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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2023-01-26 14: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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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给全镇孤儿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决定在全镇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孤儿活动,通过她们对全镇孤儿加强关怀与教育,使他们感受到亲情般的温暖,促进孤儿身心健康发展。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托“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以加强孤儿教育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博大母爱,切实为孩子解决生活贫困、亲情缺失等实际问题,促进孩子健康成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1.“爱心妈妈”主要肩负起帮扶孤儿的责任,解决这一特殊儿童群体生活缺乏支持、心理缺乏关爱、学习缺乏帮助等问题,使他们能像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生活幸福、学习进步、思想健康、人格健全,各方面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与管理。

2.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爱心妈妈”团队,使全镇孤儿结对率达100%,着力推动“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形成长效的帮扶机制。

三、活动形式

“爱心妈妈”与孤儿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

四、活动内容

1、“爱心妈妈”的职责

“爱心妈妈”要掌握帮扶孩子的家庭背景、思想表现、学业成绩、日常行为,要帮助孩子解决生活、学习、思想、身体上遇到的困难,给予他们母亲般的关爱,使他们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引导他们健康全面成长。

2、“爱心妈妈”的帮扶内容

一是开展“双互”活动,即互认互知。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真情互动,为日后帮扶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坚持“双访”制度,即访班主任、访监护人。“爱心妈妈”要经常与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取得联系,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与监护人沟通,了解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

三是坚持联络制度。“爱心妈妈”每月定期以电话、见面等形式与孩子和监护人联系,建立感情;每年的春节、六一儿童节、生日到家庭去看望孩子,让他们感受浓浓的温情与关爱;每年的暑假、寒假上门看望孩子或者将其带到自己家中小住,逐步成为孩子成长的呵护人。

此外,“爱心妈妈”可以根据实际,开展其他帮扶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宣传发动。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心妈妈”活动的现实意义,积极发动机关女同志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到“爱心妈妈”活动中,切实为本镇孤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爱心妈妈”要建立各自的活动日志,准确掌握结对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镇要对“爱心妈妈”的帮扶活动进行核查,评估是否产生帮扶效果;对于“爱心妈妈”中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和出现其他问题的取消“爱心妈妈”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爱心妈妈”帮扶活动的长效开展,可依托“爱心妈妈”基金,及时将爱心送给生活需要帮助、需要关怀的孩子。

第二篇: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的精神,确保我乡“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要充分发挥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规劝、大建设、大帮扶”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的参与意识和认同感,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讲文明、树新风、温馨和谐的校园生活、学习环境,努力实现“五化四清三基”的工作目标。

二、具体任务

1、开展校园城乡同建同治宣传教育活动。全乡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好城乡同建同治进学校、进课堂活动。要充分利用学生集会、班会课深入宣传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师生大会、板报、墙报、专栏、校园广播、标语的宣传作用,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大力开展以“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宣传教育,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营造人人参与,共建文明校园的浓厚氛围。

2、开展“小手牵大手礼仪规劝”活动。广大教师要引导孩子做好家长的工作。要开展好“两项活动”:一是开展“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宣传进社区(村组)活动。各校各班级要利用周末组织学生走进社区(村组),通过发放宣传单、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来宣传城乡同建同治的意义和目的,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让村民真正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二是开展“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大规劝教育活动。结合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建规劝队伍,实行“门前三包”和义务监督相结合,通过规劝使村民形成自觉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礼仪等良好生活和工作习惯。

3、开展“干部下基层,洁净村小大行动”活动。校班子成员要下到联系村片小,以垃圾处理、学校绿化、校舍整治为重点,开展“洁净村小大行动”活动。全面清除学校道路、沟渠、校舍四周垃圾,不留死角;对臭水池、污水沟填埋或封死,消灭蚊虫滋生场所;严格控制各种垃圾乱扔,存放专业池内待收集处理,为打造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4、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校要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加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每周要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着力解决校园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大对卫生死角和乱停乱放、乱丢乱吐、乱涂乱画等重点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要加强教学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等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保证人群密集区域如教室、学生寝室、微机室、图书室、食堂等所在地进行经常性通风换气,要定期进行消毒。要切实做好除“四害”工作,加大学校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五化”的治理力度,努力做到绿化、整洁校园环境。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乡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社区、村组的安排,积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围绕绿化、环保为主题,大力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活动,同时走出校园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等植绿、护绿、爱绿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学校环境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绿色学校的规模和层次,夯实成果。强化课堂教学渗透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的形成率。

6、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各学校要结合“洁净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文明校园”主题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做到经常更换、更新橱窗、板报、宣传栏等,做到经常开展对学生身心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活动,努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要以校园文化为依托,营造和谐人文环境,激发师生热爱校园、呵护环境的热情,提升师生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推动学校“城乡同建同治”活动上水平。

7、开展“教育民生惠万家”活动。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认真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行“关爱工程”,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大力开展“捆绑式”支教活动。开展济困助学活动。

8、开展校风校纪整治活动。各校要对青少年学生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民主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卫生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现象发生,防止校园暴力现象出现。要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坚决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不法分子,防止校外不法人员侵入校园和发生伤害学生事件。要加强管制刀具管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严禁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使每个学生做到衣冠整洁,公共场合不随地吐痰,不追赶打闹,不损害公共设施,不践踏花草,尊老爱幼,说话文明有礼貌,教育学生成为一个尊师勤学、具有良好公共道德卫生行为的人,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要认真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开展好治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学校周边教学环境“五个治理”整治工作。上、下半年对全乡12个村片小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成立“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各学校要将“城乡同建同治”系列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活动方案,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校负责人是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

2、做到“两深入”,遵守“五不准”。“两深入”即深入学校、深入师生、深入群众。深入学校,就是要进到片小入村小;深入师生,就是要进教室入课堂与师生谈心、座谈,了解问题。遵守“五不准”:即深入基层学校,不准拿物、不准赌博、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为难师生。不增加基层学校的负担。

3、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各校要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和学区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学区要对学校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月采取暗查或明检的方式,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奖罚,一月一问责,并把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凡被州、县、局、乡明察暗访发现和各级媒体“曝光”的学校,将严格追究各校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其联系的校领导要负连带的领导、管理责任,一并追责。

第三篇:爱心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县***乡

爱心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帮扶目标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三、帮扶方式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四、帮扶内容和责任单位

—1—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

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

(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

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

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三)农村“五保户”

1.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

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四)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

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

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

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

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

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

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

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

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

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乡人民政府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

第四篇:爱心帮扶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帮扶目标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三、帮扶方式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 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四、帮扶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二)农村“五保户”

1.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三)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第五篇:帮扶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动省社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扶贫济困日〔20xx〕2号)精神,结合今年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和目标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活动目标:以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为原则,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倡导“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理念,广泛发动和组织省社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所筹集款物主要用于今年省社对口扶贫点东源县柳城镇石侧村有关帮扶事项,确保石侧村第一年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为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省社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各项扶贫济困任务,利用办公系统,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省社关于斗背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成果宣传,力促扶贫工作广泛响应,营造全民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浓厚氛围。(人教处负责,办公室协办)

(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省社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爱心捐赠活动。6月13日至6月28日省社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动员干部职工捐款,6月28日前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交款。(各单位负责)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期间,直属三校团委按照团省委关于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省旅游商务职业技术学校负责)

(三)开展专项扶贫活动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期间,省技师学院组织到省社扶贫点所在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负责)

(四)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同志带队,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周根旺同志陪同,省社人事教育处相关同志及直属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到帮扶村进行访贫慰问活动。(人教处负责)

(五)开展“6.30”济困日活动

6月28日上午,省社组织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省社领导班子带头捐款,各单位派代表参加捐赠活动。(人教处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省委省政府倡导和组织的全省性活动,是我省推进扶贫济困事业的一大创举,省社党组、理事会对扶贫济困工作一直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取得较好成效。今年是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开局年,组织谋划好今年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对实现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三年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围绕省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工作,直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次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三)营造氛围,弘扬精神。要大力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积极宣传和表彰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迹,努力营造一种奉献高尚、扶贫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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