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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 实施方案(推荐6篇)

2023-01-26 14: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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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填写《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或电子学籍)、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留证件复印件。村委会在申请工作结束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在本村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乡镇扶贫部门进行复核,乡镇复核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位在本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乡镇审核、公示结束后,将《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等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结束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供受助人员名单,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教育部门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乡、村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5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分批打卡发放,在9月20日之前结束。

4.其他要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所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阜南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报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乡镇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级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同级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各地要监督乡、村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第二篇: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本学年将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为更好地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本年度的工作目标

1、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加强学校管理,形成骨干教师帮扶年轻教师的特色。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工作,通过骨干教师作公开课、讲座、交流谈心等形式,解决年轻教师在新课程改革、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困惑及存在的问题,初步打造一种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二、本年度重点工作。

1、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辐射和导向作用,为帮扶教师上研讨课、公开课和示范课;年轻教师上汇报课。

2、师徒对子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教育教学的研究,及时交流各自的研究心得,及时推广研究成果。

三、具体措施

1、以课堂为主阵地

(1)骨干教师课堂展示。

骨干教师要进行课堂教学展示课活动。并利用教研组活动时间,由执教老师向其他老师谈上课设计意图,课堂教学实施情况。

(2)师徒结对汇报课

为了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将进行师徒结对活动,由徒弟上一节汇报课,邀请师傅听课、评课,然后由师傅上一节示范课(同一内容),徒弟听课、评课、反思。

2、狠抓教科研课题及教学质量研究。

骨干教师要努力帮助帮扶对象提高教学质量,要出点子、教方法、想办法,使年轻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得到快速的提高。

第三篇:学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局确定的三类重点学生结对帮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和学生帮扶需求,为切实做好三类学生教育,促进三类学生健康、快乐和全面进步,使问题学生有效转化,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留守学生帮扶

1、采取自愿原则,师生结对并在网上向社会公示留守学生信息,接受社会爱心有教育经验的志愿者结对关爱留守学生。

2、工作目标:使学生感受到有人关怀,有人教育,有人监护,不孤独,不因父母外出无人管理逃学、逃课、学不长进,放纵失教。

3、工作措施:

①至少每周跟学生进行一定谈心交流,交谈学习情况,生活情况,课余假期活动情况和交友情况。

②每月与家长进行一次通话,汇报学生在校居家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情况,学生通过教师电话与家长进行一次交流。

③每学期指导学生写一封书信,向家长全面汇报学习成长经历,交流思想。

④每年至少陪学生过一个节日。

⑤学校建立留守学生活动室,遵从学生需要组织周末假日活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

1、学校党员和领导以及教师志愿者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

2、工作目标:使困难学生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心与帮助,自强不息,满怀战胜困难的信心,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弃学、失学。

3、工作措施:

①每月跟学生进行一次交流询问生活情况,学习情况,征询帮扶意见。及时掌握学生生活学习方面的困难和要求。

②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实质性的衣物、学习用品和资金方面的资助。

③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三、学习困难学生帮扶:

以学科学习困难学生为主要帮扶对象,由学科教师与学生结对帮扶。

1、工作目标:使学生感受到来自老师的关心、期待和帮助,立足进步,热爱学习,充满学习信息,学有长进,学习成绩不断提高。

2、工作措施:

①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有效辅导,作业至少面批一次,教育帮助学生独立及时完成作业。

②每次考试前指导学生有效复习,每次考试结束与学生共同分析试卷。

③帮组学生做好节假日学习计划,并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生家庭学习访问。

四、问题学生帮扶。

1、对于不思学习,不求上进,思想消极,不服管理,有不良表现,易发生不良问题的学生实施结对帮扶。

2、工作目标:使学生感受到来自老师的关怀和期待,树立成长意识,不断修正缺点,自觉改正错误,违纪行为日逐减少,无逃学逃课,结伙打架,欺诈弱小,顶撞师长等严重违规犯罪行为发生。

3、工作措施:

①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问题学生座谈会,统一相关教育者的教育认识和教育方法。

②每周跟学生进行一次促膝交谈,给学生一个肯定,一个忠告,一个期望。

③每周跟班主任和相应学科任课教师交流一次帮扶学生有关教育方面的问题。

④每月至少与家长进行一次交流。

⑤每月帮助学生进行一次进步盘点,思想行为总结。

⑥班主任、学校对学生违纪教育与处理时,尊重帮扶教师的教育建议和处理意见。

五、帮扶工作成效考核:

1、结对帮扶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考核。完成帮扶工作目标,取得良好帮扶效果,按照下列办法量化积分。每帮扶一个留守学生,积2分,每帮扶一个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1分,每帮扶一个问题学生积5分。

2、考核内容:

①帮扶工作记实手册和相应工作资料。

②帮扶对象问卷调查反馈评价。

③帮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帮扶视为无成效:

a、逃学、逃课,弃学、辍学。

B、私自离校、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C、结伙打架、欺诈弱小,严重违犯校纪校规或学校纪律安全管理规定。

d、学困生学习进步率小于1、1,其它帮扶学生学习进步率小于1、05。(进步率等于=(本学期学业成绩÷级学生平均学业成绩)/(上学期学业成绩÷级学生平均学业成绩))

第四篇:企业帮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X市发〔201X〕X号)精神,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对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7.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8.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9.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3.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篇: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努力落实省普教室《关于落实“三件行动计划加强帮扶结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立足各园所的具体实际,发挥示范园的示范和帮扶作用,利用环境、师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资源,定期开展互动和帮扶指导,使各个园所在教学教研、学园管理等方面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促进各园所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帮助提高管理水平。

2、帮助提升师资队伍素质。

3、帮助开展保教活动。

4、帮助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创办园所特色。

三、帮扶对象和时间安排:

帮扶时间:20xx―20xx年

我县有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每年各帮扶三所幼儿园;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所,每年帮扶2所幼儿园;县级示范性幼儿园12所,每年各帮扶1所幼儿园(具体园所安排见帮扶结对表)

四、帮扶内容及工作安排:

1.互相交流、切磋、规范幼儿园管理模式

通过园长与园长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依托各园所具有的特色教育资源,结合帮扶园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树立先进的保教理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完善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促进中心幼儿园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帮助其拓展视野,转变观念,提升保教管理水平。

2.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提升教学质量

(1)开展专题讲座,为帮扶园提供教师培训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开展定期培训,为教师提供专业成长的机会。

(2)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深入帮扶园举办示范课、指导交流教研信息,实行教师培训资源共享,提高帮扶园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3)鼓励帮扶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以研促教,以教促研,教科研一体化,提高帮扶园教师的业务水平。

(4)开展观摩研讨活动,组织帮扶园的青年骨干教师观摩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等,手把手结对帮扶。

(5)根据“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原则,认真分析帮扶幼儿园的教育发展现状、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6)帮助帮扶幼儿园利用农村资源的优势完善幼儿园的生活、学习、游戏环境的创设,引导帮扶幼儿园在现有的条件下,创建自身的办园特色。

(7)资源共享。实行各种师资培训资源共享、各种管理资料资源共享,实现教师素质、保教管理水平等的共同提升。

3、总结提高

(1)完善档案资料,建档归案,规范管理。

(2)撰写帮扶结对经验总结。

(3)做好帮扶简报工作及交流活动。

第六篇: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百名干部帮企业、服务工业促发展”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根本要求,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域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途径。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是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重点是帮助企业“减负、解难、融资、保产”;二是引导和促进企业积极应对当前危机,提升加快工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三是形成“领导向工业集中、资源向工业投入、政策向工业倾斜”的浓厚氛围,实现重点项目保建设、工业企业保生产、经济发展保增长的目标,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任务和方法

活动从20XX年3月1日开始。旨在解决企业生产、营销、资金等方面的困难,督促企业抓好工业生产。主要任务是开展“三送”:

一是送温暖。把县委、政府对各工业企业的关心、关爱传导给企业干部职工,引导他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战胜困难,勇于发展。

二是送政策。向企业宣传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支持工业发展的各类各项政策,引导和帮助企业用活用足相关产业、财税、金融、土地、项目优惠政策。

三是送服务。及时了解企业所需、所急,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和督导相关部门切实解决有关问题。

活动方法主要是从经济主管部门和服务经济发展职能部门抽调干部,进入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附后),从以下三个方面服务企业:

一是搜集掌握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要全面摸清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类梳理出企业当前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了解企业对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集中研究解决问题。重点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征地、建设、融资、用工、治安等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企业反映的个性问题,要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解决。对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向“百名干部帮企业、服务工业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集中督办,限时解决。

三是创新服务机制。县直有关部门要抽调得力干部,组建工作专班,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专班服务。做到企业“围墙内”的事由企业办,企业“围墙外”的事由工作专班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长余春存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明昌旺、副县长程良民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济局、建设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监局、药监局、安监局、园区办、水电办、茶叶办、魔芋办、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百名干部帮企业、服务工业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工作制度。抽调的干部每周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同时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企业发展中的难题由所联系的干部负责协调,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决。

(三)严明工作纪律。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抽调的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竭诚为企业搞好服务,严禁在企业“吃、拿、卡、要”,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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