共计1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55万元,其余资金由上级部门帮扶,以上工程6月底动工9月底完工。毫村修长1150米,的水泥路,造价22万元,8月初动工,12月底完工。村修长500米,宽6米的水泥路,造价13万元,7月份动工,8月底完工。
(二)、农村垃圾处理
村建垃圾池4个,需资金1.2万元;毫村建垃圾池6个,需资金2万元;村需配备垃圾运输车辆;以上工程8月份建设,10月份完成。
(三)、安全稳定用电
村线路改造4千米;新增变压器4台;村需添置100千瓦变压器一台,1200米的输电线路;毫村需上100千瓦变压器2台。
(四)、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
农家书屋升级,配套DVD、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村实施体育工程,配备10000元健身器材,投资48.4万元建设的文化体育广场,该工程6月底动工12月底完工。、东纪毫2个村新建农家书屋,10月份完成。
(五)、农村危房改造
毫村3处危房急需改造,需资金9万元;村2处危房,土房6间急需改造,需资金18万元;乡党委政府协调住建局落实补助资金,10月底前完成。
(六)、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3个村均编制示范村环境整治规划,落实好上级财政补助。
(七)、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帮助村发展成为瓜果蔬菜示范村,发展设施蔬菜种植,帮助东纪毫村壮大养殖规模,发展成为畜牧养殖专业村,帮助村发展成为优质小麦特色种植村,落实上级财政扶持资金,重点加强村幸福乡村建设。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乡帮扶项目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扶项目涵盖农业农村各个重点领域,要综合协调,全面推进。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乡帮扶项目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苏计林同志担任,成员由其它党政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定期协调调度项目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组织实施。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及驻村工作组的联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项目工作组织体系。
(二)包村领导充分发挥统筹推进作用,每村分别由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分包,包村领导定期深入到村,调度项目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xx〕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通过建立教师对口帮扶机制,着力提升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建立组团式选派骨干教师开展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帮扶机制,对口帮扶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教学能力及教研水平。通过教师“省管校用”,持续性对口帮扶,显著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帮扶主体
从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中遴选一批学校(以下简称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全省27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以下简称受帮扶学校)。
(二)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受帮扶学校,报州市教育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根据帮扶学校的情况和受帮扶学校的需求,研究确定对口帮扶关系。
受帮扶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受帮扶学校,应根据实际提出需求,与帮扶学校充分对接,共同确定帮扶重点、具体内容及形式等,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政府与帮扶学校签订帮扶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形式、条件保障、考核评价等内容。每3年为一个协议实施周期。
(三)选派教师
帮扶学校以组团帮扶的形式,共选派500名教师,每批次派遣5―10人的帮扶团队。其中,1人担任受帮扶学校校长或教学副校长,同时兼任受帮扶学校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其余团队成员担任相应学科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并承担适当的学科教学任务。拟在受帮扶学校担任校长、兼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的,由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商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占用受帮扶学校及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原有领导职数。
帮扶学校应选派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承担过5年教学任务,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敬业奉献精神、学校管理和教学经验、身体健康的学校领导人员或骨干教师,在受帮扶学校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协议实施周期,最低服务期不少于2年。不得选派入职未满5年的教师承担帮扶任务。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应选派1名校长后备培养对象,到帮扶学校进行不少于1年的跟岗研修。受帮扶学校可以选派一定数量的年轻教师到帮扶学校跟岗研修,具体方案由受帮扶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和帮扶学校共同商定。
(四)职责任务
担任受帮扶学校校长或副校长的,要重点指导、帮助受帮扶学校在办学规划、育人理念、开足开齐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提升。兼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的,要积极参与受帮扶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调研和决策,原则上不分管教育体育局具体事务性工作。
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的,负责受帮扶学校的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改进、校本课程开发及学生学习动力提升四大任务。协调组织两校学科联合备课、教学交流等活动,推动建立两校教师教育教学交流长效机制。通过“师带徒”、上示范课和精品课、指导听课评课、组织学科教学竞赛、开展集体教研活动、规范教学常规管理等形式,帮助受帮扶学校建立有效课堂管理、教学设计、课程课堂思政、核心素养、课标解读等相关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改进模式,建立有效、高效的校本研修机制,带出一支育人理念先进、业务精湛、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化学科教学团队。
到帮扶学校进行跟岗研修的人员,要根据派出地党委组织部门的要求,拟定个人研修目标和研修计划,重点学习掌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校园安全、校园文化创建、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育人格局的方法和途径。
(五)管理与考核
受帮扶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帮扶教师进行管理和考核;帮扶学校对跟岗研修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考核“双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参照当地教师考核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占用帮扶学校和受帮扶学校的优秀等次名额。服务期考核采取个人业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由帮扶学校和当地党委组织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个人业绩考核应当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服务成果,综合考虑学校发展变化情况、教师教学行为改善情况、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情况等因素。个人业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的具体内容及方式,由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晋升职称、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在帮扶期间不服从受帮扶学校管理、违反工作纪律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帮扶教师,由受帮扶学校予以退回,并取消当年推优评先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编制保障
在省级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500名事业编制,设立“省管校用”专项事业编制,单列管理,专门用于支持帮扶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补充开展正常教学、管理工作所需人员。“省管校用”专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对口帮扶工作结束后收回专项事业编制,有空编的及时收回,没有空编的根据人员退休情况,按照“退一收一”的原则逐步收回。省教育厅根据各学校编制情况、承担对口帮扶工作任务选派教师情况,研究提出编制使用申请,报省委编办按程序审批。相关学校参加对口帮扶的校级领导,在服务期内不占用帮扶学校原有领导职数,帮扶工作结束后,根据帮扶工作业绩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安排。
(二)人事保障
1、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历,等同农村基层服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优先评审。服务期满2年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对应折抵1年提前申报时间。符合特殊人才破格申报职称的,同等条件优先评审。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可选择在帮扶学校或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取得的职称,由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将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直接纳入帮扶学校所在地职称管理数据库,无需重新确认。帮扶教师服务期内的教案、教学成果等可代替论文要求。
2、凡取得职称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的帮扶教师,从选派到受帮扶学校承担帮扶任务之日起,受帮扶学校可按已取得职称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限制。服务期满2年返回的,继续享受选派期间聘用的岗位等级待遇。超出原所在学校岗位总数结构比例限制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列办理、逐步消化。
3、帮扶教师服务期满2年返回的,比照享受省委联系专家休假、体检、国情调研、教育培训4项服务待遇,服务1年对应享受1年。符合省委联系专家申报评审条件的,实行名额单列、优先纳入。
4、帮扶教师服务期满3年,申报省级人才项目的职称资格条件可降低1个等次,年龄条件放宽2周岁,学历不作硬性要求。
(三)待遇保障
1、帮扶教师为帮扶学校在职在岗人员,服务期间在帮扶学校的工资、奖金、津贴及各项待遇不变,由帮扶学校发放。如帮扶教师工资低于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同级别人员工资标准(含补贴),由帮扶学校补发差额。
2、帮扶教师按规定享受受帮扶学校所在地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帮扶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足额保障。
3、帮扶学校的其他教师顶替帮扶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由帮扶学校发放超课时补助,所需经费由帮扶学校统筹学校经费解决。
(四)其他保障
1、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标准,对帮扶教师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向帮扶教师发放工作岗位补贴、生活补助、购买保险和交通补助。其中,帮扶教师服务期每满1年,参照《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由帮扶学校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岗位补贴;帮扶教师服务期间,由帮扶学校按照每人每天80元、每年不超过300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为帮扶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扶教师每年可在帮扶学校据实报销2次往返交通费。
2、受帮扶学校派出的跟岗研修人员,参照省委组织部人才对口培养5万元/人/年的经费标准,由受帮扶学校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主要用于跟岗研修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往返差旅费、指导教师有关费用、帮扶学校必要的工作支出和其他支出。
3、受帮扶学校所在地要为帮扶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住宿和生活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帮扶对象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受帮扶学校名单,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xx年4月20日前汇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确定帮扶学校和受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关系。
(二)签订帮扶协议
帮扶学校与受帮扶学校按照“一校一协议”的原则,共同确定帮扶协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5月31日前,由县政府与帮扶学校签订帮扶协议。
(三)开展对口帮扶
帮扶学校于20xx年秋季学期起,根据帮扶协议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统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础教育发展质量、培养优秀教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认识“省管校用”改革的重要现实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集中优势资源,打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对口帮扶攻坚战。受帮扶学校所在县要将“省管校用”改革同“县管校聘”改革结合起来,盘活教师队伍资源,充分发挥“省管校用”改革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组织、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要统一思想,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政策合力,用最好的人力资源、政策资源,支持建立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并见成效。要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为帮扶学校和帮扶教师排忧解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省管校用”改革的经费保障力度。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推进“省管校用”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将此项改革作为当地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推动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从组织、经费、人才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全力保障改革并取得实效。
帮扶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对口帮扶作为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一项政治任务,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尽锐出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帮扶任务。受帮扶学校要抢抓机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组织和保障工作,与帮扶学校一道,哿ν模嫣嵘9芾硭胶徒淌橛酥柿俊
省级有关部门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省管校用”改革进行宣传。省人民政府对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严明纪律,严格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管校用”改革工作各项要求。要建立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帮扶学校、受帮扶学校,帮扶教师和受帮扶教师进行业绩考核。因工作懈怠导致工作成效低下、未达到帮扶目标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处分。
为全面落实《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千名教师帮扶万名学生”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帮扶学生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帮扶原则
(一)全员参与。中小学部全体正式在编教师参与帮扶活动。
(二)重点帮扶。帮扶对象为我校就读的全体学生,以学困生、问题生、留守生、单亲生、贫困生为帮扶重点,每名教师至少与3名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原则上每名教师所帮扶的对象上述各种类型的学生都要有)。
(三)因需帮扶。根据学生特点和健康成长需求,把智力帮扶、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指导、心理疏导、经济援助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四)长期坚持。逐步建立教师帮扶学生长效机制,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教师受教育,让学生得实惠。
二、帮扶内容
(一)帮思想。教师要与帮扶对象开展面对面的谈心交流活动,尤其对“问题生”要进行思想沟通,着重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上的问题,引导他们走出自闭、走近他人、走向社会、锻炼自我,树立自信、树立远大理想,形成科学的人生观和积极健康的生活观。
(二)帮学习。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法为切入点,在全面了解帮扶对象学习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学习帮扶计划,制定切实有效的辅导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学习辅导和学法指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特别对学困生要重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通过帮扶活动,力争使学困生有进步、有提高。
(三)帮生活。关注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以献爱心的方式捐助衣物、书籍等生活学习用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让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